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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徐淳刚:波士顿以北,南寨以南:我的翻译之路
级别: 创办人
0楼  发表于: 2012-01-17  

徐淳刚:波士顿以北,南寨以南:我的翻译之路

      ——以弗罗斯特、狄金森、布考斯基为例 
  
 
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那一条,从此决定了一生的道路。   
  
 
1.翻译
 
  1915年秋天,41岁的弗罗斯特(Robert Frost)在一次散步后写出了他的名作《未选择的路》(The road not taken),并首次发表在1915年8月的《大西洋月刊》上。1916年,诗人又把它作为首篇编入诗集《山间》(Mountain Interval)。
  就像我已搞不清我是什么时候读到《未选择的路》的,我也想不出我怎么就做起了诗歌翻译的工作。我学生时代学得最好的是语文和英语,而这似乎便决定了“一生的道路”。
  翻译弗罗斯特大约在2006年秋天。虽然弗诗我早有接触,但似乎有些诗人和诗只能在适当的时机真正到来,和你相遇。
  我记得好像是一本钢笔字帖,上面有一首弗罗斯特的《雪夜林边伫立》(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那是顾子欣的译本,尤其开头几行一下抓住了我:
 
我知道谁是这林子的主人,
尽管他的屋子远在村中;
他也看不见我在此逗留,
凝视这积满白雪的树林。
 
我的小马想必感到奇怪:
为何停在树林和冰封的湖边,
附近既看不到一间农舍,
又在一年中最黑暗的夜晚。
 
它轻轻地摇了一下佩铃,
探询是否出了什么差错。
林中毫无回响一片寂静,
只有微风习习雪花飘落。
 
这树林多么可爱、幽深,
但我必须履行我的诺言,
睡觉前还有许多路要走呵,
睡觉前还有许多路要赶。
 
  我心中一颤!恍惚觉得,这是我过去的一次经历,而地点仿佛就在故乡南寨的那个水库边。存在的相对状态、人生的匆忙和死亡在我当时的理解还在其次,打动我的首先是一种类似乡音的东西,亦即弗罗斯特说的意义之音(sound of sense)。我想,有必要找到英文看看,除了几个单词不认识,这在我不算难事。
  我找到了原文。做了翻译。虽说那时我对这事一窍不通。翻译的虚荣之一是,你认为你可以是一首杰作的1/2的作者,1/20也可以。也许,青年人在翻译之初都认为,有必要将那些杰出的诗作翻译出来,既然翻译如此重要,翻译家就有必要虔诚地、虔诚和虚荣参半地将前人的杰作据为己有。
  顾子欣的译本已相当出色,至少它在汉语的氛围中完美地传达了原诗的情境。但是,我仍感觉意犹未尽。
  首先,冰封的“湖”(frozen lake)对我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意象,我意识中更多的是儿时乡下大冬天的“水库”(frozen reservoir)。其次,也是更重要的,译文有许多处和英文原诗有出入。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尽管他的屋子远在村中”,“远在(村中)”显然是附加的,因为原诗并未说远近;远近也许是引申的意义,但在这里并不是重点。假如说“远在村中”将存在的相对状态拉得太远了,那么He will not see me stopping here,翻译成“他也看不见……”,又似乎显得太近了,not see最好理解为“不清楚”或“不知道”,因为“看”将我和林子主人的存在的相对状态一下拉近了,放在了同一境域中,而非不同的境域中。
   此外,To watch his woods fill up with snow,翻译成“凝视这积满白雪的树林”,少了“他的”( his)这一个修饰。fill up with snow给人伸手可及的实体的感觉,犹如韩愈的“雪拥蓝关马不前”,或者如祖咏的“积雪浮云端”,没有“他的”,存在的相对性有些减弱。正确的译文应是:“(我)望着他的树林积满白雪”,我,他(的),树林,白雪,四种存在物在一行诗中完美表现,犹如“人迹板桥霜”的绝美意境,同时又有现代意义上的存在疑问。
  我承认,这里的想法有些是当时的,有些是后来的深思熟虑。翻译往往很在乎细部的处理,在这些细部中,我们会真正发现翻译的困难。没有哪种译本是十全十美的,细致的分析只是为了让我们看得更清楚。那么同样,The only other sound's the sweep/Of easy wind and downy flake,根本不是过于东方意境式的“林中毫无回响一片寂静/只有微风习习雪花飘落”,而是强调除了铃铛声,还有风声(easy wind)和风吹雪花响(downy flake),铃铛声、风声、雪花声,是三种不同声响在同一境域中的相对呈现……
  我那时并没有认为,翻译大有奇门遁甲可循,我可以在这方面有所成就。我最初的意愿之一,仅仅是想看看诗人本来说了些什么,原诗到底是怎样的。这也许是我走上翻译道路的一个最诚实的原因。
  我试着译了出来。我翻译的不同之处在于,我的文学语言始终带着中国西北方言的特点。也许没有多少人知道,我所有的诗歌以及译诗都是操着关中方言写成的。这不是想当然的从“波士顿以北”到“南寨以南”,而是一个诗人生活与诗歌的自然选择。
  和优美雅致的顾译相比,我的译文或许更为真实,它减少了不必要的修饰,甚至在标点上,除了第6行、第7行的冒号和问号,基本和原诗一致,从而更忠实于原诗。
  我的译文是这样的:
 
这是谁家的林子我清楚。
他就住在那边的村里头;
他不会知道我停在这儿
望着他的树林积满白雪。
 
我的小马准抱着个疑团:
干嘛停在树林和冰库间?
附近既看不到一户人家
又是一年中最黑的夜晚。
 
他摇了摇脖子上的铃铛
好像在问出了什么差错。
除此之外,只听见微风
吹拂着毛绒绒的雪花响。
 
树林真好看,又黑又幽深,
但我说话要算数,
睡觉前还要赶多少路啊,
睡觉前还要赶多少路。
 
  我只举这一个例子就够了。我只是想说,翻译创作有很多条路,有优雅的路,有真实的路,还有很多可能的路,的确是“还要赶多少路”。
  这首诗至少还有四种译本:余光中译本,方平译本,飞白译本,黄灿然译本。我认为,读者应该在不同的版本之间进行比较,从而逼近原诗。说哪种译本最好或最坏是无用的,重要的是掌握对英文诗歌的分析、鉴赏能力。
  相同的例子,我还在不同的文章中分析过弗罗斯特的《牧场》(The Pasture),《没有鸟叫,关了窗吧》(Now close the windows),《黑夜的知己》(Acquainted with the night),当然,还有《丝绸帐篷》(The Silken Tent)这首最美的十四行诗。
  我就这样译出了第一首诗。没有任何理论、技术可言,仅凭着自己对诗歌的热爱和理解。
 
 2.发表
 
  也许很多年以后,人们还在读弗罗斯特,但翻译的故事消失了。所以作为译者,有必要回顾一下翻译和发表过程中的点点滴滴。
  弗罗斯特的诗歌翻译全部来自英文网站,有些也参考了大陆和台湾的中译本。翻译最初对我来说是相当吃力的事,因为许多单词我不认识它们,它们认识我,也就是说,我记忆中的那些英文词汇已经快忘光了。
  现在大家知道,我的译本定名为《弗罗斯特诗精选》。当时确实是有目的的翻译,我希望译出的是弗罗斯特的精华,而所谓精华也就是我后来说的,是从诗性本身的要求出发,而弗罗斯特的有些长诗,叙事过于浓重,人性过于浓重,缺乏事物的显出,这从荷马传统来看是诗,但从《诗经》、《孔雀东南飞》来看,对东方人来说就显得不重要。
  弗罗斯特的翻译工作大概持续了一年多。当时家里还没有上网,我在公司从弗罗斯特英文网站上下载原作,并收集大量的资料,可谓辛苦之至。
  开始,我翻译出几首便贴到物主义论坛上,诗人杜撰、庞华、乌蒙、陈让、张万新、胡志刚(横)等给予了肯定。张万新还问我有没有翻译弗罗斯特的牧歌,我随即为他翻译了《蓝莓》(Blueberries)这首长诗。
  当我们像叶芝《长脚蚊》一诗中的凯撒或米开朗基罗那样聚精会神地工作的时候,我们不会想到结束,但是一件事情总有结束。
  想起来真是奇怪,我也不知道翻译弗罗斯特这项工作怎么就完工了,其实加上几首长诗总共55首。总之,译出了《弗罗斯特诗精选》,我算是做了一件富有意义的工作,而这同时也对我的诗歌创作产生了影响(小说和散文则否)。
  我记得2006年至2007年,我先后将电子译稿寄给杜撰、江雪、吴幼明等一些我信赖的诗人、作家。其中,诗人庞华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通过论坛知道你已经译完了那部作品。那是我也同样喜爱的一位诗人。你对他的翻译我深感已经达到了非常完美的境地。我虽然已经很少读翻译作品了,但估计还是不能抵住你的优美翻译。一部好的翻译不仅能够使读者得窥原著的精神气,同样也可见翻译者的精神气!真希望你的翻译有获得出版的机会!在此,预先遥祝成功!”

  时间冲刷着过往,我已记不清一些信件的来龙去脉。2007年某一天,我收到诗人江雪的电子邮件,他打算全文刊发我的译作。几个月过去,《弗罗斯特诗精选》中文译本首次在2008年出版的《后天》第三卷公开发表。之后,江雪来信说,译诗得到了许多诗人、翻译家的认可。
  然后就是,2009年秋天,“中国艺术批评”网站站长、诗人曾蒙向我约稿,因为“中国艺术批评小说连载”上线了,这是一次大规模的文本整理和阅读运动,除了小说当然还有诗歌,《弗罗斯特诗精选》中英文对照本首次以e-book形式发表在“中国艺术批评”,并在首页长期推荐。至2011年11月,点击率已达到23万人次,推荐排行中始终名列前茅。
  说真的,这些对于一个初次涉猎翻译的诗人来说,是最高的奖赏。
  我现在谈起这些,似乎是在回顾历史,而且还拉进来不少证人。但至少,个人的历史是存在的,自我的记忆并未封存。
  虽然半个世纪以来,自1948年发表在《文讯》月刊第9卷第5期上的方平先生所译的《佣工的死》(the Death of the Hired Man)起,国内有过不少人翻译过弗罗斯特,如梁实秋,方平,曹明伦,刘尔威等,但《弗罗斯特诗精选》的意义是不同的,它是21世纪10年代国内最新的弗罗斯特译本,是汉语诗歌翻译尤其是独立诗人在新世纪共同品尝着的一个隐秘的果实。
  在当代中国,诗歌的出版更多是地下的,这完全不是诗歌的问题而是体制的问题,时代精神使然。《弗罗斯特诗精选》的出版费过一些周折,在此我一笔带过,就像一笔带过那些名存实亡的出版社、出版商。我曾和诗人杨典谈论过出版问题,他说,我们的译诗以后都会正式出版。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正式出版能怎么样,意味着什么。
  我们现在说的过去时态,也许是一种将来时态,它在过去中完成着将来。2010年秋天,我将《弗罗斯特诗精选》电子版交给了不是出版基金(The Atypical)的周琦。当时,我并不认识周琦,仅知道他在做诗歌独立出版,通过一些资料,我认为他值得信任。很快,2011年新年伊始,《弗罗斯特诗精选》终于以民间独立发行的形式出版了。在此之前,《没有鸟叫,关了窗吧》(Now close the windows)一诗发表在2010年第20期《读者》上,这首译诗也成了流传一时的名作。
  翻译总会对诗人的写作产生影响,但严肃来讲,翻译和自我的创作是两条平行且交叉的河流。大约2006年冬天至2007年秋,我写了《面具》这部诗集,之后2009年汶川地震过去,我花费了一年多时间创作出了长诗《南寨》。对我而言,弗罗斯特似乎已经过去了,但是因为《弗》的出版,我的弗罗斯特又回到了读者面前。
  一些往事在后来总是显得平淡,但它们在开始是新奇的。一些人,总会很偶然地向你走来,和你成为知己。
  一个偶然的机会,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翻译与跨文化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焦鹏帅先生在互联网上读到了我的译诗,当时,他已着手国内目前最为系统的弗罗斯特诗歌中文翻译及翻译研究的工作。2010年12月,他在和我交流的过程中整理出了为我做的《翻译的发生应在诗歌的内部——〈弗罗斯特诗精选〉译者徐淳刚访谈录》,之后,又有两三篇随机的针对性的访谈。几个月过去,诗人阿翔约稿,2011年4月,《诗歌月刊》第5期“国际诗坛”栏目刊发了我译的《弗罗斯特诗20首》,这几乎是《精选》的一小半了。阿翔说:刊物出来了,译诗得到了好评,很多人都在买这一期刊物。
  弗罗斯特就这样传播着。但是,我并不确切知道读者喜欢弗罗斯特的程度。然而还是有一些机会使我的翻译让更多的读者所知。2011年9月,《弗罗斯特诗精选》获得首届鸿派国际诗歌传媒大奖优秀翻译作品奖提名奖,提名除了《弗》仅有诗人李笠译的诺贝尔奖文学奖前评奖委员会主席谢尔·埃斯普马克的诗选集《黑银河》,最终《弗》4票,《黑》以6票获奖。
  我只能说,很多事情只是插曲。对于诗人和诗而言,重要的是永恒的主题和修辞,或者通俗来讲,是一架粗犷而精密的织布机。
  既然说到诺贝尔,那就有必要提及诺贝尔和弗罗斯特的关系。也许,只有熟悉弗罗斯特生平的人知道,弗罗斯特分别在1950年和1963年两次获得提名,却两次错失诺贝尔文学奖。
  但弗罗斯特并不遗憾。走着“一条创新的老路”的弗罗斯特永远是诗歌中的上帝:“人们需要校内外的各种教育,才能适应我这种幽默的戏弄。”弗罗斯特这只老狐狸,终究没有吃到他想吃的那些葡萄;然而幸运的是,我们可以在他的长诗《野葡萄》(Wild graps)中读出和葡萄有关的人生存在的全部真情和真意。
  弗罗斯特坎坷一生,但到晚年获得了许多头衔。诗人、农夫、哲学家的三位一体,波士顿以北的弗罗斯特,堪当一个南寨以南的人的精神楷模。
  弗罗斯特有什么价值呢?或者说他对汉语诗歌有什么价值呢?在修订版的《一位伟大的徘徊者——〈弗罗斯特诗精选〉译序》(影响力中国网《
弗罗斯特诗歌专题》)中,我说:

  虽然弗罗斯特一直戴着面具写作,但我更愿意将他称为 “一位伟大的徘徊者”。他徘徊在自然和人类、自我和事物、现实和理想之间,像被上帝驱逐的天使一样平静而又苦恼地审视着尘世生活。……他非常懂得独特是什么东西。他对现代诗歌的贡献,主要在于果断地拒绝了自由诗体(free verse)的潮流,以个人的兴趣探索出结合传统的抑扬格韵律和日常生活话语、结合古典人文情怀和现代怀疑精神的新诗体 (blank verse),其最大的特征在于注重诗歌的深层多元结构,以及“意义之音”(the sound of Sense),看似简单,实则寓意颇深,妙笔生花。在美国文学史上具有独特的地位,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一颗璀璨之星。然而,弗罗斯特在中国,如同余光中所说“损失惨重”,因为日常语言性的诗歌经过翻译,精华丧失殆尽。这里选译的几十首诗,表面上是弗罗斯特各个时期的创作精华,却也极有可能仍是以讹传讹。但是,通过它们,我们大致可以感受一位天才诗人的精神世界,一种对人类、对尘世生活的个性理解。它们对于中国当代诗人的写作,应该说依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也许,这就是我翻译弗罗斯特的整个过程。时间让记忆成了“西去的溪水”(West Running Brook),却为我们留下了值得纪念的日期:“今天将是我们一起说起这些的日子。”
 
 3.影响
 
  翻译随之而来的是“影响”或“影响的焦虑”的研究工作。弗罗斯特对别人的影响会是怎样,我难以作出有理有据的判断;但他对我的影响是明显的,虽说这影响只是诸多“影响”中的一部分;它依然需要停留在事实性的描述上,而非自我文学欲望的膨胀中。
  直到现在,弗罗斯特研究者焦鹏帅博士还在做海量的弗诗的研究工作。同时,他也在做我的弗诗翻译和影响研究的工作,在此,我对他的工作致以由衷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我期待他的著作能尽早出版,以填补国内弗罗斯特深度研究和系统研究的空白。
  关于我这方面的研究工作,他在《弗罗斯特诗歌对徐淳刚诗歌创作的影响》一文中有详细论述,我只摘出部分观点:

  在徐淳刚的长诗《南寨》中,我们可看到弗诗的影子。在该诗集的扉页上写着:“走!放羊走!——一个儿时的小伙伴”。不由得使笔者想到列在各弗诗集卷首诗《牧场》里的“我不会去太久——你们也来吧。”二者的异曲同工之处都是口语式的呼语,将其做为诗歌的楔子贯穿整个诗集,既是对诗中角色的呼唤,也是对诗歌读者的召唤。这种诗集的编排布置,从结构上点清了诗歌的主题,也使得诗歌更加亲切,贴近读者,引起共鸣。用徐自己的话说:“这是小时候娃们放羊时经常说的。一个娃去叫另一个娃这样说。很多有野心的作品总是引经据典,但是最彻底的引用是对生活的引用。“走!放羊走!”两个“走”字,表达了一种动态的趣味或感觉。”在此诗集的18节中,“这是谁家的水库,江知道”一句更是让我们联想到弗诗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雪夜林边驻马》中的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 I know。 除了这种句式的互文影响,徐的《南寨》仿佛弗诗以新英格兰的方言为基石,在风格上以陕西方言为素材,是一本“日常的、简单的、清新的、朴素的,就像一枚石头放在眼前,你甚至不知道她是补天石或恐龙石。”(见向武华评论,p112)在叙事风格上,这种方言化的纯自然、原生态再现,暗合了弗氏的sound of sense,通过陕西方言的语音、语调来表现他想表达的意义。用徐自己的话来说,这是“生活的sound of sense,它在于说话,言为心声,通过关联性的‘有意味的声音’呈现人和自然的本来面目,而不是理性地附加、升华任何东西。”

  我必须承认,“这是谁家的水库,江知道”,完全是弗罗斯特诗歌的化用。但是,《南寨》的题记“走!放羊走!”却和弗罗斯特毫不相干。至少羊在弗罗斯特的诗歌中不是显要的意象;羊的来源是“亡羊补牢”,“歧路亡羊”,是华兹华斯的《最后一头羊》(The Last of the Flock),或者布莱克的《小羊羔》(The Lamb)。但是说到底,假如让我承认,我更愿意说我是受了一个儿时小伙伴(我甚至想不起他的名字)的口语的影响,方言的影响,而非哪位大师的影响。
  诗人江雪是70后中贡献卓著的编辑家、思想者和诗人,他和我因为文学志向的情投意合而走到了一起。他在2010年所作的长篇批评论文《蓝田猿人后裔史记及诗思者的归来——徐淳刚诗论》中同样谈到了我和弗罗斯特的渊源,我也仅作部分摘要:

  “当我们面对徐淳刚继续谈及诗歌叙事的时候,我们不能不提及美国20世纪杰出诗人弗罗斯特,以及徐淳刚与弗罗斯特之间的重要关联……徐淳刚可能就是弗罗斯特在中国最杰出的知音和最可靠的诠释者了。无论是他对弗罗斯特诗歌的深度理解,还是徐淳刚对弗罗斯特诗学的先知先觉,他们之间在诗歌精神上的暗合与不期而遇,不能不说是一个让我十分欣喜的个体性诗歌事件。从徐淳刚2007年创作的诗歌《煤球》中看出弗罗斯特的《雪》、《斧把》、《蓝莓》的诗歌技法;同样,从《返乡》中也可以比照读出弗罗斯特的《西去的溪水》的诗人情怀,从《房间》中可以读出弗罗斯特的《补墙》的哲学意味。”

  我觉得江雪的评价实在过高,而“可能就是……”又显出回旋的余地或妥当。当我的工作得到文学同仁的赞扬,我由衷感到欣喜,但并未因之大意。虽说,我也曾收到国外读者的英文来信,和我探讨弗罗斯特翻译;我还看到,有人说我的弗罗斯特翻译是“最好的译本”;但现在看来,我必须认真地说,我的翻译中也有疏漏、谬误。
  最重要的是,那种方言的粗粝感当时我或许并没有像斯宾诺莎磨镜片一样打磨出迷人的光华。尤其是,我的第一次翻译尝试几乎完全采用自由体,很少顾及弗罗斯特诗歌在表面形式上的韵律,表面上的意义之音(sound of sense),这也让我感到遗憾。
  翻译和写作同样,它也是一次左冲右突的人生旅程,我早就不想停在弗罗斯特这里了;翻译影响的阴魂不散,正如布鲁姆文绉绉地说的“影响的焦虑”。
  对于一个诗人翻译家而言,翻译首先体现的是自我提升的过程,其次才是呈现在可敬的读者面前的糕点。当我写了很多直接引用生活的诗歌之后,我也开始在他人的诗歌中寻找可以化用的词语了。这显然是成熟的体现,但同时,这也可能是衰老,健忘,或书斋生活的深刻表现。
  弗罗斯特对我的影响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并不值得多谈,但依然需要说出,至少影响也是翻译的一种结果,何况是零距离的影响。
  大致来说,2007年左右写作的《面具》这部诗集,有不少灵感都出自弗罗斯特,诗人江雪慧眼独具,在上文中举的一些例子相当准确;我几乎在《面具》的序言中说,这部诗集是我在翻译弗罗斯特的期间完成的,有些诗可以看做是我和弗罗斯特共同的成果。但到2009年的《南寨》,这种影响微乎其微了,因为《南寨》是一个凝练而庞杂的诗歌工程,它不仅仅停留在某个单一的点上,它是自我诗学抱负的凝聚和裂变,它几乎是在一些文化糟粕中寻求诗意的精华。这也意味着,我的弗罗斯特完成了,而接下来的是同样费神的翻译工作。
  但是狄金森和布考斯基,我并不想多谈,因为具体的翻译工作还在进行中。我只挑一些重点来说说。我用这篇文章的一半文字来谈弗罗斯特,狄金森和布考斯基只占三分之一。
 
 4.前行
 
  大约是2011年2月,当《弗罗斯特诗精选》面世时,我在大冬天里忽然读到狄金森(Emily Dickinson)的一首诗,《一些东西在飞行》(Some things that fly there be):
 
一些东西在飞行——
鸟儿——时光——野蜂——
它们没有悲歌哀鸣。
 
一些东西在安停——
悲伤——山丘——永恒——
这并非我的使命。
 
静默之物,升起。
我能否辨明天理?
多难解的谜!
 
  多么可怕的一首诗!我又一次被诗神击中了。之前我看到过江枫先生翻译的狄金森, 但老实说并没有提起我的兴趣。但这次不同,我在一家英文网站看到这首,恍然大悟,似乎突然之间紧握住了狄金森诗歌奥秘的钥匙。
  我认为有必要翻译她的诗作。我立即将这首诗翻译了出来。译文就是上面这个样子。
  在这同时,我看到了诗人、翻译家马永波几年前的译本,首行是:“有什么东西在那里飞”。
  其它不说,我只说说“some things” ,或者说“something”。很显然,马译是将“something”译成了疑问式的“有什么东西”,但是对于狄金森的果敢和犀利,译成“有什么东西”显得含混。而含混的“有什么东西”或“有某种东西”属于弗罗斯特的专利。“有某种东西,不喜欢墙(Something there is that doesn't love a wall,《补墙》)”;“好吧,大雪终于显示了某种东西”( Well, something for a snowstorm to have shown,《歌唱的力量》);“它的微笑总像包含着什么”(With always something in her smile,《出生地》)……弗罗斯特在他的诗中经常使用“something”。美国著名诗人、评论家斯坦利·彭肖(Stanley Burn-shaw,1906-2005)曾指出,弗罗斯特在毕生创作的诗歌中,使用“something”高达137次之多,很在意“something”一词意义的不确定性和深刻性。
  我找到了英文版的《狄金森诗全集》。1775首。这几乎是诗人毕生的诗歌结晶。终于,我看到了狄金森的坚韧、果敢、虚无、绝望、智性以及疯狂。我深深迷上了这位“阿姆斯特的德•萨德夫人”。
  如果说,翻译弗罗斯特时我还是一个积极进取的青年,那么到了狄金森,我至少赚了点钱,有些资本,是个较为殷实的中年人了。翻译狄金森,我在诗的主题、思想、语言上极其重视,从语言的精确性、韵律的谐美性、情感的生动性以及思想的真确性等四个维度出发,尤其是格律,尾韵完全忠实原诗(带着对弗罗斯特的愧疚)。我觉得这些具体的经验需要让后来者知道,尤其要让聪明的读者知道。
  狄金森的诗是孤独灵魂的真正发声,她思想的彻底在西方女诗人中无人能敌。狄金森被誉为“公元前7世纪古希腊女诗人萨福以来西方最杰出的女诗人”,而给出这样高评价的,正是弗罗斯特。
  和弗罗斯特的朴素深邃不同,狄金森代表着灵魂的果敢和锋利。那么,就让我们暂停我翻译之路的追寻,就像在行路途中坐在一棵树下休息,让我们来读一首狄金森的《他啜饮珍贵的言辞》(He ate and drank the precious Words):
 
他啜饮珍贵的言辞——
他的精神变得坚固——
他深知他不再贫穷,
身体,也不再是尘土——
 
阴郁的日子他起舞
这手舞足蹈的遗赠
正是一部著作——带来何等的
自由,灵魂的放松——
 
  所有写作的人,都应该读一读狄金森。因为这首诗几乎是为我们任何人而作的。
  狄金森的诗我几乎两天译一首,同时在博客上贴出,也得到了很多诗人和读者的赞许。2011年1月,诗人木朵主持的《春台》网站刊发了我译的《狄金森诗16首》,得到了众诗人的好评。2月,《狄金森诗16首》刊载在“中国艺术批评”首页翻译栏目。7月,《语文报》刊发了《已经两次,夏天给了原野》(Twice had Summer her fair Verdure)一诗。8月,诗人阿翔再次约稿,3个月过去,《狄金森诗30首》发表在2011年第11期《诗歌月刊上》;随后,我在我的新浪博客上全部贴出,同样得到了极大的反响。
  我相信,我理解了狄金森。至少,一个新的狄金森在这个秋天复活,窥视着我们。
  和弗罗斯特一样,狄金森的中文译者也有不少。一位读者在我博客上《狄金森诗30首》下面留言说:“远超江枫,蒲隆,直逼余光中,徐老师,感谢你,emily的天才在你的手中得到了善待。”而我认为,不同的译本都有贡献,同时后来者在某些方面是可以做得比前人更好。
  当读者在不同的版本之间徘徊往来,作为译者更多关心的是诗本身。
  在发表的30首译诗中,有这样一首,作于1859年的《静躺雪白光亮的石膏房》(Safe in their Alabaster Chambers):
 
静躺雪白光亮的石膏房——
没有清晨
没有午间——
温顺的复活者安眠——
缎子的椽——石头的檐!
 
光阴辉煌流逝——新月——伴其上——
世界轻舀弧光——
苍穹——一行——
王冠——坠落——总督——投降——
静如齑粉——在雪的圆盘——
 
  这真是一首伟大的诗。它的伟大性征丝毫不亚于“现代派”的任何先锋诗人、作家的诗歌或小说。
  翻译同样是批评阅读的过程,它能够使我们更为全面地掌握一个诗人,至少是一首诗。譬如,针对这首诗,美国当代著名批评家卡米拉•帕格利亚的分析值得重视,她在《性面具》最后一章《阿默斯特的德·萨德夫人:艾米莉·狄金森》中写道:“……石膏房是坟墓,也是尸体的大理石之躯,一个变成监牢的宫殿。棺材的缎被盖就像被绑架少女的薄面纱,一个将被撕裂的希望。石檐是永不打开的天空。温顺者已继承了土地。天空以巨大的数学弧形旋转着;历史开放速度,国王的王冠像雪花一样掉落。当音节飞溅而出变成无声,诗歌以舌头的微麻而结束。从诗人采用的视角看出去,人的生命就像宇宙中的一个小斑点。尤其精彩的是“首领”变成“雪花”的无声时刻,威尼斯所有的颜色——艺术、想象、世间的荣誉——消失在永恒之中。……这个僵硬、无神的宇宙是现代文学的一个重要主题,如华莱士·斯蒂文斯(wallace Stevens)的《雪人》(Snow Man)(1923)。狄金森先于卡夫卡把虚无荒谬与暴君独裁结合起来。多么令人惊奇,这是一个孤独的,不受人注意的,从未出过远门的女性的作品。”
  诸如这样伟大的诗,我认为至少有10首,它们是二十世纪西方现代诗歌最伟大的源头,非常值得用汉语说出,这将是最为珍贵的、极富收藏价值的艺术文本。
  同时发表的,还有我撰写的《用空白重塑华丽的世界》一文。我在文中阐述了狄金森诗歌的意义:

  整体来说,狄金森的诗如针尖上的波涛,强大的感性和绝对的智性相得益彰,互为一体,始终有力地探索着个体、自然、喜悦、痛苦、死亡、永恒等亘古不变的人类主题,从而成为一幅幅质朴而耀目的“灵魂的风景画”。无论是形而上式地抽离“历史、社会和物质生活的痕迹”,还是变抽象为具象的精确的意象手法,还是关于现代性绝望的命题,狄金森都异乎寻常于她的时代,对后世产生了毁灭性的深远影响。她的诗以其无名之名或者说在无名中重新命名世界的力量影响了20世纪的埃兹拉·庞德、艾米·罗威尔、威廉·卡洛斯·威廉斯、卡尔·桑德堡、华莱士·史蒂文斯、罗伯特·弗罗斯特、E·E·肯明斯、哈特·克莱恩、T·S·艾略特等一大批杰出诗人,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庞德的“意象”,还是艾略特的“客观对应物”,无论是斯蒂文斯的“现实的虚构”,还是威廉斯的“事物”,或是弗罗斯特的“伟大的徘徊”,都带有浓烈的狄金森的影子。正因如此,她被视为20世纪现代主义诗歌的先驱之一,是西方近代最杰出的女诗人。美国当代文学百科全书式的批评教父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在其著作《西方正典》(The Western Canon)中说:“除了莎士比亚之外,狄金森是但丁以来西方诗人中显示了最多认知原创性的作家……在她魅力的顶峰前我们遇到了最杰出的心灵,这是400年来西方诗人中绝无仅有的”。卡米拉•帕格利亚在她那篇“性”趣十足却振聋发聩的《阿姆赫斯特的德•萨德夫人:艾米莉•狄金森》中说:“狄金森被她自己的时代所遗忘,当她复活时却被多愁善感化了”。事实上,狄金森代表着最为惨烈的现代性受难的文化形象,一个被钉在日常生活十字架上的耶稣或普罗米修斯式的形象大使。目前国内的译介和研究依然没有足够重视狄金森诗歌绝对智性的一面和极端疯狂的一面,其实她最杰出的诗作要么富有智性的绝望要么携着一种人性的迷狂。因此,她的诗歌对于中国当代诗歌具有重新研读的重要价值和意义。

  狄金森的诗歌到目前我大约翻译了300首,通宵达旦。我觉得有必要停一停,因为如此持续的翻译过于疯狂。我想放一放,过上半年时间回头再看,再做修补,继续赶路。
 
 5.赶路
 
  老实说,我对西方的诗歌史并没有多少兴趣,虽然不同年代的大师都多少有所涉猎。在翻译狄金森的过程中,我才注意到“狄金森和惠特曼是美国诗歌的两大巅峰”。
  我重读了惠特曼,而且找到了英文读,在《自我之歌》(Song of myself)中沉浸了好长时间。“我把自己遗赠给泥土,又从它的青草中长出/如果你再次需要我,在你的靴底找我吧!”(I bequeath myself to the dirt to grow from the grass I love, If you want me again look for me under your boot-soles.)这是多么卓越的诗行啊,我随即翻译了这几行。之后,我又读到,有人称布考斯基(Charles Bukowski)是“洛杉矶的惠特曼”,这时我便重读了布考斯基。
  同样的,布考斯基的诗至少五年前我就读过,印象并不深刻。但是生活总会将你推离某些你以为的怀抱,又让你重新捡起一些东西。2011年秋天的一天,我终于读懂了布考斯基,一首惠特曼式的诗歌:《40000只苍蝇》(40,000 flies):
 
被一阵风撕破
我们又回到了一起
 
看看墙壁和天花板是否有裂缝
和永恒的蜘蛛
 
怀疑那儿是否还会有一个
女人
 
现在
40000只苍蝇正在我灵魂的
臂膀上奔跑
歌唱
仿佛一个百万宝贝
在5或10分币的
小店
 
我灵魂的臂膀?
苍蝇?
歌唱?
 
这是怎样的
狗屎?
 
做个诗人很简单
做个男人
很难。
 
  和惠特曼相比,布考斯基的诗显然不够深沉博大。但是,时代创造自己的诗人,诗人也创造他的时代;不可否认,我们能够从这样的诗中读出那种底层的绝望,尘世的不屑。   
  我有时在想,翻译不一定要翻译最杰出的文本,也许有一种你不曾有过的生活也值得你去看看。有的人,他的人生值得你去想想,而布考斯基的个人传奇,正是我翻译的起点。
  布考斯基出生于德国,3岁随家人迁往美国,成长于洛杉矶。他终生放荡不羁,在给出版商、编辑、朋友和同道诗人的信中,布考斯基抱怨批评家,称赞最初启发他的作家们,并写了大量的文字,关乎他最喜欢的三个主题:喝酒,女人,和赛马。“首先,不管怎样,它们显示了一个人致力于自身的技艺”,威廉·加根(William Gargan)在《图书馆杂志》(Library Journal)中指出。
  也许你注意到,我在谈布考斯基的人生,而离开了翻译的话题。这就对了。当我开始翻译布考斯基,我清楚地认识到,我不但需要弗罗斯特,狄金森,需要那种泥土和灵魂的作品,我还需要瞻望一种人生,一种现实的生活;也许翻译的最高境界,不是作品,是生活。
  让我们再来看一首布考斯基的《问题和答案》(Question and Answer):
 
在夏日夜晚的房间,他赤裸着
喝酒,将一枚刀片
在手指上试了试,面带微笑,想着
他承认的所有字母
告诉他
生活的方式和写作的
意义——
它使它们始终锋利,当
一切似乎
真的
绝望。
 
将刀片竖在桌上,他
用手指弹它
而它旋转
一个飞快闪烁的光圈
出现在灯光下。
 
到底需要拯救谁
我吗?他
想。
 
当刀片停止旋转
答案来了:
你将不得不
拯救自己。
 
依然面带微笑
a:他点燃一根
香烟
b:他又倒了
一杯酒

c:让刀片
再一次
旋转。
 
  应该说,布考斯基的诗更多是一种人生态度,庄严的题材、深刻的主题、意义在他的诗歌中很难找到。这就如他在《我喜欢你的小说》(I like your books)一诗中所写的:“谈论赛道上的/马,这是自寻死路”,“就让他们回/卡夫卡吧”。他并不想将诗歌写得多么了不起,诗歌毋宁说是挺立在生活的刀锋之上,是生命状态的绝对展现。
  布考斯基的人生就是一首诗。他的职业也是一首奇妙的诗。
  作为一个无技能的劳动者,布考斯基自1941年做过各种工作,包括:洗碗工,卡车司机和装卸工,邮递员,门卫,加油站服务员,库房跟班,仓库管理员,船务文员,邮局办事员,停车场服务员,红十字会勤务员和电梯操作员;他还在狗饼干厂,屠宰场,蛋糕和曲奇饼工厂工作,并在纽约地铁里张贴过海报。《滑稽角色》(Harlequin)、《欢笑文学和弓枪的人》(Laugh Literary and Man the Humping Guns)的前编辑;专栏作家(《一个老淫棍的手记》,Notes of a Dirty Old Man), 在《开放城市》(Open City)和洛杉矶自由报(L.A. Free Press)。 这样的人生传奇,对一个译者来说,显得离奇而富有深意。
  布考斯基的语言,也许是弗罗斯特语言的推进,从乡村到城市,从口语到俚语,这种联系对我来说是重要的。《洛杉矶时报》称:“华兹华斯、惠特曼、威廉斯和垮掉的一代,在值得尊敬的他们那几代人中把诗歌推向更自然的语言。布考斯基又推进了一些。”我们知道,弗罗斯特被誉为“非官方的桂冠诗人”,而《时代》杂志将布考斯基誉为“美国下层人民的桂冠诗人”。
  “我总是一手拿着酒瓶,一面注视着人生的曲折、打击与黑暗……对我而言,生存,就是一无所有地活着。”
  也许,翻译布考斯基,我正是看中他的生活就是他的语言。这同样是“人迹更少的一条路”。
  布考斯基在美国至少已是非学院派的伟大经典了,尤其在欧洲非常流行,台湾出了不少他的诗和小说,但国内正式出版的诗集、小说迄今还未见到,而已有的大量译本存在不少问题,所以我认为有必要翻译他的诗作。
  准确的时间,从2011年11月1日起,布考斯基的译诗我一直在新浪微博上贴出,一个半月陆续贴了30多首,得到阿翔、胡志刚(横)、方闲海、王西平、仁兄、金黄的老虎等诗人的认同,也招惹了一些口水,一时间似乎掀起了一股布考斯基风。
  至2011年12月,我已经翻译了国内首译的布考斯基评传文章,连同布考斯基全部小说集、诗集、文集、期刊评论集及讣告目录也进行了翻译;布考斯基生平年表;布考斯基的近100首诗,包括长诗《聊以自慰的赛马探子,修女,杂货店店员,还有你》(Something For The Touts, The Nuns, The Grocery Clerks, And You...)。
 嗯,我们又看到“something”。也许是“something”将弗罗斯特、狄金森、布考斯基联系在了一起,让这三位美国诗人一起来到我的面前。
 
6.心得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我们总会在心底有所感悟。从弗罗斯特到狄金森、布考斯基,也许我有一些路途中的心得有必要说。
  我的翻译工作从2006年左右起到现在,大约7年了。我并不认为自己是什么翻译家,这不是谦虚,而是觉得对于诗人而言,这样的头衔毫无意义。我想得到的是果汁,而过程中的压榨只意味着汗水和心血,意味着黑暗中的谜团和惊喜。
  翻译是两种语言的交叉和共振,在这里,原诗似乎是主导,但翻译同样是主导,不管是坏的还是好的翻译。弗罗斯特,狄金森,布考斯基,他们影响了我,但是亲爱的读者,你也要清楚,我也影响了他们,以一种南寨式的语言,以一种普通话、方言、古汉语、翻译诗的语言。最终,这是一种诗歌内部的影响,它只发生在一种叫诗的东西的内部,它在自身中神奇地衍生出新鲜之物,神奇地将诗置于读者面前。
  关于我的翻译观点,以及随翻译而来的翻译阅读的观点,我在《译诗七论》、《诗歌的翻译应发生在诗歌的内部》、《翻译的真相:谁是艾米莉·狄金森》、《一首诗变成了两首诗,或翻译游戏中的诗性荷尔蒙原理》等几篇文字中已经说得不少了,那些具体的意见不应被当做真知灼见,而完全是经验之谈。在这里,我只想重复并引申几点:

  1.翻译不在诗歌的内部发生,而在体制、职称中发生,这很可悲。我们要的不是英文专家,不是体制内粗糙的学术成果,而是真正的翻译作品。
  2.翻译工作尤其是诗歌翻译更多须由诗人来担当,而且翻译语言应该随着汉语诗歌的发展而发展,从这一点来看,复译并非病人后尘,而是显得相当重要。
  3.好的翻译在该直译时直译,该意译时意译;翻译必须使英语和汉语的损失都尽量减小,不能意译得离谱,也不能直译使得汉语的颜面无存。
  4.翻译的“信达雅”是一种体面的说辞,很多人根本做不到。当代的诗歌翻译更多应重视“对剔补”,也就是对应、剔除、增补,在语言转换的最基本的层面上用功,尤其不要做过多的美化或修饰,造成“翻译体”的恶果。
  5.翻译中的错误在所难免,但若错误百出,就是失手。最可怕(隐蔽)的失手:翻译过来的诗太顺畅了,简直就像自己写的一样(翻译的虚荣心)。
  6.诗的翻译是一种游戏,它的严肃特征恰恰在于两种语言间的充分的游戏性征,举例来说,“×××译”,这只是翻译游戏中一个小小的标记,它隐秘地刻画着译者或翻译游戏者的性别、兴趣、思想、职业和成果间的关系。
  7.翻译需要举重若轻,真正的好诗就像蜘蛛网,蜘蛛网是不经翻的。弗罗斯特“诗是翻译中失去的东西”( Poetry is 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所言不虚。
  8.翻译是两种语言间的对撑和相互照亮,你需要真正掌握两种语言的特点,如何在语音文化(phonetics)和语义文化(semantics)之间做出完美的转换,这是译者需要不懈探索的工作。
  9.对于读者来说,最好是能读原文,哪怕借助字典;任何读者都不要轻信任何人对诗的翻译;任何读者都应有自己的判断,哪怕像维特根斯坦说的,从每一个错误中铸造钱币。
  10.翻译不只是文本贡献,它更应该是生活贡献。你翻译的不只是作品,你应该翻译一种生活,一种值得理解或值得追求的生活,这将是最为宝贵的。

  翻译是历史的发生,同时也是进入历史的一种形式,有些人几乎从未写过诗但却因翻译而名载史册,但对我来说这不重要。我的英文水平并没有比以往进步多少,这在于我认为翻译不只是英语的要求,它还有汉语的要求,甚至鸟语的要求,有诗性精神的要求;我的目标在于,首先这些译诗是自我提升的一种形式,或者更进一步说,是中国新诗提升的一种形式,尤其是对于前进中的汉语诗歌而言。
 
 7.同归
 
  总之,我就这样一路下来,翻译了弗罗斯特,狄金森,布考斯基,几乎是夜以继日的翻译,而且还形成一些所谓的翻译理论。“睡觉前还要赶多少路啊,睡觉前还要赶多少路”,我现在想起这两行诗,也许真的读出了人生的匆忙,死亡的深意。我有时也在想,我翻译的三个人,他们之间有什么异同。
  我又想到“something”。概括来讲,对于弗罗斯特,“something”是不确定;对于狄金森,“something”是空白;对于布考斯基,“something”是聊以自慰,和“everything”、“nothing”相关联。相同的是,“something”都是诗人对他的存在或他那个时代生活的追问和定义。
  但是,我还是想从整体的诗思上来进行归纳。对我来说,最大的相同或许是,他们的诗都具有“繁朴”的特征。关于“繁朴”,这是我在《南寨》之后的一篇访谈文字中提出的概念,我会有专门的文章来详细阐述,现在,我只想简单说,它是世界的繁杂和素朴的原始嬗变,也是语言的繁复和简练的古老变迁。在这一点上,弗罗斯特,狄金森,布考斯基,三位诗人都能够熟练地使用方言,无论是新英格兰方言,还是洛杉矶方言,同样又写得简单而复杂。
  除了“繁朴”这一诗学特征上的相似之处,他们对我的写作以及生活的意义显然不同。弗罗斯特意味着一个过去的世界,但却是始终存在的世界,正如诗人木朵在为我做的访谈《
一片树叶超过一部著作》中言简意赅地指出的,弗罗斯特的“新英格兰的农村的声音”或“他身上很少落有浪漫主义的薄尘”和我的生涯、性趣有一些相似;“波士顿以北”的确很像“南寨以南”,这也是我翻译弗罗斯特的主要原因。而狄金森,那是空白中的华丽,是灵魂的永恒回响,我年轻时因为性和死亡的困惑而迷恋上哲学从而一直在做哲学的工作,狄金森恰好代表了一种诗人思想家的卓越方向。况且,狄金森是二十世纪西方现代诗歌的源头性大师,就连弗罗斯特的第一首诗《我的蝴蝶》(My Butterfly)也是受了狄金森《两只蝴蝶正午出游》(Two butterflies went out at Noon)、《一只蝴蝶破茧而出》(From Cocoon forth a Butterfly)等几首蝴蝶诗的影响而写成的。至于布考斯基,我在和诗人杜撰聊天时说,翻译布考斯基只是想看看“城市人”怎样写诗。我离开故乡南寨,在城市里生活了16年,一个婴孩都长成须发少年了,而我却并没有弄清城市的未来,生活的意义,可布考斯基似乎带给我某种答案或灵感。同样作为“异乡人”,布考斯基代表着一种绝对的自甘堕落、自暴自弃,现代社会人人都想活出个样来,布考斯基这个“伟大的失败者”却残酷地撕碎现代人体面的外衣,用斯蒂文斯《秋天的极光》中的一行诗来说就是,“毫不留情地占有着幸福”(Relentlessly in possession of happiness)。虽然我至今认为,布考斯基的诗歌成就难以和弗罗斯特或狄金森相比,但这一点现在看来是次要的,布考斯基的成就不是单纯的诗歌成就,而是一个人的总体成就;布考斯基的人生,远比弗罗斯特和狄金森精彩,“天生的胆量打败天生的才华”(natural guts defeating natural talent)。
  从“伟大的徘徊者”,到“伟大的绝望者”,再到“伟大的失败者”,这是诗路,也是人生之路。它是一种对自我过去的思想,对现在的凝视,以及对未来的瞻望;不,这是一种过于哲学的辩解,在最好的意义上,它不会分得这么清,一切都消融在时间之中。
  翻译似乎是求真的道路,在这条路上,我们同样需要耗尽我们的燃料。但是翻译也是缺憾的艺术,犹如你我的人生。“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那一条/从此决定了一生的道路。”我在文章开篇引用了弗罗斯特的名言,但是,这两行诗是他人意译的结果,它在完美中显出缺憾。的确,这样美妙的诗行可以用来教育青少年,但对理智的中年来说并不真确:人迹更少是什么呢?谁又能说清决定一生道路的是什么?《未选择的路》(The road not taken)结尾的原文是:“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在这里,关键的是all the difference。很显然,“一生的道路”是人性的情感化的诉求,而“all the difference”是“一切差异”,是客观的“天渊之别”。我的翻译拒绝善意的美妙,但会显出和弗罗斯特这位“伟大的不是同乡的同乡”同样的朴素和真实。我的译文如下,正好用作这篇文章的结尾:“而我选择了人迹少的那一条/这就造成了天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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