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朵兄”视频号 会员列表
主题 : 赵鲲:胡适的“古文运动”观及其意义
级别: 创办人
0楼  发表于: 2012-10-18  

赵鲲:胡适的“古文运动”观及其意义




  在“五四”以来有关唐宋文学的叙述中,有一个非常流行的名词——“古文运动”,意指中唐以来以韩愈、欧阳修为代表的反对骈俪浮靡文风,旨在恢复三代两汉古朴雅正之文的“古文”创作,其浪潮贯穿两个朝代,合称 “唐宋古文运动”。“古文运动”概念在现代以来的中国文学史叙述中久已成惯例。然而,唐宋直到五四之前的传统中,并无“古文运动”之说法,所谓“古文运动”,其实是中国现代的文学史叙述的一个建构。
  最早提出“古文运动”概念的是胡适。胡适的“古文运动”观,是从属于他的文化/文学理想的;其古文运动观的背后,是根源于实用主义和进化论的“白话文学”及“时代文学”观。胡适对古文运动的论述,不但为他的文学改良主张提供了历史的支持,而且也为从“运动”(思潮)的角度研究中国文学史,提供了成功的范例。以“运动”或思潮看待文学发展的这一新的文学史叙事模式,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文学叙述的“文苑传”或“诗文评”的模式,为中国文学史研究提供了更为宽阔的视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 建构与借用:胡适的“古文运动”观

  众所周知,胡适是现代白话文运动的领袖人物,胡适对白话文,对所谓“白话文学史”的所有观点都和他的古文观、“古文运动”观密不可分,我们只有对其白话文学观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对其“古文运动观”有深入的认识;再进一步,我们只有透彻辨析其“古文运动”观的涵义,充分认识其内在矛盾及合理性,才能从更准确地从整体上把握胡适白话文学观的理路及其得失。
  台湾学者罗联添、日本学者东英寿都认为“古文运动”是胡适于1928年出版的《白话文学史》中最先提出来的。莫道才发表于《福州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的《唐代“古文运动”概念平质》一文对“古文运动”概念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追溯。据莫道才考察,从1905年黄人的《中国文学史》到1910年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到1914年王梦曾的《中国文学史》、1918年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都未出现“古文运动”这一词语。他认为“古文运动”一名,初见于胡适1927年出版的《国语文学史》,1928年出版的《白话文学史》。
  胡适在《国语文学史》里这样说:

  这一派文学(笔者按:骈偶文和古典诗)的兴盛,引起了一种大反动;产生了北宋古文运动。

  《国语文学史》是胡适1921—1922年在教育部主办的第三、四届国语讲习所和南开大学讲课时所编的讲义,1927年由北京文化学社正式出版。这说明,胡适早在1921—1922年间就形成了“古文运动”这一概念。那么,胡适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使用“古文运动”一词始于何时呢?通过文献检索,笔者发现胡适在1923年2月24日致顾颉刚的信中曾使用了“古文运动”这一名称,他说:

  大运动是有意的,如穆修、尹洙、石介、欧阳修们的古文运动是对于杨亿派的一种有意的革命。

这虽是私信,但它发表在《小说月报》14卷4号(1923年4月)上,可以被视为胡适严肃的观点,因而我们可以说:最早正式提出“古文运动”概念的是胡适,时间是1923年。
  需要注意的是,胡适明确以“古文运动”命名的是北宋的古文革新。他说“大的运动是有意的”,特举穆修、尹洙、石介、欧阳修们的古文运动,而没有举韩、柳的倡导古文,即可见韩、柳的倡导古文还不符合他心目中“文学运动”的涵义。在1928年出版的《白话文学史》中,胡适说道:

 
  中国文学史上的大变动向来都是自然演变出来的,向来没有有意识的,自觉的改革。只有这一个时代(元和、长庆)可算是有意的,自觉的文学革新时代。这个文学革新运动的领袖是白居易与元稹,他们的同志有张藉、刘禹锡、李绅、李余、刘猛等。他们不但在韵文方面做革新的运动,在散文的方面,白居易与元稹也做一番有意的改革,与同时的韩愈、柳宗元都是散文改革的同志。

  可知胡适认为中唐元和、长庆年间出现了一次自觉的“文学革新运动”——但不是韩柳的古文运动,而是以白居易、元稹为领袖,以乐府诗为主要文体的文学白话化运动。这与后世对中唐文学革新以韩柳古文为主,以元、白乐府诗为次的观点恰好相反。在胡适看来,韩、柳的散文改革虽也是自觉的,但却没有元、白乐府那么符合文学的“白话化”趋势,不能代表文学进化最“正确”的方向,所以胡适心目中严格的“古文运动”当指北宋古文运动。
  虽然,胡适所谓“古文运动”指北宋古文运动,但后来的文学史中所谓“古文运动”大都指从中唐韩、柳到北宋柳开、欧阳修等人倡导古文的潮流。故而,本文把胡适对韩柳古文,以及北宋古文运动的评论都视为其“古文运动”观而加以考察。此外,胡适认为从韩愈到曾国藩这一古文脉络,是一个大的传统,明清的古文家都是唐宋古文的“肖子”,因此一并将胡适对明清古文的评论视为其 “唐宋古文运动”观的延伸而加以论述,即本文所谓“古文运动”是一个相当于“唐宋古文传统”这一内涵的概念。
  表面看来,胡适对唐宋古文运动的评说并不多,因为这不是其文学研究的价值重心所在。胡适对唐宋古文运动的评论都是在他叙述“白话文学史”,及其“历史的文学观念”时作为白话文学进化史的对立面,或者说组成部分来加以阐释的。
  我们知道,胡适在新文学运动时期,是极力反对“古文”(文言文)的,他认为古文是“死文学”,白话文学是“活文学”,其所谓死文学与活文学的标准是“文”“言”是否一致,他以此衡量,认为“古文”至迟在汉武帝时代就已是死文学。若循此理路,则胡适心目中的韩柳古文当都是无价值的了。然而,不然。胡适在《国语文学史》第三章“中唐的白话散文”中说:

  这个时代又是“古文”体中兴的时代。韩愈、柳宗元的“古文”自然是一千多年以来的一件很有势力的东西。但我们从历史上看起来,古文体的改革,虽然不是改成白话,却也是和白话诗同一个趋向的。……第二条是周秦诸子和《史记》、《汉书》以来那种文从字顺,略近语言的自然的“古文”。……到了唐朝,经学也发达了,史学也发达了,故这条古文的支路上,走的人也多起来了(参看《唐文粹》里选的初唐盛唐诸人的古文)。到了盛唐中唐时代,元结、陆贽、独孤及等都是走古文的路的。到了韩愈、柳宗元的古文出来,这条支路丁就成为散文的正路。……韩、柳的古文乃是一大进化。我们又可以知道“古文”乃是散文白话化以前的一个必不少的过渡时期。平民的韵文早就发生了,故唐朝的韵文不知不觉的就白话化了。平民的散文此时还不曾发达,故散文不能不经过这一个过渡时代。比起那禅宗的白话来,韩、柳的古文自然不能不算是保守的文派。但是比起那骈俪对偶的“选体”文来,韩、柳的古文运动真是“起八代之衰”的一种革命了。

  这段文字包含两个基本观点:一,韩柳的古文是“周秦诸子和《史记》、《汉书》以来那种文从字顺,略近语言的自然的“古文”(与骈俪文相对);二,韩柳的“古文”是趋向于白话的,只不过它处于散文白话化以前的“过渡时期”;韩柳古文非白话散文,但相比于骈俪文,它是一种“革命”,一种进步。
  作为白话的对立面,胡适整体上是否定“古文”的,这是他的大前提。但在“古文传统史”内部,胡适又相对肯定韩柳古文的价值。陈独秀、周作人对韩愈,对唐宋古文都攻击得很严厉。陈独秀主要攻击其载道、庙堂文学等性质。周作人对古文不排斥,但他一生攻击最苛酷的就是韩愈,症结是韩愈代圣贤立言式的拿大腔的文风。五四文学革命的提倡者对“古文”的攻击,与他们对八股,对以古文为载体的古代专制思想、贵族文化的厌恶有关,与他们对大众、通俗、平民的文学与文化社会的热切向往有关——胡适何尝不如是?为何胡适对韩柳古文却是相对肯定的态度?这是由其“文学的白话化”这一进化论文学史观决定的。胡适以草船借箭般的方式,巧妙地把韩柳古文的性质转化到散文白话化这一历史进程中,从而为其白话文学进化史增添了一个古代的例证。由《国语文学史》第三章标题“中唐的白话散文”及其内容看,在胡适的观念中,韩柳的古文是文章之革命,但在当时整体的文学格局中,并不具备特别重要的意义,其重要性远不及中唐乐府诗的兴起及禅宗白话文的兴盛(1962年7月,在华盛顿大学举办的中美学术合作会议上,胡适以“中国传统与未来”为题所作的演说中,对五四之前的中国历史区分出三次文艺复兴。第一次是第8与第9世纪中国文学的复兴。他说那时白话开始出现在禅僧的诗与语录中,具有重大的意义。按,第8与第9世纪的中国文学,正是“古文运动”兴起的时代,而胡适始终认为此一时代最重大的文学事件是白话的兴起,而非古文的复兴)。为了建构自己的“白话文学史”,胡适不惜对文学史实进行削足适履、改头换面式的处理,以顺应他的逻辑,其“古文运动”观带有极强的文学史建构性质。
  对于北宋古文运动,胡适在《国语文学史》第三编“两宋的白话文学史”第一章“绪论”中说:“这一派文学的兴盛,引起了一种大反动;产生了北宋古文运动”;又说:“古文运动是反对骈文的,是要革骈文的命的。当日骈文的首领是杨亿……古文的‘八大家’之中,六大家都出在这一时代。古文运动从此成功;虽不曾完全推翻骈文,但古文根基从此更稳固了,势力也从此扩大了”。胡适所谓“这一派文学”,指的是以杨亿为代表的骈俪文和古典诗(贵族文学)。事实上,北宋古文运动的产生,除出于对西昆体的反动之外,还有对“太学体”的矫正。此外,中唐古文运动对北宋古文运动的影响、儒学在北宋的复兴,以及庆历以后北宋社会持续的改革力量对古文运动的推动,这些复杂的文学以及社会思想文化背景,胡适都未曾论及,但其所谓古文从此站稳了脚跟,成为中国散文主流的判断是正确的。
  既然,胡适对唐宋古文,对韩柳欧苏都是肯定的态度,那么他要攻击的古文是什么呢?在作于1917年的《历史的文学观念论》中,胡适说韩柳的所谓“古文”当时并不是“古文”,而是“新文学”、“今文”。因为他们的文体更接近自然的文言,是对古典化的骈俪文的革命。因而,韩柳等人,在胡适看来,并不能称为“古文家”,他所谓“古文家”是明代主张文必秦汉,复古模拟的前后七子,他们是真正的复古派,其文章是“假古董”。胡适说:

  惟元以后之古文家,则居心在于复古,居心在于抑通俗文学而以汉魏唐宋代之。此种人乃可谓之“古文家”!吾辈所攻击者,亦仅限于此一种“生于今之世反古之道”之真正“古文家”耳!

  “生于今之世反古之道”(语出《中庸》)——这是胡适要攻击的关键所在。他之所要打倒这种背时的古文家,他的《国语文学史》、《白话文学史》从西汉即已成为“死文学”的“古文”讲起,都是为了给白话文的历史地位,为实行白话文运动提供历史以及理论的依据。他认为韩柳古文是“新文学”,这显然是在为五四新文学张本。
  要了解胡适的“古文运动”观,势不能不了解他对桐城派的认识,因为胡适把唐宋古文和桐城派看成一个连贯的整体,他认为古文学中,自韩愈至曾国藩以下的古文是“最正当最有用的文体”,“唐宋八家的古文和桐城派的古文的长处只是他们甘心做通顺清淡的文章,不妄想做假古董……学桐城古文的人,大多数还可以做到一个‘通’字;再进一步的,还可以做到应用的文字。故桐城派的中兴,虽然没有什么大贡献,却也没有什么大害处……但桐城派的影响,使古文做通顺了,为后来二三十年勉强应用的预备,这一点功劳是不可埋没的”,他甚至认为“宋之欧苏,明之归有光钱谦益,清之方苞姚鼐,都比之唐之韩柳更通顺明白了”。

  总之,古文早就死了,但仍勉强应用,除明代前后七子的假古董外,从唐宋八家到桐城派的古文是越做越通顺了——即古文即使早已衰败,却仍然朝着进化的方向发展。与钱玄同、陈独秀以“谬种”、“妖魔”攻击桐城派的激进相比,胡适对唐宋古文,对桐城派的评价可谓相当温和了。胡适之所以对唐宋古文及桐城派能有一个比较肯定与理解的态度,乃因他是以是否顺应时代为标准去判断文学的价值的,如他认为“马班自作汉人之文,韩柳自作唐代之文”,这无可厚非。这是一种“时代文学”观。然而,桐城派以唐宋古文为法,岂不也是“生于今之世反古之道”?为什么胡适对桐城派与对明七子的态度不同?因为他们复古的程度不同——明七子是要做周秦汉魏式的文章,其复古的程度远大于桐城派。且明七子主张“文必秦汉”,秦汉以后的文章都不取法,这就是机械的拟古、复古了,桐城派其实是“守古”。桐城派历史颇长,作为文言文,它本身也在随时代演变,尤其曾国藩以后的古文家多能吸收新学,胡适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对此有清晰的描述。胡适心目中最糟糕的古文家是明代的前后七子,认为他们是假古董——那么,与胡适同时代的固守古文的林纾、章太炎、黄侃、章士钊辈就更是“生于今之世反古之道”的假古董了。
  然而,既然“古文”西汉时即已是“死文学”,为何它还会延续二千余年呢?胡适认为其原因在于科举。汉代虽无科举制,但当时选官都要“通经”,即懂得“古文”的。唐宋以后,科举制愈来愈强大稳固,那个背反文学的白话化的“古文”便藉以维系保存下来,所以胡适说科举一日不倒,古文的势力便一日不倒(参阅《国语文学史》)。
  以我们现今的眼光看来,即使“文言不一”如胡适所云,早在战国时就已出现,那个与“言”不一致的“文”也未必是“死文学”。就学理而言,胡适把文学史模式化、简单化了,他把文学史看成非白话文学和白话文学此消彼长的过程——但既然文学史就是朝着白话文学不断进化的历史,为什么非白话文学、古文在那么长的时期里还有那么大的势力呢?这是胡适的逻辑矛盾。他用两个理由来解释这一现象:其一,古文的长期存在考科举的维系;其二,古文虽长期存在,但它却在不断“没落”,只不过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显然,胡适忽略了文学本身内在的存在理由——任何文学本身都是高雅文学与通俗文学(文人文学与平民文学)并存的,它们都属于自己的时代,而且在古代,高雅文学通常都是以较为古典的形式存在的,所谓文学生命的“死”与“活”,一般而言,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内在精神,或者说艺术品质,而且,作为经典的古典文学形式具有极大的历史惯性。胡适最大的问题是,他把文学问题简单化成了语言问题,以语言的是否接近当时的口语作为文学的“死”“活”的最终标准,其所谓“活文学”也只能是通俗文学了。再反过来说,胡适所标榜的乐府诗、词曲、杂剧、通俗小说等文体也绝不是与“文言”无涉的“白话”,事实上,无论是思想,还是语言,通俗文学的成就都离不开高雅文学的滋养。所以,即使后来“文”“言”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古文赖科举而存续,古文的历史也非江河日下勉强维系的没落史,它得以存在的原因也远比靠科举维系复杂。
  如前所言,胡适在大前提上认为“古文”早就是“死文学”,他对唐宋古文即使再肯定,其地位也不及乐府诗、白话语录、戏曲、小说等通俗文学的价值。他认为中国文学史就是“古文文学的末路史”,“白话文学的发达史”(见《白话文学史·引子》),古文只是在缓慢地走向没落,一个光明的结局——白话文,在遥远的现代的地平线上等待着它,最终古文(文言文)必然,必须被白话文代替,“古文运动”最终只是“古文”(文言文)与白话之间的一个过渡而已,这便是胡适对“古文运动”的表述。然而,这些只是胡适“显在”的“古文运动”观。当我们把胡适的文学观与唐宋古文运动的基本观念加以对照,便会发现:胡适的文学观与古文运动的理论颇多相通之处,譬如,胡适提出的作为文学革命“入手之处”的所谓“八事”中的“不用典”、“不讲对仗”,正是韩愈、石介等人反对过分的骈词俪语,反对西昆派的主张;“不用陈套语”、“不作无病之呻吟”、“不摹仿古人,语语须有个我在”、“须言之有物”,与韩愈所谓“唯陈言之务去”、“辞必己出”、“有诸其中”如出一辙;“言之有物”更是桐城派的基本“义法”;“须讲求文法之结构”,也与桐城派所谓“言有序”,欧阳修所谓“简而有法”声气相通。当然,胡适所谓“言之有物”的“物”绝非古文家的“道”,但其重“质”,即重内容的精神是相同的;“八事”第四条为“不避俗字俗语”,而韩愈的文章正可说是“不避俗字俗语”的。统而观之,胡适所谓“八事”,没有一项不与唐宋古文运动的基本理论有某种相通——当然,此相通非表面的的一致,而是基本精神的一致。此一致性主要体现在两点上:

  其一,在文学功能上,注重文学的“实用性”。唐宋古文运动的基本精神之一就是反对空洞的文风,而注重实用、适用的精神。胡适的白话文学观,以及“八事”等主张隐含着一个核心的文学价值取向,即重“实用”。唐宋古文家的“实用”文学观源自儒家文学思想。胡适当然不会标榜其重实用的文学观与儒家思想有关,但他潜意识中受儒家实用文学观的影响,当是可以肯定的。此外,杜威注重改造世界的“实验主义”哲学,也是胡适重实用的文学观的来源之一。而所谓“实用”之“用”的对象,或者说“场域”是什么呢?其实就是“现实”。古文运动与五四文学革命的一个重要的相通之处,就是他们要让文学更好地服务于现实。这本质上属于“文学工具论”。“文学工具论”其实古已有之,但古代的文学工具论并没有现代文学工具论的“启蒙”意识。古代的文学工具论是为了“教化”、“王道”,现代的文学工具论是为了“启蒙”、“政治”等目的。教化是为了让“民”接受,并得以提升;启蒙是为了唤醒民众的自觉,获得提升,并进而参与现实的改造。但现代所谓“启蒙”与“政治”,也未尝不包含着“教化”的意识。胡适的“古文运动”观从属于他的白话文学观,而他的白话文学观又是从属于其普及教育、文艺复兴、再造文明以及建立统一的现代民主国家等大的文化、社会理想的。胡适毕生标榜的“文艺复兴”与“再造文明”就是他认为文学所要载的“道”,实用之“用”的目的。凡实用主义、功利主义的文学观,都是载道的文学。只不过,古代与现代所载之“道”不同而已。
  其二,追求文风的平易。韩愈的文章比之骈文虽更质朴,他也说过“文从字顺各识职”,但韩愈并未特别提倡平易的文风,反而更加“好奇”。而北宋王禹偁则明确提出“句之易道,义之易晓”追求,这已含有“通俗化”(“通俗”是现代词语)的意味;欧阳修为文以“平易”为宗,一方面有为“切于事实”的目的,一方面则是为了追求自然的艺术境界。胡适所标榜的“文学的三个条件”中的第一条就是“要明白清楚”,理由是文学首先要使人懂得,使人容易懂得。尽管胡适的目的是为了文艺复兴,王禹偁、欧阳修是为了王道,但在追求文章“明白清楚”的表达效果上,他们是一致的。而追求平易、明白,根本上还是由重“用”、重“质”的文学观决定的。

  以上两点,是胡适虽未曾明言,但却内在地与古文运动的精神相一致处。也许,胡适对其文学观与古文运动之间的继承性有明确意识,而故意将其掩饰了;也许,他以为自己是反古文的,他与古文运动的理论没有关系,但却不自觉地接受,并宣扬、改造了古文运动的理论。无论胡适对其文学观与古文运动理论之间的继承性有怎样的自觉,它们二者之间内在的呼应与传承却是事实,只不过它是“潜在”的。胡适一面有意识地将“古文运动”的性质和历程纳入到了中国文学不断向着白话、通俗方向进化的历史进程中,一面又接受、借用了古文运动的理论。总之,胡适把“古文运动”作为现代“文学革命”的历史依据和理论资源,纳入到其文学史以及文学理论当中,这是一个典型的文学史建构行为,其学理矛盾与现实的合理性,以及历史影响,皆由建构产生。

二 “文学运动”叙事模式的产生及其影响

  胡适当年使用“古文运动”一词时,一定没有料到这一名称后来可能产生的影响。胡适最早将“运动”与宋代古文联系起来。而考诸早期的文学史,最早将唐代古文与“运动”相联系的,是出版于1931年的胡云翼的《新著中国文学史》;之后,1932年出版的刘麟生的《中国文学史》、郑振铎的《插图本中国文学史》,1933年出版的陈子展的《中国文学史讲话》(上)在论述唐宋古文时,都使用了“古文运动”这一概念。“古文运动”在1930年代前期成为一个流行语。我们可以推断:这些文学史以“运动”来描述唐宋文章变革,都曾受到胡适的启发。
  有意思的是,如果考察早期的新文学史,可以发现:最早一批将“运动”与“新文学”联系起来的著作,也是在1930年代前期,如1930年出版的楚丝的《中国新文学运动一瞥》、1933年出版的王哲甫的《中国新文学运动史》,1934年出版的伍启元的《中国新文学运动概观》,1935年出版的王丰园的《中国新文学运动述评》等。不过,“新文学运动”这一概念,早在文学革命之后的二十年代前期就已出现,如1923年《小说月报》上发表的沈雁冰的《新文学研究者的责任与努力》、郑振铎的《新文学的建设与国故之研究》,都使用了“新文学运动”一词。——这一时间恰好与胡适发表“古文运动”概念同年。
  “运动”在古代文学史中只是描述个别文学潮流的一个概念——“古文运动”是其中最显著的一种,而早期的新文学史则径直以“运动”这一概念来命名新文学的整体实践。专著性的“新文学史”出现之前,1925年,胡适就在为“新文学运动”四处演说,同年,章士钊写有反对“新文学运动”的《评新文学运动》一文。这种文学史的“运动化”,作为一种观念和叙述模式,在后来的现代文学史中持续不断,其渗透的规模远胜于在古代文学史中的叙述。1930年代以后,中国文学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从古典到现代的转型,文学界出现了“整理国故”思潮之下对古代文学的重新审视,以及对新文学的反思,现代文学观念与古代文学视野发生融合,因而 “古文运动”与“新文学运动”皆于1930年代之后成为流行话语,说明当时形成了一种“文学运动”的普遍观念。“文学运动”是现代性的文学观念。现代文学一开始,就与“运动”观念有深刻的关联,甚至可以说,现代文学就是以“运动”的方式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运动”在现代文学当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现代文学实践本身也深刻地“运动化”了。胡适之所以能够敏锐地发明“古文运动”这个概念,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他本身就是中国新文学运动基本观念最早的自觉者以及提出者之一,是他先有了现代性的“文学运动”观念——这一观念来自其“新文学运动”的实践,然后他把这一观念移用到古代文学中,从而发明了“古文运动”概念。“古文运动”概念的发明,典型地体现了现代以来古代文学研究中的诸多概念,如新乐府运动、复古运动等,都是现代文学观念在古代文学研究中的应用(建构)。也即是说,“古文运动”概念的发明有赖于“文学运动”观念的产生,而“文学运动”这一现代文学观念,又是现代性的具有巨大社会文化背景的“运动”观念自西方传入中国之后的一个派生物。“运动”一词,在中国古代并没有大规模的社会活动的意义。现代性的社会学意义上的“运动”概念,是在19世纪末经日语从欧美转译而来的外来词。它首先被应用于“政治运动”概念域;1917年,胡适等人发起“白话文运动”,将“运动”引入文学与文化领域。之后,“国语运动”、“白话诗运动”、“新文化运动”等概念很快应运而生。“运动”在当时实已是一种大的“社会观念”,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领域,并在后来中国历史(世界范围内亦如是)中产生出愈来愈重大的影响。中国的“运动”观念的深刻普及,有一个重要的历史契机,即“五四运动”。1919年“五四运动”发生之后不久——5月份,“五四运动”这个概念就应运而生。

  不难发现,“五四”之前,胡适、陈独秀多以“文学革命”为旗帜;“五四”之后,“新文学运动”概念逐渐兴起。从“文学革命”到“文学运动”的转变,应当与“五四运动”的影响有关。虽然,在“五四”之前,中国已经有一些零星的“运动”概念,但20世纪中国异常纷纭的“运动史”及“运动叙事”,则是由“五四运动”正式开启的。“五四运动”以其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将中国人的“运动”意识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经过轰轰烈烈的五四文学革命之后,“古文运动”、“新文学运动”等概念的产生,实为水到渠成之事。
  就显在的古文运动叙事而言,胡适对“古文运动”的具体研究很少,评说也很简略,他也没有对“古文运动”做深入的概念性思辨,但他提出的“古文运动”这一概念,本身指涉了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并进而催生出后来古代文学史中的“古文运动”叙事,尽管它们与胡适之间的联系可能是间接的,或部分的,但其源头却在胡适那里。虽然,“古文运动”概念后来也遭到质疑和否定,如罗联添认为唐代古文只是个别人倡导而已,顶多有些人附和,实在不符合现代所谓“运动”的定义——其所谓“运动”是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活动。莫道才认为“古文运动”概念,在性质上易使人误解为是反骈文的,“古文运动”把唐代古文变革的范围、时间、作用都夸大了,这不符合事实;他认为“古文运动”概念宜改作“古文思潮”,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胡适建构出的“古文运动”概念毫无意义。因为即使胡适发明的“古文运动”名称是不准确的,但自胡适之后,“古文运动”成为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一个重要的学术课题,并不断彰显着古代文学研究与现代文学观念、社会思潮之间的复杂关系。“古文运动”概念是中国现代以来“文学运动叙事”最早的源头之一,而“文学运动”在中国现代文学中是一个占有相当比重的问题。胡适的“古文运动”观最大的意义,便是他借用了古文运动的一些理论作为其“文学革命”的历史支持,并开创了以“运动”为观念的文学史叙述模式,从而对现代文学产生了深远影响,其影响主要在于:

  一,对“白话”及隐含的实用的文学观的加强。胡适提倡白话文,但文学革命初期,现代的白话文学尚未展开,胡适只有从古代文学史中寻找“古已有之”的白话文学脉络,从而证明白话文学天然的“合法性”,并且以 “古文传统史”与“白话文学史”的此消彼长证明白话文学的“正宗性”。胡适不仅把乐府诗、语录文、杂剧、小说等文体作为白话文学的表现,他甚至将韩柳古文也视为文言向白话的过渡文体,这便更加强了以“白话”为正宗的文学观。另外,前文已述,胡适所谓“八事”、“明白清楚”等具体主张,无不包含着重“实用”的文学功能观,而古文运动重“实用”的理论,正是胡适“实用”文学观的重要资源之一。重实用,便是载道派。现代文学以及文学史叙述中饱含着深刻而复杂的载道(主义、思想、政治、现实等等)意识,胡适便是这种“新载道文学”的重要开启者之一。
  二,对“进化”的文学观的加强。以语言的白话化、通俗化为文学发展目标的文学进化论,是胡适一切文学观的基本出发点。他把“古文运动”看作中国文学白话化的“过渡阶段”,目的也只在证明其文学进化论。虽然后来的“古文运动”观未必持进化论观点,但胡适的“古文运动”观却对五四时期的文学进化论影响颇大。
  三,作为中国文学“运动叙事”最早的源头之一,胡适通过“运动”一词,暗示了文学活动的群体性、自觉性,以及必然性等特质。譬如,他说“大的运动是有意的”,便是对自觉性的强调;他把“古文运动”看作文言与白话之间的过渡阶段,便是对文学发展、文学活动的必然性的暗示。文学进化论,即是以必然性为哲学根基的文学史观;同时,进化也是“运动”的过程。胡适的白话文学进化史观,其实就是他最大的“文学运动”观。中国传统文学的“文学史”意识相对薄弱。胡适的“古文运动”观,及其文学运动叙述,打破了传统文学叙述“文苑传”、“文艺传”、“诗文评”那种相对孤立的文学史观,及叙述模式,胡适给中国文学史赋予了一种更具历史纵深感的“运动”意识。现代以来盛行的“思潮”意识,其实也是一种运动意识,只不过思潮更侧重内在的思想运动。胡适虽很少使用“思潮”概念,但其“文学运动”叙事,就包含着“文学思潮”意识。“文学运动”是具有深度的自觉,横向的规模,以及纵向的历史性等更为深刻复杂的文学史哲学。正是从胡适开始,“文学运动”的现代性内涵,在后来的历史中产生出复杂的生成、演变以及对文学实践活动的深刻影响。

  胡适的“古文运动”观,不仅是现代的古文运动建构史的一个重要起点,同时它对中国现代文学观念的影响,也值得我们重视和探索。

描述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