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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亚瑟·布雷德利:《论文字学》:德里达哲学的真正诞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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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19-08-17  

亚瑟·布雷德利:《论文字学》:德里达哲学的真正诞生地

孔锐才 译



  首先我们想对《论文字学》的主题做一个简要的勾勒,从而为整本书指明一个方向。在一开始,意识到这点是非常重要的:不管别人如何指责德里达尝试去质问真理、意义或权威,但是,德里达哲学的成败在于他的论点的品质自身。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这个论点是具有挑战性的,而且很难追随,但它却毫无争论地已经在那里,因而我们能够通过一系列相连的步伐跟随它的进程。这样,让我将这些步骤一一列出来:
  1. 不言而喻,德里达的书本是对某些称之为“文字学”的事物的研究——但这个晦涩的词语究竟意味着什么?正如它有趣的词源所显示,“文字学”非常实际地指的是“书写的谈话”(gramme-logy),我们随后会看到,这种有点矛盾的关于书写的言说的观点是非常具有启发性的。但是,更普遍的观点是认为这个术语指的是书写的科学,正如“生物学”是对生物的科学研究一样:恰当地说,文字学是对书写是什么、它什么时候生产的以及如何产生的、它与其他诸如说话的交流方式有什么差异等的研究。对于德里达而言,对书写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柏拉图,但严格来说,“文字学”的科学自身是一种更现代的研究。在书本的“题记”中,他表明自己这本关于书写的书本只是现代思想更广阔的革命中的一小部分,这种现代思想试图将书写作为一种对语言学、精神分析、分子生物学和控制论领域的发展的解释模式(Grammatology, p.4/13)。
  2. 但是,认识到德里达作品的题目中存在着一种严重的含糊性是重要的。因为他继续说明,这个书本虽然是关于文字学的作品,但它自身实际上并不是一种书写的科学:他告诉一个当代采访者,“《论文字学》并不是对文字学的辩护和阐明”(Positions, p.12)。相反,倾听到这本书的名字中存在着一个沉默的问号是重要的:

  《论文字学》这个名字是一个问题的名字:这是关于一种书写科学的必要性的问题,关于我们让这种科学成为可能的条件的问题,关于打开这个领域和解决认识论障碍的重要工作的问题。(Positions,p.13)

  换言之,对于德里达而言,文字学是一个问题而不是一个解决方案的场域,它提供了一系列更多的问题——关于书写,关于说话,关于科学的性质以及甚至是真理自身的性质——而这些问题就是这个作品的主题。事实上,德里达甚至走得更远,他说,这种新的书写“科学”——文字学自身——严格来说是不可能的:“一个书写的科学具有这样的风险:它还没有这样建立起来,也没有以这样的名字建立起来”(Grammatology, p.4/13)。为什么会这样?
  3. 正如我们将会看到,正是在现在,德里达表面上谦逊的论点开始揭示出它的真正巨大雄心。为了介绍他更普遍的思想的第一个主要前提,德里达认为,“文字学”给我们对更巨大的一整套哲学前提——也就是“在场形而上学 ”——提供了一种洞察力(P. 49/71)。“在场形而上学”,这个令人生畏的术语是什么意思?一般认为,“形而上学”是哲学的某个独特分支,它试图在物理世界或经验世界之上寻找现实的一种终极根基、本质或基础:这样的立场的一个经典例子是柏拉图的理念论(idealism),它认为我们的世界只是对一个预先存在的、永恒而不变的理念(Ideas)或形式(Forms)世界的模仿。但是,对于包含着整个从柏拉图到今天的西方哲学史的“形而上学”,德里达有一种更具野心的理解。对于德里达而言,从形而上学试图为现实建立一个本质根基来看,整个西方哲学传统都可以描述为“形而上学的”,而且在他看来,这个根基就是某些称之为“在场”(presence)的事物。如果西方哲学已经在过去2500年中朝着许多不同方向发展的话,那么所有的这些运动的相同之处是假设了一种作为至高价值的、完整的或纯洁的“在场”,通过它,所有的现实都可以得到评判。从某些我们可以看到、听到、触摸到的空间在场,到我们所生活在其中的“此时此地”的时间在场,到某些已经失去了的在场(例如自然的、伊甸园一样的状态)或将会在未来到来的在场(例如上帝的归来)的缺席,西方思想常常来到相同的结论上:最真实、本真或正确的事物是最为在场的事物。 在德里达看来,在历史中“在场形而上学”通过在概念、价值或术语中树立一系列的二元对立而运作;在每个这样的二元对立中,其中一个概念被认为是承载着在场自身,而另外一个被认为是远离或失去了在场:先验的事物被优先地认为比经验的事物更加“在场”,理念的事物被拥护为高于物质的事物,灵魂被认为高于身体,男性被认为高于女性,等等,一直无限延伸下去。
  4. 德里达介绍了也许是他的整个哲学思想中最重要的特征,认为“在场”的形而上学概念依赖于一种基础上的或根基上的不稳定性(instability):形而上学并非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直接。正是对“在场”的这种批判成为《论文字学》的背景,即使这点在文本中并不总是很明显地表现出来。在这个初步阶段看来,以下这点可能是奇怪的或违反直觉的:不管我们觉察到或经历到的完满“在场”是什么——我自己说话的声音、我可以触摸到的面前的木桌子、在我阅读或写作时头脑中的想法,甚至是我存在的时空的“此时此地”——事实上,这些在场的东西是通过无限的,几乎是不可觉察的,无数的差异(differences)、延迟(delays)或空间(spaces)而成为可能的。简单地说,德里达认为所有明显的、纯洁的、稳定的或自我指涉的在场就是之前一系列差异所产生的效果:没有什么东西是单纯地或简单地“在那里”的。如果在场形而上学通常将自身呈现为科学的、中立的或只是“事物自身的方式”的话,那么它的二元对立和等级制度上的二元逻辑恰恰就是一系列非常有问题的决定的产物:例如,为什么男性在历史上被认为是比女性更真实、在场或本真的?正如我们将会看到,对于德里达而言,对西方形而上学的“解构”就是对这种对立逻辑的有耐性的拷问或测试:在一开始那些相互对抗的一系列二元对立和等级制度——如,男性对立于女性——最后能够被拆解为一种彼此相互定义或相互依赖的差异网络。在每种情况中,德里达揭示了那些所谓首要的、统治性的或优越的价值偷偷地依赖于所谓次要的、不同的或劣等的价值,以获得一种它被假定为应该全然倚靠自身而获得的在场:男性一开始就已经为了定义自身的同一性而依赖于女性。那么,这个过程在《论文字学》中是以怎样的形式体现出来的?
  5. 对于德里达而言, 《论文字学》 是对说话与书写的形而上学对立的详尽分析。它集中讨论了在我们称之为对“在场”形而上学的寻求中,哲学家将一种固定的形式看作这种寻求方式:逻各斯中心主义(logocentrism, p. 3/11)。根据这个术语的词源,“逻各斯中心主义”意味着哲学试图寻找古希腊称之为逻各斯(logos)的事物:这个词语在字面上能够翻译为“说话/言/道”(word),但它同样带着更多“逻辑”、“理性”或“意义”的含义。但是,德里达认为,形而上学这种试图建立一个在场的根基、本质或基础的独特尝试的主要特征是它通过说话的方式进行(p. 3/11)。为了给他的观点的另外一个重要举动作铺垫,德里达指出:逻各斯中心主义认为说话(speech/phone)优先于书写(writing /gramme),并将其作为一种表达逻各斯在场的本源的、享有特权的方式。但是,为什么逻各斯中心主义让说话优先于书写?一方面,说话被认为是对说话者的思想、意图或者“在场”的最纯洁和直接的表达。例如,当我对某人说话时,我总是“在那里”或在场。我的意图是直接与他们交流而不需要任何的帮助或调解。但是,在另外一方面,书写在最好的时候被认为是一种调解(mediation),而最差的时候被认为是侵蚀了说话的纯粹在场。例如,在你读这本书时,我显然不在场,因为这本书拥有了“自身的生命”,它能够让自身在没有我的情况下被阅读,甚至可以独立于我的意图而被阅读。从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角度去考虑书写的地位就是去直面某些基本上是来源于“语音”(phonetic)的事物,也就是说,低劣于说话或从说话中衍生而来的事物(p. 3/11)。对于德里达,这种关于说话与书写之间关系的逻各斯中心的观点不仅统治着对书写的研究,而且更为普遍地统治着西方哲学:西方思想通常以最极端或暴力的词语来谴责书写:卑贱的、空虚的、不值得信任的或容易导致误读的(恰恰由于它能在作者缺席时运作)。在德里达的观点中,西方思想的故事(从柏拉图一直到文字学的科学或“书写的谈话”[writing talk]自身)及其所有它包含的观点、概念和传统都可以说是“对书写贬低并将其排挤在‘完满的’说话之外”的历史(p. 3/12)。
  6.现在,如果我们已经讨论过的形而上学传统的不稳定性是真实的话,那么,这种将说话对立于书写的二元对立的观点是一个非常有问题的看法。我们需要记住,德里达的论点是:这个传统并不是一种对“事物本来之所是”的无辜的、客观的描述,而是一系列在非常特定的时间与地点中的复杂的、有问题的看法:逻各斯中心主义甚至可能被描述为最“本源、强大的人种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他在“题记”中如是写道,因为它暴力地给予西方文化价值以优越性,并将它们强加在所有其他文化、民族身上(p.3/12)。正如我们已经提过的,德里达自己有一种对“书写”概念的特别理解;传统的逻各斯中心主义将这个词语仅仅理解为一系列实际的/经验的(empirical)标记(就像在这页纸上的铭写),这些标记最多只是对说话词语的一种低等替代而已。但德里达对书写的理解远远超越了这种观点。为了在《论文字学》中提出一个最重要的、颇具争议性的和最具深远影响的观点,德里达挑战了逻各斯中心主义试图将说话放在书写之上的做法,认为所有的语言——不管是说话的语言还是书写的语言——都可以说成是“书写”的:书写是语言自身的另一个名字。但是,这个出色的,甚至惊人的观点实际上究竟是什么意思?在这里,我们需要小心地理清德里达在这里表达的究竟是什么,因为在许多方面,整个《论文字学》都建立在这个观点上。说所有的语言都是书写的,并不是提出这样一个可疑的历史观点,认为书写词语在时间顺序上先于说话(p. 323n/17n)——这就像认为德里达真的相信在说话或文字文化之前的书写是先于口头文化一样——而是对这样的语言的性质提出一种更细致的哲学或概念上的观点。正如我们将会看到的,对于德里达,这个观点的真正意思是说,所有的语言都具有这种调解的特征,而逻各斯中心的传统在历史层面上只是将这种特征单单地归给“书写”。如果逻各斯中心主义关于书写的观点倾向于假定书写的出现是为了过滤说话的纯粹表达的话,那么,德里达会认为这种调解的状态就是所有语言的原初的条件,包括被认为是理想的说话的词语。在《论文字学》中,这种所谓的“元书写”(original writing/arche-écriture, p.56/83)变成了新的语言哲学的整个基础,而且我们会看到,对于我们对一个超越语言的“真实世界”的经历,元书写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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