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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陈仲义:私密与公共:现代诗语之纠结
级别: 创办人
0楼  发表于: 2018-02-24  

陈仲义:私密与公共:现代诗语之纠结

                
  
 
一、“自转”与“公转”的两难

  多年来,现代诗语的私密性与公共性经常处于相互排斥的纠结状态,似乎这一水火不容的现象很难像地球物理学的自转与公转,既葆有各得其所的规律实现又体现密榫无间的轨迹,从而运转得十分“贴切”。私密性与公共性涉及到诗语的纯粹性与介入性,前者十分尊重个人言说密码,后者更多顾及公众关注对象。两者能获得真正“和解”吗?
  诚然,现代诗语一方面要与外部世界(时代、社会、历史、现实)保持必要的紧张关系,诗人无时不承受纷至沓来的追问:何以坚守时代制高点,持有历史和思想前沿的穿透力;何以直面价值废墟,重聚理想和伦理之光;何以挣脱物化诱惑,返身灵魂的涤荡;何以冷视文明的负面,关注存在的隐忧,重建诗意的栖居……
  诸如此类的敲打,均不容回避。另一方面要承受自身内部的美学压力,小到哪怕只涉及到一个语词,也得全力以赴。比如一个词根站不稳,为追求精准的唯一性和个我性,可能得更换数次或数十次仍不能满意,只好空着位置,足足守侯了一年半载,成为吃力不讨的苦行僧。那么,如何在私密与公共的纠缠中找到共享方案,又如何在深刻的扞格中找到平衡呢?
  诗语的公共性关涉到:时代、社会、现实和日常生活。一般来说,诗语与公共性处于四种具体关系状态:重叠(完全合一,如镜子般反映状态);对称(部分交叉,属于对应呼应状态);混杂关系(不分彼此,属于化学反应式的溶化、溶解状态);平行关系(互不相干的“隔离”状态)。诗语的公共性,永远预留着介入性的巨大空间。因为诗歌无法逃避社会订货。诗歌无法卸去社会文明的红绿灯。揭露、批判、启蒙,良知与爱,共同抵御着蒙昧、野蛮和落后,像永不睡着的第三只眼保持着某种“古老的敌意”。
  公共性把写作伦理放在首位。尤其在极端时期,诗语自觉承担时代的道德律令,无可厚非。当时代的强音席卷一切,诗语作为人类义不容辞的战鼓、号角首当其冲,不可阻挡;当社会的动荡、变革上升为主潮和人心向背,诗语怎能流连于花前月下而不变身为旗帜与代言;现实的巨大苦难、灾难,需要寻求精神助力,诗语成了神祗的宣喻、疗救与慰藉,势在必行,当仁不让;而一旦日常生活覆盖大部分领域,关注自我心灵的秘密颤动的诗语,也渐渐成了常识。
  私密性则要求诗语更多是心灵化的诗意传递,它把诗歌语言看做自身完整、自给自足的独立整体。通过独特的个人语法、个人词汇表构建个人化世界,纯粹与形式成为它主要目标。但诗语不是绝对的真空装置,它与外部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因而诗语烙上或参杂话语色彩是难免的,而话语是一种制度化语言。
  既然诗语避免不了话语的濡染,也避免不了公共性渗透,那么从自足性要求看,诗语虽然更愿意朝向纯粹与形式开放,但事实上,它又必须接受话语公共性的参与。换个说法,再怎样纯粹、再怎样形式的心灵化自足,都不可能逃避外在诸多诉求,它们一并体现为诗歌语言的公共性,构成对自足性的某种冒犯和制约。而诗语的自足性出于本能,总是要尽量保持自身的纯洁。
  于是,私密与公共的两难,形成诗语更大系统的张力纠结。私密性要求诗语更多是心灵化的诗意传递,强烈的个我风格彰显,公共性则希望多承担一些社会吁求,甚至实施更大范围的干预。如此巨大的应力在百年诗歌史上来回拉锯,演化为很难平息的深刻齿痕,诸如诗歌主体上的大我与小我,诗歌模式中的宏大叙事与个人叙述,诗歌资源的集体无意识与私我记忆,诗歌价值取向上的原真本性与诗意诗性。
  对于诸如此类的纠结,可不可以把有机性作为一种严重对立的溶解剂。对此纠偏与和解的一种有效方法,是把文本形式因素的自足与外部公共性视为某种可以互嵌的共同结构,先置于这一前提下,再来探讨各有侧重的关注面。
  当下,我们的语言环境何其恶劣,到处是乔装打扮、居心叵测的话语——以欧美为龙头、打着全球一体化幌子、到处横冲直撞的强势话语;踌躇满志、得意洋洋、有恃无恐、长驱直入的、像越野车一样的后殖民话语;娱乐至死、搔首弄姿、蛊惑人心、狂轰滥炸的商业话语;有如“猫眼”般监控的、冰冷僵化、抬头不见低头见、无孔不入的、充满量化的工具话语;由种种规训组合、壁垒森严、难以逾越雷池的、语录体的强权话语;还有表面委曲求全、背后骂娘,快意复仇,真话与谎言混编一体的犬儒话语……
  诸如此类的话语正在吞噬我们内心的纯净,怂恿那些死灰复燃的蒙昧、野蛮和不文明卷土重来。由此我们窥见汉语危机的端倪,在多大程度上与全球化背景密切相关;汉语创造力衰退,与人们在交易时代放弃语言的诗意领会,是不是正在成为正比;而语言的强权霸权窒息着民族文化的薪传,造成了多少心灵世界的偏狭;随着诗性力量和激情的流失,我们民族精神的品质也在悄然改变。必须承担起对这样时代语境的“挽救”,一种有效的力量,就是同样以语言的力量,参与到历史、时代、社会、现实的纠正中。语言是纠正退化世界便捷和有力的武器。所以:

  必须将表达逼向一个深渊和边缘处,逼向一个危险地带和困境之中,叙述的生命才能够从语言的绝境中发现着前人末言的奥秘。所言的过程就是开启思与诗之路,语言以清新方式刷新时间的陈旧面孔,这对于文字而言就是创造了叙述的历史。而这些字词句的连接和搭配,让世界重新出现在我们理解和阅读面前。从语言的面孔中我们发现了世界全新的变化,也发现了由于语言的发生,我们身心世界的一切都发生深刻的变异。语言一日不新,世界就如死亡一样陈腐而令人厌恶……[1]

  这段话不无带着语言的乌托邦色彩,但诗意的表达和更新,褒扬诗人处于深渊、边缘和困境之中的一次次历险。诗意的表达,多是用直觉和感性的方式理解世界,它集中在语言私密的出入口:

  在枯燥乏味的世界中,语句的连接和精神生命细微的情感微动,相互契合,造就了每一个句式的出现或思想的连接。具有生命力的语词就汇入到一起,创造了一个我既想在其中,又能够出其之外的叙述情景。一切描述和叙述都是围绕着灵动的思想而行走。在宽阔的流淌处——理解和阅读被汇入到一个更加透明的世界,语词的生命力创造了我们生命的欢愉和快感!
  我如同黑暗中的孩子,希望看到一些语词的光亮,照亮我的内心世界的黑暗。在每一个字、词、句中,看到表达的思想还在途中,……在诗与思的张力中去发现自我表达和写作的边界,这或许就是我写作的真正意义。[2]

  个人的私密诗语,挣脱工具理性、权力枷锁、话语束缚后,是用相对纯粹的形式织就语言织体,显得多么与众不同:

  意识生长进了语言,意识以超验方式进入了语言。诗人意识、经验、情绪、体验都一并通过语词在一定的方向上连结起来,进行协同作战。词汇,特别是名词,总是措手不及向你奔涌而来,使你无法抗拒,你无法听之任之,你唯一的天职就是接纳并且选择。伟大的诗人就是对纷至沓来的词汇有抉择权,他熟悉它们,同时能在这些词汇来临时具有一种敏感的心灵,能紧迫地从容地组织和安排它们,使这些词汇生动起来,从而传达和述说诗人内心的积怨,排解诗人内心的痛苦。诗人在与词汇相遇的重大时刻,便是对终极烛照和命名的时刻,必须牢牢抓住。这时,奔涌而来的词汇形成一种暗码,象一条散漫的光带并置在诗人面前,天才的诗人便能即时地抓住这条光带,并使之带上自己的声音。[3]

  在笔者看来,诗语的私密与纯粹是诗人心中的灿烂梦想,私密与纯粹关涉诗语的发明发现,即竭尽一切手段,动用一切器官,触发语词的气孔、细胞,让她们苏醒、膨胀、发酵,最后达成语言与自身存在的彼此照耀。
  但需要警备的是,诗语的私密容易与时代疏离,如何在个人心灵与公众领域中保持必要的畅通?首先需要调整一下我们的观念与视阈:即不能要求个人心灵、个人本文一定要与时代现实保持严丝合缝的对称、对应功能,这种直接功能不符合诗语属性,因为诗语的心灵化特征使个人文本与时代关系,往往处于或是曲折投影式、或是隐匿渗透式、或是缝隙散发式、或是互文互涉式……的关系,不再遵循从前那种单相位的反映式。
  这好比整个心血管系统,看不清主动脉的鲜明运转,却也能从每根毛细血管的细微颤抖,感受到心泵的搏动。当然,最好是诗语具备优良的自足性舒张,又能伸缩自如地兼容公共性运行。
 
二、公共性的“介入”与“纠正”

  从源头上看,我们得承认诗歌一直受公共性“支配”,古往今来,诗歌莫不以公共教化为第一要项。早在2500年前《论语·阳货》就庄重宣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后来发展为“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毛诗序》),诗歌的公共性功能不断在增补,及至一千多年后白居易“追加”:上可以“补察时政”、下可以“泄导人情”、“救济人病,裨益时阙”(《与元九书》),依然维持着“兴观群怨”的框架。明代杨万里曰“《诗》也者,矫天下之具也”(《诗论》),清代潘德舆“人心正而诗教昌,诗教昌而世运泰”(《诗话·序》),大体也是一脉相承,把诗歌作为现实与人心的公共教化工具。
  西方对公共性的要求更多加载在主体性身上。吁请“诗人是一个种族的触角”(庞德)、“诗人是报警的孩子”(法国勒内·夏尔)、“诗人,在他从事创作的时候,内心里怀着团结和拥抱整个人类的渴求”(西班牙·阿莱桑德雷)、“诗人,论其本质,他永远都是意义和秩序的捍卫者”(美国J.浮文兹)。而中国艾青在《诗与时代》一文中所说的“最伟大的诗人,永远是他所生活的时代的最忠实的代言人”无疑更直接与上述言论呼应。[4]
  每当社会处于巨大变革与动荡,诗歌因直接、便捷和情感性特点,往往“本能”地充当时代的晴雨表,这是诗歌的公共宿命。毋庸置疑,公共领域一旦出现重大事件,诗歌会从平常的温文尔雅迅速回头承担起号角作用,毕竟诗歌是最强烈集中的情感载体,是社会的敏感神经。面对巨大的公共事件,你无法阻止诗歌发言,无法阻止它天然的职责。如果这时缄默了,反而变得不正常,不可思议。所以诗人林雪才会坚定的说:如果一首诗能让我忏悔/不爱或者爱不够/就是完成她的救赎。这种情感与心理的“救赎”,体现了诗歌及其语言的宣泄、抚慰、相互取暖的公共功能。
  典型例子是汶川地震發生的第一時間,安徽诗人王明韵毅然加入“中国诗人志愿者采访团”(共9人),行程2000公里,20多天他几乎一气呵成《废墟上的歌者》,基本采用纪实手法,完成一系列英雄形象的塑造:有基层领导曹化成、坚强的中学生康佳、白衣天使汪政芒、乃至救援犬汤姆等等。同当时数万首地震诗一样,在公共性的字里行间,流露着中国诗的悲悯情怀,有对软弱心灵的拷问、对悲剧的承受理解,在残垣断壁中重建的信心,以及给生命尊严以绝对膜拜,处处都留下了难忘的痕迹。
  德国批评家阿尔多诺在谈论诗与公共关系的文章中深刻指出:“社会对人压抑得越厉害,遭到抒情诗的反抗也就越强烈;抒情诗不愿意接受他律,要完全根据自己的法则来建构自身;抒情诗与现实的距离成了衡量客观实在的荒诞与恶劣的尺度。在这种对社会的抗议中,抒情诗表达了人们对于现实不同的另一个世界的幻想。”[5]
  诗歌的公共性介入体现了诗歌基本品质精神。而早在十九世纪,英国诗人马修·阿诺德就坚定地说,“一位现代诗人的创造如果要具有很大的价值的话,其中就必定包含一番巨大的批评功夫;否则它将会成为一桩比较贫乏和生命短暂的事业。”[6]诗歌的公共“批评功夫”不仅不会因时效而显出贫瘠短暂,相反恰恰体现它的价值,这与20世纪爱尔兰诗人谢默斯·希尼的“纠正”说也不谋而合。希尼的“纠正”是拒绝对现实的默认、逃避、顺应或谄媚,甚或可广延为“纠正”错责、罪衍,返回正义公平,赎出人权道义的普世价值。
  去年获民间柔刚奖的白桦《从秋瑾到林昭》,沈苇的《安魂曲》,都提供了对当代生活介入的擅胜文本,前者是对元历史的荒诞、独裁专制及其残余的有力控诉和清算,后者是对在场的民族偏颇的反思、和解和有益对话。70后的青年诗人梁雪波用“断刀”的系列意象,挑动午夜的神经,以铁血情志坚持了我们时代、我们诗坛那些稀缺性的元素,在民间的草莽中熠熠发光。江雪甚至扩大化地将无论是“感怀”,还是“寄托”、甚至“忧思”,均视为一种介入性、一种诗歌的特质。
  诗歌公共性还体现为更多伦理话语的承载,诗歌伦理近年多聚焦在“打工”诗歌、“草根”诗歌、“底层”诗歌、“低性”诗歌、“病毒诗歌”的争论上。2012年郑小琼推出《一百个女工》,有名有姓的人物“列传“,成了底层弱势群体的代言:12小时流水线、800元月工资、6平方双层床、漂泊、卖春、切指断臂、鸡飞狗跳、越养越肥的企业、越来越沉的绝望……
  郑小琼用如实照录的陈列,指控极权资本的贪婪吞噬,一幅幅祥林嫂的悲惨命运,似乎罔顾艺术性专做直接披露,只知深度触及时代疼痛,从而保留了一个写作者的良知。即使是最近特别红火的手机短信体诗,无论运用调侃、无缠头、嬉皮或严肃语言,也都逃脱不了公共领域的基本热点:“房子不是我的,但灰尘是我的 疾病不是我的,但疼痛是我的 /夜晚不是我的,但梦想是我的”(《可爱的中国》)它从生活的最切实处拥抱着芸芸众生。因为公共性如同阳光、雨露、空气,占据一切,再高贵再神秘的诗歌怎么可能视而不见呢?
  但是公共性必须在诗歌内部接受监督。艾略特曾郑重宣称:诗代表一个民族的最高的意识形态,最大的力量和最精细的感受[7]他辩证地道出了诗歌需要承担教化与美学的双重职责,对于前者来说,最高的意识形态和最大的力量直指写作者必须面对的伦理。基本面涉及到真实、真相、真切,才有可能进一步深入到揭示、警觉、疗治、抚慰、援助与提升功能。
  张清华在批判中产阶级趣味的一篇文章中尖锐指出,“一种假象的纯粹和虚伪的超脱”是当前诗歌写作中一种非常危险的倾向,其危害性在于以一种“冷漠”的心态“表达着浅薄的优越感,逃避对生存的尖锐触摸,对公共领域的思考与判断”[8]这种观点代表了一部分人“诗用”的新人文主义立场:以赤诚朴素的悲悯淡化此前固化的意识形态视角,更多从命运感直视当下更为复杂混乱的生存世界,良知统领了一切写作发生学。当然,从更高水准要求,这种伦理性担戴要防止简单化、粗暴化,不好以自身美学蕴涵的失落为代价。
  严峻的是,中国很难诞生索尔仁尼琴、帕斯捷尔纳克式的诗人。可能是我们整个民族文化心理结构向来处于“中庸”状态,太容易被规训也太容易被自己所感动所蒙蔽,一些诗歌目前还停留在“应制文学”范畴内。我们的心灵无法处于完全独立自由的境界。长期的“奴性”思维、政治教条、工具理性的量化思维,使我们的痛苦创伤无法进入真正意义上的存在性诗写。
  我们的社会性尤其苦难性写作中,还夹杂着某些虚假、逃避,某些轻描淡写,比如对于人性的阴暗面,对于自我的拷问,比较单一、单薄、比较浅层次、缺乏力度,对于社会现实的批判,还停留在犬儒主义层面上。我们远远尚未触及到黑暗,尚未触及到更为复杂的负面。多数人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在时代的强压下关闭自己的眼睛。
  俄国有句谚语说,“别相信你兄弟说的话,要相信你自己的斜眼”。诗歌在大部分的时间里是用斜眼看世界的,不是正眼(正面、宏大、恭敬、仰视),也不是媚眼(媚俗、讨好 、礼赞)。斜眼是质疑、挑剔、审视、警醒的。我们的诗歌写作,向内跳动的,是一颗自我纠正、自我净化的心,而向外的,应该多长一只追问、拷问的斜眼。
  斜眼是用来关注公共性的。梅洛·庞蒂说“语言提供把现实连在一起的结蒂组织。”“结蒂”两字用得极其准确,它是血肉、神经粘连在一起的密切状态。语言、现实、社会、乃至日常生活之间的关系是一体化的结蒂组织关系。自足性诗语如何有效介入公共性领域,成了长期“头疼”的难题。
 
三、私密的“纯粹”与“释怀”

  但是,我们也要意识到,当社会转型为常态时期,诗歌的公共性发言常分散为多种声音,诗歌的某些公共功能减弱了,甚至大量弥散消匿于庸常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以“新”的方式来适应这一变化。
  1980年梁小斌曾讲过一段话:一条蓝色的手绢从二楼的阳台上飘落下来,意义也是重大的(大意)。这句话当年引起极大震动,在主旋律占绝对上风的情况下遭到许多人反对。这句话实质上提出了如何处理重题材与轻题材、个人与时代、私密性与公共性的关系。今天我们再一次回到老问题(当然不在原地踏步)——也是再一次对放弃“写什么”而转为专注“怎么写”的肯定。
  F.W.贝特森曾指出:“一首诗中的时代特征不应去诗人那儿寻找,而应去诗的语言中寻找。我相信,真正的诗歌史是语言的变化,诗歌正是从这种不断变化的语言中产生的,而语言的变化是社会和文化的各种倾向产生的压力造成的。”[9]现在,姑且就让我们把梁小斌这句名言转换为一首诗的题目:《一条蓝色的手绢,从二楼的阳台上飘落下来》,对于这么一个私密题材,如何从中体现诗歌语言对公共领域的有效参与?或者说,公共生活是如何被一条微不足道的手帕所触及?如果现在马上叫我动笔,笔者估计可能冒出四种“诗想”:

  一是在下可能调动一次文革经历,将蓝手绢喻指为一个老教师的坠楼,由此追问文革的暴力。二是尽管篮手绢的飘落轨迹,呈现上下飘摇、左右起伏、迂回曲折的缓慢行程,但我可能通过幻觉将它处理成一次自由落体运动,作为八十年代思想解放轨迹的写照。三是最直接和最容易的,我可以把篮手绢处理成初恋的信物,一开始虽进入私密领域,但又迅速地溢出——比如将手绢沾上“血统论”之类的泪痕渍迹,不也可以从个人的隐秘私情迅速转入公共地段吗?四是即使是一次比较纯粹的审美取向,在大篇幅地将蓝手绢与康定斯基的构图形式或者毕加索的“蔚蓝时期”画风联系起来,插入西洋文化追究,不也可以多少避开纯形式主义嫌疑,而获具多一些公共文化品质色彩?

  这条轻飘飘的蓝手绢,对于多年不写诗的我,尚可引发上述众多与公共性有关的构想、臆想,那么对于泉思如涌的诗人们,自不在话下。我的意思是,一条小小的手绢,一件微不足道的物品,一个不经意间的细节,只要听从内心召唤,结合个人的经验体验,必定会在诗人视野、胸襟、眼光、修为、语言个性的综合合力下,焕发出远比纯私人化丰富得多的光彩,或者直接出示、或者含沙映射、或者讳莫如深。毫不夸张地说,纤细的蓝手绢完全可以见缝插针般进入任何角落、进入任何公共事件、共领域,蓝手绢的私密性瞬间可以转移为族谱上的一份刀光剑影、地域版图上的一次气壮山河、晴雨表上的一回轻轻波动——问题取决于于你是如何“诗想”的。
  比如对于有苦难情结的朵渔来说,他可能会处理成:“今晚,放飞这条蓝色的手绢,是轻浮的”—— 这与他一贯坚持诗歌的社会伦理学是完全一致的;
  比如宇向,她会坚持对事物的端庄审视:“我用蓝色的手绢,擦洗一方玻璃”——在日常生活细节中,她曾经非常虔诚地维系某种神性关怀;
  比如黄礼孩,作为虔诚的基督教信徒,猜想他多半会把蓝手绢当作飞翔的安琪儿,从旷远的天边发出幽幽的蓝光,一种祝福的烛光;
  梁晓明掏出温柔的手绢,可能就是掏出他犀利的《刀子》,手掌在它的上面摩挲着,痛苦着。手绢不再是象牙塔、装饰品,而是“对准时代的美德和胸膛”;
  而叶舟会豪迈地唱起:“我的蓝手绢、我的羊皮筏”——蓝手绢变成一只羊皮筏,载着黄河、载着甘南草原和羊群,薄薄的丝织品顿时有了历史的厚重;
  而田禾,会把蓝手绢会化为漫天大雨,化为感恩与回报社会的雨露;
  而李琦的蓝手绢,就是她的女儿马小陶,而马小陶摇身一变,就飘成“文二代”的旗帜了。
  估计安琪会这样写:蓝色的手绢,我的九龙江,被水蛇叼去做媳妇儿或当肚兜——加入了许多历史的杂碎佐料;
  杨黎可能继续杨黎式的语感:蓝手绢,撒哈拉沙漠的纸牌,一张是蓝桃K,另一张是蓝桃K,再一张还是蓝桃K,他完全可以用蓝色的能指声音来反抗红色的暴力所指;
  蓝手绢在西川的词典里,是与致敬、厄运、鹰的对视、与白天鹅、蝙蝠、博物馆、避雷针是同等分量的;
  蓝手绢在梦亦非的长诗《苍凉归途》是否可以、处理成类似神话中的铜鼓、图腾,或洪水、灾难的象征?
  我这样凭空抓瞎,主要为说明,不要太狭义理解私密性与公共性的“僵硬”关系。诗歌通往公共领域的空间无比宽广,公共领域与私密心灵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其间的传达方式更是千姿百态。重要的不是“是”,而是“何以是”。 从写作学角度说,写什么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写,究竟写出了什么。
  比如现在我手边这只茶杯碎了,与汶川大地震那座六层楼的坍塌相比,简直轻若鸿毛,微不足道。100个人趋之若鹜地写大楼的倒塌,可能没有一首是出众的,但偏偏有一个人处理手上的碎玻璃杯,能直抵灵魂里的穿刺、滴血。他能从尖利、棱角、迸裂、散光中窥见出时代的某些碎影,你能说写这个玻璃杯的重量小于六层钢筋混凝土吗?关键还在于,你在渺小的对象上能否挖掘到与你心灵存在的某一深刻的契合点,从而自私密的甬道打通公共领域。
  1942年8月2日,面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卡夫卡在日记写道:“德国向俄国宣战。下午游泳”对于这样关乎人类命运的严重事件,有人把作家诗人表面的冷漠,断然判定为作者死了。此事类似伦敦小女孩被德军燃烧弹活活烧死,狄兰•托马斯没有满腔义愤去谴责,似乎回避了血腥。没有直面,是不是就是放弃责任与担当?除此之外,还有没有通过其他隐秘、曲折的表达方式,以及在这些方式下暗藏着更有意思的作为?故任何相对外在的赤裸介入,并不一定能大幅度提升公共承诺的分值,同理,个我独到的隐秘“释怀”,也不好不分皂白,轻率减分?
  况且私密性的纯粹与纯粹的“释怀”——释放个我的一己情怀和欲念,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诗人是最自我最自恋的精神“疯子”,这一特性决定诗人与文本总是遵循神秘的“个人编码”,首先必须服从个人编码的召唤。一己情怀和欲念混入独特的“个人编码”序列,即使没有重大的外在“投影”,哪怕散发些许的带有诗意成分的东西,也属于诗歌美学范围的正常作业。在此意义上,个人编码有理由忽略公共电报的共享频道,克服过分信息类同而带来的同质化。
  以上的引例与说明或许暗合了米沃什关于“见证之诗”的深意:最好的诗歌收获是那种既富有诗意浸润又直视社会现实,既有个人审美经验又能介入残酷生存的诗歌;它们应该是可以同时并存,并又允许各有侧重的。这当然是一种理想的“预案”,非经一番磨砺不可达到。自然,我们也不会愚蠢到“把艺术当作治疗牙疼的良药”(肯尼斯·伯克),或者让介入性一直坚硬地保持对生活“古老的敌意”(里尔克),继而可能堕落成单一的传声筒。在私密与公共的通道上,其实存在着巨大的弹性空间,完全可以伸缩自如。
  在此,笔者想做的引申是,任何重大或不起眼的题材、任何大词或平凡得不能平凡的语象,在私密与公共的道口上,都不应该存在任何隔绝。有公共意识、担待责任和慧心,再陌生和遥远的事物,也会乖乖变成诗人笔下被调谴的“锡兵”,完成一次次英勇的进行曲或诙谐曲——他们都从属于心灵化的演奏。
 
四、结语

  诗歌的意义首先来自于美学,它以形式的方式承载内容,这一切都体现为语言。它最需要被理解的首先也是语言。帕斯曾定义:“语言就是对诗人的最高统治。”[10]没错,只有“先”进入语言,才可能进入诗歌。在这个意义上,诗语公共性的前提应该是私密的自足。
  约瑟夫·布罗茨基高度肯定诗人对语言自足性的依赖,它几乎决定诗人的全部成就:“通常所谓缪斯的声音,其实是语言的指令;不是语言凑巧成为他的手段,相反,他是语言赖以继续生存的工具。……是一种与语言直接接触的感受,或者说得更确切一些,是一种立即依赖语言,依赖用语言表述、写作、完成的一切感受。”[11]
  不过,对于诗语过度依赖的倾向,也隐藏着符号的虚假性,所以同时温习一下罗兰·巴特在《零度写作》中的提醒也是必要的:如果诗歌仅仅依赖语言与形式,势必加剧“语言自足体的暴力”,会“排斥一切伦理意义”。伦理的意义隐含着语言与社会、现实的契约牵连。对于那些铺张的纯语言盛宴,人们开始反思了:
太多奇思妙想不是来自头脑而是来自语词的主宰,诗人坚决不当意识形态的奴隶,却把奴颜婢膝献给了语词。语词的奇迹是假象,使用语词之人的空虚与迷乱才是真实地隐藏着的,即使忙不迭与灵魂与存在相结合,也抹不去虚假诗意的性质。”[12]
  话说得有些严重,无非是加强告诫的分量。从文类系统考察,诗语异于他种文类,主要是因其鲜明突出的文本本位和成色难度,比任何文体都讲究语言独立、自在、开放,并且随时接受公共性影响,双方长期来一直处于难解难分的缠绕状态。那么,在介入与间离的关系上,如何做得好一些?
  在笔者看来,首先在于满足诗语自身自足性要求;同时意识到诗歌力量绝非只靠语言本身塑就,在自足性前提下,努力接通公共性。作为诗歌美学结构的阿基米德杠杆——张力,想必有能耐平衡、调节好诗语的“自转”与“公转”。
 

注释: 
[1][2]诗哲魂:《用文字创造真实和唯美的世界》,2009年8月13日,http://www.zcsedu.com/ds/show.php?itemid=81915
[3]邱正伦:《语言:指向纯粹》,《诗探索》1997年第2期。
[4]艾青:《诗与时代》,《艾青全集》第三卷,花山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第71页。
[5](德)阿尔多诺:《谈谈抒情诗与社会的关系》,《德语诗学文选》下卷,华东师大2011年版,第423页。
[6](英)马修·阿诺德:《当代批评的功能》,《西方文论选》下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78页。
[7]《托·史·艾略特论文选》,周熈良等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62年版;参见谭楚良《中国现代派文学》,学林出版社1997年版,第53页。
[8]张清华:《关于现今写作中的中产阶级趣味的问题》,《星星》2006年第2期。
[9](美)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刘象愚等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95页。
[10](墨西哥)《帕斯论诗》,沈奇选编《西方诗论精华》,花城出版社1991年版,第328页。
[11](俄)约瑟夫·布罗茨基:《从彼得堡到斯德哥尔摩》,王希苏常晖译,漓江出版社1990年版,第558页。
[12]李心释:《当代诗歌的语言策略批判》,《扬子江评论》2009年2期,第37-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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