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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木朵:是谁站在门槛上
级别: 创办人
0楼  发表于: 2019-10-19  

木朵:是谁站在门槛上





遗赠岂虚来
  ——陶渊明

径须沽取对君酌
  ——李白

惊呼热中肠
  ——杜甫



赠咸阳王主簿
郑谷

可爱咸阳王主簿,穷经尽到昔贤心。
登科未足酬多学,执卷犹闻惜寸阴。
自与山妻舂斗粟,只凭邻叟典孤琴。 
我来赊酒相留宿,听我披衣看雪吟。



  古来如此,留一位诗友在自己家过夜,把酒言欢,彻夜长谈,各自浇淋心中块垒。情到浓处,引为知己,共枕而眠。然而,知音形象谈何容易。知音问题,根本上还是一个能力及与不及的考察事项。不及之际,虽不称心如意,但古道热肠凸显,亦可慰藉一番。觅知音的未了情趁机转化为一个被动的知音形象,也即自己被他人认作一个知音,“被知音”也算是一个告慰。作为一个被认可的知音,就肩负了一桩使命:去理解那认可之人的精神梗概,勾勒其人性轮廓。于是,诗人站在知音的门槛上,跨过去,就得认真认识那人的底蕴,而收回脚步,就隐含了自负或自视清高的心灵微澜。进退之间,不难审视诗的能屈能伸,到最后,诗,会成为终极门槛,为极少数的跨越者提供登堂入室的指向,并毫不留情地阻挡那力所不及的孱弱者。
  现在,离酬酢之时已久,面红耳热之时已过,一幕幕都是诗的素材,而诗又是一个报答的机会,这的确是诗的有用性双向观察的良机:一是这首诗是应酬诗,是一次赠礼,用于一次诗意的评价,对人对事做一个雅致的评判,甚至可以说,它定然讨得欢喜,令那人喜出望外,因诗慷慨地定格了他的形象;二是这首诗同时也是诗如何编制一组视听素材的经验之谈,可用于与早期杰出诗人的应酬诗的对照,以探寻诗人参与他人夜生活的可行性,它应能让诗人油然而生一种也能写出觥筹交错之后的应酬诗的自豪感。诗,同时完成了两个任务,一为答谢与唱和于今人,二为报告与呼应于故人。
  诗人面临时间安排上的多重顾虑。要么从见面开始写起,记录一系列的招待进度与吃食环节,侧重于频频举杯时的现在进行中的情景摆列,要么,写一次从生到熟的饮食步骤,显示出诗人面对一位施主形象的碰杯者怎么从心智上理解这次邂逅或结交的意义。诗的开展,迟于饮食之时,这的确给了诗人足够大的转圜余地,他首先面临的就是从哪里写起以及选择哪个片段来写。但他已被一个急迫的欲求/吁请所催促,要他为屋主人画一幅像,这是一个由来已久的传统,画像其实就是对人格的讴歌,吃了人家的嘴软,这是双方的共识,诗人想写得好看既对得住人又对得起自己,而受赠人巴不得立即看到自己在诗中长成什么样子。
  诗所勾勒的轮廓是一出审慎选择的戏剧,屋主人的真实形象不止这一些。挑紧要的、好听的说,当诗人打算从人家的可爱之处写起时,诗就不会是迎来送往、举杯碰杯的款待流程中的循序渐进的诗意发掘,而是一个力图总而言之的对象精神状态的概括。那日所见所闻的那人信息于是活跃起来,各就各位于平仄的规律之中。看起来,诗人不是借这首诗回答王主簿对诗法问题的异议,也不传递朝廷的政治生态,而是走过场似的跨过那人预设许久、几近焦渴的门槛,把那人一生的等待形象跃然纸上。可爱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吗?恨其不争的想法未见丝毫。可爱的结论容易得出,可爱的例证也不难寻得,那么,这首诗就滑入毫无讲究、没有难度的写作套路了吗?
  对于一个穷经皓首、手不释卷的读书人形象,诗人毫不费力地就可以描绘出来,并且以此为凭,佐证这儿人间正道是沧桑,慰藉那虚席以待多时的僻静心灵。遇到这样的事,诗人做出总体性反馈是必要的、得体的,这是诗的第一步正义,也是说,对于一面之缘的交遇对象,诗难免要萌发一言而尽的冲动,把这个人的前生拧成一股绳,一概而论,聊表敬意。实际上,很多类似场合写下的诗都归于唯一的一首诗(不可能为那个人再写第二首诗,甚至重逢的机会都没有了),不一定是一见如故的情绪激动,但作为文人雅士交际能力的一个验证,诗,总是拿得出手的礼物。短暂接触之后,眼见为实之际,宾主二人会共同营造一种诠释未来之诗的气氛,而诗人如约写出的应酬之作正中下怀。但在这个节骨眼上,也不是说诗人没有机会写一种类似重逢感觉的第二首诗:假设关于做东的主人形象已经在一首先在之诗中得到了渲染,现在要写的是对那首诗的释义,要么是改写那首诗的样貌与立场,要么延续并补充,要么取其一点广而告之,由面及点地进入感情的更高层次,精准抚慰彼此的心智。
  大而化之的作法可能是应景之作的常规,眼花缭乱的形象萦绕眼帘,其实一天的接触下来,王氏的人品风骨会以多重身体语言演绎出来,每一个举措或观点附近都有一个恰当的伴奏者,都可以成双入对地格律化为诗的颔颈。但恰恰是这样一种顺顺当当的规制运作,很可能使得叙述时间笼统化,有一点夹生饭的滋味,前世今生的几种时间洪流混杂在一起,反而相互抵消,掀不起什么情感的风浪。也就是说,诗写得过于工整客气,缺乏一点生趣,产生不了共振的效果,到头来宾主二人既不能认识到一个新人,也不能拓展诗的新知。按理说,王氏怎一个可爱了得!比如他有一个戍边的次子生死不知,或者老娘跌跤摔坏了腰椎卧病在床,等等实况皆可突破可爱的限定而自行燃烧诗的脂肪。但可爱之形象初定时,围绕可爱的词章也就按部就班地运作起来,再无其他可叹可悲之处。
  于是,读者隐约觉察到宾主二人诗中的角色在地位上不平等。王氏几乎是规规矩矩的读书人形象,过着底层小吏的日常生活,既有为稻粱谋的现场播报,也见精神生活的就地取材,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仿佛不在这一首诗中现身的话,他就没有任何机会,在文字的世界里,在文学的世界里抛头露面,他就是一个社会上的平均的人,实实在在,却不为人知地存在着。诗人当然意识到了,就是说通过他的写作,通过这首诗的介入,他其实是把王主簿这样一个生活中的无名之卒,从凡俗的世界里拯救出来了,因为他变成了一个文学人物,在诗中他就会变得栩栩如生,羽翼丰满,甚至成为一个永恒的形象,那么,意识到了这样一种拯救的或者救赎的效果以后,他在心理上就有一种优越感,他觉得自己比这个王主簿无论在人格上或者在理解这个人世的深度上,他是有一种优先的资格,或者说一种领先/领衔的优势,在这里会有自我感觉良好的一种潜意识顺带勾勒出一张可堪一观的自画像。
  当诗人准备去描绘出一个热情周到的屋主人的精致形象时,他没有去观察这个人的某种个性或者卓然独立的特殊性,有一点流于表面,敷衍似的,三笔两笔地画出一张素描来,他没有去倾听这个人的想法,没有去感受这个人人性中的一种温度,那人生活中的困难与意志上的苦恼也没有去触及。他所谈到的是一个普遍的读书人的形象,这可能跟诗人当时的心态也有关系。他不倾向于意识到这样一个人的独特的一种存在,其实是一种友谊的可能性。诗人太客气地循例而为。之所以说客气,是因为他所描述的这样一个屋主人,这样一个精神状态,一种生存状态,好像是看不到希望的,是没有出路的,已经跟生活妥协了,已经处于一种甘于隐没的隐逸状态,但这种隐形状态他又没有给人家一个合适的相对高看的评价,所以他太客气了,也太客观,可能就是这样的,人的一生就这样耗在这个地方,在此消亡,而诗人作为一个过客,他经过这里的时候,他也不会带来一种微澜,发出改变的力量,就这样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一个过客,甚至一阵风都没有留下,屋主人听闻他的到来,很明显是作为一个颇负盛名的诗人来到这里,他一定会带来一阵阵躁动,一阵向往,这对于一个隐居在此的底层小吏来说,心灵上是会有一个触动的关键,就是很愿意结交这样一位名声比较大的诗人,但是只能临渊羡鱼似的从诗人未竟之旅中逃离。因为他跟不上诗人的脚步。因为诗人塑造的客观形象过于单调,无法从规整的对偶中挣脱出来。
  王主簿致力于什么样的学问?他钻研什么圣贤之学?他弹的琴曲是什么?在诗中没有得到一个具体的介绍,因为言辞太笼统了,是一个总括性的表达,也是走一个流程,所以,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角色,过于枯槁,就是看不到活力,就是一个传统文人雅士的形象,也没有一个独特的表白机会,向诗人事先言明在书中悟到的颜如玉黄金屋。可见,诗人表达得越是严谨有序,越是显示出表达上的一种残酷性,就是说他其实是很难从这样一个当事人这样一个主人的身上发掘出更深层次的闪光点,所以他所罗列的王氏这些所作所为,种种行为举止,他其实是没有更好办法的,因为本来就没有什么亮点,生活就是这么残酷。也许,诗人只是用这样一个角色,来作为一个时间的见证,他到过这里,到过这样一个人的家里。这人其实是一种附庸,成为诗人人生时间的一个刻度,一个旁证,这里面确实有一点残忍。
  王主簿典琴这件事情,很值得玩味,在这首诗里面,他举这样一个事例,很可能就是为了呼应前述王主簿和妻子舂米这样一个动作,进行一次对仗。能够和妻子进行对仗的,常见的就是子女,但诗人选择的是隔壁的邻居,一个老人家。古典作品里面都会有类似的一幕,情到深处之际,不禁呼叫旁边的邻居,一起来凑热闹或一起来喝酒,或者向邻居讨一壶老酒。向一篱之隔的邻居借一点酒,甚至借一点盐、一点下酒菜,都有可能,也很方便,可是王主簿典琴这个事例,很可能是吃酒时跟诗人讲过的一件事情,早已发生,并不是诗人来到了这个王主簿家里,留宿的时候发生的,酒不够钱又不多,千金琴也不顾了,呼儿将出换美酒。王主簿为了表示好客之道,当机立断,毅然决然地将那一张琴卖给了隔壁的邻居,然后从那里换点钱或者换点酒,但这样一个事件其实是很可疑的,也不是很可信,因为它有违我们日常的邻里关系与伦理,即使囊中羞涩,向邻居开口,邻居也不可能一番生意人架势,然后做商品的交换,所以在这里仅仅是一种诗意的交换,就是一种措辞上的贸易关系,无非是勾勒出王氏山穷水尽之际孤注一掷的壮烈形象。诗人拿典琴说事,用在这里,读者很可能会因为典当和后面赊酒的说法有一种逻辑关系而产生一种联想,尤其是李白《将进酒》带来的历史性回响,影响确实很深远。
  典琴,这件事其实是跟诗人来到王家,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这件事情即便真实存在,也可能发生在另外一个时间里面,就像是来到王家,不可能王氏夫妇马上开始舂米来招待他,类似新炊间黄粱,不会是这样一种情况,诗人在表达王主簿的这种形象的时候,他只是使用了王主簿身边的两个角色来点缀王氏的一种人际空间,他在一个怎样的空间里处于一个怎样的位置,而诗人来到这里,王家是怎么招待的,招待的进度如何,喝的是什么酒,吃了什么下酒菜,这些一概不论,甚至在饮食过程中,谈的一些什么话,是否交流了朝廷的人事变化,或者解释了一些诗学原理,这些都没有涉及。也就是说,诗人完全把王主簿隔离开来了,他是他,我是我,甚至,诗人都觉得那样一顿饭,没有什么可歌可泣的,没有什么特别适合作为一首诗的内容来进行一个回顾,就是那样一顿饭,寻常得很,宾主坐下来相视,客客气气礼数周到的一顿饭,是没有记忆,没有记述空间的,就这么过去了,那么,诗人和这个王氏的精神交流,在这里,就表现为一种单向度,就完全是由诗人单方面去想象,却没有看到王主簿本人对自我的一个认识,更别说提出一个令语言为之一振的观点。
  从语义逻辑上来讲,由于那一张琴已经不存在了,已经不在这个现场,它在隔壁邻居家里了,说不定隔壁的邻居正在抚琴,琴声传过来了,然后王主簿解释说那张琴原来是他的,他是琴的前主人,所以,这张琴是没有发挥作用的,它是一个过去的符号,但在当下的现场里面是不起作用的,它是无声的,也就是说它代表了王主簿的一种尴尬的处境:王主簿也是无声的,他在诗里面是没有声音的,他没有态度,他无法表达一个观点,他处于一个弱势状况。所以在诗里面能够听到的仍然是诗人的声音,王主簿缺乏一个东西,一个像样的载体来和诗人的这种诗的语言相抗衡。于是,这首诗输出那张琴以后,那张琴消失了以后(从此只能在谈起它时浮现而不能切实弹奏它),王主簿这个形象的拓展空间基本上就没有了,那么,诗在最后,所谈论的仍然是诗人对自我处境的一个记录,他到过哪里,然后遇见了什么事情,它是对自我经历的一个如影随形的记载。
  所以,诗到最后,它其实是一个心灵三部曲:我来过、我看见、我征服。我来,这样一个明确的表达,实际上就强调了诗人作为一个主体的必要性和醒目性,他在诗里面占据着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也就是说,我来到这里,我经历了这里的事情,我是一个见证人,我看见了一些事情,我看见了王主簿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家庭。同时,我征服了一颗并不庸俗的心灵,我把这样一个心灵,把这样一个隐居的不为人知的心灵,带进险要/显耀的诗歌之中,从此,王主簿,他的姓氏和这首诗一样的亘古流传。我来,这种第一人称的主谓结构,实际上是很强势的一种表达,强调了诗人的一个出现,除了是自我的一个抵达一个体验,其实也暗示着我来到了这个地方,实际上使王主簿,这样一个他者获得了一个契机,一个机遇,那么,诗人就要思考,我的这种经历和他人的这种机遇之间,能够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这意味着彼此的生涯之中,因为这样一次相交会发生什么样的一个激荡的变化,是会做这方面的一个思考,但他应当比较自信地认为,王主簿因为诗人的来到,而获得了一个更清晰的形象。
  他最后说到一个征服的效果,他征服了这样一个心灵,这样一颗只读圣贤书的心灵,一颗弱小的心灵,因为我的来到,因为诗人的来到,这样一个隐居者,这样一个低调的底层小吏,或者说一个学富五车的读书人,突然感觉到了,有那么一种可能,知音就在眼前,已经跨过了门槛来到身边。他是把诗人当作一个理解他的知音来看待的,所以他时时像对待偶像一样地在看待诗人这一颗巨星,所以当诗人说我来了,我看见了,也就意味着,我征服了。你看,在诗的最后写道,当诗人站在窗边,看着雪花,然后在那里吟诗或者沉思的时候,王主簿就像一个崇拜者一样地站在一旁,毕恭毕敬地聆听着,伺候着,等待着,而诗人最后就是把这样的王主簿虔诚的一个形象,给塑造出来了。这种形象是因为诗人的来到而发生的,也就是说,诗人的出现导致了王主簿一个崭新的形象随之发生。
  我们可以想象王主簿不是一个诗人,所以当诗人来到他家住宿的时候,他只是像在官场上的那种应酬一样,尽地主之谊客客气气地进行招待,毕竟也是读书人,可是当诗人饭后或者说睡前,伫立窗边,看到雪花飘落的时候,诗兴大发,吟出了一些诗句,或者说他正准备进入一个创作状态的时候,王主簿就近成为了第一读者或者第一听众,他就站在旁边,聆听诗人的心声,扮演着一个准知音的角色,他听到了诗人有感而发的那些即兴的诗句,感觉到自己飞速跨过了诗的沉重门槛,走进了诗人的内心深处。只是说,诗人没有继续表达两人之间做过怎样的切磋和交流,他就是一个非常纯粹的无言无声的听者,他带着一对耳朵守候在那里,静候佳音。
  我来-听我,其中主格向宾格的切换,既满足了这个王主簿他的精神需要,为王主簿的这种现身介入提供了方便(什么样的介入呢?就是介入诗和诗人之间的这样一种二者关系,他介入,作为一个见证者、一个知音介入),但同时呢,诗人又完全可以摒弃王主簿这样一个他者,自顾自地,来思忖我听故我在(我思故我在)这样一种存在意识,我来到这里了,然后我听到了我自己的那种吟唱、心声,我听得更真切了,听得更真切的原因,不仅仅是我来到了一个地方,更重要的是,我来对了一个地方,并深悉我来与听我的互动关系对于诗的下场有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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