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捧在我手中的这本诗集,有它自身的重量。这其实是本
献给“母亲”的书,它是件礼物,来自朋友转来的馈赠。在我心里有它的厚重与份量,值得去反复细读与揣摩。
诗集,它只是个索引,作者心灵世界的部分投影。那些文字自然会引领我进入作者的内心,他思想与情感的天地。在语言中行走,在乡村山岭间漫游,在不眠的夜里冥想,就如朋友间的对答交流。他引我去熟悉那里的人和事,他的世界,“要进入十甘庵就要先混熟这里的鬼儿”。他所特有的方式,不免激发我的好奇心与进一步探求读懂他的心理。
他让我不得不思考。一个作品中的人,从作品中出走,来到现实世界,真实与虚幻面前,哪一个才是真实的,才是代言的真身。他要说的是,“我常常感到,我们的生活不真实。文字和记忆中的世界更可靠。”真诚、朴实,是其内在品格特征。在这里,用不着谎言,哪怕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善意无害的真实谎言,它也是种艺术的想像与创造。经得起良心的拷问,没有偏离自身的道德与立场。
这语言中的真实,并非原始、粗糙,它需要创作者历经反复地筛选和磨砺,剔除显而易见的杂质,经过心灵的打磨后凸现诗意的光泽。那里,在文本构建的诗意世界里,事物就通了灵性,就是棵无名的小草,也活灵活现起来。他写下:
在老家,
读R.S.托马斯的诗,
发现沟壑的呈现可以是另一种方法。
可以精微地聚拢,微毫到杂草的葱茏。
你走过去,必定有一枚同你打招呼。
你是那样的快活,在山冈上吃一只甜瓜。
看着刚刚忙完的水田,还有一人在那里
除草。他的双手,插入泥浆——
就像做爱,如同你之前的感受。 在这首诗中,我曾见证过他的打磨痕迹。他将小草的表述由枝改为枚,而突出“枚”的精细与雅致。而我以为保留“枝”的量态,更有山野粗朴原生态的亲近感。而将“水草”删改为“草”,必定斟酌了句前的“水田”,无需音声与词意的复沓运用而使句式更默契简洁。同时,更重要的是用词所指的事物更贴近他所在山冈远视的观察感受,也使词与物的对应更准确。很显然,他是一个对语言懂得如何尊重的人,认真对待每个事物,每一粒用词。这需要用心去体会,在诗中,他告诫自己“跟随它。渴望变成它。你了解感受它,用你的真诚与谦逊。”“你做事的观察者,做人的练习者,做字的解析者。渴望发出自己的声音。”
那是因为他爱这里的语言,出自内心的热爱。他来自这里,这里的十甘庵,“它厚土泽人,惠及我的生命和写作。”这里是他最初的出处。作为诗人,他要做个通灵者,让“这儿的每棵树、每一棵草变成神灵的一部分。”这里也是他的本能,更是他的使命。他熟知词与物的亲疏关系,用不着用蛮力驱赶语言实现自己的目的。那是暴政,语言的暴君。诗人,更应当尊重事物,尊重语言,成为语言的仆人,让事物在语言中找到自身的位置,让语言自身呈现生命本来的可贵面貌。在这个喧嚣时代,权力与金钱嚷嚷地世界里,他一直在寂寞地思考和努力,让世俗落寞的语言恢复了性灵,并赢得了语言自身应有的尊严与荣耀。他是真诚的,是诗人对于创作本身的忠诚。他忠实于自己的文字,诚恳地对待作品中的我。这份真诚,它超越了现实的纠结,远胜于对现实之我的忠诚。在诗集中,我们可以见证这种对创作文本的忠诚。这也是判断和区分一个作者在现实利益冲突面前的价值取向,以及他的人格品性与智慧优劣。言为心声,创作源自现实情感的纠结体验,优秀的创作者不是回避,而是敢于直面现实,并超越现实,要为纠结中的情感找到协商和解的协议,让现实处境下焦虑的心灵得到最终的安宁。
他忠诚,敢于冒犯“不孝”的嫌疑写下了母亲的系列诗篇,有关他的父母、族亲间纠结的情感烦恼。他写下了一部献给母亲的诗篇,更是对自我的重新审视与回归的观照。这是当下状况下的一种心灵皈依捷经。那是出生的所在,传统的来源与出处的认祖归宗。从作品中出走,历经心灵飘泊,重新回到曾经熟悉的故土。这里的山林,这里的人和事,儿时的记忆依旧清晰,并豁然洞见了此间应有的真意。但这山林山岭间迷漫的依旧是晦暗阴郁,在他的诗文中,那文字气息里的忧郁,是他以生俱来自有的特性。他说他家房前屋后对着坟地,山林密布,阴气重重,精灵鬼怪氤蕴缭绕。这也是牧斯忧郁性格的气质源头。蓄须长发的牧斯给人敏感忧郁的艺术气质形象,他的诗文也正如其人,显示他内在精神气质真实的一面。
这份忧郁它体现在叙述语调的进程中,新出版的诗集里没有了出走时的怨气与激情,它的脉络更加清晰,意象完整。那份曾经负气出走的青涩与毛糙不再,回归的是个叙述者过来人。他讲述自己,儿时记忆中的故事见闻,娓娓道来,时而点到为止,让人深思怀想岁月中的遗迹,引人共鸣,含蓄而颇有意味。那些早年的伤迹,苦难的经历,儿时的记忆体验累积,沉淀为美好真诚的点滴回忆。记得有一次双休日,我与木朵、牧斯一起走在绿茵宾馆昏暗的过道中,在等候电梯时,牧斯伸出他的手掌,掌上起了好几处水泡,食指上的曾经镰刀留下的数处伤疤清晰可见。这次回乡在家里帮父母双抢收割干了两天农活,再次亲身经验了人与土地艰辛劳作的情感。木朵说这些经验的伤迹都会在未来孕育出诗文的奇葩 。是的,它进入了牧斯的诗文中,这记忆中的伤痕,化为诗集的奇葩绽放着美丽。
这种回归,它定是出走后必经的旅程,如洄游的鱼群找到出生地产下希望的幼体。他在乡村与城市的二元世界书写出了属于自己独特的文字。这现实的乡村世界仍存留着他所向往的人世间真实朴素的情感。这种回归,也是语言的返本归源,回归本真自然的源头。我想,他写下了这份心得,并理所应该得到了应有的奖赏。《在山冈上吃一只甜瓜》,就是这份劳作后的奖励。这首诗,我认为其实应当编入卷二的诗文中。这份回归乡土的感情书写,是一份自我的认同与声明自证。他曾经出走的家乡,重新让他在飘泊的尘世找到了归宿,让身处城市物质喧嚣中的自我有了心灵慰藉的住所。
每逢传统节日,他就要携带自己的儿子回到家乡,看望自己年迈的父母双亲,沿继香火,让下一代接力传承这份情感。我想,他是想让城里出生成长的儿子再次感受乡村的生活,在心里留下老家童年的记忆,这里即便是伤迹,在他心灵的疤痕愈合后,同样会化身为心灵世界盛开的奇花异草,成为他家乡内心的精神世界传承的荣耀。
这种回归的体验,也只有人到中年才会有的一种独特情感。面临日渐衰老、痛苦的暮年,亲人故友的远离,甚至于死亡。逼迫人的终极思考与成长,哀乐恍惚,这份恍惚的记忆让他模糊了现实与想像中的界限。它书写的正是人到中年真实的生命体悟,人世间的思考。这里,文字中没有了说教,只是自我的经验,自我的叙说,喃喃自语,读来更像是朋友间推心置腹的聊天。在这里,他用自己的语调,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声音,与我们分享他的愉悦。
这声音里的真实、朴素,其实是诗应有的声音。它不高昂,更不激情澎湃,他自信而有所得的欣慰。泊于此处,独饮而未醉,并不孤傲。他更清楚自己的位置,以及重新出发的起点。诗是他此生的至高点,在言语中他要继续攀崖进取,依托情感的绳索去抵达想象的高度。在诗中,他想象这一天的到来,“小城的人,一整夜/在广场上,台阶上,/树林里,街道边,仿佛天际浩劫,/最后等来的是一场贺拉斯诗雨。”“只要碰到诗,人便会轻盈,/世界便确定为梦想的世界。”这是个多么美好的梦想,一个诗歌的世界。但在物质世界面前,诗人只能想象,想象自己有化骨绵掌、超凡脱俗的能力,让诗具备疗治现实沉重肉身的功效。他为此立下誓言,诗为最高。这是一种眼光判断,那也是他在深夜里一直思考的,“深夜了,还是没有睡着,在研究自己诗歌的缺陷。”(《熄灯》),他人到中年孤独一掷的价值所在。
我想,“泊”是飘泊,停泊,是种运动不息的状态,如秀江母亲河面动荡不止的波迹变幻迷人的魅力。而“可”是自我的认同,内心愉悦的感觉体验。诗集名为《泊可诗》,因缘而起,从无至有,聚而成形,即而出版发行。它来到了我的眼前,就捧在我的手掌中。它经历的不仅仅是“十月怀胎”的过程,期间有十逾年的痛苦,更多的是一个新的生命诞生的愉悦体验过程。他带给我们的也不仅仅如此,手指着自己的肚皮,他说,“在我半月形的腹中,还可以让你们也想一想。”是的,会让我思考,再去重新认识,下一个孕育新生的牧斯会是什么样呢?!我期盼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