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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博尔赫斯:不朽的惠特曼的《草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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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18-09-27  

博尔赫斯:不朽的惠特曼的《草叶集》

赵士钰



  任何人,在他读过令他眼花缭乱的《草叶集》之后,再细心研读任何一篇关于作者的传记时,都会感到失望。诗集令他们想像作者应是一位半神半人似的流浪者;但是,人们在发灰的、平凡的生平传记里,找来找去却找不到这样一个流浪诗人。这至少是我个人和我所有朋友们的体会。我这篇序言的一个目的就是要解释—下,或者说是,尝试着解释一下这个叫人迷惑的巨大差异。
  1855年有两部值得记忆的书出现在纽约,它们很不同,但都具试验性质。第一部是朗费罗的《海华沙之歌》,它立马就火了起来,现在已凉了,已退居学院文选之中,供孩子们看着玩,或是供学者们收藏。朗费罗是打算用英语为原来住在新英格兰地区的红种人,写下一篇预言式的神话史诗的。他为了使诗的格律不同一般,让它带上某种土著色彩,参考了伊莱亚斯·兰罗特编写的(或曰恢复的)芬兰史诗《卡勒瓦拉》的韵律。另一部书,当时不为人知,现在却变得不朽了,它就是《草叶集》。
  我刚才说这两部书不同。它们确实不同。《海华沙之歌》是一位优秀诗人深思熟虑的作品,他为写作跑遍了大小图书馆,到处踏访,靠耳听笔录,也靠想像力。《草叶集》则是破天荒地推出一位天才。两者的差别如此显著,真难以想像它们会是同时期的作品。然而,有一个事实把它们联系在一起,那就是:它们都是美国史诗。
  美国在当时是理想的象征,远近闻名,现在由于滥用选举票箱和蛊惑人心的辞令,已经不那么象征了,尽管数百万人曾经为这个理想奉献出他们的鲜血,并且还在继续奉献着。那时全世界都在注视着美国和美国的“竞技民主”。证据多得不可胜数,我只需用歌德的一句名言(“美国,你的效率是最棒的……”)来提醒读者就够了。爱默生差不多一直是惠特曼的老师,在爱默生的影响下,惠特曼肩负起了为美国民主这个新的历史事件撰写一部史诗的任务。我们不应忘记,我们这个时代的第一场革命,引起法国和我们各国革命的第一场革命,是美国革命,而民主就是美国革命的指导思想。
  怎样充分地讲述人类这个新的信仰呢?方法明晃晃地摆在那里;换了别的作家,要么图方便,要么是随习惯,几乎谁都会采用。东拼西凑编一支赞歌,或者是寓言故事,加上些“噢”“啊”的感叹词和大写字母,就得了。幸好,惠特曼没有这样做。
  他认为民主是个新事物,颂扬民主也应采用新方法。
  我提到史诗。在年轻的惠特曼所熟悉的,被他称为封建时代的著名的典范史诗中,每篇都有一个中心人物:阿喀琉斯、尤利西斯、埃涅阿斯、奥兰多、熙德、齐格弗里德、基督。这个中心人物的形象比其他人物要高大,其他人物都隶属于他。惠特曼觉得这种突出个人的写法属于已经被推翻的,或者说是,我们想推翻的那个世界——贵族世界。他想,我的史诗不能是这样的;它应该是多元的,应该公开宣扬所有的人无可比拟地绝对平等,并以此为基点。这样的要求似乎注定了要导致纷繁的堆砌和混乱;可惠特曼是个真正的天才,他神奇地避开了这种危险。他进行了文学史上从未有过的最大胆、最艰巨的试验,而且成功了。
  说到文学创作上的试验,一般是指影响比较大的失败的实践,如像贡戈拉的《孤独》和乔伊斯的作品。惠特曼的试验结果非常成功,使我们忘记了那是一次试验。
  惠特曼在他书中的一首诗里提到许多人物,有些还是头上有光环的、杰出的人物,令人想起中世纪的画卷。他说他要画一幅无限长的画卷,画上无数的人物,每个人头上都要带着他的光环。这么雄心勃勃,怎么能做得到呢?惠特曼令人难以置信地做到了。
  他像拜伦一样需要一位英雄,但是他的英雄,作为大众民主的象征,必须像会分身的斯宾诺莎的神一样,数不胜数、无处不在。他创造了一个我们还没有完全理解的奇特人物,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沃尔特·惠特曼。这个人一身二形;他是生于长岛的普通记者沃尔特·惠特曼,走在曼哈锁大街上会有某个来去匆匆的朋友跟他打招呼;同时他又是另一个他曾想当而未当成的人,一个冷漠、敢干、无所顾忌、闯荡过美国各地的风流人物。这样一来,在书中某些地方,惠特曼出生在长岛;在另一些地方,他又出生在南方。在最为真实的《自我之歌》中,他讲述了墨西哥战争中的一段英雄事迹,他说他是在得克萨斯州听人家讲的,可他又从未到过那里。他还宣称他曾亲眼目睹处决废奴主义者约翰·布朗的场面。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几乎没有哪一页,他没把真实的惠特曼,和他曾想成为、现在在想像中,在对世世代代人们的热爱中已经成为的惠特曼,混在一起。
  惠特曼已成为多元的;作者决心使他成为一个无限人物。他还要给《草叶集》的主人公再增添一个身份,从而变得三位一体,这第三个身份就是读者,一个不断变换的读者。读者总是倾向于将自己等同于作品的主人公,读《麦克白》,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要当一回麦克白。雨果有一本书,题目就叫《雨果生活的见证人讲述雨果》。据我们所知,惠特曼是把这种暂时的等同利用到极致,利用到永无完结的复杂的终点的第一人。一开始,他运用对话:读者同诗人交谈,问他听到些什么,看到些什么,或者是向他倾诉未能早些认识他、爱他,心里有多么难过。惠特曼对读者问题的回答是:

我看到高乔人越过平川,
看到举世无双的骑手驰骋草原,
他手执套索紧紧追赶,不容野马逃窜。


  还有:

这些思想并非我个人独出心裁,
它们实际上为一切人所共有,不分国家和时代。
要不为你我共有,它们就要淘汰,或近乎淘汰;
如果它们不是谜与谜底,那它们就得淘汰;
倘若不是既近又远,那它们必定淘汰。
它们像草,哪儿有土有水,就会长起来,
它们是大家共有的空气,把我们的星球覆盖。


  摹拟惠特曼语气的,大有人在,也各有千秋,像桑德堡、马斯特斯、马雅可夫斯基、聂鲁达等,都曾这样做过。但是,除了确实解不开、读不懂的《为芬尼根守灵》的作者外,谁也没再去尝试创造一个多元人物。我再说一遍,惠特曼是生于1819年到1892年间的一个普通人,又是那个他想当却未当成的人,也是我们和将要来到世上的人们中间的每一个人。
  惠特曼史诗中的主人公是个三重身份的惠特曼——这是我的一个想法,我这样设想并不是自不量力地试图抹杀,或者以某种方式削弱他的作品的神奇之处。恰恰相反,是要升华它。设计一个双重、三重,直至无限重身份的人物,只能是真正的天才文学家的雄心;实现这个雄心,是惠特曼成就的伟业,而且至今尚无人企及。在一次咖啡俱乐部关于艺术沿革史的辩论中,人们提到教育、种族、环境等等对艺术的影响,而画家惠斯勒只说了一句:艺术是偶然发生的,这等于承认美学实践从本质上说是不可解释的。希伯来人就是这样想的,他们讲神灵天助;古希腊人也这样想,他们说是文艺女神缪斯使然。
  至于说到我的译文……正如瓦莱里所说的,谁也没有比一件成品的制作者本人更深刻地了解该成品的缺欠。商业炒作总是宣称,新的译者已经把以前那些不称职的译者远远地抛在了后头,我可不敢说我的译文一定比别人的好。而且我不曾无视它们的存在;我参考了弗朗西斯科·亚历山大的译本(基多,1956),而且获益匪浅。我至今仍觉得他的译本是最好的,虽然他有时过于直译了一点,其原因可能是出于尊重原作,也有可能是由于过分依从英-西词典。
  惠特曼的语言是现代语言;要过上数百年才会成为该废弃的语言。到了那时,我们就可以对惠特曼的作品自由自在地进行翻译和再创作了。就像豪雷吉翻译《法萨利亚》,查普曼、蒲柏和劳伦斯翻译《奥德赛》那样。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我看惟一的可能就是像我现在这样,采取一种介于个人的翻译和勉为其难的硬译之间的译法。
  有件往事令我稍感心安。记得许多年前看过一次《麦克白》的演出,无论是对白的译文,还是演员的表演和那糊涂乱抹的舞台,都够差劲;尽管如此,当我离开剧场来到大街上时,依然唏嘘不已。是莎士比亚打下来了基础;惠特曼也会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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