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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杰克·吉尔伯特:谈一九六五年美国诗坛
级别: 创办人
0楼  发表于: 2018-01-07  

杰克·吉尔伯特:谈一九六五年美国诗坛

陈祖文 译


 
  对我来讲,诗是宏大的见证。诗这种艺术是把紧要的价值观念显示出来,并灌输给读者。诗要把这些价值观都包藏在诗篇里,所以即在最大的压力中,仍会存在,历久不衰。因为它是把它们纳入结构里的一种技艺,所以结构本身就是一种乐趣,而把诗写成这个样子,使得形式和内容变成一体,诗就是此种神秘。
  对我来讲,诗主要的不是什么技艺。我晓得,除了我的方法外,还有其他接近诗的门径:因为对大多数人而言欣赏诗就是一种美感的再创造,一种美的事物的制造或者是想象在一个题材上作适当的发挥;或者是一种专家匠心的作业。对我来说,诗并非这么一回事。我心里有一种声音,执著地歌唱一种超越常规的伟大感。讴歌爱情和死亡,善和恶,情欲,荣誉,以及人生的其他重要面相。我相信这些会是有益的考虑。我相信诗最宜于做这些。我相信诗终会使事物改观。我相信诗所处理的就是人生,我的人生。它使我的人生更完满,而且帮我找出我必须继续走下去的方向。对我来讲,和生活比较,诗并非更美丽的选择。
  这种立场在今天的美国并不流行。由批评家所培养和受敬重的诗人所首肯的一般态度,是适可而止。大部分诗人只想写恰当的诗,而不是重要的诗。人们以为一篇杰作应是大家惯常写的东西。而批评家们几乎都是些博学而生活平静的人,他们强行推销的美学,坚称诗的首要价值观是那些生活平静而且博学的人所最容易获得的东西。对这些批评家来讲,一首诗,正如罗伯特·克瑞里(Creeley)所说的是一架“作态的机器”,一个形式的架构,其内容只占附属地位。大部分诗人和批评家就像到数堂去似的举止文雅,受过高深教育的访问者,他们机警,优雅,有良心而且随时赞美。他们对祈祷仪式尊崇备至,观赏了教堂里真正的三角穹窿。但是,姑让我引罗伯特·潘·沃伦(Robert Penn Warren)的一句话:他们并非来做祈祷。
  当然,并非所有的诗人和批评家都是这样的。好的诗人和批评家就不会这样。我并没意思要贬抑二十世纪美国文学批评。相反的,我觉得过去五十年是我们诗歌的第一黄金时代。在过去三个世纪里,本国只产生两个重要诗人:惠特曼和狄金森。而且他们都是一个人,不是一个时代。但是,自从一九一四年以来,我们已有了庞德,艾略特,华莱士·史蒂文斯,威廉斯,弗罗斯特和克莱恩;再加上一大群优秀的二流诗人,构成一个重要时代所不可或缺的背景。
  诚然,那是一个伟大的时代。但是,我们现在正进入一个新时代。在一九六三年,威廉斯和弗罗斯特,卡明斯,罗斯克(Roethke)和普拉斯(S.Plath)先后逝世。突然间很明显的,我们就处在一个史家难以测定的不可见的分界点。史蒂文斯和克莱恩已去世多时,艾略特已七十五岁(译注:本文播于一九六三年,一九六五年艾氏已去世)而庞德几已八十岁(译注:庞得亦于一九七三年去世)。突然间,我们觉得:一个时代已经结束了。
  同时,这时代却继续着。尤其在庞德和威廉斯的影响下。艾略特领风骚奇久,亦似已近尾声。年轻诗人们很少提到他。最近在普林斯顿大学参加了一次包括所有美国现代杰出作家在内的讨论会,三天里连听都没听到人家提到艾略特的名字。现在只有对那些执著的相信能以智力、学术研究和不怕挫折的努力来写诗的诗人,艾氏才算具有统驭的力量。这些人已把他塑造为老年人而设的术语学(这还得有艾略特的帮忙才行)。相反地,庞德和威廉斯所影响的,是那些在学院之外最虎虎有生气的诗人。
  这种影响虽仍继续,但是无论如何,任何一个浏览美国诗坛的人都会清楚,老一辈的时代已经完结。大家都有一个感觉,他们是属于那一个时代的,而这个时代却是我们的。我反对的是自命为接棒者的诗,主要是因为上一代的诗太伟大了,我无从容忍大诗人已逝,而有人仍想独霸一方的诗。
  新诗人并不算少。但是,他们似乎都竭力以小才去创作一些高水准的平庸之作。而且,即使是那些很有趣的诗人也不见得有什么重要——即使在潜力上也不见得重要。过去半个世纪的诗人都有写些力作的热望。现在的诗人的野心似乎只要写得合适或新奇便好。去年我做了短期《西创世纪》(Genesis West)文学杂志的诗稿编辑。最初三个星期里,我就退了超过五百首诗。我怅然把它们退了,因为截稿出刊的日期已经快到,我非常需要诗稿。但是却极少可以采用的。至少,那是不能用的,假使我们要求的不仅是差强人意的作品。然而,大部分的稿子都是目前常在刊物上发表诗作的诗人寄来的。当我告诉他们说我要的是有意义的作品,而不仅是一些够格的东西时,他们都很愕然,且极愤怒。很明显地,这要求现在是很少听说的。
  真的,今日美国大部分的诗人比较关心的是作为诗人的事业,而不是他们创作出来的诗。他们把主要的精力花在做好一个学徒之上,以讨好现今统领诗坛的两个派阀里的一个。通常他们并非因为诗的质素而达到此一地步,主要是因为常常发表一些平庸之作,逐渐在那一个公会里建立一个会籍。公会的性质自动给所有活跃会员提供利益;有肥差事会员就先瓜分,而过了一个时候,不管写得多么平庸,有一些利益就会分给最忠心最勤劳也是最低劣的份子。
  这两个派阀中有一个可以做“在朝派”。人们也常称之为学院派。其他一个没有名字。通常人们称之为“敲打诗”[1],事实上除了一部分,它并不是如此。有时人们也叫它美国地下文学。这两派可看作美国诗的左右派:保守派和激进派。这种分法是生硬的,武断的,但是,它们接近了本国目下所流行的严肃诗的成分。
  在朝派的作品被称为学院诗,因为诗人们都在大学里执教;但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写的诗,关注的是传统式的对于才能的看法,而不是在内容或形式上灌输激进的价值观。广泛言之,他们从事于维护现状;或者做某种合理的改进。他们的诗常批评我们的社会和社会价值,但是,这些诗明显地出自有社会地位的人,甚至在一些持反对意见的人中,他们的脑子也都是在跟此种社会有密切关系的情况下限定了的。这就像一个企图客观判定英诗优点的人,他只会讲流利的英语,却拿它来比诸另一种语文的诗创作的优美之处。
  这些诗人除了狂乱地定期休假外,他们的世界常常局限于一个大学校园里的环境,而且在假期里,他们跟世界更隔绝(他们不是在一个孤立的地方度过,就是陷在跋涉旅途的孤独中)。
  他们通常都是一些绅土(或者淑女),家庭环境不错,人品好,工作勤奋。他们经常在稳固的文学季刊上发表东西,且不时获奖。他们对文学了解得很透彻,训练良好,写作的技术很高,除了五、六人外,都没什么话要说。
  他们没什么可说,因为他们没有内在的生命逼他们发言。他们大都一生在学校里当学生和教员度过。他们几乎完全生活在那个世界的花样里,包裹在温柔和蔼中不必面对挑战,避开外界,跟温和的人来往以吸收营养(而且跟不成熟的心灵交往——两者都使得心智上营养不良),把文字当作经验,练成常常去适应合乎礼仪的需要。像这样一个常常依赖这样一种环境的人,怎能对外界有所了解呢?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人,他能对我说些什么?当然,学院派人土抗议说他们有经验;但是,当你追询之下,你就会发觉他们的经验落伍了几十年。但是,他们仍然抗议,学术界也跟其他行业一样现实:学术界有冲突,妒嫉,失望,野心,色欲,欺骗,腐化,以及其他不愉快的现实。我的回答是,你也可以在修道院里发觉这些。
  我认为,一个小场所(及小事)跟大世界是迥然不同的。只求生存和知觉到我们正在逐渐接近死亡的生活是不同的。但是,他们坚称,难道家庭生活就不是存在的真正基本的层面吗?(就像一位教授不久前问我的)年复一年,每晚强迫自己去倒垃圾是不是一种大勇气?我说这不是勇气,这是勤劳。我晓得,把现实当作市郊生活[2]跟切实面对事物是不同的:饥馑,死亡,人的兽性一面,痛苦,伦理,孤独,爱情,以及其他大事。
  但是他们说婚后的爱也是爱呀。在某方面说这是对的;但通常这是更像温和友情或者容忍的失望。我实在惊讶于好多人一厢情愿地以为自己懂得爱情,只是因为他们已结了婚。在大学里有了一些短暂经验,然后就跟一个女人依正当手续结婚过了几十年,这种人谈爱,我对他缺少信心。那可能使人羡慕,但那不可能产生一位专家。事实上,我发觉这些已经结了几十年婚的人在对女人、爱情,甚或情欲都天真得令人不解。他们把爱情看作忠实的亲情,至于其神奇处会震撼人心的爱,照他们的讲法好像不过是媚惑,只有青年才会有似的。至于谈到了解女人,每一个人都相信:因为他能看出太太的某些弱点,坏脾气和诡计,他就是个中权威。
  同样地,在遭遇到危险或者重大的诱惑时,该怎么办,该怎么公平行动;美好的人生是什么或者事实上碰到人生任何严重的问题时,我发觉我无法信赖这些人的判断。若干智慧自然可从书本上获得,但是它必须跟经验配合。否则,它就像中国水手到了约翰牧师[3]的国土问起独角兽一样滑稽。(聆听过对独角兽的特征叙述后,土著说“哦,是”,然后大家就出发去狩猎。他们捕到独角兽后,小心把它运回在那里,独角兽的中文名跟长颈鹿的名称是一样的。)
  关于那些我认为重要的问题,我发觉很难信赖这些遁世的人;就像我不会向一间不加工的食品店的顾客问城里最好的餐馆是哪一家,或者问园丁有关森林的事。而且我坚信,查询诗人们在这些事情上的能力是合理的。假使诗真的是有关人的生活,那么,要知道诗人是否有资格有意义地告诉我们有关这一方面的事,当然至为重要。而且假使有人提出异议说,诗人报道的是别人的理解,那么,我就要回答说,我要的是第一手来源。只有当诗人参与这些基本的知识后,才有可能真正的了解。真知灼见必须像诗一样去争取来的。
  说句公道话,我们必须承认,这些学院诗人并非关心世界因而有话要说。反之,他们要创造,创造美好的事物。形式就是他们的内容。而且无可否认,一首诗能够成为不假外求的存在,就是一种乐趣。它是一件优美纯粹之物。但是对我而言,假如诗只是那么一回事,那是不值得把生命投资进去的。假如诗只是一种形式的满足,我会拿它作象棋或食物般去欣赏,但我决不会为了它而品掉我任何部分的生命。假使它不是有关某些切身的问题,不管写得怎样好,它只可悦我而永不可能吸我。希腊人把诗人分成匠人与悟者。两者都是平等的,但是有一个往往比另一个更平等。假使太重视内容而牺牲了形式,其结果是散文。但是假如形式变成奥乌费斯(音乐之神),过于关心自己所弹的旅途之歌的完美性,那就总会丢掉他的妻子尤里底西,所传达的重要生活的份量就变得越来越小。这就像路易十四要了一杯咖啡:当它按等级(奇妙的制度)呈递,然后才能供给时,它往往已变成微温。
  假使诗要伟大,内容必须是重要的。当你想到我们真正伟大的诗人时,你就会发觉他们常是些跟世界混而为一的人物:例如乔伊斯,莎士比亚,米尔顿,约翰·邓恩(John Done),布莱克,霍普金斯,惠特曼,拜伦,哈代和叶芝。《李尔王》或者《女祭司们》(Bacchae)[4]的内容跟它们的优美形式对我都一样重要。所谓内容,就是说,借着为人们所分享的重要灵感而表达的。我并没有谈到情节也没有谈到书中单纯的一个意念。诗中的知识必须是可感触的,并且最好是可以直接了解的。譬如,爱是不能单单经由辩证法而懂得的。爱必须去经验,不仅要如此,而且非如此不可。当然,诗也必须常常有充分的形式才行。我的意思是,它不可能只有一个。当我们提到这一点时,大家似乎都同意的了,但是,他们又在大学里不断地说诗是最恰当的文学之最合适安排,好像题材只是诗的一时机缘而已。有一个老德国人曾经跟我谈到我们的进行曲:这种苏沙Sousa[5]的节奏常常是Boots,Boots,Boots,Boots。德国人的进行曲也发出Boots,Boots,Boots,但超乎节拍之上却叫喊着“再见我的爱人。再见,我的爱人。”超乎技巧之上,必须有一种声音,有意义地讴歌人生才行。
  我也许对学院派诗人太严格了,但是,此时此地严格却是需要的,因为一来,在和气有礼的气氛下,平庸之作就像蟹行草一样蔓延,直到它扼死了其他的东西;二来学院控制了支配诗的力量:比如金钱,出版,宣传,选集,颁奖以及其他等等。而且因为容忍有其缺点,它使人们避开严肃性,反而赞赏描写闺阁家居不关痛痒的诗。它鼓励批评家说:阿哈(Ahab)先生[6],我们真心急着想多听有关你和白鲸的故事,而且我们了解,一个水手学会把话说得大声,来填补了大海的空虚;但是,你能不能讲得轻柔一些?房子太小了,而且孩子们都在楼睡觉……(背后常常有人会补上一句:看在老天的份上,停止这些随便的概括之词吧!)我们不应要求诗的适度合宜。假如它是重要的诗,它一定会打扰别人的安宁。最好的诗人永不会是“好好先生”,永远不会是温驯的猫狗。他们威吓到我们生活上的形态和自以为是,把我们扩展到未来,而不是缓和我们安于现状。重要的诗,读后可能改变我们固定的秩序。只是温和一类的诗,则是一片荒地。
  除去温文尔雅的学院诗,另一种就是我早先提到的美国地下诗。大部分这些诗人都可称为波希米亚式。他们生活简朴,没拥有太多东西,没有什么获得,但却多产,在许多短暂的业余杂志上发表创作。他们的作品往往是试验性的,而且大都属于前卫。好的部分充满了现实世界的气味。作品纵然有许多缺点,但这一群人毕竟产生了一大堆在过去二十五年所写的有独创性的诗。当然,它一直是最有意义的“运动”。
  最著名的这些诗人可在唐纳德·艾伦编的选集《美国新诗:一九四五至一九六〇》里找到。四十四人大略可分成三派:敲打派、黑山诗派和纽约派。最著名的是敲打运动。它是在所谓旧金山复兴运动期间,于一九五四年在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周遭展开的。一九五七年《时代》杂志把它挖出来发表,形成风气后,它大体已经结束。在旧金山,与金斯堡有来往的作者,主要是斯耐德(Gary Snyder),韦伦(Phil Whalen),麦克鲁尔(Michael Mcclure),柯索(Gregory Corso)和小说家凯鲁亚克(Jack Kerouac),但是当所有这些人极力在构成一种敲打式的生活方式时,只有金斯堡和柯索真正写作后来被称为敲打派风格的诗。这就是金斯堡信仰的产品,他相信技巧使传达失误,因此,我们必须简单直接地写出我们的感觉。假使对事物的感觉够强烈,够真确,写出来的就会是诗。这种“神秘的谬见”(Dudley Fitts语)现今只有很年轻或者很天真的诗人才会相信。然而在金斯堡自己的作品里诗的质素有时却很高。
  黑山诗派是早一些时候在卡罗来纳州的黑山学院展开的。它的开山大师和主要理论家就是查理·奥尔森(Charls Olson),最优秀的诗人是罗伯特·克瑞里(Robert Creeey)和罗伯特·邓肯(Robert Duncan)。他们最关怀的是探讨诗理论的技巧一方面。在实践上,欣赏诗就像逼近活力场一样,强调口语的旋律和通俗的语汇,依赖“开放”的形式而非传统固定的形式,在内容上企图写得客观而非主观。(有理论可看奥尔逊的论文《投射诗》 [Projective Verse])。这一派的诗在美国最富有生命力和影响力。
  最后,纽约派是大约五年前在纽约开始崭露头角的一群年轻人组成的。它大部源自黑山诗传统,但却不太自然地结合了敲打派的神秘气氛。最著名的诗人是莱维托夫,琼斯(Leroi Jones)和奥哈拉(Rrank o'hara)。这一群人虽然天才横溢,但很不幸除了莱维托夫,他们却把惊人的精力浪费在震惊诗和游戏诗上面。
  这些地下诗常常都有一种轻浮的弊病。敲打派、黑山派和纽约派诗人一般都很自我放纵。除了最卓越的诗人外,他们对于差不多像诗的作品,就感到满意了。他们滔滔不绝,写了些琐碎的诗,甚至连技巧圆熟都未顾及。假如学院诗人常常在写些不错而根本不必写的诗,另外这些人则在处理真正重要的事却态度轻率。更有甚者,他们通常把颇为初步的观念当作很深奥的东西来处理。学院诗人以技巧塑造了一朵机械似的百合;另一派通常则从事发掘玫瑰就是玫瑰。(后者是真知洞识,但是它却不能长久地把读者的兴趣维系于不坠。)很明显地,坏作品和幼稚的思想不可能变成好的诗,不管形式写得多么新奇。正如奈莫洛夫所说的:“反映在语言里的文明是各种关系丛生的花园;花园外是未开发的深渊。”假使心灵只对第一大步的探索感到满意,那么深渊即变成贫瘠,而且令人感到厌烦。常常,这些诗人显露了一种感性上的粗糙,和气质上的急躁,使他们除了明显的事物以外,其他什么都未触及。常常,对现实的热情衰退了,代之而起的是喜欢回忆童年阅读的漫画书中的细节。对于不够重要的事物之“惊识”,它感到着迷,结果只能写出新奇但不重要的诗。
  因此,今天常常有人要我们在这两派间作一选择:选空洞的学院作业抑或琐屑的新奇。这就像要你在法律视为谋杀而感情上又想默许的矛盾中二者择一而加以辩护一样。这就像让你从两个地方选一个地方投降,没有一个是可接受的。
  我对美国目前诗坛的看法并不是出于冲动,存心吹毛求疵。相反地,我这样做纯粹是出于爱和忠于这个世纪前半期在美国产生的诗而且相信我如此提高诗的优越性必可为后期的美国诗铺路。最后,我这样强调,是出于我敬慕那些已在写这些好诗的人。诗人像罗伯特·洛威尔(Robert Lowell),罗伯特·克瑞里,史坦莱·库尼兹(Stanley Kunitz),罗伯特·邓肯,艾伦·金斯堡和理查德·魏尔伯(Richard Wilbur)。赞赏这些诗人吧。
  我要用我自已一首诗来作结束。以上曾用散文谈论的,现在我要用诗说出。

例如

例如,邓姆博物院那一块
柱顶线盘的断片。它继续存在,
永远那么巨大。不分季节。
拉丁鱼分泌出的龙涎香。
有三年了,我把它带在心里,
跟另一桩忧伤的爱同在。
一月又一月,我跟它打交道
在我的白屋里,在伯鲁几亚[7]上空
几千只褐雨燕翻飞于
阳光的结构体,飘送玻璃似的
音响。每个礼拜,教授们回家
一点也不心乱的样子。返回
亚美利加。我却沿着空虚的目
罗马街道走,没有止境。
工作着,为了使它安顿(在心房)。
也唱歌,这要看是否它的钟鸣
先镇住黑夜,是否雨指挥着大地。
更后来,夏天,甚至
在纽约的下东区,
我还试着承认那优异之处。
虎是不能匹配的。


注释:
[1]Beat Poetry:beat即beatnik,特别指一些近代美国青年,他们向往一种波希米亚式的生活,尊重个人人格之无拘无束的表现,根本不顾社会习俗。
[2]市郊生活:美国中产阶级多移居城市的外围。所谓市郊生活也就是中产阶级生活。
[3]约翰牧师:Prester john。据传说,这是中古一个基督教牧师,做了国王,其王国在亚洲或非洲某地。并非信史的游记中曾讲到他。
[4]古希腊悲剧家欧里庇德斯所写的悲剧。
[5]Jhon Philip Sousa(1854-1932),美国作曲家与乐队指挥,有“进行曲之王”的称号。
[6]Ahab:阿哈船长是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著名小说《白鲸》(Moby Dick)中的主要人物。
[7]Perugia:意大利中部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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