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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石飞蜜:传统、暴力与古典:李亚伟诗歌抒情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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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12-01-19  

石飞蜜:传统、暴力与古典:李亚伟诗歌抒情的核心



  李亚伟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有一定的名气。他那首著名的《中文系》曾进入过多家诗歌选本。2006年1月,《豪猪的诗篇》终于在花城出版社出版,这是目前为止他唯一的一本个人诗集。此前的《莽汉·撒娇·李亚伟·默默诗选》作为与同行的合选本我没有读到。但据他自己说,《豪猪的诗篇》是他本人意义上认可的第一本诗集。一个诗人一生只认可一本诗集也许不为少见,但一个真正的语言探索者只通过不多的或许唯一的一本诗集证明他的实力应该是可能的。记得1990年代以来无论在旧书摊、图书馆还是新开业的民营书店,我见过多个出版社的诗歌选本,这些选本确立了北岛、舒婷这些名诗人的一些代表作。甚至舒婷的《致橡树》还选入中学大学语文教材,但我要的是,《中文系》是李亚伟的代表作吗?从什么意义上,一首诗歌能够确立作者的诗歌立场、语言精神以及诗艺价值?依据本人的阅读体验,《中文系》至少让我误读了李亚伟的诗,至少在我的某种诗歌等级观念中,《中文系》只让我认为李亚伟只是上个世纪为数众多的口语诗的一个代表而已。四川在地域上本来就多诗人,在实验风气浓烈、诗人们张扬的写作精神和某种诗歌原教旨主义的诗歌活动中,读者和写作者注意得更多的是明星诗人、评论家笔下的诗人、飘洋过海的流亡诗人,以及某种偶尔浮出水面的隐逸诗人。李亚伟既然基本不属于上述诗人,也不属于新世纪以来通过网络平台自由交换写作资源、自由发表作品和自由获得写作名声的诗人,他不被人谈论、不被人阅读就是一件正常的事。
  要对一部诗集里的每一篇诗歌进行评论是琐碎的。而作为1980年代“莽汉”派的一个闯将,李亚伟,尤其近期的李亚伟已不看重流派的意义。任何诗人都是个人意义上的,这和诗人和其他诗人的某种精神共源并不矛盾。甚至,近期李亚伟所认识到的新诗与传统的关系,并不能取消一个他作为一个当下汉语诗人的特殊意义。“这就是中国诗歌的遗传基因,是中国人的主要文化和情感基因。在特定的时候它会在它的诗人和人民心中激荡,更多的时候,它在内心里,很平静。这就是我们的诗歌和我们的生活的关系。”① “我在阅读或写作时常想,像中国、印度和中东地区的一些国家,绝对不需要全球化,尤其,中国是一个不需要全球化的国家。”②这表明了现在的李亚伟已背离了1984年的莽汉反文化态度,从一个公开叫嚣“没文化”的人成为一个有着自觉文化态度的汉文化继承者。如果说普通人也是一个有意义的文化继承者和被文化保护者,那么诗人应该是一个清醒的文化保护者和文化创新者。“这种情形是对《诗经》以来中国诗人喜欢结伴喝酒吟赋的优良传统的直接、认真的承认和继承。”③
  “尽管人类历史上所有的诗歌最终都被当做一种文化,但真正的诗歌,在广义上都是反文化的。”④这对于理解莽汉当初的行为以及李亚伟的诗歌创作有一定意义。反文化的意义在什么?李亚伟明确要求自己“在跟现有文化找茬的同时,不能过分好学,不能去找经典和大师、做起学贯东西的样子来仗势欺人,更不能写经典和装大师,要主动说服、相信和公开承认自己没文化。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一个史无前例的起点。”⑤ 1984年只有21岁的李亚伟写出了一首叫做《硬汉》的作品,这首诗和《中文系》等篇目列为诗集的卷一:好汉的诗,而诗人原来的电子版本这一卷的名字是“习作·反对文化的肇事言论”。

“这群狂奔的高脚杯!
我们本来就是
腰间挂着诗篇的豪猪!”

“在白天骄傲地做人之后
便走进电影院
让银幕反过来看我们
在生活中是什么角色什么角色”

“我们仅仅是生活的雇佣兵
是爱情的贫农”

“相信女朋友是被飞碟抓去的
而不是别的原因离开了我
相信原子弹掉在头上可能打起一个大包
事情就是如此
让我们走吧,汉子们!”
  ——《硬汉》

  如果说这只是表示了1980年代或无论哪个时代的反叛性和和崭新一代愤青的生活纪实,是每一个时代诗人对生活所发出的习惯性呼喊,以及对时代痛苦的纪录和戏讽(如《高尔基经过吉依别克镇》、《生活》),“让我们走吧”则表明了李亚伟们坚定的决心和诗歌行为主义的开端:做硬汉,酒与肉,漫游和歌唱。



  当李亚伟遇见了酒,毫无疑问他遇见了传统,夸大了传统,并沉醉于这一伟大的传统。一种甘愿做当代李白的自我虚拟和想象让李亚伟酒后写诗,或左手喝酒,右手写诗。1985年的诗人仍然写出了不乏强烈个人色彩的与喝酒有关的诗,尽管“倒出来的这酒劲就像一个人的脑袋/往上一抬一抬地就有了伴儿了”,“就走很远的路摸黑而又摸/很宽很远的黑呢”,诗人兴味盎然。尽管此前的《生活》里写道:“他猛然感到生活中肯定也有一个家伙 /跟着他一起站着,一有机会就会将他击倒”;《高尔基经过吉依别克镇》也遭遇了穷人和某种写作者宿命的苦难意识:“用自己的胃病去写。/他想他的血流得和普希金不一样/便朝下一个黑得像老巫婆的小镇走去了/那时的太阳像父亲去世那年在天空/透出一张霍乱病人的脸”,但是诗人依然在酒性中沉吟下去,其诗歌精神“无可挽回”地向传统回归。这说明了诗人被诗歌传统驯服,说明了传统的巨大力量。一种夸张的暴力色彩,承继了《生活》中那位教师应对的艰难生活暴力,不过现在是和酒发生联系。酒就像波德莱尔诗歌中时间隐匿的“大敌”:

我想跟你发生不可分割的关系
有时你躲不掉,我的伤口在酒店里
挥动插在上面的匕首向你奔来
我用伤口咬死你老板
  ——《酒店》

酒又无疑和抒情发生不可分割的联系,卷二和卷三“醉酒的诗”、“好色的诗”在原电子版本名“醉酒于积雪的村庄”和“美女与宝刀”。应该说,编辑的改动掩盖了这些标题中原来诗人有意透露的抒情密度,一种嚣张狂妄的声音预示着作者要写到大量的“死”:

但你是天上的人
你要去更远的地方
听云中的声音……
你要骑着最美的女人去死
  ——《美女与宝刀》

古典意境和大顽童心理纠缠一起,“酒囊饭袋”的自嘲,恰恰是诗人一直以来的反文化形象,但也意味着强大的汉文化传统自古就有的“后现代性”和李白似的洒脱:

美人和英雄就在这样的乱世相见
一夜功夫通过涓涓细语从战场撤退到知识界的小圈子
我生逢这样的年代,却分不清敌我
把好与歹混淆之后
便背着酒囊与饭袋扬长而去
  ——《血路》

古典具有强迫性。25岁后的诗人也许有更多古典的自觉:“……我已经顽固不化/我在街上走着,常常在心里说道:/高速发展的社会,你信不信/我会走得很慢,像处女加紧双腿,在胎盘上走”(2001年,《新世纪游子》)。慢慢地往回走是中国人独特的“命”,李亚伟清楚未来的写作只有“慢”才可能享有传统的保护,否则作为“逆臣贰子”的他在写作上必然是短命的。值得审视的是,诗人1980年代末的“快言快语”和对“死”与“命”的“嚎叫”就不属于传统吗?或者说,强大的诗歌传统语境很轻易就能把亚伟的诗歌淘汰出局、使得亚伟们总是要“对着天空重新叫酒”吗?(卷七,《天空的阶梯》)。我发现,暴力的抒情以及传统和暴力的复杂关系,是理解亚伟诗歌的核心。这也可理解为李亚伟诗歌写作的原动力。
  在这本诗集中,除了第一卷“好汉的诗”带有明显“莽汉主义”发轫时期的宣言特征外,我在其它卷随处可以发现诗人这种暴力的抒情。毫无疑问,这个时代的任何诗人都离不开传统的诗歌语境,犹如艾略特所说的传统,诗人通过自己的个人才能参与、丰富、改变着传统。而中国诗歌传统的抒情品质不仅贯彻到每一时代诗人的创作中去,甚至已经构成了汉民族的一种集体文化心理。中国人的敏锐、细腻、多情和性格的矛盾和丰富在辜鸿鸣那里有极好的论述,无须在这里赘述。李亚伟给人惊讶的是,一个莽汉、一个“歹徒”是如何展现他那暴力的抒情。
  暴力的抒情可以分几个层面理解:一、李亚伟“我”这一抒情主体是暴力的,“我”是一个有先天暴力倾向的人,男人和莽汉,“只要你敢看我一眼/我就会正面看你个够/从出生到现在我都闲着没事干”(《我站着的时候》),“我本不嗜血/可我身上的血想出去”(卷二《打架歌》)。我们对暴力感兴趣,因为我们是莽汉,承认自己“没文化”,所以爱好打群架,不怕死,“我这就去死/骑着马从武汉出去”,“我命薄如纸却又要纵横天下……或顺着回忆退回去躺在第一个字上/死个清白”(1986、1987《梦边的死》)。
  二、作为具有文化力量的传统本身是暴力的,传统对诗人形成了压迫性,所以诗人用暴力来反抗秩序、稳定和祖国形势一片大好。争夺话语阵地是一方面的,但很多号称先锋号称口语的诗人都这样。李亚伟的特色应该理解为对传统的不满和戏谑,乃至主动出击,在打击中过瘾,过一把抒情的瘾。这种抒情的过瘾很容易联想到近一个世纪前的郭沫若,“我把日来吞了/我把月来吞了”,郭氏高扬诗人自我又连结异域浪漫主义的诗歌,虽然也是过瘾的,但按照李亚伟的诗学,也是他打击的对象,因为它们“假”。“伙计,我是一颗心,彻底粉碎了爱,也粉碎了恨/也收了自己的命”(卷六,《自我》)。汉语传统有一个奇特魅力,这一魅力也是对任何汉语诗人造就的生存/写作压力,那就是它很容易还原给诗人一个文化上的原初点,说白了就是很容易就还原诗人一个野蛮人的身份、“一个腰间挂着诗篇的豪猪”,在李亚伟看来,“汉语则成了一座我打也打不赢的秦国”(卷八、第十三首),“打不赢”是南方的方言,言下之意是承认失败,人民成为一个虚幻的词,但人群存在。一个具体的女子成为一个虚词,但爱情依然固执。“伙计,人民是开除的神仙/ 我是人民的零头”。诗人怎么办?只有边打边醉,在酒中遇见李白遇见神仙,以及与汉字握手:“我们身穿绿军装,腰插匕首和锤子/即使烂得难以收拾/也可以在人民中间幸福地喝酒”(卷三,《饿的诗》) 。
  三、暴力是历史的隐喻,作为诗人的李亚伟不得不面临自己的历史意识和某种暴力循环论。诗集中写到大量的“酒”、大量的“死”与其说是一个反文化英雄的娇弱抒情,不如说是“一个诗人穿透生死的过程/就是被语言模糊的过程”(1988年,《航海志》之四),是“浪迹江湖的字,从内部握紧了文章/又被厉害的语法包围在社会中(1988年,《自我》)”。“历史倒流带来更多的场合改变了我的品德/因此我的品德也是别人的回音”(卷八,第六首)。

这一切的关键仍然是所有制问题
我飞身上马逃离内心,进入更加广阔的天地——
世界不是我的,也不是你的
但恋爱仍然是暴力,客气地表达了杀头和监禁
犹如生与死,来自历史上游的原始分配
万物均摊,而由各自的内心来承受
  ——卷八,第六首

在对汉文化的认命中,在对文化斗争而又不断屈服的过程中,诗人只有坠到一种传统色彩相当浓厚的神秘主义历史论里,在那里,“偏安在贝壳中的朝代忘记了江湖”,“隐居在瞌睡里的贵族忘记了刀兵”(卷八,第八首),诗人也进入了改造历史的幻想:

我说的是殖民需要空间和哲学,需要科技和情人的信息
所以我说的是无线电、载波和卫星
它向基地发射回来的是偈语和谶纬
上升到哲学,就足以占领一代人的头脑
  ——卷八,第一首



  诗集中卷八的名字原来是“政治情结与……”。卷八是作者在写作当中思考诗人身份、写作本体最密集的部分。尽管这一卷与卷九、卷十、十一等数量不多的抒情诗间隔相距10年,1993至2000之间诗人创造量很少,或据说他的一部重要的作品遗失了。但从诗集上看,1992年的卷八恰恰保持了与后面几卷的连续性。
  在文武诗书的传统中既然“群山的马背引伸出无数世纪,引伸出鹰”(卷八第七首),“鹰”就是诗人最好的自况。如果说“鹰”是一种诗人身份的最好譬喻,汉语就是盛产诗人的强大传统,是无数历史之“鹰”翱翔的浩瀚天空。在汉语国度里的“鹰”,10年前李亚伟还认为是“在天空劈着粗野的马刀”,“是从故国的大山上走下的最后一个强盗”( 卷八第七首),我愿意把卷八第七首阐释为具有深广沉痛感的诗。鹰是孤高的,每个时代诗人都是一只只轮回的鹰,组成文化“幸福”的延续性和个人的“不幸”。虽然这里不免有李亚伟的自我歌颂,但它仍然属于李亚伟的暴力抒情体系,因为诗人的面目只所以能被自己认可、被自己“迷恋”,是暴力地与这个世界“交往”的结果。莽汉主义的诗歌行为主义只有从这一点来看才有意义:莽汉最初拒绝权威、拒绝做“编辑用镊子钳出来的诗人”不也是蔑视另一种“鹰”的领空吗?
  然而,10年后的作者变了。诗集中最后三卷的一些抒情短诗充分证明了暴力的有限,时光才是最后的胜利。《我飞得更高》、《时光的歌榭》、《新月勾住了寂寞的北窗》和《河西抒情》的一组六首作品,都是很值得高声朗读的佳作,诗歌的节奏和情感之强烈无懈可击。虽然:

此时,我不知道我是谁,我是不是茫茫人海中一颗受精的卵子
但大海仍然辽阔,我仍然如此的狂妄!
  ——《我飞得更高》

但是,回到人群中去不需要暴力,一种更亲切的感情似乎让作者进入一种自如的写作:

我在意的是爱?是钱?是酒?告诉我呵
在人间盖楼的四川亲兄弟民工,人生到底是在哪条路上颠沛流离?
  ——《新月勾住了寂寞的北窗》

对历史和个人命运的的清醒认识,让李亚伟明白未来的写作应该与古人交往,或者,还自己一颗古人的心:“但是,我的兄弟,从宪法意义上讲,我只不过是你地盘上的一个古人。”(《河西抒情》第五首)。但为什么要说到“从宪法的意义上讲”呢?实际上这里体现的是为数众多的现代汉语诗人对迅猛而来的全球化语境的焦虑。宪法不得不讲,传统又怕遗失。这种中年诗人的心态也不幸地发生在李亚伟身上⑥,但李亚伟是多么“反传统”的一个诗人啊。所以,李亚伟关于传统和暴力的美学还可以作以下理解:文化本身体现为暴力的相互武装割据,“一个诗人一旦暴露就成为人/一种文化一旦暴露就只是书”(卷五,《航海志》之三),尽管“没有追求的人啊,你逃不过文化的掌心/ 凭空而来的垃圾学问要把你搞惨”(卷六,《秋收》),“但险恶的情形在后边/诗人的才气终遭猖狂的收编和诱杀/然后一切归于大师/所以,这些不三不四的字词,我无法无天的酒肉朋友/明天我们又去哪儿鬼混,上哪家酒馆?”(卷八,第十四首),作为诗人的李亚伟已经暴露给文化,文化的固有势力就开始来对你收编并可能册封你为“大师”了,诗人有可奈何?他只有延续他那暴力的语气,以一种“歹徒”的口吻言说他的诗意。毫无疑问,这种诗意是传统的,是不可能完全被“收编”的,尽管它是“空响”,它会让我们发出会心的愉悦:

在爱与恨的距离中做着大案,夜间飞回最高的山峰
在月色中扣动生与死的渺远门扉,让兄弟伙俯身酒碗时也能听见
月亮在它的圆圈里发出的时间的空响
  ——《时光的歌榭》



  这样,从传统和暴力的抒情包抄过去,我们发现李亚伟的诗歌中心还蕴藏着掩饰不住的“古典”;古典情结也好,古典情怀也好,古人情绪也好。既然李亚伟是如此甘心做一个古人,向古人看好,向古人学习、模仿、玩味古人的内心就不是什么令人惊讶的事情,《苏东坡和他的朋友们》是较早的一首作品,李亚伟嘲讽古人“朝廷里他们硬撑着瘦弱的身子骨做人/偶尔也当当县令/多数时候被贬到遥远的地方/写些伤感的宋词”,可是他自己写起爱情、寂寞来却也是伤感得要命,诗集中卷三、卷七的许多抒情作品,抒发的恰恰是诗人的古典情结,体现了一个十足的“硬汉”在巨大传统面前的乖乖就范。或者说,一个对传统话语霸权有着充分警惕的现代汉语诗人,“古典”基因是如何让诗人在传统面前面前低眉折腰,伏首称臣。

将破碎的女子收拾好,湖水就宁静下来
你从一块天空中掏出岛屿和蝴蝶回到家中
一如用深深的杯子洗脸和沐浴
上面是浅浅的浮云,下面是深深的酒
  ——《深杯》

在林中升起柴火
等等酒友踏雪而来
四时如晦,兰梅交替
年年如斯
  ——《酒中的窗户》

素日所喜的诗词如今又吟诵
窗外的梨子便应声落向深秋
  ——《白色的慕容》

一个现代汉语诗人在写作中只要具备一定持续性,就不得不要遭遇到古典意象和古汉语诗词意境的问题;但李亚伟并不迷恋简单地重复古人的韵脚,而尽量向读者展现了这个时代,展现他的现代性和“喜剧”状态,以及古典世界里难以找到的现代人的内心分裂:

出了大东门
你的才气就穿过纸张,面对如水的天空
想起写作毫无意义
马蹄过早地踏响了那些浪漫的韵脚
你就无法回到事物的怀中
自恋和自恨都无济于事
  ——《梦边的死》

苏东坡们那些真正的古人在李亚伟看来,“很少谈恋爱/娶个叫老婆的东西就行了/爱情从不发生三国鼎立的不幸事件”,现代人对爱情的追求以及追求的虚妄演变为对权力的仇视和自我的扩张,因为作为古代男权爱情对象的女子,在现代社会地位大变了,诗人的“疯言”难道是在悲悼一个逝去的或从来没有过的“古典”爱情时代:

下个世纪,丑女子将全部死掉
桃花将空前地猖狂
弥漫在香气和音乐之上成为一个国家
  ——《破碎的女子》

所以诗人只有怀着一种李白式的痛苦和狂放,李白是“欲上青天揽明月”、“明朝散发弄扁舟”,李亚伟则是:

两袖清风,在平原的吧台
时间的零钱掏空了每一个清醒的日子
我只有欠下这世几文,把海浪的内衣朝沙滩脱去
拂袖而起,把名字签在白云的单上
飞进天上的庭院
转身关上云中的瞳孔!
  ——《云中的签名》

无论如何,“把名字签在白云的单上/飞进天上的庭院/转身关上云中的瞳孔”体现了一种现代人的豪迈,尽管有复制古典的嫌疑,但是“签单”、“时间的零钱”、“掏空”、“欠下几文”这些戏讽的经济学说法,与“两袖清风”和“拂袖而起”这些诗人用来澄清自己“清白”的词语结合一起,扭曲了古典,从而也改造了古典。你可以在某个恼人场合拂袖而起或拂袖而去,但你的心灵真能做到像一个唐朝的诗人那样“飞进天上的庭院吗”?所以李亚伟的古典,是生存在经济学夹缝里的现代人荒诞的古典,这种荒诞的古典之有意义就在于,它揭示了这个时代。
  这个时代让我们如此警惕,分外小心,尤其在付账的时候。一个置身暴力的习惯用语中的诗人,最古典的表现莫过于在杀气腾腾中保持胆大心细了。这就是李亚伟式的古典,也是对同时代诗人的启示:

你看那如烟的大水放弃了什么
你站上桥头,看那一生,以及千古
用手中的小酒杀尽了身外的事物
却在内心的深处时时小心,等待结账
  ——《内心的深处》

手中只有“小酒”,而身外万千事物,小酒可以杀尽它们,但所谓的胜利又要处处等待那些“债权人”的秋后算帐。某种类似康德的“道德律”使得酒杯中的男人蹙眉,使莽汉小心。所以李亚伟用暴力夺来的胜利不是胜利,我们可以读到李亚伟莽汉式的细腻温柔,传统的温柔,汉语的温柔,与暴力有关,而又可以归属于古典。⑦

原载《涪陵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转载于《诗歌月刊》2007年第1期


注释:
①、②参见牧斯对李亚伟的访谈《李亚伟问答》,《信息日报》2005年9月23日第18版
③ 李亚伟《英雄与泼皮》,见《豪猪的诗篇·文选》P221
④ 李震《重读李亚伟》,《豪猪的诗篇·文选》P249
⑤《英雄与泼皮》,见《豪猪的诗篇·文选》P224
⑥ 李亚伟关于全球化的观点,参加牧斯访谈,同注①
⑦ 文中李亚伟诗句,均引自李亚伟《豪猪的诗篇》,花城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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