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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一行:风景与物语——试论邹昆凌的诗
级别: 创办人
0楼  发表于: 2013-04-07  

一行:风景与物语——试论邹昆凌的诗




一、风景:印象与现象

  在出生于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诗人中,邹昆凌(1946-)无疑是被文学史和诗歌界严重忽略者。尽管出版过两本诗集(《碎片与显影》和《人鱼同体》),但“邹昆凌”这个名字对于当代诗坛来说仍然非常陌生,只是在云南的画家群体中有一定的知名度。这种遗忘和忽略或许倒成全了他,使他可以心无旁鹜地磨炼自己的感受力和诗艺,而用不着像许多成名的同代诗人那样忙于应酬、写回忆录和抱怨当代的读者。无人关注的结果,反而是带给了他一种更持久的耐心、沉静和专注。于是,我们看到,当他的同代人普遍呈现出创作力僵化、衰退甚至完全消失的时候,他却成为了那一代人中极其罕见的越写越扎实、越写越有活力的异数。他就像一株植物,由于生在无人问津的地带,而长得愈益繁茂。
  作为一位晚熟的诗人,邹昆凌有着所有成熟作家共有的特征:阅读方面的勤奋和博杂(他有着和年轻作家一样的阅读量和阅读口味),丰富的阅历带来的现实感(生于右派家庭,历经文革和改革),以及写作观念和形式上的自觉。这一切使他能够不断地保持、更新自身的理解力和感受力。然而,除此之外,使他年过六十还能写出不凡诗作的原因,也许还得归功于他的油画创作。绘画练习对人的观察、感受和想象力的严格训练,对一位诗人来说总是如此珍贵。作为一位风景画家,邹昆凌将他长久以来对自然的经验转换成了诗歌语言:

在群山里,日落是寂静的
它有那么多影子和红热的金属
它有一只浓缩的铜牛
远去而不鸣叫;新鲜的植物
清晨还在山地上,淡紫色的空气里
淡紫色的鸟飞着,一直在飞
昆虫的眼睛,看得见全部大山
斑驳的色彩非常耀眼
但现在,阴影像毯子
把群山包裹起来,放进暗盒
稍后,天顶上的云霞
像劳累的手臂,有许多星
汗珠似的从它的皮肤渗出来

  ——《日落》(2007)
 
  这是运用印象派绘画的光学原理创作的诗歌。诗中的图景是利用色彩的冷暖和颜色的互补关系构成:先是使用暖光,然后逐渐转冷,但在感觉中,事物的暗部却是由冷色转向暖色。那只“浓缩的铜牛”随着远去而色调转冷,而“淡紫色的鸟”在空气里却是温暖的,最后,“天顶的云霞”和“星星”仿佛携带着劳作者的体温。整首诗的色彩饱和度很高,每一个比喻都是通过将事物转换为色块来进行的。可以说,这首诗真正体现了一种专业的绘画性。在风景构图、事物的质感呈现和比喻的新奇性方面,这首诗与多多的一些杰作相比也不遑多让。
  在邹昆凌的诗集中,有一半以上的诗具有风景诗的性质或要素。因此,他首先是一位风景诗人。这一类型诗人的义务,是使我们恢复视力,重新看到那原初涌现的自然。然而,作为“风景”的自然却具有两义性:如果将风景视为“印象”(impression),那么,诗歌将导向以主观感受取代事物本身(这是多数法语和西班牙语诗歌的特点);而如果将风景视为事物自身的“现象”(phenomenon),那么诗歌又可能变得缺少色彩,只有某种单调的敞开性或锁定的升华方向(这是多数“深度意象派”诗歌的特点)。一般而言,喜欢使用新鲜比喻的诗人多倾向于前者,而喜欢白描的诗人则多倾向于后者。尽管邹昆凌在绘画上倾向于印象派(印象派从根本上说是主观性的,其风景哲学是西美尔式的世界观和生命哲学),但他并不只是将风景理解为主观性的东西,在他那里,“朝向事物本身”仍然是诗的一项基本许诺。而这就意味着,他必须在诗中处理两个问题:首先,让人们看到风景;其次,让事物自身在风景中显现。
  人如何才能看到风景?对于许多人来说,与风景的阻隔首先不是由于眼盲,而是由于陷入物质的包围之中而闭眼不看——没时间也没心思看——风景。这是我们时代的普遍状况。但这种状况也许并非那么难以解决,只要一个人愿意在某一时刻仰望天空,只要他将注意力集中到事物的形式而非功用上,他就似乎可以从物质的包围中脱身出来:
 
飘,不是飞;月色千里
我在都市的喧嚣间遐想,于眼花缭乱的
物质,不顾;只有月色,并荷花开得清雅
这时扇的白,是否古典的一笔

  ——《月色》

  我们身旁那些使人“眼花缭乱”、不再观看月亮的“喧嚣的物质”,在众多诗人那里都是通过掉头“不顾”来打发。这种“不顾”,如果再加上一双能穿透商业包装的眼睛,或许的确能看到那像月亮一样亘古即有的风景。然而,这种古典式的“清雅”,在那些“照相机的眼睛”中难道就不存在?难道不正是这种貌似对商业和物质进行超越的闲情逸致,充斥在媒体、畅销书和影视图像之中,并主宰着那些权贵人士们的闲暇和家庭生活?看来,《月色》这样的诗虽然纯净,但始终有成为商业文化同谋的可能;因此这种诗不能多写,一多就腻。这种“纯得发腻”的原因,在我看来,是由于眼睛在其中仍然没有完全摆脱文化成规或陈词滥调的牵引;由此诗中的具体经验极易被抽掉,只剩下那种类型化的“优雅”情调,从而被市场意象形态所吸纳。因此,要真正看到、并让人看到风景,光是避开“眼花缭乱的物质”是不够的,还必须与自己身上根深蒂固的文化成规作斗争,与自己那受到规训的眼睛作斗争。不过,对一位成熟诗人而言,这种斗争的方式却并非通过标新立异或单纯的反叛来进行,恰恰相反,任何一种对意象形态的有力挑战,都深深地扎根于传统(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传统),并从传统中汲取力量和神髓。
  在邹昆凌那里,他所要汲取的传统是双重的:不只是西方的风景画(从古典大师到印象派)传统,还有中国古典的山水诗传统所赠予的观看和感受方式。这后一传统尤其得到了邹昆凌本人的强调。对于普通人,中国的山水诗(还有山水画)传统只意味着某种情调,但对真正的艺术家而言,传统首先指向一种精神;普通人的眼里只能看到那种类型化的所谓“空蒙”和“悠远”,而艺术家却看到了对具体事物的热爱,看到了细节的微妙与活力,整体的坚实与平衡。传统对普通人只是成规,但在艺术家那里却是活生生的、时而涌出的溥博渊泉。艺术家便是通过返回作为活生生的精神的传统,来对抗业已蜕化为积习成规或类型化情调的传统。正是出于这样的意图,邹昆凌才会如此重视和反复提到那封著名的王维致裴迪的信:
 
  近腊月下,景气和畅,故山殊可过。足下方温经,猥不敢相烦,辄便往山中,憩感配寺,与山僧饭讫而去。北涉玄灞,清月映郭。夜登华子冈,辋水沦涟,与月上下。寒山远火,明灭林外。深巷寒犬,吠声如豹。村墟夜舂,复与疏钟相间。此时独坐,僮仆静默,多思曩昔,携手赋诗,步仄径,临清流也。当待春中,草木蔓发,春山可望,轻鲦出水,白鸥矫翼,露湿青皋,麦陇朝雊,斯之不远,傥能从我游乎?非子天机清妙者,岂能以此不急之务相邀。然是中有深趣矣!无忽。因驭黄檗人往,不二。山中人王维白。

  程抱一说,这封信展示出了中国古人那种“单纯、富有同情心和内视力的感觉方式”。邹昆凌看重的正是这种感觉方式,而不是其中的情调。在一首对这封信进行重写的诗(《读王维给好友裴迪的一封信》)中,我们看到了王维笔下的生机、温暖和活力在邹昆凌那里的重现:

冬夜水波里的月亮,是一只醉眼
引来了虚拟的豹,引来了
晚钟和回暖山地上的脚印
王维此行,即刻就到了自然的深处
天地巨细,不仅在他的画里,在他的诗中
还在这封信的叙事和人性里
……
在他的文字中
草木萌发,如手指上的琴弦
一座溶雪的山峦热气腾腾
矫健的鸥用响亮的金属驱逐残冬
鱼抬着头,唼喋春风浩荡的蓝天
露水打湿了裤管和青山,几只斑鸠
叫声像石头在滚动

  正是从中国山水诗的伟大传统中,邹昆凌学到了这种静谧生动、细致开阔的感受力。不过,在我看来,王维这封信,以及王维诗中自然的呈现或书写方式,却与邹昆凌有着微妙的差异。正是这种差异,决定了邹昆凌的风景诗并非中国古代山水诗的现代翻版,而是有着自身独特经验方式的存在。
  在王维这封信中,一个明显特征便是他基本上不使用比喻(唯一的比喻是“吠声如豹”),事物的出场都是直接的、无需以他物为喻的。“辋水沦涟,与月上下。寒山远火,明灭林外”如此,“草木蔓发,春山可望,轻鲦出水,白鸥矫翼”亦如此。这种白描手法也是王维诗中的主要手法,在他那些最著名的诗中,我们是找不到比喻的(也极少有修饰)。然而这种白描却并未使行文显得干硬乏味,相反,由于作者语言的精纯,这些白描能摄物之魂魄,使事物在精神的空间中充分地舒展。于是事物自身便在此种境域中完整地显现出来,带着其所独具的光华、质感、活力和气息,这便是纯粹经验之中的“现象”。诚如张祥龙先生所言,“现象本身就是美”。事物自身的涌现和出场,在其活生生的力量与气息中,自然而然地让人惊讶并忘我地投身于其中。王维正是凭借其对现象涌现之生机的观照,抵达了诗的奇境。
  然而,在邹昆凌对信进行重写的诗中,风景和事物的呈现却并非如此。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大量奇异的比喻,其奇异程度可能已经超出了王维的想象——当然王维并不需要这种想象力。比喻乃是邹昆凌的食粮,是他的风景诗的命脉所系。仔细考察,我们会发现邹昆凌的比喻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通感,亦即不同感觉之间的连结和互喻(即波德莱尔所说的“应和”)。可以说,比喻和通感是邹昆凌感受力的主要运用方式,也是其风景诗的主要构成元素。我们不妨用另一首以王维诗句为题的作品(《“明月松间照”》)来说明这一点:
 
夜光如皮肤细腻的手臂
来到松林时
已变得如耳语般小心翼翼
它又是一只踩在草尖松针上的
缎子鞋
或帐慢里的睡眠
总之它类似女性的神态
梦似的一飘而过

明月像鹰遗忘的一片兔子肉
从松林上空过来
我更喜欢它是落在林间的
眼色、嘴唇和朦胧的身影
我把它的静谧
当做我的歌的开始
我一个人唱给自己听
你没到过远山之夜
你听不到“明月松间照”的歌吟
 
  这首诗除了最后五句之外,全部由比喻构成,其中“耳语”、“睡眠”和“兔子肉”显然是通感。邹昆凌是写月的高手,其比喻从不重复,而且愈翻愈奇。但这一连串的比喻并未使我们觉得他是在进行修辞杂耍表演,其原因除了最后几句直接抒情的平衡之外,这些比喻所携带的奇而不怪、准确而不穿凿的感受力也是缘由之一。与当代学院诗人擅长的精巧比喻相比,邹昆凌的这些比喻显然更加亲切可喜,它的成份主要是感性而非智性。它们不是源自学院式的机智,而是源自对自然的热爱和专注所产生的瞬间通灵。
  无论如何,在上面两首诗(以及邹昆凌大多数诗)中,事物的出场需要比喻,需要另一事物的辅助或互助。只有在这种与他物的联结和印证关系中,事物才能将自身的质地和情态完全显示出来。这种经验方式便是我所说的“印-象”(相互印证之象),在这种“印-象”中,事物虽然也是直接被感受到(“印-象”并非一种间接的感受),但感受自身总是携带着他物的影子来与此物相印证,通感的基本原理便是这种相互印证。这一意义上的“印-象”,与西方经验论哲学所说的impression(“印象”)并不相同。邹昆凌诗中的印-象主义也不同于西方诗歌的象征主义和意象派(尽管有很多类似),它虽然部分地源于他所借鉴的印象派画法及其观察方式,但仍然有其来自中国古典的根源。这一根源便是李贺的诗。邹昆凌对通感和奇喻的依赖,显然与李贺而非王维更加接近,尽管他的情调中全然没有李贺式的阴郁和诡异,而主要由温暖和明亮主宰。
  因此,王维对风景的经验方式是现象性的、直接呈现的,而邹昆凌的经验方式却是印-象式的或通感性的。邹昆凌藉此既扎根于传统,又生长出自身的枝叶。必须说明的是,“印-象”绝非一般人所以为的那样是模糊的,相反,它作为一种原初的经验方式,具有其清晰和明见性。《河边的桉树》这样的诗作表明,邹昆凌的目光带着画家所特有的明澈、柔和与坚定。有时候,这种对风景的印-象可以被纯化和展开到这种程度,以至于事物在其中与目光、与语言完全融合,使用比喻给人的感觉却像是在白描。在这些时刻,印-象开始向现象接近;而那些作为喻体的事物也仿佛变成了镜子,它们不再是事物显现的间体,而只是映照出事物:
 
好多年了,那土路让岁月弯曲
那弯曲的岁月让山楂树曲折而优美
我的手在空中像溪水
承接着雨点般糟红的山楂果

  ——《山楂树》

二、物语:追忆与虚构

  然而,在我看来,邹昆凌虽然迷恋风景,但他最好的诗作却并非单纯的风景诗。这些诗都有着叙事(或准叙事)的构架,都在向我们讲述某一具体事物(或人物)的经历。用“物语”来称呼这一类诗是恰当的——这个在日语中出现的中文词语,也许包含着较汉语“故事”一词更加丰富的意蕴。“物语”似乎是在说,事件乃是物的语言,是物自己在说话,在向我们说话。
  “物语”中包含的“物”乃是作为个体的、有着自身独特经历的事物或人物。事物在物语之中,与在风景之中的意义生成方式是不一样的。风景作为自然是永恒的,它永远如一。事物在风景中,从属于自然的永恒秩序;无论受到怎样细致的描绘,风景中的事物都没有自己的专名,而只是作为类来显现(这些诗中的“桉树”、“山楂树”都不是个体)。就连“月亮”这一似乎是专名的事物,也是作为类进入风景诗(因为它不是作为今日或昨日之月,而是作为“月”之理念)。而当事物进入到物语或事件之中时,它便成为了一独特的个体,而有了自身的专名。这是因为,风景的永恒性是纯空间的,时间在此不起作用(或只是作为永恒的循环时间起作用,如四季);而在事件中,由于线性历史时间的引入,事物成为了一次性的,因而不可替代。这种由聆听物语而来的历史感和独一感,使得诗歌可能超出风景诗的单纯观照性质,从而变得深厚、坚实和切身。
  在邹昆凌那里,物语一般有两种构成方式:追忆和虚构。在追忆中,诗人以过去的事件为题材,试图以自身的讲述激活那一事件所包含的经验,使之成为发生意义上的历史(而非历史学意义上的对象)。正如普鲁斯特所说,往昔的灵魂寓居在物中,只要轻轻触碰,物便会开口说话。这物可以是事物和人物,也可以只是文字的只言片语。“在另外的时间说出的词,我现在听”——听到的不只是这个词,而且是过去与现在之间的整个历史。在《乾隆年间的云南诗人》一诗中,邹昆凌想到了那个被人遗忘的清代诗人陈某,便是由于他遗留下来的两句诗(“斜月低于树,远山高过天”和“壮士一身是热血,何必为之送寒衣”)。这样的诗句“使这个死去的鬼魂,留下夜虫般的一点亮光”。一个小人物的悲凉命运,往往比大人物们的悲剧更能震撼人心,因为从来没有人去书写无名者的历史。只有诗人或许还能在历史的狂风中为他们保存一些碎片与灰烬,但诗人也同样会被遗忘。
  邹昆凌的追忆性作品,大部分是关于他自身的经历的。这些诗一般是围绕着某一事物或意象展开叙述,我们可以用《皮书包》来作为例证:
 
我在上小学时,背过一个皮书包
它是棕黑色的,质地又硬又重
原因是那时的鞣皮工艺不行
我背着皮书包上学,每天从我家
过节孝巷,到双塔寺;每天
书包里装着我的文具盒、语文、算术书
和一摞作业本,随着年级升高
它一天比一天沉重;那书包的背带
勒得我肌肉酸痛,我把它
从左肩,换到右肩,不断倒来换去

 
  在这段平稳的叙述中,皮书包并不只是作为其普遍类别(上学用具)而存在。使这段追忆变得真切的,是对皮书包的“沉重”和“使我肌肉酸痛”的描述。通过诗的第二节(“有一天,两个嘲笑我爸爸是坏人的同学/跟我吵起来,他们先朝我头上/吐口水,吐了好几次,弄得我生了癣/他们又叫我瘌痢头、掉毛狗。”)我们可以看到,皮书包在诗中的基本含义乃是“负担”,它的坚硬、沉重、使我不堪其负,都暗示着它与“我”的右派子女身份的互喻性。“我”背着书包,就是背着“我”那莫须有的“原罪”。“妈妈”对此只能忍气吞声,带着被打的“我”去涂药水。然而,诗的第三节出现了突转,皮书包的意义也被完全改写:
 
但那两个同学,依然不饶我
又堵在放学路上,骂我坏种和狗啃头
我路过的是条小巷,他们一排手,我就让不开
于是我想从他们膈子窝底下钻过去
但是不能,他们不让,我低头时
他们又呸呸朝我头上吐口水
并取下领巾来,扇我的耳光
我一气之下,就把皮书包从脖子上
摘下来,朝他们劈头盖脸地摔
一下、两下,我像拉着一只前扑的
狼犬,直到皮书包的棱角,像牙一样
撞在那胖子的额头上,冒出血珠

 
  这段叙述是诗的高潮。皮书包不再是沉重的负担,而成为了“前扑的狼犬”,并用“牙”一样的棱角教训了那些仗势欺人的同学。在这段诗中有一个细节:皮书包被“从脖子上”摘了下来,就好象是一块罪名牌被摘了下来;当它重新挂回脖子上时,它已成为一种威慑,一种“尊严”的见证。诗结束于这个皮书包的最初制作:
 
我和皮书包的经历到此到了高潮
从此他们再不敢欺我。那个
皮书包,是我奶奶买给我的,来自
我家小东城脚21号门口
19号里那个左手肌肉萎缩的皮匠
 
  通过这一追溯,皮书包一方面有了一个“出生”,从而像人一样获得了经历的完整性;另一方面,它再次和“我”的家庭史关联起来,从而将“我”置入与“我”的妈妈、爸爸和奶奶的具体联系中。于是,皮书包不仅凝聚着少年的上学时光,也凝聚起了“我”的整个家庭在那段严酷历史中的命运,凝聚着这个家庭的屈辱、忍耐和反抗。它由此而成为专名,其意义的生成和转换也见证了诗人在这一家庭命运中的位置。“皮书包”作为一件事物,打开它,我们得到的不是文具盒、语文或算术书,而是诗人的整个少年时代,是那段“反右”的严酷历史,是一个家庭的命运;而“皮书包”在故事高潮时的出场,像一道闪光照亮了那段历史,并将其瞬间定格下来,成为了对命运进行反抗的隐喻。这便是“皮书包”在追忆中所说的话:它的声音起初是坚硬、沉重、充满屈辱,但在某个时刻,它突然变得激烈起来,带着牙齿的凶猛和威慑力;而当它的声音再次平稳下来时,它已不再屈辱,而是像一个复仇成功的人那样,开始在众人面前从容地讲述自己的出身。
  物语的另一种构成方式乃是虚构。在邹昆凌的诗中,虚构不是想象力的凭空运作,而有着与家族史或个体自传经验的连接点。这些诗如同一根根有孔的吹管,只要在家族史或自传经验的肥皂水中轻轻一点,便能用想象的气息吹出一连串五光十色的、梦幻般的气泡。然而,无论它们多么离奇古怪,都仍然是经验之水的变形,并由于这一关联的存在而获得了历史感。虚构的物语不过是历史的一种出口,它给历史添加了一个神话维度。在《连环梦》和《飞》这样的诗中,我们看到了从自传经验中变出的物语。而《人鱼同体》作为邹昆凌最杰出的作品,则为我们示范了家族史的一段轶事,是如何通过虚构而变形为神话的。
 
钓钩卡住了鱼,也逮住了渔人
我的故事从金沙江边一块石头上开始
那是我的叔公,他在一百年前
站在那里钓鱼,脚下的江水如同台风
把处女的晨光的天空席卷而去
 
  《人鱼同体》的想象起始于这块金沙江边的石头,它构成了诗的底座。石头是实在的,它现在仍在那里。故事在这块石头上面发生,虚构和想象也在上面发生;而它们在叙述中逐渐相融并混而不分,共同凝结在石头的沉默中。《人鱼同体》的故事,与柏拉图《会饮篇》中阿里斯托芬讲述的那个爱欲故事相似,都是关于“分离”与“再合一”的经验的。这是人类神话的基本模式之一。不过,在阿里斯托芬的讲辞中,人是与自己缺失的另一半相统一,他主动渴求着这另一半存在,这种统一的力量乃是作为精灵(daimon)的爱欲(eros)的力量;而在《人鱼同体》中,人与鱼的统一,则是与一种陌生而又巨大的、魔性的力量相统一。这种魔性的力量对人而言是他者,它在人身上激起了恐惧和抵抗。因而,人与鱼的同一并不像《会饮篇》中的男女合一那样单纯,而是发生着对抗或竞赛:
 
他缠在腰上的鱼线,像拉直的彩虹
现出奇迹;他感到咬钩的鱼十分壮实
那是一条大得能驮起整条大江的大鱼
它一动,江水、天空、山就颤抖,正像
拔河竞赛开始了或地震已经发生
他双手挽着鱼线,用力拉……这时
他臂上的肌肉像屋顶的瓦在炸裂
感到他拉着的不是一条鱼,而是一种
魔的重量。(魔是什么?就是人灵魂里
和肉体外,避不开的非物。它一来
就蛊惑和扭曲了正常的东西。)于是
大江、人和钓钩,都成了它的戏剧
 
  这显形为一条大鱼的“魔”,尽管是人的另一半,但却仍然是陌生的他者或“非物”。 “魔”始终隐藏着,它从不露出水面而成为“现象”,而只是通过其作用来显示其痕迹。在此,并不是人与鱼在相互寻找,而是“魔”的力量支配一切,使“大江、人和钓钩”都成为它的戏剧。“不是他在钓鱼,而是鱼在钓他”,这种单方面的支配显然不同于《会饮篇》中男人与女人的相互寻找。不过,诗人在想象中仍然动用了一些意象,来平衡这种单方面的支配性:
 
金沙江伸出了五个手指,用力一抠
就把我的叔公拖进了江水急流
那大鱼是要找他的兄弟,还是要找
它的伴侣?才把叔公召去;他离开石头的
姿势,就像只逮鱼的鱼鹰突然潜水
我复述他从钓石上升起,往下冲刺的
样子,就像一次赴约的飞翔

 
  这段叙述先是将叔公的落水描绘为被“拖进”急流,但间隔一行之后,就改变了描述方式。叔公被喻为“逮鱼的鱼鹰”,并且其落水乃是在作“一次赴约的飞翔”。这些形象都是主动性的,它们修正了前面描述中的被动性。考虑到钓鱼本身就是人的初衷,我们是否可以将叔公钓鱼的行为视为一次赴约中的等待?如果“魔”本身就在人的灵魂之中,那么,是否这次落水并不是大鱼单方面的要求,而也是人灵魂深处的渴望?正是在这一点上,《人鱼同体》与《会饮篇》最后又走到了一起:
 
那块石头,不是石头,而是大鱼的化身
这条不能谋面的大鱼,和我叔公,仿佛同体
他们前世分离,又回到破镜中,握手言欢
这故事是真的,发生在金沙江边的永善
那时我没有出生,江中的险恶也没有泛滥

 
  《人鱼同体》终结于一次遥想式的定位。“这故事是真的”,这一结尾试图唤起读者对诗歌叙述的信任。我们当然知道,诗中的钓鱼和落水细节,都是虚构的产物,但它们是如此真切和生动,让人觉得如在目前。但故事的“真”并不止于这种真切,而是更深地来自那条隐匿在河流深处的大鱼,它作为神话力量的载体具有不可置疑的真理性。它时时都潜伏在我们内心深处,激荡起我们最原始的恐惧和渴望。这条大鱼并不需要真正露面,但它的力量贯穿在整个叙述中。这首诗就是使这一力量显形的努力:叔公的故事只是卡在家族史中的一条轶闻,但经过虚构的转化之后,它获得了鱼刺的形状,并由此引出了人与鱼、人与自己身上的魔性的纠缠。在这首诗中,语言也像鱼线一样富有张力,“象拉直的彩虹”,一头连着潜藏在往昔历史中的力量,另一头连着人性中的原始恐惧。我们都能感受到这条在暗中游动的大鱼,而诗的引力,就是它前来寻找我们,要我们与它合为一体。
 
三、风景与物语

  那么,在邹昆凌的诗中,风景与物语处在何种关系之中?我们看到,除了像《日落》和《皮书包》这样单纯的风景诗和叙事诗之外,邹昆凌的大部分作品都是风景与物语的交织产物。例如,《河边的桉树》作为一首风景诗,就包含着对河上翠鸟的虚构,以及对自身创伤经验的追忆;通过此种虚构和追忆,诗变得醇厚而温暖。这种交织方式,在其他诗人那里也是极为常见的。然而,邹昆凌的某些作品中,风景与物语之间还形成了一些独特的关系,从而与一般诗作中的情、景、事的交融方式区别开来。
  《2002年,募西路上》是一首有着叙事面孔的风景诗。从它的行文方式看,它当然是叙事诗,有着物语的一切要素:人物、时空、情节或动作。然而,它却是以风景来结束:

这时,四个菜上齐了,我们
边吃可口的午餐,边看馆子外的春天
许多树木,在风的空间喧响舞蹈
色彩由绿变蓝,直扑远山
直到融入雾霭和神秘悠远的天空


  事实上,这首诗的特点在于,它把物语也变成风景的一部分。诗中描写的这个饭馆,饭馆中的器具和动物,以及那个“烧猪肉的女孩”的动作、言语和神态,其实都是这条公路上的风景。诗中有一段话透露了这一点:

炉条上的猪肉,冒着油渍
她用筷子搛起来,放在盘中
准备上菜。我问她,拿多少工钱
她说,八十块。我想:太少了
这烧猪肉的女孩,跟满山遍野的春天
一样鲜亮。


  诗人是把这位女孩,与远山中的树木视为同样美好的存在。正是由于这段故事的引入,使得整首诗显得充实和精力弥满,也使得诗结尾处的风景摆脱了庸常的优美,而获得了质朴人性的支撑和映照。在这首诗中,物语乃是风景本身的一部分,而且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深夜记事》展示了风景与物语的另一种关联方式。诗讲述的是诗人在深夜写一首风景诗,与此同时,诗人又听到楼上一位酒鬼回到家门口,敲门,他的母亲听到了,但终于忍住没开。这里出现了两个本来是平行发展的过程,但诗人让它们交错在一起——对于很多诗人而言,一首诗一般只会呈现这两个过程中的一个。如果只按前一过程发展,那么就会产生一首纯粹的风景诗,但诗人却在每一段风景描绘后面,都接上一段对酒鬼动作的叙述:
 
我在写,圭山的夏夜
星空明丽,像成熟的葡萄
使穷困之地,幻出丰收图象
我听到在我住宿的上层
夜归的酒鬼,他用变大的舌头
叫:妈,开门,开门
那舌头就像鲸鱼的身体
落难海滩那么笨
我没听到开门声;我继续写
星空像蜂群,带着我
飞进甜稠的幸福中——这时
掼倒在门边的酒鬼,他的鼾声
如破裂的水瓶,在咕噜泻漏

 
  风景诗的写作,是一个被明净与深邃的想象充满的过程,但这个过程却不断地被来自现实世界的过程打断。这样一种处理方式,表明诗人试图反省写作本身。然而,诗人对这两种过程的同时呈现,并不是为了用现实世界的苦难来讨伐和否定风景诗,相反,他很好地在两者的紧张中保持了中立和平衡。这首诗因而有一种得体的声调,没有滑入轻浮的反讽或情绪化的愤怒之中。的确,风景的明丽,反衬出了人在世界上的悲凉处境;但反过来,人在世间的悲凉境况,也使得热爱风景更加成为必要,因为正如《河边的桉树》所说的,风景之美是对创伤的抚慰。这首诗中的酒鬼形象是让人怜悯的,而他母亲的行为更是令人感慨;但诗仍然要继续写下去——即使“诗里的星光”最终会“消失在黑暗中”,它也毕竟照亮过一些心灵。这是伦理与美学的相互修正,是悲伤物语与纯粹风景的相互修正。
  最后我想谈一下《月之诗》。我们可以把《月之诗》视为《月色》经过修正和充实后的变形:它保留了《月色》中的鲜活、细腻的感性,但却增添了《月色》所缺乏的重量和稳定性。这与诗中对童年情景的追忆和虚构是分不开的:

这月亮,是空笤箕漂在水桶里
寂寥得像天黑时的光一样
从高处,我见母亲在楼下
洗旧衣服,她水盆里的月光
少得像粮食,而我站的地方
就能够看见明天或未来
月亮不是一只碗,不只盛着
耀眼的粮食,还盛着满天的希望

 
  这个“我”与母亲共处的情境,似真似幻。所有的比喻,都被织入与生存的贫困和希望的关联之中,而不再显得轻飘。它们的确是月亮的比喻,但同时也呈现出一个家庭的生存境况和情感氛围。这是贫穷而幸福的童年,这幸福来自亲情,来自对明天的期待。就连对幸福的追忆也是幸福的。于是,月色剥落了所有从古典借来的“清雅”,变成了一段时光的见证,变成了一片与自己和母亲相伴的光亮。它用清辉虚构出一个神话般的场景:

这时有人敲门,树影都显得惊喜
母亲开门,一个清白的人
从月亮上下来,走进我家
当他抬头,用手比划,我看见母亲
正在跟神说话,即刻,动荡的月光
就把房子和站在窗上的我
带到了自由深邃的天空,我看到
世界在月光下,像一盘围棋
月色中,有人教我,把白色的棋子
摆在通向明天的没有路的道路上

  这就是关于月亮的杰作。在其中,我们已经无法分辨哪些是风景,哪些是物语,哪些是追忆,哪些又是虚构。只觉得月亮的光辉已经盈满了整个叙述的空间,所有的人、物和动作都被它照亮。诗人的确需要观看风景,需要一双训练有素的眼睛,但风景中的事物并不就是事物本身。只有当诗人受到事物本身的语言的牵引,进入到它作为个体的历史之中,并将自身的历史与之相映照,从而展开追忆和虚构,事物本身的深度才会显现出来。对于诗人而言,这就意味着,不仅要观看风景,也要倾听风景中的事物和人物,并让其中蕴藏的历史说话。目光的明澈与柔和,需要深沉、扎实的历史感来补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邹昆凌的诗作,由于其中包含着对自然与历史的双重经验,因而为我们的眼睛和心灵提供了有益的养份。

(原载《新诗评论》2008年第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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