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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张洁宇:新诗史上的叶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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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19-09-29  

张洁宇:新诗史上的叶公超






  1926年,叶公超留学归国,正逢新诗在反思中重新出发、走向多元的关键时刻。作为新月群体的一员,他也参加每周四中午在徐志摩家的“新月”聚 会,并由此结识了大量文坛朋友,逐渐引起了注意。正如很多新月成员所说的那样,在新月群体里,文学观念的差异其实还是相当明显的,他们彼此讨论争辩,却也并不追求达成共识。他们每个人在这个群体里各有所长、各尽其用, 比如叶公超就是以“T.S.Eliot的信徒”的身份被介绍给胡适等人的,他自己不承认“信徒”的说法,只声明是艾略特的“读者”。他晚年回忆说,胡适曾为此对他说,艾略特的诗很难读懂,希望他这个资深读者能够把他的诗中的经典加点注疏让大家更好地了解。1事实上,叶公超后来的确在介绍和阐释艾略特及其文学观念与成就这一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新月》时期,叶公超以书评写作为主,作为批评家的他由此声名大振,他后来在回忆中透露:“《新月》停刊前最后三四期,除少数几位朋友投稿外,所有文章几乎全由我一人执笔。在一本刊物里发表好几篇文章,自然不便全用叶公超一个名字,因此,用了很多笔名。”2由于连他本人也记不全这些笔名,因而有些文章大概也就散佚在历史的烟尘里了,但无论如何,由这一细节也就可以看出叶公超在当年的文学批评领域中的地位与影响。而且,在《新月》以外,他还在其他不少报刊上发表书评和评论文章。
  很可惜的是,随着徐志摩的遇难和群体内部人员的离散,《新月》也宣告停刊。直到1933年,一个与《新月》密切相关的新刊物——《学文》——重新酝酿出版,主编仍是叶公超。《学文》虽然只有四期,但在1930年代的文坛上仍然影响巨大,很多经典名篇如林徽因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九十九度中》、钱锺书的《论不隔》、废名的《桥》、沈从文的《湘行散记》等都发表于此。至于叶公超亲自约稿并指导的卞之琳译艾略特《传统与个人的才能》更是影响深远,值得铭记。《学文》之所以能有如此高的水准,当然一方面离 不了叶公超的组织和编辑能力,另一方面,也得益于这个群体的某些共同追求。叶公超后来说:“当时一起办《新月》的一群朋友,都还很年轻,写作和办杂志,谈不上有任何政治作用;但是,我们这般人受的都是英美教育…… 《学文》的创刊,可以说是继《新月》之后,代表了我们对文艺的主张和希望。”3这段话应该是基本符合事实的。与《新月》相似,《学文》的流派色彩也是比较鲜明的,他们有意识地以群体的姿态发声,并自觉地对文坛上的某种潮流有所针对。就像叶公超自己所说的那样:

  刊物和为人同样的难,都贵在能与世不间不离。我们虽说是不得不在潮流中挣扎着,但是自身的庄严和处世的常态却不能置之于不顾。文艺的刊物首要维持态度的庄严;庄严的意义就是要用历史的眼光来检讨一切潮流中的现象,要认定现代生活中的传统的连续,和这些传统的价值。4

  虽然,很难说这种“庄严”能成为一种文艺思想领域的标准,但确实可以看到,在新月派、京派的群体中,对“庄严”的强调本身所带有的一种思想倾向,即一种致敬历史、致敬传统、致敬纯粹的美学理想。
  《学文》与《新月》还有一个相似之处,就是对诗歌的重视。在新月群体 里,可以说诗歌取得了相对更高的成就,而《学文》也继承了这种自觉。叶公超说:“有人说《新月》最大的成就是诗;《学文》对诗的重视也不亚于《新月》。诗的篇幅多不说,每期将诗排在最前面,诗之后再有理论、小说、戏剧和散文,已成为《学文》特色之一。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认为诗是文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因为唯有在诗的创作里,语言文字才能有锤炼的机会。”5
  在《学文》的四期中,共发表了十三位诗人二十一首作品(包括一首译诗),发表了与诗歌相关的评论和翻译文章共八篇,其中,除了发表在第1期的《传统与个人的才能》之外,还有第3期上曹葆华译EdmundWilson的《诗的法典》、第4期上赵萝蕤译郝思曼(A.E.Housman)的《诗的名称与性质》。对此,第3期《编辑后记》还特别说明:“本刊决定将最近欧美文艺批评的理论, 择其比较重要的,翻译出来,按期披载。”只可惜刊物只办了短短四期,这个原本设想的译文系列未能如愿刊全。
  《学文》之后,一个机缘巧合,再次激起了这群朋友办刊的兴趣,那就是著名的《文学杂志》。叶公超依然是此间主力,对此,常风有翔实的回忆:

  七月里邵洵美先生和他的美国朋友项美丽女士(Emily Hahn)到北平游历。沈从文先生在西四同和居设宴招待,约了十几位朋友作陪。隔了几天邵先生在同一个饭馆回请大家。席间邵先生提出他计划和北平的朋友们合办一个文学杂志,由北平方面负责编辑,他在上海负责印刷出版。当时大家只随便谈。过了几天邵先生走后,沈从文先生约大家讨论邵的建议。大家对办刊物是愿意的,可是和邵合作有意见,耽心把杂志办成邵在上海办的《论语》一类的刊物。……大家谈了许多未做定论,多数是不赞成和邵先生合作的。以后也没有人再谈它了。这两次宴会和讨论叶先生都参加的。他和邵先生两位是老朋友又共同编过《新月》。
  可是杨振声先生和沈从文先生因邵洵美先生的计划动了自己办个刊物的念头。那年年底经胡适之先生和商务印书馆接洽,商务印书馆十分赞成。他们几位和商务印书馆商议决定请朱光潜先生担任《文学杂志》主编……朱先生于1937年1月正式接受商务印书馆的聘请之后,约我做助理编辑,从筹备开始我就参加编辑委员会的会议做记录。朱先生和杨先生商议组织一个编辑委员会,他们也约叶先生一同商量。……叶先生是编委会中很积极的一位。……编委会开会时他总是抢着发言,讨论稿件时常和大家争辩,有时很热烈地提高嗓门嚷,可是争论后大家又都嘻嘻哈哈。朱先生在宣布决定创刊号集稿日期请大家尽快写稿时,叶先生说他一定如期交稿。他确实是第一个交了稿子的,就是登在《文学杂志》第一卷第一期的那篇《谈新诗》,编委会开会审查创刊号稿件时,大家对他这篇文章一致称赞。创刊号发行后叶先生这篇文章很引起读者重视,编辑部陆续收到几 篇讨论新诗的稿件。6

  通过《新月》《学文》《文学杂志》的办刊和先后在北京大学、中国公学等任教英美文学的经历,叶公超在文坛和诗坛上都堪称一位重要的引领者。钱锺书、王辛笛、曹葆华、卞之琳、赵萝蕤、常风等都是他的学生,也深受他的影响。常风回忆,叶公超在1932年接编《新月》时就“常找清华学生和北平初露头角的青年作家要稿子”,不仅约稿,而且还不厌其烦地帮助学生和青年作者修改文稿,常风的处女作《那朦朦胧胧的一团》就“反反复复修改、重抄了五次”,叶公超的指导成为对他日后的写作“极有益极重要的写作指导”。7
  此外,在高校课堂内的教学中,叶公超的学识更让学生受益匪浅。常风记得,“叶先生在清华大学工作了七年,除了教一二三年级的英文还开过英国散文、现代英美诗、十八世纪文学、文学批评和翻译这几门本系的专业课。同时还在北京大学兼课”8。他在清华的学生赵萝蕤在忆及他开设的“当代文学”和“文艺理论”课时,说他是那样的才华横溢,上课“凭自己的才学信口开河,说到哪里是哪里。反正他的文艺理论知识多得很,用十辆卡车也装不完的”9。在这样的耳濡目染和言传身教下,他的学生之中出现大批优秀的诗人、理论家、批评家、翻译家,都是毫不为奇的。同时,这些年轻人在老师的 影响下,深受英美文学和理论的影响,也更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作为批评家的叶公超,是极具理论素养和敏锐眼光的,同时他具有开放的视野和强烈的理论自觉。赵萝蕤回忆他在文艺理论方面“信息灵通,总能买到最新的好书,买多了没处放就处理一批,新的源源不断而来。他一目十行,没有哪本书的内容他不知道”10。这种非凡的能力和优越的客观条件,可以使叶公超非常及时地了解外国文艺的新思潮,加之他本人在外国文学方面的修养,也就可以理解他为何能够成为将新作品新思潮译介给中国文坛的一位骨干。
  之所以说他有理论自觉,是因为他对于理论的执着和对批评的精确性的强调。他曾经提出,在批评中“希望能够维持相当的准确性,不然我们就只 有主义与标语而没有批评了”11。针对当时在评论界处处皆是的说法,如“无病呻吟”“言之有物”“同情”“大众化”“感伤”“趣味”“幽默”“诚恳”“文学的”,他认为,这些“都是值得我们严格来讨论的。惟有从这里入手我们才可以遇着批评的几种根本问题”。12但是,他并不赞成用这样模棱两可带有强烈主观色彩和印象式的概念来作为批评的基本范畴。他认为,这些都 是值得探讨的问题,但在讨论中却不可以停留在这样的说法上,他指出,“准确性”应被视为批评的基本原则,这一看法至今仍值得高度重视和深刻反省。
  当然,他的这些对于批评的批评也是具有实际针对性的,无论是对于1930年代已经兴起的左翼批评,还是在京派文人内部出现的印象式批评,他都抱着一种比较严厉的批评的姿态。赵萝蕤曾隐约地说到过:“如果说叶老师什么地方有点令人不十分自在的,也许是他那自然而然的‘少爷’风度,当然绝非 ‘纨绔子弟’的那一种。也许他的非凡的才华使他有时锋芒毕露,不过绝没有丝毫咄咄逼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味道。”13这话说得比较委婉,其实无 非是指叶公超在文学批评——甚至于日常生活之中——是一个“锋芒毕露”、不太懂得给人留情面的人。这种风度,在生活中或许“令人不十分自在”,但在批评实践中,倒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姿态和能力。
  叶公超本人的批评的确是相当准确的,不仅是他敏锐精确地捕捉问题的能力,也不仅是他精彩的语言表达效果,更重要的是他的评判立足文艺,并不带有圈子化的特点。最说明问题的一个例子是他在鲁迅逝世不久后撰写的两篇评论文章,充分说明了他对于鲁迅的理解,而且,作为新月成员,他的评论并不偏袒朋友,在今天看来都是非常公正非常精彩的。比如,当有人谈到鲁迅晚年“用很大的精神,打无谓的笔墨官司,把一个稀有的作家生命消耗了。这是我们所万分悼惜的”时,叶公超回应说:“这样保姆气味的腐词岂配用于一位鼓舞前进的战士身上。”14这句话尖锐幽默且一语中的,虽然对于鲁迅的战士姿态和具体思想,他未必全盘认同,但至少,作为一个批评家,他看到了那些悼惜者的善意的误解和对鲁迅的低估。在叶公超看来,鲁迅的杂文并非无意义的笔墨官司,相反,正如瞿秋白曾总结过的那样,叶公超也认为:

  鲁迅最成功的还是他的杂感文。……在杂感文里,他的讽刺可以不受形式的拘束,所以尽可以自由地变化,夹杂着别的成分,同时也可以充分地利用他那锋锐的文字。他的情感的真挚,性情的倔强,智识的广博都在他的杂感中表现的最明显。……在这些杂感里,我们一面能看出他的心境的苦闷与空虚,一面却不能不感觉他的正面的热情。他的思想里时而闪烁着伟大的希望,时而凝固着任性的反抗,在梦与怒之间是他文字最美满的境界。15

  这段评论,在今天看来仍是非常精彩的,算得上是对鲁迅的杂文有着深刻 认识的精妙总结。正因为可以不带偏见地来进行评论,所以叶公超的结论往往是令人信服甚至佩服的。比如他在讨论鲁迅的语言特点时曾说:

  我很羡慕鲁迅的文字能力。他的文字似乎有一种特殊的刚性是属于他自己的(有点像Swift的文笔),华丽、柔媚是他没有的东西,虽然他是极 力的提倡着欧化文字,他自己文字的美却是完全脱胎于文言的。他那种敏锐脆辣的滋味多半是文言中特有的成分,但从他的笔下出来的自然就带上了一种个性的亲切的色彩。我有时读他的杂感文字,一方面感到他的文字好,同时又感到他所“瞄准”(鲁迅最爱用各种军事名词的)的对象实在不值得一粒子弹。骂他的人和被他骂的人实在没有一个在任何方面是与他同等的。16

  虽然与鲁迅发生过激烈论争的有很多就是叶公超的朋友,但他仍能相当客 观公正地做出这样的断语,这实在是令人钦佩的。尤其是他对于鲁迅“敏锐脆辣的滋味”的概括及其与文言传统的关系的分析,也是发他人所未发,是非常独到和精彩的评论。
  从这两篇对鲁迅的评论可以看出叶公超深厚的批评功力。他堪称是一位自觉的批评家,自觉地推动文坛上的批评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在给曹葆华译的《科学与诗》写序时,他说:“我想曹先生能继续翻译瑞恰慈的著作,因为我相信国内现在最缺乏的,不是浪漫主义,不是写实主义,不是象征主义,而是这种分析文学作品的理论。”17在他看来,“瑞恰慈(I.A.Richards)在当下批评里的重要多半在他能看到许多细微问题,而不在他对于这些问题所提出的解决方法。本来文学里的问题,尤其是最扼要的,往往是不能有解决的,事实上也没有解决的需要,即便有解决的可能,各个人的方法也难得一致”18。可以说,叶公超是以提出问题为己任的批评家,是有个性有抱负的批评家。



  叶公超虽不是诗人,但他关注诗歌批评和诗歌理论,对1930年代的新诗有着重要的影响。叶公超与新月友人过从甚密,但据梁实秋说,“公超关于诗的看法与徐志摩、闻一多不同”,“他私人嗜读的是英美的新诗。英美的诗,到了第二次大战以后,才有所谓‘现代诗’大量出现。诗风偏向于个人独特的心理感受,而力图摆脱传统诗作的范畴,偏向于晦涩”。19梁实秋其实指出了叶公超在诗学观念上与闻、徐为代表的新月诗人已有差异的问题。事实上,相比之下,叶公超与1930年代的“现代派”诗人更加接近,而且对他们的影响也更大。这影响之一,就是对于艾略特的译介和阐释。
  由于叶公超本人在美国留学时与艾略特过从甚密,虽不承认自己是“Eliot的信徒”,但也自认是“Eliot的读者”,而且大概是最特殊、最有发言权的一位读者。作为第一个把艾略特介绍到中国来的人,他不仅仅做了介绍的工作,他的两篇重要论文《爱略特的诗》和《再论爱略特的诗》可以说是中国新诗史上对于艾略特的阐释和传播的最重要最权威的文献,其中,后者是他为赵萝蕤的《荒原》译本所写的序言。正是在这篇重要的序文中,叶公超提出:“就爱略特个人的诗而论,他的全盛时期已然过去了,但是他的诗和他的诗的力量却已造成一种新传统的基础。”20
  对于艾略特的诗学理论,叶公超首先谈到的是:“他主张用典,用事,以古代的事和眼前的事错杂着,对较着,主张以一种代表的简单的动作或情节来暗示情感的意态,就是他所谓客观的关连物(objective correlative),再以字句的音乐来响应这意态的潜力。”用典是艾略特诗歌中最重要的特点,也是构成阅读难度的最重要原因。叶公超一上来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指出其用典的意图和追求所在,尤其是他还提到了这种用事用典用旧句的方式“与中国宋人夺胎换骨之说颇有相似之点”,“爱略特的历史意义就是要使以往的传统文化能在我们各个人的思想与感觉中活着,所以他主张我们引用旧句,利用古人现成的工具来补充我们个人才能的不足”。他指出此与北宋诗人论调的相通之处,甚至半开玩笑地说:“假使他是中国人的话,我想他必定是个正统的儒家思想者。”21通过这样的联系和阐释,叶公超或许令艾略特的中国读者可以更好地接受和理解他的观点,从而也对理解其诗作有所帮助。
  此外,他还提出了艾略特诗歌里的一些其他的特点,比如,“爱略特诗里悲剧的成分很大;他用实际动作来表现意态的地方在在皆是。这是很值我们 注意的:他诗里抽象的东西实在是少。”“运用会话来做穿插是爱略特诗里最常见的技巧。”22包括他在另文中提到的“他在技术上的特色全在他所用的 metaphor的象征功效”23,等等,这些都为中国读者和研究者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提示和进入的路径。至于形式上的自由体式,他也给出了独特的解释,并结合了艾略特讲究综合的诗学思想。他说:

  爱略特的自由是任意取用各种格式的自由;美国意义的自由诗是被采用之中的一种。换言之,爱略特感觉一种格式自有一种格式的功用,因为以往的关系,有一种特殊的情绪寄托在它身上,所以当我们要表现那种情绪的时候,我们尽可以用那种形式,但是当情绪转变的时候,格式也应当随之而改变;结果是,在一首较长的诗里,如《荒原》,我们应当有许多不同的格式错综在里面,有拍律的,无拍律的,有韵脚的,无韵脚的,有标点的,无标点的。24

  在此前不久的《爱略特的诗》一文中,他其实已经提到了这个问题,而且也给出了清楚的阐释和评价。他说:“在技术方面,《荒原》里所用的表现方 法大致在以前的小诗里都已有了试验,不过《荒原》是综合以前所有的形式和方法而成的,所以无疑的是他诗中最伟大的试验。……总之爱略特的诗所以令人注意者,不在他的宗教信仰,而在他有进一步的深刻表现法,有扩大错综的意识,有为整个人类文明前途设想的情绪……”,“他的诗其实已打破了文学习惯上所谓浪漫主义与古典主义的区别”,“他的重要正在他不屑拟摹一家或一时期的作风,而要造成一个古今错综的意识”。25
  如何看待非常晦涩难懂的经典之作《荒原》,叶公超也给出了阅读理解的思路。他说,“《荒原》是他成熟的伟作,这时他已彻底地看穿了自己,同时也领悟到人类的苦痛,简单的说,他已得着相当的题目了,这题目就是‘死’与‘复活’”,“‘等候着雨’可以说是他《荒原》前最serious的思想,也就是《荒原》本身的题目”。通过对诗作主题的正确深入的理解,他也就引导读者对于诗人艾略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他说:“这些诗的后面却都闪着一副庄严沉默的面孔,它给我们的印象不像个冷讥热嘲的俏皮青年,更不像个倨傲轻世的古典者,乃是一个受着现代社会的酷刑的、清醒的、虔诚的自白者。”26
  可以说,叶公超是艾略特及其相关诗学思想在中国新诗的诗坛上传播的最重要的使者。包括卞之琳译《传统与个人才能》并发表在《学文》上,也是由他一手安排的,可以视为他自觉系统的推介工作的一个部分。如果说,艾略特在中国诗坛上引起了一场所谓的“《荒原》冲击波”,直接影响了“现代派” 诗歌的形成和发展,他的“客观对应物”理论、他对传统的态度,以及他在艺术方面所提倡的隐喻、综合、智性等,都对中国诗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那么,叶公超对此可谓功不可没,他就是“冲击波”形成的推手之一。
  此外,叶公超对新诗的理论贡献还有一点不得不提,那就是对于格律问题的持续关注和在讨论中的积极参与。因为与闻一多、徐志摩等人的密切关系,因为身处新月群体的位置,也因为他本人对诗歌和语言问题的特别关注,叶公超对于格律问题是非常重视并颇有见地的。在我看来,他最重要的贡献就在于提出了“说话的节奏”的问题。
  叶公超是肯定诗歌格律的,他在《论新诗》一文中说:

  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格律是任何诗的必需条件,惟有在适合的格律里我们的情绪才能得到一种最有力量的传达形式;没有格律,我们的情绪只是散漫的、单调的、无组织的,所以格律根本不是束缚情绪的东西,而是根据诗人内在的要求而形成的。假使诗人有自由的话,那必然就是探索适应于内在的要求的格律的自由,恰如哥德所说,只有格律能给我们自由。27

  因而,问题的要点是必须提倡格律的新诗究竟应该提倡和尝试什么样的格律的问题。他说:“我们要知道现代诗之格律观念已不如希腊拉丁的那样简单,那样偏于外形的整齐。”因而,他对于闻一多、饶梦侃等人所实行的建行试验并不认同,他曾直言指出闻一多的格律实验“并不成功”,因为闻一多 “对于形式有一个牢不可破的格式观念,他认为诗句应有一定的字数,每段诗的行数也应当相同,整整齐齐的,像豆腐干”。在叶公超看来,这是不必要的,新诗格律无需严格和古典主义式的整齐,而是应该“创造自己的形式”
  那么问题是,创造新诗自己的形式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原则是什么?叶公超认为,是要区分“说话的节奏”和“歌调的节奏”,而明确新诗要遵循的是“说话的节奏”,要创造一种符合说话语气的新诗自己独有的节奏。这不仅关乎新诗的写法,也关乎新诗读法。比如他说:“新诗的读法应当限于说话的自然语调,不应当拉长字音,似乎摹仿吟旧诗的声调。”在我看来,这个观点至今都是切实和重要的,只是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时至今日,很多新诗朗诵者还在沿用旧诗的读法,拉长字音,摹仿吟诵的节奏和声调,其实都并不符合新诗的特点,也无法造成真正的新诗朗读的美感。其问题的关键确实就在于对“说话的节奏”和“歌调的节奏”的混淆。在叶公超看来,新诗格律的核心就在于:“新诗的节奏是从各种说话的语调里产生的,旧诗的节奏是根据一种乐谱式的文字的排比作成的。新诗是为说的、读的,旧诗乃是为吟的、哼的。”只有明确了这个根本的差别,才能够真正洞悉新诗语言形式的奥秘。由此,他还针对当时的新诗创作发表了具体的评论:

  我知道的诗人中,只有卞之琳与何其芳似乎是常有这种节奏的。抒情性格的人也许不容易感觉这种平淡语体的节奏,因为抒情的要求往往是浓厚、显著的节奏。语体节奏最宜于表现思想,尤其是思想的过程与态度。抒情诗节奏很容易变成一个固定的、硬的东西,因为文字究竟不如音乐能变化,而抒情诗却偏要摹仿歌唱的节奏。28

  叶公超在此指出了卞之琳与何其芳在“平淡语体的节奏”方面的特殊性,这个观察是很有眼光的。这两位年轻的诗人正是脱胎于新月诗群,最终成长为“现代派”的代表诗人,他们不仅在语调上做出了改变,而且在抒情方式上也有所突破。当然,他们同时也是深受艾略特影响的诗人,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叶公超可谓是一位极为重要、不可替代的良师益友。


注释:
1 叶公超:《深夜怀友》,《新月怀旧》,学林出版社1997年版,第153页。
2 3 5 叶公超:《我与〈学文〉》,《叶公超批评文集》,陈子善编,珠海出版社1998 年版,第257、255~256、257~258页。
4 叶公超:《〈施望尼评论〉(Sewanee Review)四十周年》,《新月》第4卷第3期, 1932年10月。
6 7 8 常风:《回忆叶公超先生》,《新文学史料》,1994年第1期。
9 10 13 赵萝蕤:《怀念叶公超老师》,《叶公超批评文集》,第2、2、3页。
11 12 叶公超:《“无病呻吟”解》,《大公报·文艺》1934年3月7日。
14 16 叶公超:《关于非战士的鲁迅》,天津《益世报》增刊,1936年11月1日。
15 叶公超:《鲁迅》,《北平晨报·文艺》1937年1月25日。
17 18 叶公超:《曹葆华译〈科学与诗〉序》,《叶公超批评文集》,第148、146页。
19 梁实秋:《叶公超二三事》,《梁实秋文学回忆录》,陈子善编,岳麓书社1989年版,第389页。
20 21 22 24 叶公超:《再论爱略特的诗》,《北平晨报·文艺》第13期,1937年4月5日。
23 25 26 叶公超:《爱略特的诗》,《清华学报》第9卷第2期,1934年4月。
27 叶公超:《论新诗》,《文学杂志》创刊号,1937年5月。
28 叶公超:《音节与意义》,《大公报·文艺》193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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