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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孔亚雷:菲利普·拉金:事后烟
级别: 创办人
0楼  发表于: 2018-08-27  

孔亚雷:菲利普·拉金:事后烟




  让我们想象有这样一个男人:身材微胖,头顶光秃,略带婴儿肥的圆脸上架着一副黑色边框眼镜;他的标准打扮是条纹衬衫配素色领带,外加一件富于质感、散发出一股英式迂腐的西装外套;他的常见表情位于微笑和没有表情之间。让我们想象这个男人终生未婚,长期从事某种稳定、清闲、虽然博学但却对想象力要求不高的职业——比如,图书管理员。让我们想象他一个人做晚餐(当然,也一个人吃),一个人听爵士乐唱片,一个人在半夜醒来,起身小便,返回时顺道把厚窗帘拉开一条缝,瞥一眼月光下的灰色花园,心中不由涌起莫名悲伤。
  让我们想象这个男人是个诗人——这已经不太容易。让我们想象他不仅是个诗人,而且是个成功诗人,一个近乎偶像般叫好又叫座的诗人,甚至,一个被视为继T.S.艾略特之后二十世纪最重要,最具影响力的诗人。这简直无法想象。不可思议。但这却是事实。这个男人——这个诗人——就是菲利普·拉金。
  如果说拉金的广受热爱和推崇像一个谜,那么这部《菲利普·拉金诗全集》的出现(中文版厚达一千零九十二页,较之诗集,更像是辞典或黄页簿)能否为我们提供一个解答?或者至少,一个新的、更全面的视角?很难说。因为如果说拉金有什么故弄玄虚之处,那就是他从不故弄玄虚。这部《诗全集》可以说完美地体现了这种拉金式玄虚的悖论。首先从结构上看它就显得很奇特。它被分成清晰而均等的两大部分:诗歌卷和评注卷,而五百五十一页的诗歌卷又可以被分成两部分:生前结集出版的作品(四部薄如树叶的诗集:《北行船》《受骗较少者》《降灵节婚礼》和《高窗》,只占了一百一十五页),和生前未结集出版的作品(它们又被细分为:生前发表的其他作品,生前从未发表的作品,以及“日期未标明或不确定的诗”,占了剩下的四百多页)。评注卷初看上去像是某种图书馆档案——在某种意义上它确实是:它包含了对每首诗作的讯息汇集(包括“日期和文本”,“异文”,编辑者的注释,以及——这是其中最有趣的——拉金本人通过笔记或书信对自己作品的评论或说明)。这种档案式评注的原意应该是供我们查阅诗作的创作背景和手法,但事实上,它似乎更适合随手翻阅——它就像一部散页式的拉金传记。(比如,“艾米斯回忆说,拉金曾提到,他父亲去世前一两天对他说,这是我最后一次刮胡子。”又比如,在写给情人莫尼卡的一封信中,“拉金写道:我从来都没感觉到我有过自由意志,你呢?”)
  《诗全集》的奇特结构不禁还让我们注意到另一个事实,或者说,另一个谜:拉金声誉的摩天大厦,竟然是建立在如此单薄——至少从表面上看——的地基上。换句话说,《诗全集》中近十分之九的内容,只是因为前面的十分之一才得以存在。因而这是典型的身后之书。这是典型的,当一个作家备受大家迷恋所导致的结果。我们渴望看他(或她)写下的一切。(我能想到的最接近的——但不一定是最贴切的——例子是砖头般的《奥威尔日记》。里面充满了“今天收了十个鸡蛋”这样的句子,但我们仍然读得津津有味。)
  这种情况往往发生作者去世之后。而就拉金而言,鉴于他在出版作品上所表现出的极少主义(与《诗全集》的厚重繁复形成惊人对比),这种情况似乎更加只能——或者说,必须——发生在他去世之后。因为如果说《诗全集》本身就是座纪念碑,尚且是可以想象的,甚至是必要的,那么拉金在世时出版它(且不说拉金百分之百会拒绝),则是不可想象的,甚至是亵渎的。那会毁了一切。那会让拉金精心营造的个人风格显得不仅可疑,而且可笑。而那种风格正是“拉金神话”的秘密所在。
  如果要将这种风格形象化,那么我们几乎别无选择:那显然只能是——癞蛤蟆。在他的那首名作,《癞蛤蟆》的开头,拉金这样自问:

我为什么要让工作这只癞蛤蟆
  盘踞在我的生活之上?
我就不能用我的机智像耙子一样
  把这个畜生赶走?


  回答当然是不能。因为:

啊,要是我足够勇敢
  去高呼去你的退休金!
但我太明白了,那东西才是
  制造梦想的底料

因为某种酷似癞蛤蟆的东西
  也蹲坐在我的体内;
它的盘踞沉重如厄运,
  寒冷如冰雪,

它永远不会允许我
  靠阿谀奉承,来把
名声、女人和金钱
  一口气赚个满盘。


  随即,他最后总结道:

我不是说,其中一个体现了
  另一个的精神真相;
但我确实想说,很难丢下哪个,
  当你二者兼而有之。


  所以很显然,这里有两只癞蛤蟆:一只是工作,而另一只是他的心。它们相互重叠,彼此感应,并随着时间累积最终合二为一。不难看出这首诗所带有的强烈自传性——我们一眼就能看出那两只癞蛤蟆的明确所指:一只是拉金的图书馆工作,另一只是他的厌倦和绝望(这种绝望是如此绝对和纯粹,以致于显得纯洁——“如冰雪”),而当两者合二为一(因为“很难丢下哪个”),则就成了拉金本人。
  我们应当注意到,这首诗出现在标志着拉金步入成熟期的第二部诗集,《受骗较少者》中。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他的巅峰之作,他的第三部诗集,《降灵节婚礼》中,还有一首《重访癞蛤蟆》。它是这样结尾的:当街灯四点就亮,/又是一年的末尾?/把你的手给我,老癞蛤蟆;/帮助我走向公墓大道。它给人一种既悲哀又幸福的确定感。它也说明了癞蛤蟆这个形象对拉金作品的重要性:癞蛤蟆成了一个图腾。
  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选择(在中文版的黑色硬壳内封上,恰如其分地印着一个小小的癞蛤蟆的金色背影,如同某种商标或徽章)。为什么必须是癞蛤蟆?为什么不能是猫、长颈鹿,或者大象?因为首先,后者显然过于敏捷、优雅,或者庄重。而且,更关键的是,癞蛤蟆是一种奇妙的动物——比我们想象的更奇妙,如果你仔细想想。虽然它无可避免地令人想到丑陋、笨拙、猥琐,但同时它也具有某种独特的幽默——而且这种幽默不是由于轻浮和自贱(如同大部分情况下那样),而是由于它的笨重和一种仿佛不自知的愚蠢和呆滞。于是这幽默便显出一种天真,甚至可爱(最好的例证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个谚语,以及童话《柳林风声》中那个著名的癞蛤蟆主角)。但还不止如此。它面对世界时那种令人惊异、几乎静止的呆滞和迟钝有时会让我们不禁产生怀疑,怀疑其实真正愚笨的不是它,而是热衷于四处奔忙的我们自己,怀疑它的迟钝其实是一种特殊的沉静,一种“以不变应万变”的大智若愚,一种——就其根源而言——因极度敏感而导致的彻底绝望。
  这正是拉金给我们的感觉。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是不自觉地,当我们说“拉金”时,我们既是指他的作品,也是指他这个人。这是散发神话光环的作家所具有的共同特质:他们的风格贯穿了作品与生活。海明威、太宰治、普鲁斯特……这样的例子很多。但很难说这究竟是“文如其人”还是“人如其文”。大部分情况下,一种大师级文学风格的形成在最开始都是自然和自动的,但在过了某一个点之后(这个点往往标志着那种风格的成熟),作品与生活便开始互相借鉴,彼此利用,甚至难解难分。
  以拉金为例,统治他作品的那种厌倦和绝望,同样统治着他的生活——其表现便是一连串的放弃。首先是对小说的放弃。我们知道,他早年的抱负是成为一名小说家,他甚至写过两部并不太差的小说(尤其是跟它们的被遗忘程度相比),《吉尔》和《冬天的少女》。但他突然结束了自己刚刚开始的小说家生涯,选择成为一个纯粹(而低产)的诗人。如果说这一放弃似乎是下意识地,是基于某种直觉——诗显然比小说更适合展示绝望,因为诗本身就是一种绝望——那么他对出版的放弃就显得更为刻意。这部《诗全集》就是个明证。他写得并不少。他在出版上表现出的极少和极慢(平均每十年一本,而且每本平均都不超过三十页),或许并不只是因为对作品的质量要求太高(事实上,我们会发现,在他未出版——甚至未发表——的作品中,不乏令人惊叹的杰作)。更可能的解释是,那是一种来自风格的要求:毕竟,绝望者更适合沉默,而不是喧闹。
  这种解释也适用于他别的放弃。它们包括:放弃在现场听爵士乐(他写过一本爵士乐评集,但声称从不听现场演出,只听唱片);放弃出国旅行;放弃婚姻;放弃成为丈夫、父亲,以及1984年的英国桂冠诗人。直至最终,放弃写作(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年,他几乎没有再出版过任何诗作)。
  但在所有这些放弃中,最重要也是最本质的,是他对那种传统意义上诗人生活的放弃(也就是那种荷尔德林、兰波和里尔克式的,被大众浪漫化,充满疯狂、激情和动荡的诗人生活)。他毕生只从事过一种职业:图书管理员。他曾先后任职于威灵顿公共图书馆和雷斯特、贝尔法斯特的大学图书馆,而他人生的最后三十年,1955年到1985年,则都是在远离伦敦的赫尔大学度过(他也因此被称为“赫尔的隐士”)。如果我们将他与另一位著名的图书管理员,博尔赫斯,做个比较,那会是件很有趣的事:他们同样写诗,同样迷人,却几乎位于风格的两极。博尔赫斯的那句名言,“天堂就是图书馆的模样”,在拉金这里或许可以改成:“地狱也是图书馆的模样”。因为对拉金来说——或者更确切一点,对拉金的风格来说——天堂也好,地狱也好,图书馆也好,都不过是同一样东西的代称。那就是生活。就是我们莫名其妙在其中出生,又不得不被迫走向死亡的人生。正如他那首如墓志铭般精炼的短诗《日子》:

日子有什么用?
日子是我们生活的场所。
它们到来,它们唤醒我们
一遍又一遍。
它们本是要我们乐在其中:
除了日子,我们还能活在哪里?

啊,求解这个问题,
招来了神父和医生,
身穿长袍,
奔过旷野而来

  是的,我们何必自欺欺人?我们还能活在哪里?除了这个“乱糟糟的无人照管的出租世界”(来自他的另一首名作,《晨曲》)。在这里,反问即回答。而那回答便是:没有希望,也没有救赎,惟一的承诺就是一劳永逸的死亡。这种冰冷而空旷的清醒与博尔赫斯那迷宫式的博学和神秘主义形成了鲜明对照。真正的绝望可能需要非同寻常的敏感,但却不需要过多知识。真正的绝望也必然会抛弃神秘主义,因为神秘意味着还有希望——即使是虚无缥缈的希望。拉金的图书馆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它只是一份工作,一份癞蛤蟆式的工作:足够安定,足够简陋,也足够绝望。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拉金是为了绝望而写作呢?或者说,拉金的作品是在鼓吹绝望,倡导绝望,甚至要将读者推入绝望?那似乎正是另一位伟大诗人,希尼的观点。他在一篇名为《欢乐或黑夜:W.B.叶芝与菲利浦·拉金诗歌的最终之物》的文论中写道,面对“现实在人类生命面前所吼出的巨大的不字”,“我们会希冀以由爱和艺术所激发的巨大的是字来回应,但拉金无力于此,因为他坚持顾及全部消极的现实,而这一点最终瓦解了认可的冲动。”他继而又援引米沃什(又一位伟大诗人)对拉金的批评:“但诗歌留给我们的不仅是失望与羞耻……总之,死亡在(拉金的)诗中拥有无上的法定权威和普遍必然性,而人被削缩为零,成为一组感知,或更少,只是内部可裂变的统计学单词,但诗歌在本质上总是站在生命一边。”
  诗歌在本质上总是站在生命一边。完全同意。毫无疑问。我们不同意和有疑问的是:难道拉金的作品没有体现诗歌的本质?难道他的诗没有站在生命一边——就因为在他的诗中死亡“拥有无上的法定权威和普遍必然性”?或者,换一种说法,他那些充满绝望的诗会让我们——让读者——感到绝望吗?
  回答显然是不。我们有来自各方面的证据。首先是拉金本人,“毕竟,”他在一篇随笔中写道,“诗歌像所有艺术一样,无可避免地与予人快乐绑在一起,如果诗人失去其寻求快乐的读者,他也就失去了惟一值得拥有的读者,这种读者是每年九月份签字入学的那批尽职的群氓所不能替代的。”所以,让人感到快乐——而非绝望——才是这些作品的真正目的。但不是那种浅薄的、短暂的、往往是通过感官刺激和虚假幻像而抵达的快乐,而是一种更为冷峻、深奥,从而也更为宁静和持久的快乐——一种独有文学才能提供的快乐。同时,我们很难不注意到,这种文学性的快乐和幸福,常常来自于对悲伤和不幸的描写,而且这种描写越精确,越深刻,越卓越,我们就越快乐。而拉金显然是描写悲伤与不幸的大师——“剥夺丧失之于我,正如水仙花之于华兹华斯。”他说。
  所以我们也许需要补充说明:是的,文学在本质上总是站在生命一边——但却往往是通过死亡。如果说我们不同意米沃什和希尼对拉金的批评,我们的论据却和他们一样:正因为拉金让死亡“拥有无上的法定权威和普遍必然性”,他的作品才更显得在本质上“站在生命一边”。这也让我们想到另一个证据,来自另一位同样伟大的诗人,德里克•沃尔科特,他在一篇书评中赞赏拉金为“写平凡的大师”,并在结尾引用了那首《钱》:

我听钱在唱歌。就像从几扇长长的法式窗
朝下看着某个外省的小镇
贫民窟,运河,华丽而神经的教堂
在夕阳里。何其悲伤。


  “是的”,他最后写道,“只是他的悲伤如今成了我们的愉悦”。
  愉悦——这才是我们最有分量的证据。这是拉金之谜的真正谜底(也正是它铸就了拉金声誉大厦的坚固地基):读拉金的诗让我们感到愉悦。那是一种奇特的,拉金式的愉悦(以致于“读拉金”这个词组本身似乎就代表着某种人生态度)。它更多是来自释然,而非期待:

我们以为每一艘都会吊起货舱,并把
所有的货都卸入我们的一生;我们都被亏欠,
因为如此尽心而漫长的等待。


  但是我们错了:

只有一艘船在寻找我们,一艘挂着黑帆的
从未见过的船,她的身后拖着
一道巨大而无鸟的寂静。她的尾迹里
水无涌流,浪花不惊。
  (《下一个,请》)

  它更接近暮色,而非正午:

渐长的夜晚,
清冷而发黄的灯光
洗着众屋
宁静的前额。
  (《来临》)


  它的核心在于消极,而非积极;在于减少,而非添加:

为什么他会认为,添加就是增加?
在我看来,添加就是稀释。
  (《多克里父子》)


  它借幽默和嘲讽推开了虚伪(就像推开一个拥抱),不管那虚伪是对于他人、自己、道德,还是生命本身:

一个不错的家伙,非常不错的那种,
跟模子一样正直,最好的那种人,
……
多少个生命会更加乏味,
要是他不屈尊在这低处?
这是我认识的最洁白无瑕的人——
尽管白不是我最爱的颜色
  (《白大调伤怀曲》)


  因此拉金给我们的愉悦是一种带有虚空感的愉悦,一种愉悦之后的愉悦,一种对过往愉悦的回味与反思。就像事后烟。高潮变成了低落。(正如D.H.劳伦斯所说,即使动物在交配后也会心情低落。)快感变成了倦意。迷醉变成了内省。但那也是一种愉悦,或许甚至是更高等的愉悦——那是一种不怕失去的愉悦:因为意识到一切终将失去。所以其实并没有什么可失去。人生不过如此——不过一死。那是选择成为一个“较少受骗者”的愉悦,因而也是一种伤感的愉悦——当我们意识到一切或许只是我们用来自欺的工具:爱,艺术,记忆。正如那首,或许是拉金最动人的作品,《悲伤的脚步》:

小便后摸索回床,
我分开厚厚的窗帘,被疾飞的云
和清透的月光所惊吓

四点钟:锲形花园静卧在
渊深的,被风收拾过的天空下。
其中有件事物相当可笑,

那是月亮疾奔着穿过
炮口硝烟般散开的云的样子,
(石色的天光凸显了下面的屋顶)

又高,又荒唐,并且分散——
爱的菱盾!艺术的勋章!
哦,记忆的狼群!无与伦比!不,

有人在轻轻颤抖,向天观望。
那种坚硬、明亮,和素朴,
来自广袤注视的深远的纯真

提醒着少年青春的力
与痛;它永不再来,
但在别处,对他人,却经久不衰。


  是的,爱,艺术,记忆,青春,生命——一切都会衰败,但对这种衰败的描述,却经久不衰。


(注:文中所引诗作的译文,同时参考了阿九译的《菲利普·拉金诗全集(评注版)》和舒丹丹译的《高窗:菲利普·拉金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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