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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V.S.奈保尔:福楼拜与《萨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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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15-11-16  

V.S.奈保尔:福楼拜与《萨朗波》

孙仲旭 译




  一开始是上中学和小学时,你要写英语作文,也许在练习本上写一两页,可能偶尔还得附上一段半页长的提要;然后过了很多年,在一个更庄严的地方,你要写论文,文学性的篇章,要写很多张大页书写纸。用钢笔在带行的纸上写,几乎文不加点。这能给人以已经成熟和有能力的错觉,但是你要想从那种论文——反映在里面的,全是规定的阅读,全是别人的想法及语言——前进到你已经开始认为是名副其实的写作,作家式的写作,个人的什么,具有权威性,你也许想象能印到一本书里的,你可能就会觉得难了。
  我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我二十二岁大学毕业,当时有五六英镑,就那么多,是我的奖学金剩余的。我去了伦敦,住在一个表兄在帕丁顿区租的一间地下室里(在一条很快就会因为扩路而拆掉的街上),开始准备当作家。就那么简单。作家们经常说他们需要时间,我却有用之不尽的时间。我的表兄欣赏我野心勃勃,他承担了花销。(他在东区某个地方的一间香烟厂上班,当时还在学习法律,梦想有一天能回老家当一名地方法官,可以两头收钱。除了喜欢钱,他也很喜欢地方法官的职业派头。我想他是以某个大人物为奋斗目标。)
  我准备当作家时,需要的只是一张桌子、一本练习簿、一杆钢笔(其实我更想要一台打字机)和一点点表演天分,我就可以想象自己是个作家待在桌前。我写了一张又一张纸,跟写论文时一样快。我当时不知道我在干吗,不知道要写到哪里。我相信自己的命运,相信我野心勃勃就能保证有天分,并且继续下去。半年后——那是一段黑暗时期,自始至终都是,在我的内心深处,我并未愚弄自己——我意识到我不知道怎样开始另外一种写作。要是我当时有那么一点点钱,就会停下来,结束像这样在书桌前不受欢迎、有意为之的演戏行为,去找别的事情做。
  有几周时间,我满怀痛苦,经常(特别在坐公共汽车时)几乎掉泪。然后有一天我有了想法,来自以前未曾意识到的某个新能量源泉(事实上,也许是从我绝望的深处),那就是我应该忘了我对写作了解或者自以为了解的一切,在有可能写作任何新东西时,我应当从最基本的开始,探索只用最简单、最直接的语言来叙事。我就是那样做的,挽救了自己的灵魂,走上了作家之路。有三年时间,我遵守着为自己所设的这项严格规定,然后就不需要了:作为作家,我总是能把握自己,不再期望出现奇迹。
  我以前写过这一点,在此重复一遍,以便引出后面的话。作为写作者,不容易从大学那种论文式写作跃进到作家式写作,而对读者来说——因为人人都会阅读——认识到一位大师真正的,甚至是想象出来的素质,也要难上许多倍。认为自己懂得散文体写作的人也许会寻找一种特殊的语言和韵律,但这只是部分情况。还要说,这只是我自己的情况。我只是在即将步出中年、写过很多本书和评论了许多年小说之后,才看出福楼拜在《包法利夫人》中叙事上的过人之处。
  上中学时,我读过这本书的简写本,然后在二三十岁时读过全本——以囫囵吞枣的速读方式。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印象,我记得一些细节:例如夏尔·包法利给一个人的脚踝做手术,结果做得很糟糕,做坏了,甚至在当时(也许是一八四几年),夏尔也不能算是一位真正有资格的医生或者外科医生,而只是一位有证书,可以给人看病的卫生员。随着时间流逝,其他细节就像长篇小说里的,都已淡去,但是我一直觉得自己了解《包法利夫人》这本书。
  我对那本书有什么把握?有第一次速读时留下的背景和人物的印象,越来越恍惚。作为一个长篇小说书评作者,我有赖于那种感觉,我需要了解的作家的思想或者敏感性,都可以由这种感觉得出,我在专栏中想写的就是那些。一点小技巧:我发现在书评中,不去提及书中角色名字是有好处的,那样做,我就能够更接近一本书的本质,但是有些书对本身就不利。我当时没想着再去写书评。有别的人寻求把书评作者难以定义的职能条条框框化(也是为了取悦出版者),他们认为一本长篇小说应该根据情节、人物和风格来评,按细项逐一打分。这样,所有长篇小说都是“产品”,多少是如出一辙,一向需要费心费力的长篇小说评论变成了一条眼泪之谷(“眼泪之谷”这一说法来自基督教,指一个人在进入天堂时,要把所有尘世的悲伤留在此地)。我不允许自己也那么做。
  我再次读到《包法利夫人》时,已经好多年没有写过书评。我当时完成了上一本书,下一本书尚未动笔,正在旅行。情绪上,我正处于一种轻松而思想上易于接受新东西的状态。有天早上,我在暂居的房子里找到一本旧的绿色边《包法利夫人》的企鹅古典名著版英译本。
  我翻到了这本书的接近开头处,这里,在第一章的最后五段里,夏尔在他母亲的帮助或者监督下,娶了第一任太太——第厄普的一个事务员的寡妇,骨瘦如柴,但是不缺人嫁,因为人们认为她有钱。夏尔的母亲为了给儿子讨到这位媳妇,还不得不挫败了一个使诡计的卖猪肉的。这些全包括在五个段落中,这么多内容,福楼拜应该创作得乐在其中,我却全忘了。
  我们才刚刚认识这第一任太太——开头叙事的节奏便是如此——将要成为他第二任妻子的女人就又被介绍给我们,情况是这样的:一个冬天的夜晚,大约十一点钟,夏尔和他的第一任太太已经躺在床上。这时,他们听到一匹马当门停下。女佣人打开她住的阁楼窗户,朝下面街上喊话,来回说了几句话,然后女佣人打着寒噤下楼,开锁,拉开一道又一道门闩(至此的效果都是在声音方面),让来者进屋。他紧随女佣人进了主卧室,夏尔用胳膊肘支住枕头看是谁,礼数起见,他的太太转脸对着墙。
  来人拿了封信,用布包着,塞在他的灰色羊毛帽里,信用蓝色蜡封了口。他拿出这封要紧的信,郑重其事地递给夏尔,女佣人掌灯让夏尔读。十八英里外的一间农场上,有人摔断了腿。在黑漆漆的夜间乡间赶路,而且还下着雨,夏尔的太太觉得让他一个人去太危险,最好让厩夫打前站,叫农场上派个小孩子接夏尔。(虽然夏尔只是个卫生员,不是真正的医生,但往下还有更多等级。)
  过了整整四个小时,夏尔出发了,一边还在演练他学习过的接骨法。羽毛蓬松的小鸟不出声地栖在光秃秃的苹果树上。农舍周围的树木是暗紫色。夏尔骑着马打瞌睡,他一会儿幻想自己刚刚离开新婚后的床上,一会儿幻想他还是个学生。他看到沟沿草地上坐着一个男孩,男孩说:“你是医生吗?”夏尔说是,那个男孩拿起木头套鞋,一路跑向农场。(关于男孩和木头套鞋的这一处,是奇妙而出乎意料的细节:它对在想象中骑马走过乡村那段起到了纠正作用,它不仅是个有关农村的细节,而且让至此都具有现代性的这一故事带上了工业时代的特点。)
  到了农场,那个男孩钻进一个篱笆窟窿,出现在另一边,为夏尔打开了大门。对这间农场上的细节描写得很粗略:看门狗扯着链子吠叫,耕田的大马安静地吃着新槽里的草料,冒着热气的粪堆上,孔雀在啄食,车棚下面放着大车和犁,从厩楼落下的浮尘让马具变了颜色。
  一个年轻女人穿着蓝色羊毛长袍,来门口接住夏尔,让到厨房,那里生着旺火——太阳正在出来,曙光透过窗户射进来——正在为农场上的伙计们准备早饭,厨房里还有很多坚固耐用的用具,几件衣服挂在灶头烘干。
  病人,也就是断了腿的农场主在二楼,正蒙着被窝出汗——挺好地顺带刻画了他的守财奴特点——他把睡帽扔到远远的一个墙角。床边有一大瓶白兰地,他一直藉此给自己打气;从十二小时以前给夏尔捎信之后,他一直在咒天骂地,夏尔来了他就哼唧起来。只是骨折,没有并发症。夏尔能够处理。他从车棚那边找来板条当夹板,女佣人撕烂一条床单当绷带,这样就处理好了。
  不过走之前他得吃点东西,是农场主的心意。夏尔到了楼下客厅:那里有张大床,挂着产自印度的棉帐,墙角直挺挺地排着放了几袋小麦,谷仓装不下才放在那儿的,去谷仓还要再上三级石台阶。床脚放了一张小桌,上面放了两只银杯。夏尔和农场主的女儿——即那位穿蓝色羊毛长袍的女人——在小桌子前吃了东西。在她父亲痊愈前,农场上的事由农场主的这位女儿负责。他们轻松地聊了病人、天气、霜冻和又偷又抢的狼。后来夏尔就上楼跟病人道别,下楼后,他又看到那个蓝衣女人。她的额头贴着窗户,在往冬天的花园里看:豆架给风吹倒了。她看到夏尔吃了一惊,她问:“您在找东西吗?”夏尔说他在找鞭子,他们就一起开始找。
  她看到鞭子掉到了小麦袋和墙壁之间,她弯腰去捡;同时,夏尔本能地想献殷勤,省得她费事,就伸手去捡,结果一时间,她在他的身子下方弯着腰,他的胸口碰到了她的背。
  她直起身子,感到尴尬;她把马鞭递给夏尔,那是根牛鞭(以前牛的阴茎可以用做马鞭),一根“nerf de boeuf”。他们都是乡下人,这个细节在他们眼里没什么。可是跟爱玛亲近的那一刻在夏尔眼里意义非凡,让他第二天又去了农场,后来一周去两次乃至更多。他去时,戴着黑手套,穿着新马甲,进屋前,还在草地上把鞋擦干净。
  夏尔的太太——那个来自第厄普的中年寡妇——发现农场上有个年轻女人,而且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她大发雷霆。她跟夏尔说尽管爱玛气质优雅,做礼拜时穿绸袍子,她爷爷却是个羊倌,她父亲也不像看上去那么有钱,她有个表亲差一点因为伤人而吃官司。她让夏尔手按圣书发誓他再也不去那间农场。她闹得不可开交之后,最后又哭又吻又是表白爱意。毕竟是她掌控大局,她手里有钱。
  这时出了件事,一直帮这位寡妇管钱的律师有一天跑掉了,跟他同时不见的,还有寡妇有名的钱财(十九世纪的长篇小说中会有这种事),分文也没留下。当然房子还在,那个律师不可能携房子跑掉,但是他们发现那座房子被抵押了很多钱。所以一夜之间,有钱的寡妇变成了一个中年叫花子。夏尔的父亲暴怒之下,摔坏了一张椅子,他埋怨夏尔的母亲费尽心机安排这桩婚事。夏尔的太太恳求夏尔不要让她被公公婆婆的怒火烧到,可是夏尔没办法。过了一周,她晾衣服时吐了口血,隔了一天,她叫了声“噢,天哪!”就死了。夏尔得以不受束缚地追求爱玛,也娶到了。

***

  对于精心撰写、内容丰富的这一章,我几乎完全忘掉了。我想我早期阅读中读到那里时,对叙事方式已经了解得相当清楚,阅读就是确认我自以为知道的。我会读得快,以领会这本书的本质,而不会懒洋洋地读。但是这一次,我没办法读得快,我想在往下读之前记得那些细节,还能回忆起来。
  这些细节似乎把我带进了作家的思想和经历。我看到了东西,轻盈、转瞬即逝的东西,是福楼拜在颇为不同的个人经历中看到和记下来的:冬日的黎明,带着木头套鞋坐在沟沿边的男孩,农场主的病房,在那里,棉布睡帽扔到地板上一个远远的墙角,四柱大床,卧室里直挺挺排着的几袋小麦。
  1947年和1948年我们上中学时,我们的法语教师——他为人认真而热情,刚刚大学毕业——跟我们说福楼拜写得很细致,重视自己文字中的音乐性。我当时对福楼拜了解得很少,但是私下里,我对那位老师所说的不以为然,我想散文体就是散文体,诗体就是诗体。这次我想到这一章里,根本没有像我们上课时所教的自成一派的“风格”。里面的语言平实、干净而又简洁。优雅和戏剧性存在于多出来的、出乎意料的细节中(带着木头套鞋的男孩,扔到地上的农场主的睡帽)。这样的细节想抓住读者,即使他也知道叙事上出现了偏离。普希金散文体的短篇小说(很多没有完成)对细节同样精心选择,但福楼拜的这本小说更扎实,经过了更多推敲。这种散文体作品一定得读慢一点。我本来觉得从头到尾读一本细节密集的书会读得累人,过了一段时间,在我通读这本书之后,我挺高兴地发现读这样细节密集的书根本不会累人。
  五年后发表了《萨朗波》的福楼拜似乎是另外一位作家,一位更为粗糙,深陷在二十世纪东方主义和情节剧中的作家。《萨朗波》是一部关于迦太基(迦太基为原在非洲北部、今在突尼斯的奴隶制城邦,腓尼基人所建,公元146年被罗马帝国所灭)的历史小说,在《包法利夫人》之后,它有可能像是智力游戏,是部为了休闲的任性之作,但福楼拜对这部长篇小说构思多年。想写古代的愿望也许是他三十岁时想到的,写作《包法利夫人》之前很久,在他跟一位朋友在中东地区长达一年的旅行期间想到的。那次旅行让他兴奋。他染上了梅毒,关于那里的妓院,他写了一些内容猥亵,也许有吹嘘成分的信件,那些妓院让他对所游历的国家长了见识。可是回到鲁昂后,他可以说把这桩莽行压在心底,他当时开始写的书是《包法利夫人》。
  对于自己的写作,福楼拜说过或者写过很多。他是个早期的自我宣传者,希望人们知道他写作就像巴尔扎克一样,写得不容易,花时间,而且是独树一帜。(在喜欢评论自己的写作上,他有点像是E.M.福斯特,福斯特为《印度之路》写过好几篇不同的序言,来解释如果一本书的意义掩盖了创作动机,事实上就是没有意义。)福楼拜的有些话较为引人注目,其中有一句说他在内心里,给每本书赋予不同的色彩,《萨朗波》出版前两年,他跟龚古尔兄弟这样说过,像是对这本书吊人胃口的早期预告。《包法利夫人》是灰色的,《萨朗波》是紫色的。他不关心叙事和角色,只管涂色。这是无稽之谈,但颜色的想法倒是挺有趣,福楼拜肯定是在辛辛苦苦地撰写第二本书时想到的。在他眼里,肯定觉得在写作《包法利夫人》的灰色中,想着关于迦太基的那本紫色的书,能够安慰自己,到时候他便可以放开写了。这样让他手头的工作有了逻辑性,也是个可以让龚古尔兄弟琢磨的好主意。
  迦太基是个地中海地区的贸易强国,依靠大海生存,拥有强大的海军。因为它没有广袤的国土,也根本没有众多的人口,所以陆军全是雇佣军。本来一切顺利,但是罗马开始有了称霸地中海的野心,跟迦太基产生冲突。罗马人在陆战上无人能敌,对海战却知之不多。他们当时甚至没有带甲板的船,他们从一艘迦太基船的残骸那里,学会了建造带甲板的船,后来就进步神速。罗马和迦太基之间的首次战争主要以西西里岛为中心,持续二十三年,从公元前264年打到公元前241年,以迦太基被击败并签订屈辱条约而结束。
  迦太基的雇佣军被运回迦太基后,几乎马上就暴动了。他们看到自己的雇主吃了败仗,而且他们也有一段时间没有领到军饷。这场雇佣军战争极为野蛮而且残酷,持续三年。雇佣军被镇压下去,但是这场战争几乎拖垮了迦太基。《萨朗波》的背景便是这样。
  福楼拜所写的主要故事来自希腊历史学家波利比奥斯(约公元前200年——约公元前118年)。雇佣军战争发生在波利比奥斯的时代之前,但是他懂得军事(甚至懂得海军战术),他对迦太基和罗马的政制都很清楚。他崇拜罗马,认识那里的贵族,在公元前146年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迦太基战争中,他陪同过罗马军队的司令,他也亲眼看到了迦太基城被焚。作为作家,他写得直截了当,具有叙事才能,他把复杂的事情写得通俗易懂。
  在波利比奥斯笔下,雇佣军战争不过是两次迦太基战争之间的一段插曲,在洛布版译本中仅占三十二页,而企鹅经典系列中的福楼拜的这本书是两百六十页。译者A.J.克莱尔施米尔引用福楼拜的话:“我……想赋予古代的事以一种当代长篇小说的进程,来确定一种幻影,我尽量写得简单……对,简单,而不是冷静。”这是他在给自己做广告。显然为了把波利比奥斯的简略但是已经足够的梗概变成他的长篇小说,福楼拜就必须铺陈,极力铺陈。他说《萨朗波》中的一切都有所本,他读过相关方面的两百本书,但是那也未能让他的铺陈少一点喧宾夺主。
  在这本书刚开始的部分,福楼拜谈到了雇佣军的组成:

  这里有各种国籍的人,有利古里亚人,卢西塔尼亚人,巴莱亚尔人(利古里亚人为意大利北部和法国东南部的古民族;卢西塔尼亚人即古葡萄牙人;巴莱亚尔是西班牙在地中海的属岛),有黑人,有从罗马叛逃出来的人。这一边可以听到多利安方言的重浊口音,那一边又响起了克尔特语的像战车响声似的音节;爱奥尼亚方言的词尾,同沙漠地区粗厉刺耳像豺狼嗥叫一样的辅音明显有区别。从身材瘦长上可以看出是希腊人,从肩膀高耸上可以看出是埃及人,从腿肚宽阔上可以看出是康塔布尔人(即古西班牙人)。卡里人骄傲地摇晃他们军盔上的羽翎,卡帕多细亚的弓箭手用草汁在身躯上画上很大的花朵,有几个穿着妇女袍子的吕底亚人,趿拉着拖鞋,戴着耳环在用餐。别的人,为了显示豪华,全身涂成朱红色,样子好像珊瑚雕像。

  这一段体现出繁杂的资料搜集工作(语言,豺狼的叫声,全身涂成朱红色的吕底亚人),福楼拜决心把搜集的资料全用上,但是这段删掉一半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因为读者在小说的第二页读了这单单一段,不可能记得作家钟情的那么多细节及颜色。
  在波利比奥斯的著作中找一下启发了这一段的文字,(在洛布版译本中)你可以找到一些较为枯燥但是更扎实的文字,这些实际上来自古代,充满了更为真切的关注之情:

  ……从头到尾发生的事,让人们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使用雇佣军的人都应该预见到的……也看到一群混乱的野蛮人与在有教养及遵纪守法的文明社会中长大的人之间的极大差异……因为他们既不属于同一民族,说的又不是同一种语言,军营乱糟糟的……确实,一旦激起他们对任何人产生怒火,要么在他们中间传播谣言,这样的队伍就不会仅仅表现出他们人性中的卑劣,而是最后变得像是野兽或者精神错乱者,就像此次事件中所发生的……队伍中有些是伊比利亚人,有些是凯尔特人,有些是利古里亚人,有些来自巴利阿里群岛,有很多是希腊杂种混血儿,绝大多数是逃亡者和奴隶,但最多的是利比亚人。因此不可能整体召集他们,对他们讲话……因为怎么可能指望一位将军懂得所有那么多语言?

  波利比奥斯所写的,是不到一百年前的事,他不可能完全态度超脱。在他眼里,战争和雇佣军的压力还是同样的,历史有可能重演。这种道德态度赋予他的写作一种真实性。也可以说,让他更具现代性。关于雇佣军的残暴和总体上的野蛮,波利比奥斯写道:“这一情形的源头和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坏行为、坏习惯以及从孩提起的错误教育,但是还有一些次要原因,主要是管教他们的人身上习惯性的暴力和无所顾忌。”
  无论福楼拜的感情如何,他不可能达到这个程度。在他眼里,古代就是古代,他不做评判,他的任务,就是写下他所发现的。所以他那本书开头时的花名册,只能成为类似舞台上的那种人物造型。甚至写到最后,当雇佣军在被围困而且孤立无援之下,开始吃他们中间的死者和垂死者时,福楼拜仍然保持这种态度。也许可以说,福楼拜写这种恐怖之事写得不亦乐乎。波利比奥斯——福楼拜写作这一段直接取材于他——用半页篇幅来写这件事,还专门说那是天神对雇佣军恰当的惩罚,因为他们触犯了人类及神的法律。福楼拜的超然,在读者跟他所描述的之间竖起一面障碍:这是遥远的戏剧。
  在《历史》的后面部分,波利比奥斯写到他在叙事中插进新地名的方法。他觉得不应该中断他要讲的故事和从他的主题那里转移注意力。“那些坚持时时要看到这种地形学方面跑题的读者不明白自己表现得像是宴席上的贪吃之人,桌子上什么都要尝一尝,任何一道菜也不能真正吃得开心……后来也未能对任何一道菜消化得够好,以得到些许好处。”《萨朗波》开头(至少)一百页中辛辛苦苦写下的细节也可以说是如此。
  《包法利夫人》第二章中简明扼要的细节不见了,那些来自作家自己的内心(冬日黎明,拿着木头套鞋坐在沟沿的男孩,远远扔到墙角的睡帽),是不着痕迹的细节,却展现了风景跟一个社会,这样写,任何学术著作都做不到。
  波利比奥斯所写的东西仍然多少就在他周围,他总是用简笔来写,福楼拜则写得不厌其详。对于西西里岛——就在雇佣军暴动前不久,第一次迦太基战争中最后一场著名战役的发生地——艾利克斯山上的维纳斯庙,波利比奥斯会像导游书一样写得开门见山:“艾利克斯山在西西里岛靠近大海的一侧,遥对意大利……山顶平坦,矗立着维纳斯女神庙,无可置疑,在西西里岛上的所有圣地中,它在富丽堂皇程度上首屈一指。”福楼拜在描写迦太基的庙宇或者许多庙宇(不清楚有多少)时,会写得辛苦,到了把儿童献祭给莫洛克神时,读者读得更辛苦,作家也写得更辛苦。
  这样,《萨朗波》中的一切都宏大、具体,书写过度,是在写《包法利夫人》的灰色日子里,藏在作家内心深处之紫色的一部分。毫无疑问,全都来自福楼拜自称读过的两百本书。但是有太多熠熠生辉的描写,太多颜色,读者无法一股脑儿都读进去,作家——他已经像是个等待人们鼓掌的作家了——从十九世纪中进进出出,一会儿贴近他的素材,一会儿又与其保持一臂距离,事实上,很多细节加深了艰涩叙事中的不稳定性。

***

  萨朗波这个名字在波利比奥斯笔下没有出现,福楼拜把她写成是杰出的迦太基将军阿米尔卡·巴卡的女儿,大概他也有所本。波利比奥斯笔下有一句提到了这个女儿,但是根本没提她的名字。在这场雇佣军战争中的某个危殆时刻,有个努米底亚酋长来到迦太基(努米底亚在北非,迦太基的后面,地域广袤),主动要为阿米尔卡效劳。阿米尔卡感动之下,提出如果那个努比底亚人保持忠诚,他就把女儿嫁给他。仅此而已。
  福楼拜利用了这个白纸一般的女儿角色,让她跟雇佣军暴动中的利比亚人首领在性方面有了纠缠。这是福楼拜往波利比奥斯的故事中添加的,在这本长篇小说超过一半的篇幅中,这一线索跟那场可怕的战争平行进行,是福楼拜无中生有写出来的,本身和波利比奥斯的简短而具有道德感的叙事比起来相形见绌,表现得做作。你可以看到无中生有写作的种种片断添加到位,感觉你总是能看出福楼拜的心理活动。《包法利夫人》的第二章中则不可能这样,那一章里,一再出现小小的意外。在《萨朗波》中看到福楼拜的心理活动,这可不像是追循“当代长篇小说的进程”——这是福楼拜的原话,而更像是看到一位作家被禁锢在一种借来的形式中——舞台剧,歌剧——看到别人怎么做,他也怎么做。
  萨朗波是迦太基月神庙中的祭司或侍女。她身材苗条(要么给人以这种印象,这会让她在1862年时显得不同一般),美丽,神秘。她有一条蟒蛇,还有一个阉人精神导师,他在很多地方学习过,充满了智慧。“有时他冲口说出一些奇怪的话,这些话在萨朗波面前宛如照亮了地狱的大片闪电……‘死人灵魂,’他说,‘在月亮里分解,就如死尸在地上分解一样。它们的眼泪就构成月亮的潮湿;月亮是一个充满污泥、残骸和风暴的黑暗居住地……’”萨朗波在金碧辉煌的神庙里悄然来去,每次都会极言其美丽,但是因为她说话很少,不知道她有什么感情,做什么,或者具体怎样度日。她是糟糕的十九世纪小说中的创造物,哥特式,东方式,一个世俗之人,本来就是只让人远观,如果她说得太多,就根本不会让人产生错觉。


***

  幸运的是,有本拉丁文的宗教性质长篇小说多少是完整地从古代流传到我们手里。二世纪的古罗马作家卢齐伊·阿普列尤斯的《变形记》——更为人所知的书名为《金驴记》——因为其猥亵的章节,一个又一个世纪受到人们的喜爱,也有助于它流传至今。更巧的是,阿普列尤斯出生在罗马帝国的非洲地区,在迦太基大学接受过部分教育,是在雇佣军战争之后四百年,但是阿普列尤斯身上带有古老世界的遗留,足以把我们带去体会古老信仰的各种方式。
  此时的罗马帝国地位稳固,很多著名的古罗马人物来了又去。纯粹的埃及人的埃及已经灭亡达一千年(被波斯人、希腊人,然后是罗马人所蹂躏),但是埃及女神伊西丝被罗马军队带至整个帝国境内,对她的崇拜吸收了其他信仰,此时已发展成为普遍的信仰。在哲学和演讲术方面受过古典教育的阿普列尤斯也皈依伊西丝教,也许是三重皈依。《金驴记》中所写的,就是赞美这位女神。
  主人公跟作者一样,也叫卢齐伊,当时在塞萨利希腊东部一地区。地区旅行。因为迷恋一个奴隶女孩,他不由得对邪术产生了兴趣,那个女孩的主人会行这样的邪术。卢齐伊觉得只是为了体验一下,他想变成一只猫头鹰,药膏却抹错了,而是变成了一头驴子。那个奴隶女孩目瞪口呆,她跟卢齐伊说有种破解法:要想重新变回人,这头驴子必须去嚼一些玫瑰花。对一头驴子来说,难以找到玫瑰花,长篇中剩下的部分——只有二十页——写的就是卢齐伊作为一头驴子的历险记。这些历险记并非全都有趣,我们却由此看到了罗马帝国的底层生活。
  最后伊西丝女神让卢齐伊恢复了人形。在一个月圆之夜,在他万般难受的时候,她仪态庄严地从大海中升起,向卢齐伊现了身。之后,女神在卢齐伊的梦中对他讲了话。她把他变回为人,然后指导他经过三重皈依,开始信奉伊西丝女神。女神始终光彩照人、充满欢欣。卢齐伊在经历磨难后,不愿离开女神。关于这位伟大女神拯救卢齐伊的二十页写得具有人文主义意味,令人感动,文辞优美。

作为伊西丝女王,她代表了地中海地区所有的女神,以各种化身受到崇拜。她是色瑞斯、阿耳特弥斯、阿芙洛狄忒,冥后普洛塞尔皮娜,她甚至是战神贝拉多娜,她实际上是大自然,她把地球变成一个神圣之地。这是个美丽的宗教概念。尽管阿普列尤斯的拉丁文写得奇怪,但是他的叙事风格或者文体仍然易于为人接受,足以在一千两百年后,几乎原封不动地出现在卜伽丘的作品中,然后是在乔叟的作品中。

***

  福楼拜有机会了解关于古代宗教的这种概念。他应该读过《金驴记》(《萨朗波》中有迹象表明),但是不合他的用,他的目的,是要写得具有歌剧风格。他想要的是恐怖,想要舞台人物造型,想要大规模以儿童向莫洛克神献祭,想让萨朗波穿着白色紧身衣服和她的黑色蟒蛇在月神庙中悄然来去。庙里的女神像披了一张神圣的纱罩,叫做“神衣”(zaimph,这个词也许是福楼拜生造出来的,也许不是)。它携带了女神的力量,承载或者甚至控制着迦太基的好运气。福楼拜的这点创造根本不算特别高超,它就像儿童杂志或者(在后来的帝国时代)赖德·哈格德(英国作家,创作过一些浪漫的探险小说)的作品或者《辽阔世界杂志》中的。但是福楼拜在书里的这一部分,让神衣在阴谋诡计中扮演了重要作用。
  形势对雇佣军叛军不利,有人跟他们的利比亚头领提到从月神庙里偷走纱罩。对地形及建筑方面过于详细的描述,一直是这本书中最难读懂的方面。我们只好信赖作家了。通往神庙的路程本来应当艰阻重重(有那么多奴隶和卫兵),结果(就像约翰·巴肯的长篇小说中一样)并非如此。我们到了那里,拿到了神衣。接着那个利比亚人去了萨朗波正在睡觉的地方。她身穿白衣,他跟她说他拿了神衣,她用两只手撑起身体,浑身颤抖,伸出一只脚踏在乌木矮凳上。接下来是含含糊糊的半页。利比亚造反者兼亵神者与阿米尔卡的女儿之间,那段时间是否有了性接触呢?通常下笔千言的福楼拜这时却如此谨于言,让我们不得而知。
  那个利比亚人说:“我们一起走吧!……或者,你不愿意的话,我就留在这儿……把我的灵魂淹没在你的气息中吧……”她说,“让我看看。走近一点!走近一点!”她有可能只是说神衣,要么她也许是想诱骗他,要么她可能是想跟他示爱。然后黎明来临——结论就留给你吧——她娇弱地倚着床上的靠垫。日光让她恢复了常态,她喊叫她的仆人、奴隶和卫兵,那个利比亚人走开了,身上裹着那件纱罩,没有一个迦太基人敢于触碰它,甚至不敢用箭射。萨朗波带着宗教性的怒火把他骂走了:“你这偷窃了月神的贼该受诅咒……希望战神居尔济尔撕裂你!希望死神马蒂斯芒掐死你!希望另一位天神——不能道出它的名字——烧死你!”因为受到纱罩的保护——它也带走了迦太基的好运气——那个利比亚人从群情激愤的市里走过,安然无恙地回到了雇佣军的兵营。
  战争继续,前景变化不定(福楼拜拿波利比奥斯平铺直叙的文字玩了点小把戏)。后来萨朗波的阉人保护者跟她说她必须去雇佣军的军营拿回纱罩。她颓然倒在乌木矮凳上,双臂垂在膝间,四肢索索地抖个不停,正像一只即将被献祭的动物。她跟那个阉人说她到了雇佣军的兵营后,会不知道该怎么做。他露出奇怪的微笑,说:“你就单独同他在一起。”她问:“然后呢?”他不知道怎样才能说得更明白,就跟她说这是上天的命令,她必须对那个利比亚人百依百顺;最重要的是,她绝对不能叫喊。阉人让萨朗波发了誓,他念了一遍,萨朗波重复了一遍他说的话。
  萨朗波禁食净身。在定好的某天夜里,她特别打扮了一番,用一条黑狗的血涂了自己身上的几个地方,那条黑狗是在冬天的某个夜里,在坟墓的废墟里杀死的(福楼拜就是忍不住要作哥特风格描写)。最后她准备好了,那个阉人已经安排好一个向导和一匹马。有了几段描述的段落,很容易,她就到了雇佣军营地。她跟哨兵说她有话要跟那个利比亚人说,她是从迦太基偷跑来的。那个利比亚人来了,他们去了他的帐篷,她看到了纱罩,即神衣,放在一张棕榈枝制的床上。
  那个利比亚人认出是她,向她表白了爱意,然后(尽管福楼拜再次写得含糊),他跟她做了爱。她像是服从神的命令,屈从于他。同时,她还神智清醒地想到:“原来这就是让迦太基战栗的人。”他睡着了,她看到桌子上有把匕首,她想象到鲜血和复仇。她拿起匕首走向他。他醒了,把嘴唇伸到她的手上,她手里的匕首掉了。外面一阵混乱:阿米尔卡的人放火烧了一部分兵营,那个利比亚人去处理这桩紧急情况,只剩下萨朗波一个人。她拿起纱罩,开始往回走,回去应该不容易,但并非如此,她很快就找到了向导和马。
  迦太基的纱罩失而复得,阿米尔卡(但是因为他女儿的出轨行为而受辱)此时开始尽情施展他运筹帷幄的才能。在一处天然狭路,雇佣军惨遭消灭,他们被堵死在那里,饿死,然后——只剩下十个——留给狮子和豺狼来解决(福楼拜又过了一次瘾)。
  迦太基人庆祝的那天,正好跟欢庆萨朗波嫁给努米底亚酋长在同一天。从她所待的神庙里,她能看到大街上的动静,特别是看到了道路上庆祝凯旋的民众把那个利比亚人——他的盔甲给脱掉了,赤着身子,淌着血——慢慢折磨至死的过程。就在他死之前,他们的视线接触了,她在婚宴上站起来,喝了杯中酒,倒地身亡。
  小说到此戛然而止。此时福楼拜的语气是自我祝贺式的,他对自己添加到波利比奥斯文字之上的歌剧式故事而得意,特别是对这样结尾感到得意。然而他的故事肤浅,总是缺乏说服力,总是向壁虚构,似乎是衍生物,这本更费力气写就(历史上的上层建筑,过于仔细地重建迦太基的地形、建筑和宗教方面)的书因此受损。这种误判令人震惊。
  把《萨朗波》和《包法利夫人》的第二章比较一下,看看叙事风格和语言的质地,会让人疑惑何以会有这种误判。细节上无法比较:一套细节是鲜活的,自然的,来自作家的头脑和记忆,另一套则来自书本或者——相当于书本的——为了看到其景观并体会氛围而作的旅行(他开始写这本书后去做的)。这两本书不一样,写作技巧也不一样。
  《萨朗波》是做了很多研究后的成果,写得更为深思熟虑。《包法利夫人》的第二章更多具有本能性写作特点,以至于让人怀疑所有效果都是作家策划出来的。当然是这样,在第二本书中,尽管不容易,但也有可能看到这样做的作家。如果你慢慢阅读那些描述性段落(把这些段落从那本稍微有点松散的书里独立出来),读得不止一遍,如果你读得直到像作家那样熟悉这些段落,你就会开始对作家的辛苦以及他所关心的方面略有感觉,但是这时,你也会不安地对他的得意略有感觉。
  野心会让一位作家在已往成就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就是在这个阶段,因为不自信,他有可能做出误判。这种误判可能跟一些小的方面有关,例如作家不知不觉采用的一种风格、一种写作方法这些小的方面,有时更严重一点,即一本书的概念本身。作家越是感觉不自在,就越是努力,使出浑身解数来证明他的观点。看到他这样做如此深受其累,你会抱以深切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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