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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敬文东:宋炜的下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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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17-07-06  

敬文东:宋炜的下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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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百年中国新诗史上,恕某眼拙,实在没瞅见哪位诗歌大仙有如宋炜一般,认故乡为诗意的源头,为诗歌写作的根据地或大本营,并且态度坚决、固执,三十多年如一日而痴心不改,无论是在他做失败书商的晦暗年头,还是在他混迹于众多粉子、流连于美酒佳肴的岁月,抑或在他酒后失德,被人用酒瓶打破脑袋的时刻。据秦晓宇的《七零诗话》记载,一次例行性喝高后,宋炜很快进入了疑似诗歌写作的状态,遂跟哥们的女友说:“夹着你的×一跳一跳地滚吧。”晓宇接下来压着性子沉静地写道:“那哥们看在多年的情分上,只用他的脑袋砸碎了一个酒瓶。”是不是在这种看似落拓不羁,实则内心无比荒芜的时刻,才更需要故乡,尤其是故乡的味道,作为压阵的根据地和靠山?沐川县,巴山蜀水腹心地带一个弹丸小地,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地方,却是宋炜心心念念的老家:“他视整个沐川县为他的福田。”(宋炜:《山中访解结寺住持王和尚不遇》)在2003年写给亡父的又一个诗篇里,宋炜对安守于墓穴的父亲如是感叹:

现在你躲了起来 ,你有使一座大坟隐身的能力?
不,是我才拥有使你的坟墓搬迁的能力:我一直
想像迁都一样,把你搬到离我更近的地方,但哪儿
又比沐川离我更近呢?
  (宋炜:《上坟》)


  和当今中国每个人的老家大致相若,沐川县也在不甘人后地节节败退、沦陷、坍塌,甚至迅速晋身至高位瘫痪的状态,看不出任何可逆性,就像老年人的动脉硬化,没有最坏,只有更坏。但沐川的山山水水,沐川的自然风物,沐川朴素的美食比如敞猪儿、甩菜、脆臊面、鱼腥草和牛皮菜,以及“一齐忍住了禽流感”的土鸡(宋炜《还乡记》其三),“还有出没在竹木间的围子(他们说其实就是传播病毒的果子狸)”(宋炜:《上坟》)……三十余年来,一直心悦诚服、专心致志地出任宋炜的诗歌坐标,充当他诗中的乡土元素,如此宜人、爽口,如此气定神闲。而宋炜给沐川的县治所在地杜撰的著名街道——下南道——活像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的约克纳帕塔法县,活像靖节先生的桃花源,被他从青葱、粉嫩的1988年,一路歌吟到满是雾霾的2015年,至今尚难看出歇息、停摆的迹象。2015年的下南道老而弥坚,历久弥新,更像窖藏的老酒,散发出比1988年还要浓烈的味道。下面引述的诗行,即取自宋炜的长诗《沐川县纪事:下南道的农事书或人物志》,定稿于2015年10月14日:

站在灰云下更灰的屋顶,
手扶避雷针,他鸟瞰多雨的沐川县:
糖果厂多么甜,豆瓣厂多么咸,
米仓多么香,仓鼠多么肥,
木桩间的阴影多么寂静,
电线上的鸟多么黑,
自行车多么远。

 
  年长宋炜近十岁的柏桦,是与宋炜差不多同时出道的四川诗人。在潮湿的重庆,在更加潮湿的成都,他们多有往还,并彼此欣赏。据柏桦观察,宋炜和胞兄宋渠(两人曾在1980年代一度合作写诗,并共同署名发表作品),在1980年代,在人人都生怕被指认为“落后”的诗歌年月,在诗歌浪潮风起云涌的巴蜀大地,其诗风却出人意料地趋于保守,诗歌观念看上去也貌似古旧、过时,倾心于中国的古典传统,尤其是古典传统中葱郁的农事,满是泥腥味的农耕经验。同为四川诗人的赵野与宋炜同庚,私交甚好;多年后,在谈及自己的写作经历时,赵野更愿意如是说:“我知道,这个世界是以加速度变化着,我们所有的经验和价值观,都缘于农业时代的趣味和标准,这眼花缭乱的一切,与我们根本没有关系。”这话恰可一字不易、原封不动地加诸于宋炜之身。仍据柏桦回忆,最早将中国诗歌命名为“汉诗”者,大概首推蜀人石光华、宋炜和万夏,时在1986年,地在成都。那一年,宋炜22岁,万夏24岁,石光华28岁。他们如此命名的勇气和自信,预示着全不同于以往的诗歌样态即将出现;而彼情彼景,还有彼时人物,很容易让人联想到20郎当就当上军团长的林副统帅。1980年代的成都荷尔蒙分泌过剩,肾上腺激素也涨势喜人,飞临成都的客机暂时听不到麻将声,“麻都”尚在成长之中,远未成型,但能听见诗歌在嚎叫,在咆哮,在呻吟——作为1980年代诗歌首都的成都既农耕,又现代。宋炜们打着火把四处找钱,也找半推半就和犹抱琵琶间,愿意接受非法出版物的印刷厂。如此这般几经“骚搞”,他们在那种普遍贫穷、粗糙、长粉刺和没有闲钱的年头,居然编辑出版了一本堪称豪华的铅印民间刊物——《汉诗:二十世纪编年史,一九八六》。柏桦对此有过简单地追忆:“汉诗”的背景“为‘气’(语言之气)或天人合一(语言和谐),而今天这种‘气’或‘天人合一’被称之为诗应来之于汉语、焕发于汉语、创造于这个‘整体’的汉语,所有当代的汉语诗歌的实验都应在这个‘整体原则’下展开。汉诗的方向或‘整体’诗歌方向是一个包容性很大的方向,它的视野包括从古代生活一直到当代生活,唯一的限定是一切大胆的尝试只在‘汉族文化和场景’这一特定范围内进行。”不用说,这在见“西”思齐之风尚呈高烧态势的1980年代,在西化行情不断看涨并且看上去没有尽头的年月,无异于一声小小的惊雷,让其同道目瞪口呆;而诗歌邻居们(或称诗歌竞争对手们)的诧异表情,也许进一步加剧了他们的决心,激发了他们追随着地理因素而来的诗歌斗志。
  新诗(或称“现代汉诗”)是现代性在中国文学方面的终端产品之一,对应和呼应于它的把兄弟,亦即现代性的另一个终端产品:孤独的个人(或称单子式的个人)。众所周知,中国的现代性既是被逼着一步步去完成的,也是匆忙间被飞快地译介着的。八十多年前,梁实秋针对新诗的观点看上去很质朴,也很打眼:自一开始,新诗的资源就是被译介的“外国诗”;其长相,也是被逼着用汉语写就的“外国诗”——虽然它“讲述”的,还真有可能是咱们中国人自己的情感故事。至晚自1930年代起,有感于这一诗歌生态的新诗人,比如屡被后世研究者道及的废名、何其芳、卞之琳、林庚、戴望舒、施蛰存、朱英诞、吴兴华等,就曾从不同的向度思考过:该怎样将汉语版的“外国诗”,改写成真资格的中国诗;中国人自己的情感故事,该如何配上纯粹、道地的汉语作为衣裳,而不仅仅是将之当作似是而非的装饰物,或仅仅将它“看作离婚的前妻,看作破镜里的家园”(欧阳江河:《汉英之间》)。为此,新诗先辈们在筚路蓝缕之际,也曾将目光盯向中国的抒情传统,试图从长期惨遭小觑的晚唐遗韵中,找到可以用作突围的道路。遗憾的是,这条道途或因太亦步亦趋于传统,或因“西风”过盛无法真正靠近传统,废名等人的尝试虽能予后人以启发,却终归成就有限,汉语写就的“外国诗”局面,看起来还得继续下去——至少,戴望舒对其名作,亦即古色古香的《雨巷》,就持基本否定的态度,因为它确实太靠近传统了,甚至干脆就是对古典意境的直接挪用。1950年代晚期,毛泽东于不屑间,为他眼中疾病重重、很不成功的新诗特意指明了出路:古典加民歌。伟人挥手之际,正是“鳝鱼泥鳅一般齐”(老威语)的豆腐块伪民歌大展风头之时。它们伙同浑身肿胀、冒泡的伪浪漫主义,充斥于纸张粗糙、版式简陋的报章杂志。这些今人万难想象其“颜值”的分行排泄物们,在声嘶力竭复兼口吐白沫中,大倒了人民群众的美学胃口;它们以排山倒海之势,败尽了新诗原本就被认为不算太多的名节,不算太厚实的贞操。宋炜等人建基于“‘整体’的汉语”的“汉诗”观念,恰可谓新诗百年史上第三次回望古典传统,将再一次赋予废名、毛泽东提出的诗歌问题以新的答案,新的向度,甚至新的机会与可能性。

2

  仔细检索宋炜迄今为止的绝大多数诗篇后,有必要承认:下南道乃沐川县的“地标”,尽管它是被虚构出来的。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曾有言:即使“一个词语可能只在整部作品里出现一次,但籍助于一定数量的转换,可以确定其为具有结构功能的事实,它可以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多亏了巴尔特的睿智、神勇与慷慨,下南道才有机会自我加冕、主动登基,将自己置诸于沐川县形象代言人的位置,将自己的气味扩散至宋炜的几乎所有诗篇,像阴魂。在宋炜看得见它的地方,他的身体和它在一起;在宋炜看不见它的地方,他的心跟它在一起:在宋炜几乎所有的诗篇中,下南道的精神无处不在,影子无处不在。它是沐川从众多事物中保举出来的代表,却不屑于参加各式各样的“代表大会”——它只倾向于保证宋炜代表他自己;沐川县的山山水水、自然风物,以及土鸡、围子、素朴的美食等,莫不团结在它周围,以它为核心,唯它之马首是瞻。这条不见首尾的街上发生的所有故事,都将成为——事实上已经成为——宋炜的诗意之源,尤其是在他的脑袋碰碎啤酒瓶的内心荒芜之时。而宋炜之所以虚构下南道,并以古意十足的“道”来命名(想想著名的“大唐十道”),考诸宋炜一贯的诗学命意,也许就是要在想象中,赋予沐川(尤其是县治所在地)以成色浓重的传统性(或古典性)。正因为历尽劫波之后(想想声势浩大的“破四旧”),沐川古意不存,传“统”四散为不成体“统”的鬼魂,才诱使偏好古意、钟情于古代的宋炜大起虚构之念,立誓要把诸如光明北街、一环路三段、人民南路、人民公社路、反帝路之类的地名,统统恢复为原初之“道”,就像是重新由“器”归“道”、自“今”返“古”一般。露丝·韦津利(Ruth Wajnryb)女士的看法很机敏:“只要说出,事情就发生。把一个人打入地狱是如此容易,所以如此诱人,只需要一个经济实惠的音节,就大功告成。”将那些不着调的地名,将那些自以为对称于现代性兀自洋洋得意的名字“打入地狱”,也只需仰赖“下南道”这几个反对铺张浪费的音节。
  时至今日,中国的诗歌界都很少有人知道,与宋炜同庚的海子对宋炜评价甚高。众所周知,海子生前佩服的另一个在世的中国诗人,是寄居青海的湖南人昌耀——他在海子自杀十一年后,自杀于西宁的一家医院。或许,昌耀吸引海子的,是他笔下粗粝、刚猛的西域风情,那跟海子的大诗观念,跟海子的古典浪漫主义情怀相契合——青藏高原无疑是离太阳更近的地方,投合了海子对神和鹰的想象与渴望;而宋炜吸引海子的,很可能是他独处蜀地莫名而来的“古典诗风”——亦即“汉诗”——中的农耕元素,激发了海子对土地、麦子和丰收的荒凉性想象,甚至绝望式想象。海子在火热、简陋的1980年代,专门从北京昌平到蜀地沐川拜访过宋氏兄弟,并在那里小住了不短的一些日子,探讨诗艺、农事,并兼打坐,或许还亲炙过围子(即果子狸)与沐川土鸡的美味。让人感慨的是,在诗歌圈人人争说海子的时候,宋炜至今没在任何场合说起过海子,也未曾跟任何人提到自己跟海子的关系,就像他至今拒绝出版找上门来给他出版诗集的机会,甚至拒绝发表诗歌作品(偶尔发表乃朋友们“逼迫”所致)。但很容易看出来:宋炜和海子对农耕之于诗歌的意义,或对诗歌之于农耕的作用,看法很不相同:海子的农耕是神性的,非中国的,宋炜的农耕是世俗的,是地地道道中国的——这些好像是不相干的题外话,不妨打住。
  宋炜,还有其胞兄宋渠,最初是在沐川的“红房子”里虚构下南道的——而“红房子”是否就象征性地位于这条街道呢?这个看似不经意实则刻意的虚构,带来的真实命意也许是:下南道乃“汉诗”在词语维度上的物化形式;或者:下南道乃“汉诗”在背靠“整体的汉语”而酿造诗意时,需要仰赖的那方空间。此中情形很可能意味着:如果新诗仍然长得更像是用汉语写就的“外国诗”,那也不过是因为新诗甫一诞生,就在有意无意间,失去了可以和诗意中国接头、聚首的那间茶室,却代之以充满苦腥味、焦炭味的咖啡馆;汉语由此沦为西方意念的奢侈性装饰物,而非必备、必须的取暖之衣物,就是很容易想见的结局。但有些时候,改变局势的方法却显得极为平易,甚至简单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只因为那方法的小身板恍若佩索阿(Fernando Pessoa)的轻描淡写之言:一个新神也只不过是一个新的名称而已。宋炜(还有宋渠)仅仅用了一个古色古香的“道”字,就轻松、撇脱地扳回了局面,为现代中国人用汉语写作“中国诗”提供了前提:

这是天阴的日子,我舀出
昨天接下的雨水,默坐火边,温酒
或苦心煎熬一付中药。
不一会天色转暗,风打窗布,
这一刻那个有心看我的人
该来掀开我家门帘,
同我随便打一局无心的字牌。
  (宋渠、宋炜:《家语·候客》,1987年)


  仔细品味便不难发现:与1930年代废名们的作品比起来(更不用说伪民歌),上引片段更有资格被称作“汉语中国诗”——一个面相过于古怪,但鉴于情势严重,又不得不在此特意制造出来的词语“拉郎配”。这些诗句流畅、光滑、透明,毫无凝滞之态,与平缓、从容的呼吸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千万不要由此以为混迹于下南道的日子,总是这种散发着药香味和酒香味的旧日子,洗也洗不掉;更不要以为滋生于下南道的故事呈现出来的样态,就是如此这般的仿古生活,撕都撕不开:这种二手的古人臆想或念想中的古代生活,无疑也是二手的。假如只有这些东西,宋氏兄弟不过是在西化之风高涨的1980年代,用现代汉语抒写——或“疏泄”——古代的小情绪,有如戴望舒制作《雨巷》,海峡对岸的余光中沉湎于唐朝的牡丹,或宋代的莲花;宋氏兄弟的所成所获,不过是些纯粹的诗歌赝品,一些假古董,一些来自古代的杂碎。
  事实上,下南道最初在“红房子”中被虚构、被组装时,就被预先赋予了如许特质:既古又新、既农耕又现代。古代是回不去的,但也不值得回去:它更适合回忆。宋炜,一个不满意现代的现代中国人,受个人心性的神秘栽培,试着借道于古意,或以古意为药,治疗既蛮霸又千疮百孔的现代性,以便自己免于孤独,让自己独自静听心跳,并与心跳结为盟友。但这个沦陷于和窒息于现代性的人心中有数:现代性就在身边,就在隔壁;咖啡馆并没有因为臆想中的茶室,就倾向于自身的不存在——果若如此,也未免太搞笑了。而下南道正是有感于现代性,但更应该说成受折磨于现代性,才被刻意发明出来;古意也乐意建基于如此这般的现代性。宋炜对此“门儿清”:归根到底,下南道,还有寄存其身的古意,原本就是为了创制和古典诗意接头的“汉诗”,亦即柏桦所畅言的“创造于这个‘整体’的汉语”。旧日子与仿古生活只能存乎于纸面和现代性之上;或者:现代性正好是仿古生活、旧日子和纸张之间的那个夹层。夹层虽然不容易被粗心的读者所目击,但它真实地存在着,也在真实地起着支撑作用。因此,当这个人(比如宋炜)看起来身披旧日子、手挽仿古生活时,现代性正满脸冷笑或狞笑,不经商量,就将他的旧日子和仿古生活直接定义为“二手的”。在此,有下南道压阵,“二手”的意思不再是低级的模仿;它既不意味着赝品和间接性,也没有贬义——假如不说含有过多褒义的话。它表征的,是某种不由分说的混杂性,是追随“经济实惠的音节”而来的那种高度的混杂性,其速度快若闪电,又岂止是古汉语所谓的动若脱兔。
  在下南道,虽然—— 我只是想起别的一些朝代和别的一些疆域,
也依旧从某些家族争斗的胜者中请出君主,坐位,立宪,
把一张巨大的方桌换成了圆形。世界如此这般。
  (宋渠、宋炜:《下南道:一次闲居的诗纪》,1988年)


  但也同样是在下南道——

如此短暂的时光里我已与他们打成一片,每每看见
这些被酒肆生活所充实的人民形同好汉,
在白天星辰的风向下一日更换三种不同的服装,
打赌和斗鸡,或者出入于手工作坊,在其中
制定粮则的公正分配,以及更换户口和迷信。
市场街上肉类大同小异,陶器一律趋于精致,人民无疑
在前进。
  (宋渠、宋炜:《下南道:一次闲居的诗纪》,1988年)


  “别的一些朝代和别的一些疆域”,还有“君主”、“坐位”、“立宪”、“手工作坊”……它们搅合、搅拌在一起,正好与“粮则的公正分配,以及更换户口和迷信”相杂陈,呈现出“二手”所表征的那种色泽鲜明的混杂性。农耕时代的词语(比如朝代、疆域、君主、酒肆)和表征现代性的词语(比如立宪、粮则、户口)心有灵犀,在举案齐眉的状态下比翼双飞,共同推动情感故事朝深处和更深处发展,活像过了油的蛋炒饭那般油、饭、蛋相互渗透,古意中透出现代,现代裹挟着古意,令人既陌生又熟悉。在这里,“经济实惠的音节”带来的,首先是被农耕经验深度浸淫过的语汇,连句式都带有农事特有的泥土味,就像宋炜在《避世书》(2007年)中所说:“现在,我的微笑是带有歉意的”。“世界如此这般”、“如此短暂的时光里”、“酒肆”、“陶器”……如此句式伸起的懒腰、打起的哈欠,如此语汇抱起双拳在作揖,让人感到农耕是多么稠密,农事又该有多么内敛,多么奔放,以至于如此体态的“汉诗”,如此面相的“汉语中国诗”——它“创造于这个‘整体’的汉语”——能够直接连通自“诗经”以来滋生于农耕的那股子体味;而“汉诗”(或“汉语中国诗”)的阅读者,能迅速嗅到这些久违了却熟悉,曾经熟悉却久违了的味道——那正是乡愁的味道。汉语写就的“中国诗”,就这样露出了它顶级“颜值”的面容。
  当此紧要关头,千万不要忘记坐拥“隔壁老王”表情和心胸的现代性,它并不因“道”随身携带的古意,就自动放弃反扑的习性与本能——反扑是它的义务,而不仅仅是权力。就在宋炜忙于用农事与农耕经验浸泡“汉诗”的句式和语汇时,现代性也在迫使宋炜同时使用“人民南路”、“光明北街”或“一环路三段”浸染过的语汇和句式。正、方两股力量相互较劲、赌气、掐架,构成了程度极强的张力,暗自集中于、潜伏于宋炜的诗作,趁机化作了诗作内部的张力,并以此为桥梁,成就了下南道自身的混杂性。令人好生奇怪的是,下南道和诗作一同成长,却又先于诗作本身而存在,像一个扮着鬼脸的先验性,连此道高手如康德者,也对它无计可施:他实在没有能力掐住它的脖子。这就是“经济实惠的音节”拥有的奇特能力:它生出孩子,却任命孩子出任母亲的角色;或者:它自己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极富生育能力的小妈。正是这一看似乱伦的情形,才使宋炜没能如戴望舒那般,写出《雨巷》一类以现代汉语为装饰的旧诗词;也没能如何其芳那般,“从陈旧的诗文里选择着一些可以重新燃烧的字”(何其芳语),却写出了古意盎然而没多少现代色彩的《休洗红》;也未能如大多数新诗诗人那般,写出一首接一首的汉语“外国诗”。恭喜下南道,但尤其要贺喜下南道中的“道”字,正是这个小妈(更应给说成小妈的精华部分),才使宋炜既未亦步亦趋于传统,也未因1980年代高涨的西化势头丧失对传统的亲近。

3

  对诗歌根据地的精心——但完全毋须苦心或费心——经营,专注于发生在下南道的情感故事,并对下南道隐蔽的精神和四散开来的气味,进行持久地征用:如此这般的写作姿态,保证了“汉语中国诗”所需要的给养将会是源源不断的,如同接通地气因而力大无穷的安泰俄斯(Antaeus);也使宋炜打一开始,就坐拥一种举重若轻的写作风度,令其同侪羡慕不已。虽然中国诗界向来以吝啬、冷酷、自私闻名遐迩,但自1980年代直至今日,暗中对宋炜的喝彩声一直未曾有过中断。事实上,他表情一贯松弛、舒张的写作风范,既符合古语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早已训示的道理,也是小妈拥有极好生育能力的上佳展现:两腿随便一劈叉,就有两三个或俊或俏的儿女降临人世。
  托下南道的福,也仰赖那个故意做着鬼脸的先验性认领的通道身份、出任的桥梁职务,古典汉语诗歌中始终潜藏,却历史悠久的颓废传统,也植根于、驻扎于宋版“汉诗”(亦即“汉语中国诗”)。这一切,全显得那么自然而然,那么顺理成章,但更关键的,还是那么周身通泰和“巴适”。依马泰·卡林内斯库(Matei Calinescu)之高见,颓废是现代性的五副面孔之一;戈蒂埃(Théophile Gautier)则认为,颓废“乃老迈文明西斜的太阳所致”。对白种的西方人(比如戈蒂埃)来说,情形或许大致如此;李金发、邵洵美、朱湘等新诗史上早期的颓废主义者因其浓厚的西化色彩,因其不少时刻所写的汉语“外国诗”,情形或许也是大致如此。而宋炜诗中成色浓厚的颓废,却主要得自于既古又新的下南道,得之于他自创的小妈及其繁盛的生育能力,亦即费侠莉(Charlotte Furth)女士所谓的“繁盛之阴”,却不主要源自西方诗歌,或强势的西方文化。作为一种过于早熟的——而非“老迈”的——“文明”,中国文化内部的颓废基因既古老,又水深土厚,还显得格外迷人。若许年前,我曾著文专门提及过这一点:“在博大精深的华夏文化内部,始终涌动着一股根深蒂固的颓废主义暗流。庄子无疑是最大、最深刻的颓废主义者,《世说新语》则是颓废主义者最卓越的集中营,南北朝呢,恰好是文人士大夫集体颓废、专心溃烂的年代,在朱姓皇室的统领下,明末江南的士子,把当时所有可能出现的性病,全部自我加冕般请到自己身上,一时间,像遥远的南北朝一样,‘床笫之言,扬于大庭’。”如若单独考究古典汉语诗歌内部的颓废传统,依今人蒋寅之见,至晚可以追溯到遥远的“诗经”时代:

山有枢,隰有榆。
子有衣裳,弗曳弗娄。
子有车马,弗驰弗驱。
宛其死矣,他人是愉……
  (《诗经·山有枢》)


  一个“死”字,尤其是“死”字暗示的一切皆无、万有成空,让一种时不我待、及时行乐的紧迫心情跃然纸上。而焦灼于光阴短促的神情,至今清晰如初(并非简单的清晰可辩);数千年光阴嫁风娶尘、折戟沉沙后,却未曾在它脸上留下一丝划痕,以至于光鲜如初,状若处子的肌肤。华夏文化中原本就不存在拯救,不存在彼岸,唯有昙花一现、万不可逆的现世;而试图修补现世之残缺的儒家人生目的论(所谓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道家的飘逸人生观、墨家爱无差等的兼爱说,还有佛家“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觉悟理论……均非万能冲剂,顶多算得上功效有限的解毒剂,或许香甜可口,却大体上无济于事。因为总有一些表面上看似无端端的多疑者,面对转瞬即逝的唯一现世,仅仅是在撒尿时的那一两个激灵间,就轻易窥破了生命的无意义本质——《诗经•山有枢》暗示的全部内容不过如此,但也莫过于此。李白高调吟诵的“万古愁”,无名氏暗自嗟叹的“千岁忧”,正可以和生命的无意义本质相互对勘,互相凝视。在不少中国人心目中,这是“根”本无从“根”除的“忧”与“愁”。它和悠悠农事一道,也和茂密的农耕并驾而行,分别滋养着中国人的精神和肉体,仁慈、宽容,富有营养和机心,但也足够让人感伤和绝望。时光总是倾向于打败一切光鲜的人生,以及人生的各种价值与意义;“时飘忽其不再,老晼晚其将及”的内心体验,“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的内心敏感,从古及今,未曾有过丝毫变更,就像焦灼于光阴短促的那个饥渴的神情。有诗歌根据地撑腰,有得自农耕却又充满混杂性的下南道为宋炜“轧起”,他制作的“汉诗”中传达出来的那股子颓废之气,基本上不需要卡林内斯库屡加称颂的那副现代性面孔,那张看起来更主要属于西方现代文明的面具——

如果我自己的衰老与地球暗合,为什么
我们的末日不能是同一天?假如地球等不及我这个
急切而甜蜜的大限,我会对世界说:请提前!
  (宋炜:《晚景小记》,2007年)


  颓废而通达,急迫中暗含着从容,有的是那种窥破天机后难得的平静,也有的是那种真相大白后,给曾经的绝望者带来的宁静与祥和:这几行地地道道的“汉语中国诗”,不仅值得人们刮目相看,还格外当得起,甚或配得上作为尊贵动作/行为的“额手称庆”。在此,下南道的混杂性足以表明:即使是无从规避的末日,还有必然到来的大限,都必须首先被理解成“甜蜜的”,而不是强加的——虽然它确实是强加的。人世之残缺必须被现实地承认,只有这样,它才能充任一切现实主义思考方式的唯一起点。让人顿生踏实之念的起点。对付生命无意义本质的根本大法,乃是听天由命,不做无谓、徒劳的抵抗;面对自己必败的命运,唯一的办法,就是迎面走向它,和它四目相对,向它问好,并祝它长生。如果连它也有躲不掉的末日,那就干脆以诚服、宽厚的心境,与它一同结束,与它共赴最后那刻光阴。在此,看似“无为”而消极的颓废,超越了一切“有为”和积极的人生观,并于顺从、顺应的态度中,和万有达成了和解,彼此间从此两不相欠;但它仰仗的,主要(而非全部)是“整体的汉语”,是农耕中国的传统资源,西方的材质顶多作为偏师而出现。但偏师并非不重要,因为它能改变传统资源的容颜。
  不用说,自古以来,窥破生命无意义本质的颓废者原本就很多很多,但他们即便居于同一间茶室,依然会孤独如初。两个人的孤独并非有人乐于认为的那样,仅仅是孤独的一半;唯一不可逆的现世之上,并不当真存在关于孤独的微积分。实际上,孤独对孤独更倾向于采取蔑视和不愿待见的态度。理由很简单:每一种跟现代性相关的单子式孤独无不长相狰狞,还喘着粗气,宛若罗贝尔·穆尚布莱(Bobert Muchembled)笔下的魔鬼那般,“又高又黑,有脚有爪,驴耳,两眼发光,牙齿咯咯作响,长着硕大的生殖器,浑身还散发着硫磺的味道。”而曹孟德念想中可以“解忧”的“杜康”,反倒更有可能带来“愁更愁”的不体面性结局,何况下南道本来就不仅有茶室,还有纠缠不休、咄咄逼人的咖啡馆。因此,在宋炜精心但又看似从容间制造出来的“汉语中国诗”中,连孤独都必定是混杂的,都必然是不单纯的。咖啡的焦炭味和苦腥味,夹杂着绿茶的清香,由此而来的味型当然稍显古怪,却能完好地对应于 “汉诗”,这单子式孤独的把兄弟:它理所当然地“创造于这个‘整体’的汉语。”和陶渊明、张若虚、陈子昂那种较为纯粹的时间性孤独不同,也和同辈诗人(比如欧阳江河、柏桦、西川、王家新等)乐于表现的空间性孤独大不一样,宋炜听命于他的诗歌根据地,服从下南道的提调,尤其是顺应小妈的生育性诉求,更倾向于将农耕定义过的时间性孤独和现代性定义下的空间性孤独混合在一起。这是滋生于下南道的情感故事的本来长相,宋炜仿佛仅仅是将它们自动写了出来那样简单、随意;或者:这些情感故事不过是将宋炜当作书写工具在使用,宛若山泉不过是利用了水管就到了我家庭前。而最终的结果无非是:宋炜制造的孤独就像过了油的蛋炒饭,既现代,又古典;既有令人迷恋的一面,也有令人不安,甚至值得唾弃的那一面:

唉,如果我真是瞎子,又何必还要粉子?
瞎子需要的不是脸,是身体,甚至是
身体的某个片断,哪怕它们连都不连在一起。
瞎子可以逮到半截就跑,也可以被自己绊上一跤。
唉,荷马、弥尔顿、博尔赫斯、阿炳,这些瞎子
纷纷摔倒在地,如一些被扔掉的空酒瓶。
  (《某夜喝花酒,眼花耳热之际突遇停电,乃望天三叹,以纪其憾》,2005年)


  在叹词“唉”构筑的语义空间内,包含着既坦开、又隐蔽的两部分内容——只因为细究之下,叹词即结论。其一,因停电无法喝花酒带来的失落与焦躁,而焦躁与失落导致的,正是寄存于“花酒馆”内的孤独,一种空间性的孤独。哪怕“身体的某个片段”,那最有可能让人“销魂不自持”的片段,它即使在黑暗中可以被颓废者不无猥亵地享用因不为人知而免于道德指控,也无法消除花酒享用者们固有的孤独——孤独固然不是孤单,但它又何止于瘦筋筋的孤单呢?其二:古今中外那几个著名的瞎子像中西合璧、打通古今一般,集合于因“花酒馆”而来的诗篇,却不是集合于“花酒馆”本身,更平添了来自时间深处的孤独,却不由分说地加诸于宋炜这个花酒享用者之身——空间性孤独和时间性孤独的混合再次有如蛋炒饭。写作此诗的宋炜应该乐于并勇于承认:瞎子们总是处于无边无际的黑暗中,他们因自身的敏感,所以倍感孤独。事实上,黑暗即孤独;但考虑到下南道过于繁盛的生育能力,黑暗不仅即孤独,还是孤独的发酵状态:是孤独以自己充任原料,为自己酿造的苦酒。这种酒后劲十足,稍微饮用过度,便很容易造就如下结局——

连丰收也未能激起他古老的性欲。
  (宋炜:《沐川县纪事:下南道的农事书或人物志》,2015年)


4

  在下南道,混杂性的孤独、面孔狰狞的生命苦短,甚至生命的无意义本质,都不足以促成它的寄居者产生悲观厌世的情绪,反倒是激发了他们对生活的加倍热爱,成倍的眷恋。而那些自以为深刻的肤浅者、道德主义者,还有成功主义哲学的被掌控者,纷纷以为颓废即厌世,却没有能力搞明白:颓废乃是看清了生命无意义本质之真相后的通达,进而才是挽起衣袖、放开膀子和胆子去展开生活。人生的底牌早已翻开,真相早就大白,何不痛痛快快、直截了当地与生活零距离相拥抱?颓废者心中有数:一切与此相背离的生活态度,都是扭捏作态,都不诚实,不诚恳。李太白在说出“与尔同销万古愁”之前,说的可是“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在此,生活显示了它不由分说的甜,当得起也配得上“五花马”、“千金裘”为它做出的牺牲。麻、辣、酸、苦是需要培养学习之后,才能甘之如饴的味道;而原本就甘之如饴的甜,却是人人不学而能的味型,是味道中的普世原则。华夏文明并不因彼岸的缺失、拯救的虚妄与徒劳,就轻易走向对现世的否定。“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这等颓废风范展示的,是一种随遇而安,却永不言放弃的人生态度,是对甜的执着与依恋。李泽厚先生对此说得很精辟,但也十分家常:“从古代到今天,从上层精英到下层百姓,从春宫图到老寿星,从敬酒礼仪到行拳猜令(‘酒文化’),从促膝谈心到‘摆龙门阵’(‘茶文化’),从衣食住行到性、健、寿、娱,都展示出中国文化在庆生、乐生、肯定生命和日常生存中去追寻幸福的情本体特征。尽管深知人死神灭,犹如烟火,人生短促,人世无常,中国人却仍然不畏空无而艰难生活。”秉承着下南道的旨意,还有它作为小妈的生育精神,宋炜颇为顽皮但又坚定、果敢地说:

我又饱又暖,凭什么
不思议一下淫欲?
  (宋炜:《土主记事》,2003年)


  话虽如此,早期的下南道更倾向于强调心态安静中的享乐,情绪平和中的颓废。此时的下南道很是真诚地认为:颓废仅需要振幅不高的音量,以及足够匀称的呼吸。而儒门的“静以养心”、道家的“唯道集虚”,是其效法的对象,也是其仰慕的境界:“我内心一壶止水,对这些毫不在意,/只是收敛烛火、放松丝弦,/目注《黄庭》或《水浒》。”(宋渠、宋炜:《家语·书卷》)在1980年代中后期,亦即早期的下南道,宋氏兄弟的写作热情十分高涨,著有体量庞大的杰出组诗《家语》、《户内的诗歌和迷信》、《戊辰秋与柴氏在房山书院度日有旬,得诗十首》等,尽皆吐气若兰,静若处子,虽深谙于传自亘古的人情与世故,却几乎是在清澈见底的天真烂漫和单纯中,显示出高度的复杂性,拒绝了所有似是而非、心浮气躁的“二杆子”读者。这批杰作有如初恋的起始阶段,尽情但从不纵情于生活之甜,跟发生在下南道的情感故事仅止于拥抱,脸颊贴着脸颊,额头碰着额头,虽私密也亲密,却稍显羞涩,但又在词语和句式的长袖善舞之际,将下南道预支的古意挥洒自如,宛若张大千泼墨于宣纸,而现代性支持下的时髦情绪,更多是从后门或窗户进入诗篇,像一个打眼的完美破绽,被有意披露出来。当此之时,颓废恰如炯炯有神的目光中夹杂着些许的慵倦,懒洋洋的神情交织着更多的神采——宋炜的语言天才因下南道的小妈特征,乃在和风细雨般的安详中,显露得淋漓尽致。
  但处子状态终于不以宋炜的意志为转移地结束了,又何况初恋的起始部分,如此青葱、天真和单纯,哪容不得成人式的泥沙俱下。事实上,它注定不会持久;下南道呢,肯定更倾向于自己阅人众多的少妇阶段——假如不说荡妇的话。宛若与情人首次肌肤相接后,突然(或总算)体会到其中巨大的妙趣,宋炜在与生活深度交接完毕,乃于铭心刻骨的“销魂不自持”之际,有意将传统儒生的狂态和少许嬉皮士的放纵交织在一起。他炮制的“汉语中国诗”(亦即“汉诗”)顿时生猛起来,活脱脱一个华夏诗歌界的“中国猛男”——“中国猛男”曾是某国产春药的名字。宋炜在深入虎穴般知人阅世后,尤其是“广”解风情后,很快便把自己搞成了“性事良品”一类的好东西,以至于在谈到宋炜的江湖传奇时,男人们禁不住起兴,有会心的女人们,则在精神上兀自湿润不已。但无论男女,对此都没有丝毫恶意,也无半点猥亵之心——这应该是宋炜在内心荒芜的时刻引以为秘密之傲的事情。
  此处有必要插入一点诗歌花絮,以便说明生活狂态和诗歌生猛并非毫无来由,而自有其源头活水。话说早期的宋炜如他和胞兄在早期炮制的“汉诗”一般,俱有洁癖,视男女之事为大防,因此二十好几,依旧一介处男。1988年盛夏,宋炜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如是说:“这样暗中出现的两地其实伸手可及,/一左一右,男女礼貌而游移。”(《与柴氏在房山书院度日有旬,得诗一首》)众多原产地被标定为四川的“第三代诗人”可以作证:这实在算得上处男宋炜彼时的夫子自道。后来,他移居作为颓废之都的“成都省”(四川人对蓉城的昵称),迅速结识了李亚伟、万夏等一大泼狂热于诗歌的坏人。他们为沐川来的乡巴佬兼当代古人感到痛心疾首,决定拉他下水,但更多的,还是兄弟们有乐同享的袍哥义气。有一次,在一家简陋的妓馆(想想同样简陋的八十年代),他们将一个小姐和宋炜关在同一间屋子里。成都的二十多号青年诗人果然很“袍哥”,齐刷刷跪在门外,恭请处男宋炜“呜呼”开斋,只要生米做成熟饭,他们马上就会磕头如捣蒜,以示答谢——这就是当年轰动一时并传之久远的宋炜破处事件。遗憾的是,宋炜竟然没有让他们如愿!当炜哥终于有一天第一次罗通扫北完毕,草就了周公之礼后,却大呼“妙哉”、“痛快”,古语今词相混杂,与下南道上茶室的隔壁是咖啡馆若合符契。多年后的2014年,宋炜深有感慨地写道(但别指望他忏悔):“在我离开不求满盈的沐川,离开莫须有的下南道,进而从无所用心的成都到了大而无当的北京后,我堕落了——当然,堕落得还不够。”从此,宋炜“一定要人生有涯而美色无边”(宋炜:《万物之诗》,2014年),不仅在生活的内外、在生活的正反面花天酒地(李亚伟所谓的“乱吃乱日乱写诗”),也理所当然地将“汉诗”弄得活色生香,搞得白花花的肉身宛若《水浒传》中的“浪里白条”:

当然,真正的和唯一的桃花源
只能是女阴。……
但就是太小,太隐秘。
众所周知,我就是为了这个
才把自己缩小了,变成一只
如意金箍棒,一只安定欲海的
神针:总之,一个器官。有时我宁愿
像胶囊一样被这张竖嘴含化。
  (宋炜:《灯草和尚》,1998)


  在此,下南道从处女状态渐次走“近”、接着走“进”了它的较高形式,颓废也终于出现了革命新动向,虽格外值得注意,却依然是和农事、农耕相勾连的颓废,不存在多少焦炭、苦腥样的西洋味——“桃花源”和“灯草和尚”,“如意金箍棒”和“这张竖嘴”,都是宋炜至爱的“中国造”。仍据秦晓宇的《七零诗话》记载,传说有一次宋炜等人在北京“跟老芒克喝酒,不知饭桌上老芒克吹了什么牛,令他反感,‘那咱们比比鸡巴吧,’说着宋炜便脱下裤子”。或许,就是依靠下南道的较高形态提供的大无畏的无产阶级革命精神(但似乎更应该说成华夏文明中蕴含的狂儒传统),宋炜才将除艾滋病之外的所有“花柳病”,宛若“多瑞秘法西啦索”一般,挨个儿得了一个遍——因为他向来不喜欢繁文缛节,更倾向于赤裸状态中的坦承相见。“套子太倒胃口了,它让快乐‘隔’了一层。”2012年深冬,宋炜在北京一家比较豪华的餐厅不管不顾,大声武气地说,“就像王国维说诗词如果有‘隔’,便落了下乘一般。我何许人也,哪能做这等事体!”他在1996年写就的诗作中,记叙(或模拟)了一次放浪行径。其情其态,仿佛五星级酒店中的事体,和宋代或唐朝的青楼事体毫无二致——

唉,令人艳羡的无知!
居然属龙:细弱,光滑,小,连鳞也没有。
浑身是腰,每一次都从指缝间
流走,令手指由衷地疯长。
……
翌日她起身,开门见山,她将目睹……
北方闪烁,太阳带着远在长白山头的积雪
照亮了一个四川嫖客苍翠的面目。
  (宋炜:《同一首诗的三种写法·燕歌行》,1996年)


  遍读宋炜之诗,实在有必要承认,他肯定暗自信服如下信条:或许只有及时行乐,才更有可能被称作热爱生活的好方式。他的如许信念,遥接“诗经”传统,下启“汉诗”的新纪元。在此,或许存在着一个可加引号的“悖论”:生命毫无意义,宋炜的长诗近作《避世书》,将这个理念挖掘到了自有新诗以来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某些事情却对生命本身富有意义,《避世书》同样将此理念揭示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让人感动的是:这首近乎伟大的诗作人情练达,世事洞明,足够狡猾、老到与世故,却又清澈见底,天真烂漫。正是凭靠这个现象学一样质朴的码头,及时行乐以至于热爱生活,才更有了坚不可摧的理由,堵住了一切来自逻辑上的指控与漏洞。而自“破处”后,宋炜一改早先哈气若兰的宁静风格,开始在诗中张扬诗、酒、肉几经拥抱方才改组而成的花样人生,张扬的程度不用说饱满、丰盈、充沛,对生活之甜有无尽的、时不我待的眷恋和享用,再一次像过了油的蛋炒饭,古典中居住着不止一个现代性——假如可以这么表述的话。张枣在其诗中,好几次用到了“舔”字:颓废者对生活毫无止境的颓废之爱,正表现在“‘舔’生活”这一极具肉感的动作上;但尤甚于此的,还是感动于被“舔”的生活反“舔”那个“‘舔’生活”的人。精于欢爱的宋炜一定会说:这就是传说中的69式啊。他当然没有说错。但正是这个令人侧目的姿势,或只有这个姿势,方能道出宋炜对生活的颓废之爱该有多么强烈——

现在就算我们一道
往更早的好时光走,过了天涯都不定居,
此成了彼,彼成了此,我们还是一生都走不回去。
看呀,千百年后,我依然一边赶路一边喝酒,
坐在你的鸡公车上,首如飞蓬,鸡巴高高地翘起!
  (宋炜:《还乡记》其三,2004年)


  必须要承认,长诗《还乡记》是百年中国新诗史上不可多得的杰作,不少同道中人私下对此有着高度一致的判断。《还乡记》的这个结尾,因了男性生殖器在蓬勃中看似突兀的现身,反倒显得精彩绝伦,也才深情到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还额外暗合了张枣为生活画就的69式“写生图”,并于看似的猥亵和不洁中,把对生活的颓废之爱推倒了顶点或极点。赵汀阳从哲学的角度论证过:所谓存在,实质上是为了永在。《还乡记》的结尾暗示的却是:永在并不是为了生命本身,而是为了永远生活,但更是为了永远热爱生活。永远向生活献出颓废之爱,而不是虚妄的永在,才是生命的实质:这就是“千百年后”又一次轮回人间时不会改变的前世主题。跟扎米亚京“用阳具把党捣得稀烂”的誓言在不同中又有点相同,跟生殖器有关的那句话并无丝毫猥亵之意,它指称的:仅仅是因为对生活的爱意之深必须由它出面打点、勾兑,方能得到安抚或奖赏,方能得到修辞学上的满足。但即便生命到了尽头,也不意味着放弃生活,或居然自暴自弃地不热爱生活。宋炜在写给朋友宋强的诗中,借宋强患癌的父亲临终前骂宋强的话,表达了虽生命终了,但对生活之爱永不终了的决心:

你看我:一时瘦削,缩到骨子里,可一时又
肿胀得如同一个症状,比被子还要铺张,体内
足以再住下一两个小妾。既然如此,
你何必还要同我争风?我要的正是张小琴这个骚护士──
既然她每天都让我脱,何不让她先脱?
如果她一心要给我打针,就不如让我先给她注射;
她为什么不能是我的新娘,病房和病床
又何以不能是我的洞房与婚床?
……是的,
我有浑身的癌,可也有浑身的爱。我不相信
这世上有谁能拒绝潜伏在癌中的爱。
  (宋炜:《赠宋强,并以此共勉》,2005年)

  看得出来,混迹于酒色肉香的颓废,更多得自于下南道上比较极端的部分:狂儒精神。它寄居于黄肤色的茶室,初看上去,反倒更像寄居于充满苦腥味和焦炭味的咖啡馆,但终归和白肤色的嬉皮士——比如金斯伯格——有着本质的区别,仅从长相上,就可以将它们轻松地区分开来。宋炜制造的“汉诗”是地道的“汉语中国诗”;除此之外,他对新诗另有贡献,甚至堪称重大,只是吝啬的中国当下诗歌界对此没有能力辨识,因此视而不见;但更有可能的是:他们有能力辨识,却假装视而不见,并绕道而行。宋炜不仅在写作颓废之诗,还秉承华夏文化中永不瞑目的潜流,将写诗或诗本身给充分地颓废化了。其结论自然是本体论的,也必将是本体论的:诗即颓废;写诗亦即颓废。从此以后,诗拥有的如许底气让它不屑于为人民服务,不屑于为皇帝献上颂歌,也不再单纯而肉麻地歌吟痛苦、孤独和爱情。相对于宋炜制造的“汉诗”,孤独,这现代性的终端产品,这个不死之癌症,归根到底算个球啊?宋炜以他杰出并且独一无二的创作,告诉当今的中国诗界:诗必须是王国和国王,坐拥不“及”物的权力,但又必须下“及”于颓废。诗是某些人的骨髓,但有时候连骨髓都不是。它是神经,是看不见,但能感觉到的生活之药:颓废并且爱着。
  这就是结局或末日到来前的全部内容,值得庆幸,值得为之深深地鞠躬。
  玛利安·高利克(Marián Gálik)的妙论,正合部分的宋炜之意:所谓颓废,就是一种不合作的态度,一种心态,甚至“一种对抗”。或许,宋炜更愿意将玛利安·高利克之论向前推进半步:所谓颓废,固然是及时行乐,是“舔”生活,以至于最终被生活所“舔”,但它们都得建基于蔑视的态度。颓废首先意味着蔑视;蔑视才是颓废的真正底色。生命的无意义本质倾情于对生命本身富有意义的某些事,这并不奇怪,反倒更合乎逻辑;对于宋炜这号被小妈豢养兼宠幸的颓废者,一旦找到那些于生命本身有意义的某些事,就倾向于对其他所有事视而不见。不是这些事真的不重要,而是根本就没有这些事;如果宋炜在诗中花天酒地之余,碰巧谴责某些没有意义的事,那只能说明这些事运气不好,自己现身并主动撞在了枪口上,合该倒霉。而咒骂它们,纯粹是宋炜在逮着机会给自己添乐子,并不是那些事在被骂后的委屈之际自认为的那么重要。在此,“添”正好可以被看作“舔”的摹本。它是逻辑、事实和实质上的那种摹本,并不是因为这两个字在长相有互相模仿、抄袭之嫌——

这是多年未得的乡村生活,绿水青山
枉自多,只因为我们正好赶上了
封山育林,河中也忌网禁渔。但我还是要说:
在土主,在白衣仙人的山上,高尔夫算个球呀!
  (宋炜:《土主记事》,2003年)


  下南道的茶室里住着白衣仙人,下南道的咖啡馆里有玩高尔夫的土豪。是这两者之间形成的张力,方才导致了那句颇有爆破态势的经典“川骂”。假如“川骂”长有双眼,其目光一定是向上的,轻盈的,但也一定是一闪而过不稍事停留的。这样的眼神当然很傲慢:它自信有能力灭对手于分毫间——“秒杀”恰好是对这种眼神的侮辱;而那些原本不在颓废者眼里却碰巧来到他眼里的东西,实在经不起一个眼神的毁灭性打击。但也仅此而已,宋炜接下来不会再多谈它一个字;一个眼神之后要做的,就是遗忘这件事,权当(也全当)它没有出现过。一个眼神之后,这件事旋即进入了不存在的状态、空无的状态:其寿长最多最多为一秒,无限短于庄子眼中的朝菌和蟪蛄。而蔑视在此之所以如此简洁有力,是因为颓废者早已在心智上打通了任、督二脉:不可能有任何一个看起来高大、威猛的东西,能高于颓废者“舔”生活与被生活所“舔”时获取的快乐;对毫无意义的生命本身有意义的某些东西,往往十分简单,距离近到了伸手可及的地步,而最终,它支持“富裕即是多余”的结论(宋炜:《还乡记》其二)——

           我够贫穷了吧?
但我不要,反而继续丧失。
这世界从来就没有被得到过,只有给予。
我打算从一个讨厌的人变成无趣的人,
体内外一片蛙鸣……
  (宋炜:《避世书》,2007年)


  颓废性的蔑视主要出自于本土资源,其依据,不是拥有人格神的任何一种宗教,也不是任何成系统、够建制的理论学说,而是“直观”中很容易被“洞见”到的生命的无意义本质。它除了在意某些它想“舔”的事情外,对余事全无挂碍,对余物全无兴趣。这就是“我不要,反而继续丧失”的理由,简单、纯正,跟空气一样平常,却又无比重要和不同寻常。或许,这也是宋炜的诗无论看上去多么复杂,都显得清澈、通透、从容,毫不紧张和拧巴的一个德行(或境界)方面的缘由。颓废性蔑视依据的中国式伦理原则刚好是:写作无异于修行;修行达到何种境界,写作就能清澈、从容到何种程度。宋炜仰仗下南道及其繁盛的生育力,打一开始,就是颓废界的高手;其秘密,正存乎于制造小妈及其“繁盛之阴”的过程中。很显然,颓废者不同于批判者,尽管看上去颓废者好像就是批判者:颓废者眼中无余物,批判者眼中全是物;颓废者对不感兴趣的东西没有欲望,因为那些没有被“舔”的东西压根儿就不存在,批判者对批判之物满是欲望,因为欲望正是批判和批判者的目的和出发点。为了能与生活构成更为专注的互“舔”关系,颓废者有必要不断降低自己、缩小自己,以至于不被任何事功主义者所注意,并由此专心于“舔”。这中间的要义不过是:在降低、缩小自己时,首先要考虑如何更有利于加大蔑视的力度——

我蹀躞复蹀躞,至今没有上路;
他行行且行行,早已抵达穷途。
他说:“一鞭斜日归来晚,只有青山小慰人。”
青山是什么?他的小嫂子、姨妹儿和老丈母!
我说:“不信春芳厌老人,老人几度送余春?”
老人何谓?我的残花、败柳与寡酒……
到最后,我不得不承认
我早已历尽沧桑:苍天已老,桑田焦黄。
而他也同意,万物已暗中错位,互藏其宅——
彼时,我和他俱不再显人相,而是
旁生为山田中被甘泉浇灌的一些植物:
一个是黄连,一个是苦瓜。
我们一个可药,一个可蔬,足以
把这片残山剩水熬到天尽头!
  (宋炜:《万物之诗》页三,2014年)


  即使是在绝大的苦痛中,即使是在一时无两的恶劣环境里,甚至在不可期待的来世,也从不忘怀对生的享受,因为总有秘密的同道(即“他”)存在。即便是远隔千山万水甚或阴阳相隔,时差几个或几十个世纪,颓废者与其同道间的彼此安慰都远大于其他,对颓废者与生活的互“舔”关系也更有助力——这就是缩小自己反而能加大蔑视力度的原因之所在。而对于一个在写作中潜心修行的人,酒色反倒是神奇的补药,宛如鸠摩罗什身为佛门弟子,却通过娶妻生子,以增广业力(karma)。与此同时,下南道正在迈向它自身的更高形式:当酒色襄助修行,当修行达到更为澄澈的境地,狂儒精神与嬉皮士面目便被更高的境地所圆融,成为抑制不住的纯真之气,像传说中的内力,可以寸劲杀人。就这样,下南道早期的安静与平和,以更高的方式重新归来,宛如曾经“见山不是山”的人返璞归真一般重归于“见山是山”的视界。宋炜的这种状态在其好友李海洲笔下有夸张,但准确的表现:

你是一个天上的人,偶然落在重庆。
你是半部古书中的夫子
隔三差五地盗版前程。
关于女人和制度,你已收刀敛卦
静坐席间,开始少言寡语
一夜两杯红酒,你甚感无趣。

唉,世俗的两个兄长在折磨你
一个叫袍哥
他把中国最后的乡村知识分子分崩离析
从沐川穷游成都、北平,而后重庆。
另一个叫疱哥,他打开你的花花世界
植入半卷金瓶梅
还有阴雨天来拜访你的病根。

纵酒狂欢多少年?
天才的寂寞相互无法读懂。从飘逸到飘萍,世俗拒绝你
或者你用世俗诟病清澈的内心
武装莫名其妙的诗意和戎马。

多少人一笑了之,轻视竹林里逆天的兄弟
你早已百无聊赖,厌倦酒席上的千人拱手。
是的,放下家语和缓慢性爱
你读完书,首已皓,经已穷
打马东去,没有一颗小粉子相随。

唉,什么时间我们关门喝一台
只两人,取大酒。
谈谈往事,论论彀中的天下英雄。
什么时间我操刀在手,割牛睾丸两只
为你换下病根。
  (李海洲:《山中晨起寄宋炜》)

  正是在海洲描述的基础上,方有宋炜的短诗《登高》(其一)惊鸿一瞥:

我在峰顶观天下,自视甚高;
普天之下,我不作第二人想;
日出只在我眼中,别无他人看到;
日落也是我一个人的:
我走出身体 ,向下飞,
什么也触不到。
我才是世上第一个不死的人。


  这首伟大的小诗,是自有新诗以来具有罕见清澈度的诗篇,霸气十足而无自得之色,自尊却绝不自恋,洗尽了一切铅华,根绝了所谓的复杂性和一切枝蔓,经络畅通,周身通泰,并且旁若无人,不屑于歌唱和舞蹈,甚至对多余的事和物连不屑一顾的神情都早已被删除,唯余祥和的面容与浅笑,还有能让衣裤微微鼓胀的浩然之气。这首诗揭示了一个真理:最大的蔑视,是连蔑视的念头都没有;这首诗也是暗中的昭告,是宣言:现代汉诗结盟于伟大的古典传统后,可以达到何种人迹罕至的绝顶,而操持新诗的人,从此有了丈量和比对自己的度量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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