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朵兄”视频号 会员列表
主题 : 木朵:断言的毛利
级别: 创办人
0楼  发表于: 2016-10-17  

木朵:断言的毛利




一夜絮征袍
  ——李白

随意坐莓苔
  ——杜甫

饱参佳处却成颦
  ——辛弃疾

并不是在蒙田的身上而是在我自己身上,我才发现了我在他那里面所看见的一切。
  ——帕斯卡尔

我著作中的引文就像路旁跳出来的强盗一样,手拿武器,掠走了闲逛者的信念。
  ——瓦尔特·本雅明

作为一个原则的问题,书是难读的,并且,它以这种难读性的名义召唤或命令阅读。
  ——让-吕克·南希






  在众多涉足诗的特征与意义的文学批评——不妨简称为“诗学散文”——中,有两个现象长期寄居在这一文体之上,并愈来愈有力图成为这一文体本性或禀赋的势头,让一些作者、读者产生一个错觉:一旦要从事一篇诗学散文的创作,就不可避免地依赖于这两个现象,就好比它们是散文行走的双足;这两个现象就是:其一,经文体大师大力提倡的引文意识;其二,在谈论一首诗或一位诗人的风格与意图时,摘引诗之片段,让这个片段成为散文两个自然段落之间的一个醒目的点缀、装饰和中介。
  现在,俨然到了对第二个现象进行通透反思的关键时候。现在普遍的情况是,一篇分析诗之结构、阐释作者诗学观点的散文,如果要具备一点学术性质——看上去像那么一回事——就得嵌入一些早已在闲常记录在案的引文,见缝插针似的,仿佛散文必须这么干活;除了引文的帮腔之外,读者发现许多批评文章几乎牢牢地被被摘录过来的诗之片段制约住了——被这种摘录方式所造成的视觉美感钳制住了——乃至评论诗或诗人的底蕴就必须引述诗之片段。散文作者决心写一篇批评文章——即便不是出于还礼或应酬,而是很严肃地从事一项工作——时毫不警惕地就采用了这种惯例。
  如果一位散文作者在接连写就的多篇散文中,无一例外地运用诗之片段嵌入法,那么,读者首先要代其反思的是:他为何如此信任这个转载看法的器皿?它真的屡试不爽、次次显灵吗?他在散文创作中没有对散文文体自身予以自觉的审察吗?散文的创作任务不包括对“散文”本身的内省吗?他无视散文这种文体并不愿意成为诗或诗人某种附庸的初衷吗?简言之,他为何不去思考“散文还可以怎么写”这个事关成败的问题?
  这里存在一种智力上的懈怠。在为自身绘制散文作者——也可称之为“文学批评家”——的形象时,他竟然甘心只使用一种色彩。从散文审美最高准则出发,这种在阐发机制上如此老套的做法本身就会削弱他那多篇散文的见解的可信度。甚至,读者会担心他在谈论几首诗或多位诗人时,并无彻底地区别对待:至少在形式感上、在方法论上,对被批评对象缺乏敬意。它们看上去就像是流水账或祝酒令。在此,确实有必要提醒一下散文作者:如果不能为一位被批评对象发明一种相对新颖的批评方式,没有把对散文的新理解融入其中,就极有可能使自己的批评工作陷入某种走过场的敷衍形象之中,也即,对被批评对象和散文同时缺乏敬意。除非他能够在批评角度或深度上取得的突破盖过文体意识应有的进步。
  在散文结构上的长久守成,将造成两个明显的后果:其一,对散文文体的满足感变得单一,乃至于忘却了更新文体意识也是一种高级享受;其二,诗之片段占据上风,扼住了命运的咽喉,支配着上下文关系的布展。
  读者可以设想,作为谈论诗(或诗艺、诗学观念)的散文作者,他可能会从哪些角度来预判诗之片段插入上下文之中造成的效果?他没有更好的行文方法吗?他在摘录诗之片段时,是否注意到他可能只在谈论这个片段的光彩,而不是在揭示一首完整的诗的面纱?从一个片段——或多个片段之和——中推导出来的、关于诗人风格的特征、轮廓,会不会因诗中某些不被注意的因素(在他看来是次要的因素,而在别人看来却额外重要)而变成了瞎子摸象的局部观念?确实,在摘录诗之片段时,散文作者不可避免地面临多方面的损失,只是大小不同而已:其一,他只挑选他认为重要的、醒目的、很方便嵌入的片段,这样就会造成某种炫目性与盲目性的兼备;其二,诗之片段被挑选出来,并无明显次序地(除了从创作时间的先后关系看)码放在一起,散文作者在拥有码放的优先权时,很可能轻慢了诗人的心弦,不妨说,不同的码放方式,可能有明显不一样的意义释放;其三,诗之片段面临两种基本的用法(每一种用法都会造成此强彼弱的隐性损失),一方面,散文会有一个自由言说的篇幅,在得出自己的结论之前,会有一次推波助澜的理论阐发,这个过程中,诗之片段起着烘托、提供证据的作用,告诉读者,他之所以这么判断,正好有诗之片段也那么讲,同时,还可以炫耀——即便是低调地——他适时实施了摘录的“手术”,他做到了诗文并茂、两厢情愿,另一方面,诗之片段组织在一起不免产生一个意义的辖区,诱导散文作者怎么说,支配了散文接下去该怎么办,散文作者要做的就是因势利导,顺从诗之片段的声明,期望在某个峡谷让自己的想法与诗人的初衷有一次汇合。
  诗之片段的插入实际上宣示了一个外来者对文本的闯入:散文作者必须接得住诗之片段抛撒的光束,受其激发又最好不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同时,在这种伴随物(伴奏者)的动静中,还要保有自身的闯劲。看起来,散文肩负的一个目标就是让二者协调起来,做到彼此互证。还有另外一个隐蔽的目标,那就是诗之片段被摘录出来后变成了一个意义的符号(索引、目录),与它的原始出处(原诗)之间构成了一次不稳固的二者关系,这个二者关系恰好也是散文作者需要协调的。如果读者停顿一会儿,归纳一下嵌入法的效果,或可触及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诗之片段布置在两段话之间,更好看,使得散文看上去像一篇秩序井然的批评文章;其二,这是一个讲礼貌的做法,让被批评对象觉得自己欠了散文作者一个人情似的,因为引述诗之片段往往证明诗人刚好遇到了一个识大体的知音,一首诗的意图被人看穿了,这对作者来说也算是一件幸事;其三,更方便向第三方——诗与散文的共同读者——介绍一位诗人的形象与独特性,免得散文的读者在阅读散文时还去别处找来诗对照,散文作者告诉他只要看诗之片段就够了,诗之片段就是精华与概貌;其四,造成一种共性或共识的累积,让诗施予散文的期望与散文施予诗的瞩望无缝连接起来,达成心心相印的效果;其五,为散文的后续写作提供势能,激发散文作者想到别的一些主意;其六,诗之片段嵌入法仿佛也暗示了谈论一位诗人只有归于他的碎片这种方式,或者说,仅仅凭借碎片中积累的诗人形象就足够拼凑出、复原出诗人的全貌,犯不着再使用其他的办法。



  既要找到嵌入法的基本功能,妥善地使用它,又要去探求不用嵌入法谈论诗或诗人的历史方法与未来图景。这是三个艰巨的任务:用法的属性(及正当性)、用法史与用法的变革意识(或边际效益)。
  嵌入法看起来是一种从异域引入的方法——也即方法体系中的潜入者、嵌入者——也是一种变异了的引文形式,然而,考察古代诗话传统,就不难发现寻章摘句并非罕见之举。试想,一位古代批评家在评价一首诗或一位诗人时,他是否意识到这次谈论在方法上的两个层面:其一,他面对、凝视、穿透一个对象,如何向他的读者阐明他确实在谈论这样一个对象?也即他要考虑的是对象的可谈性与特殊性;其二,谈论诗或诗人的方法有别于非诗或其他艺术家,他要发展一种关于谈论诗、诗人的技巧的新颖意识吗?无论是指明诗人的风格特征,还是揭示一首诗的精华所在,他都不可避免于涉及这位诗人创作的诗之片段,要么以举例说明的方式夯实行文的基础,要么以规整的摘句来反衬诗人的形象(乃至于后代读者对一位诗人的风格和文学形象的判断都浓缩于他本人创造的一个佳句之中,而批评工作变成了佳句集锦)。那么,最初出于什么需要,批评家才罗列出诗之片段呢?从现在的行情来看,这种罗列方法的一经使用,几乎就成了不可逆转的意识,后代批评家中的绝大多数都走不出这个方法的阴影,也可说,这些后来者懈怠于分享罗列方法来到之前的那片混沌的文学天地。罗列方法的日益完善、精致化,最终成为如今屡见不鲜的嵌入法。
  由于一个作者在写作进程中,已经接触过一些批评文章中的嵌入法,了解诗之片段在释放能量方面的表现力,以及为散文捎去的一抹浓香,他很可能在接下来的写作中,充分意识到诗中如何催生一个精彩的片段——就像是警句或箴言——才会引起批评家的注意,这正是一个作者对嵌入法的投怀送抱,也是嵌入法不知不觉产生的对部分作者的消极影响。一首诗的那个最有可能被摘录的片段成为这首诗的一个例外情况、一个高地、一个最讲究的姿态,好比诗人的工作重心就在于在诗句的叠加过程中发现一个警句,或者是在一丛声音中必须有一个高亢者。如此一来,诗变成了两个组成部分:一个是为了达成警句效果的铺垫或扫尾工作,一个是焦急孕育诗中复句(句群)中的宠儿,它才是这首诗的福地(腹地)。没有造成警句效果的诗,看上去就令人沮丧得很,作者很不满意。
  很显然,这种依赖于、向往于被批评的写作前兆害苦了、束缚了诗人,也降低了诗的品味(为诗的未来发明一个乞灵者形象,也就约束了诗的多姿多彩)。这样一来,诗人所选择的诗与散文——被批评与批评——的关系属于众多关系中并不高明的一种。这个时候,要是有一篇批评文章告诉他怎样的嵌入法才是适当的,标明怎样的诗之片段卡在两个散文段落之间才站稳脚跟,他就会懂得诗的最好的一部分往往不仅仅是警句,甚至不是被载入散文的那个片段。反过来说,诗的最好成分有一种对散文抽吸做法的抗拒力,它让散文无法一口气把诗的精华吞噬掉,进而让散文告诉双方面的读者一个音信:要看到诗的全貌和绝妙,还是要回到诗自身之上,而散文仅仅是一个窗口,或是借着一个窗口所作的一次眺望。
  如果一位诗人有这方面的经验——他了解批评者通常怎么妥善摘录、引述诗之片段,并有一个高于批评者眼光的原则来衡量散文最终尽到了怎样的本分——那么,他就不会被散文糊弄,不会把自己的一首诗当作诗之片段的某种有意为之的扩展品。一位诗人断然排斥去思忖诗之片段在散文中的处境这个使命,并不见得会让他的心思更齐整,事实上,他应大度地接纳散文舞刀弄棒之际造成的旋风,以便由外而里地观察一首诗运行的秘密、一首诗对外界需求本着一种怎样的态度。当务之急当然是去弄清楚一个问题:散文使用诗之片段较为妥当的情形有哪些——嵌入法在哪些情况下才不让人生腻或生疑?
  阅读史上,会出现一小批善于处理诗之片段的高人,在温习他们写得极为精彩的散文中的嵌入法时,读者至少要注意两点:其一,他们写得出色的那一篇篇散文假定的理想读者是谁?也就是说,诗之片段的交代除了是摘录出漂亮的句群之外,还可能考虑到了有的读者没有读过或忘却了这些言语的精粹;其二,他们着眼点不是诗的全景,或是一首诗的全貌,而是在罗列、搜寻、挑选一些关键词,来验证一种细读的原则可以生发于一个不引人瞩目的字词。如果他们有更好的办法,肯定就不会采取考验他们准确记性、照搬原文之耐力的措施,他们完全可以释放自己的诗学观点,而不必受制于一次举隅法的拖拽。换言之,他们在精心对待诗之片段时,也以身作则地宣示了一个真知:并非每一篇散文、每一次对诗的言说,都得采用嵌入法:诗之片段并非散文必需的装饰或配件。事实上,后来的作者一旦开启了对诗之片段在散文中的作用的思考,就会自然而然地获得一种警觉,从而认识到嵌入法的局限性,以及它作为一种阐述观点的方法的单调性。
  有的作者计划写一篇散文时就开始准备积攒诗之片段,以防行文匆遽之际记不起来,当他的积累渐现饱和之时,体积不一却又风格归一的诗之片段仿佛不言自明地反衬出它们的作者形象,瞅瞅这些散乱的片段,它们被挑选出来,本身就描绘出了它们来自一个怎样的铸具,挑选者的功夫一下子就得到了验证,接下来,他所要做的无非是为这些诗之片段缝制一件看上去琳琅满目的连衣裙。散文的工作变成了为这些储量充分的诗之片段找寻连襟的轻便活计。至于这些错乱无序——唯一的顺序无非是写作时间——的诗之片段在散文上下文中如何罗列以致完备,那就是凭运气去赶集似的闲逛:一次感性消费行为。运气足够好的时候,他分得清诗之片段服从散文内在秩序、散文不得已屈尊跟随诗之片段理出来的头绪往前走这两种态势。
  有的散文作者会在用过的诗之片段——它们事先复制在一个可供随时查看的地方——旁边打钩,提醒自己这朵火花已然燃尽,然后根据尚未用到的诗之片段来量身定做散文的下摆,直至所有的存货告罄才觉得散文做完了一次严谨的祷告似的。这种让散文工作重心前移至挑选诗之片段的做法必定伤及散文的自尊心,长此以往,得之轻易的侥幸心理会遮蔽双眼,使之难以一窥散文的其他腹地。对这种过于依从诗之片段的散文作者必须提出的一个忠告在于:他可以继续做事先的储备,但在开展评述时,只是凭借记忆(偶尔可以一瞥那备忘录)去阐明自己的观感,一个诗之片段也不派遣,以锻炼自己对诗之片段若即若离的驾驭力。



  散文不仅仅是如此这般——如果一位作者有这方面的反顾(反骨),他就会自觉地去发明对待诗之片段的多种手段。但一个直接的问题就产生了:如果用嵌入法基本上能够说清楚一位诗人的风格轮廓,那么,为什么还要舍近求远、刻意不用呢?又是谁能判断这个时候使用嵌入法是恰当的,而那个时候用得就不够意思?简言之,在面对具体的文本与诗人时,嵌入法就一定丧失其野性,没有了进化与更新的机缘,乃至嵌入法变成了惟一的嵌入法?
  嵌入法至少有两个好处:一是使散文的样子更加醒目,因为诗之片段在排版宽度上较小,会在行文中造成右侧的一大块空白,缓解了密密麻麻的的散文字符施予的压力;二是它力保批评的主旋律不变,受到诗之片段的制约而不致跑题,同时也赠予批评的线索与记忆。这两个好处似乎不会因为嵌入法的滥用而不复存在。但要归纳其坏处,则会更显困难,这取决于能设想出多少种其他形式的批评方法。但是,这个问题是不容回避的,尤其是在批评嵌入法的笨拙与拖沓时:好的嵌入法具备什么特征?
  首先,它协调好了——或致力于协调——散文与诗的关系,在将诗之片段包蕴为散文的片段过程中,它让诗之片段的外在性内在化了,成为散文的一部分,也可说诗之片段从此不只属于它们原先所处的诗(原诗)的位置上,从这个意义上说,嵌入法造成了一种如水得鱼的机制和效果。
  其次,它盘活了诗之片段,使诗之片段——并沿波讨源至一首诗、一部诗集——在一种严谨的重读氛围中不再被人遗忘,让更多的读者再次注意到这些吉光片羽、这些铮铮铁骨,并引导读者回溯到诗之片段的母体上去,就好比激发了读者对孕育这一局部光彩的成分的黝黑子宫的好奇心。也免除了一种非分之想:读者只要读到对诗的判断或解释即可,省心省力,没必要顺着散文的介绍再去追寻诗的芳踪。嵌入法的一个最起码的功能就在于:这是一个关于开端或渊源的提示。
  在嵌入诗之片段时,不一定只采撷被评述的诗人或诗集这单一的范畴,还可以从其他诗人或诗集中摘录可比较的片段,从而破天荒似的开启了一次可信的对比,既显摆散文作者的某种阅历与记性,又不让诗之片段变成一种功能单调的复述行为;在形成某种对比效果之前,散文作者就考虑到了诗之片段的分寸感与意义的振幅,使得嵌入法变成了某种沾有深思熟虑气质的手段。不妨说,嵌入法不一定是为了力促诗与散文的关系更为紧密,它另有构想,它能够割裂诗之片段与诗的血肉联系,宣告并造成散文对诗的疏远,也即,散文脱卸诗之锦袍之后可以携带诗之片段在无边的江水中畅游。
  最后,它还会敦促读者注意到:散文自成体系,不必依赖诗之片段的声援或声明,就能对一种观念予以介绍,而诗之片段的嵌入刚好是为了以散文的雅量来保存一首诗的靓影,衰亡的诗或沉默的诗可能因较高标准的散文对其引用而得以复活,至少嵌入法能够造成一种复活的表象(或可说,散文看上去貌似激活了冰冷的诗、摘下了诗的面具,而显示它恢弘的意义);简言之,单独存世的诗继续保持其独立性,但它的一部分影子嵌入了另一个地盘,变成散文内部的诗之片段,这两个若即若离的元素有不一样的机缘,从此各有归宿、各奔前程。
  读者还必须注意到,好的嵌入法包含着一种对嵌入法的反思原则、吁请,有过用与不用、用多与用少的斟酌。当几行诗插入散文的段落之间,在视野中出现一小片熟悉的景观时,就同步启动对此般做法的反思,至少它提醒读者嵌入得最为巧妙的几行诗依然面临两个可能:要么挤占其养分未尽,未充分消受其内蕴,要么它对散文的脾气估计不足,未能满足散文的多方面需求。那些被使用过一遍的诗之片段会因为好的嵌入法而留下显著的戳记,乃至于日后同样的片段被其他人摘录、评价时,无法清除掉它们曾经跟散文结下的深情盟约。
  诗之片段与散文仿佛分享了同一次奇遇、福利,为包含诗之片段的一首诗与同样包含诗之片段的散文成为同一观念的孪生子而服务,读者不免感受到两股流向相反的力量在穿梭:其一,诗之片段趋同于散文的音调,作为诗贴近散文的耳根——以致耳鬓厮磨——的前哨、探子,读者注意到一个吸纳诗的全部光环的漩涡在散文中形成,散文拥有大胃口,吞噬、咀嚼、反刍;其二,诗之片段生成了一股拖拽力,把散文笼罩或笼络到诗的观念范畴之内,让散文再怎么挣脱都不可能走出诗的思想樊篱。
  应该说,在诗与散文之间,可见的、乃至给人唯一性印象的天使就是诗之片段,它两头讨好、左右逢源,但是,毕竟它最初是诗的亲生子,在散文中就像是养子,散文动心眼时就会发明一个全然属于自己的子项目,以便与诗之片段有一个同等的辈分,平等相处,且与之结交和抗衡;那么,这个子项会是什么呢?由于散文继后所能贡献给第三方的不外乎两个礼物:一个当然是被引述过的诗之片段,这个二次使用的诗之片段因被散文赋予了某些外在于诗的特征、意趣,打下了烙印,从而为别的批评家提供了一条线索,也立下了第一眼看到诗之光华的特殊读者的界桩;另一个是散文中的警句或箴言,作为界桩以内的种种妙悟,它能够镇住后来者的脚步,并告诉他们这个界桩是游动的,除非他们有基于诗之片段的崭新发现,要不然始终在界桩以内兜圈子。所以说,日后被别的批评家——别的散文——引用的散文之片段,正是与诗之片段携手同行、辈分相当的堂兄弟。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两兄弟的联袂演出起到了激发再批评的热忱的作用:日后的批评家将绕不开这一次友谊之花的绽放。
  诗的作者一般情况下可以不顾及诗的下场或随之而来的待遇,也不必感到欠了批评家的一个人情,强力诗人会通过下一首诗或下一部诗集更新散文的看法,逾越散文框定的理解范畴。也就是说,散文的介入起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作用:诗人的名声由此出现了一次分野:从此一位诗人的形象在理解次序上变成了两个前后有别的阶段:诗之片段被使用之前和被使用之后。由此产生了检验一位诗人优秀程度的标准之一:他的诗之片段被引用的次数有多少?实际上,这个所谓的新标准其内在含义是指:同一诗之片段在多人理解上存在怎样的重要一致性(以及意蕴的取之不竭)。



  诗中之诗,或诗中散文的腔调、诗中论诗的美学态度,皆可谓嵌入法的原型。解决了这个原型问题,读者就会明白散文中的嵌入法其实是一种模仿,是一次后见之明,是对诗中之诗早已下套的言论的复述。如果观念是一首诗,一首元诗,散文以及它的嵌入法、它所引述并已成为它的器官(奇观)的诗之片段也就是一次次嵌入,散文就好像学艺颇精的徒弟反过来向元诗(观念)尽赡养义务。散文向诗学习,以其更博大的体积、更多自动换行的字节,构成一种压倒性优势,使得诗之片段着实成为嵌入其中的零碎物品——一种小摆设——这个现象极有可能遮蔽思路的另一个端口:散文是无形之诗(观念)的嵌入法的兑现,有一种更为高级的、位于上游的嵌入法,而散文中诗之片段可谓是无形之诗的平方根:因为从原诗中脱离出来,诗之片段变成了诗之影子、诗的意义的围墙、诗人风格体系的一道篱笆。简言之,散文充任元诗(无形之诗、诗中之诗)与诗之片段二者之间的中间人。
  诗之片段以散文(及其作者)为代言人,吸引其他读者回到原诗上去,这是它的基本任务吗?抑或是,它以一种义无反顾的删繁就简的方式,通过散文这一淬炼工艺,朝向一个把自我经典化的目标?诗之片段脱离了原诗也可单独存在——只要散文还在被阅读、被不断创作——从而,与原诗(诗之片段产生的起源地,某种全貌概念)的关系不再是母子关系、全体与局部的关系,改变为有可能形同陌路的两个个体:原诗继续钉在历史的橱窗里,而更具活力的、更直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诗之片段却因与散文天然的亲密合作关系而把自身逐渐演化为一部关于诗之片段集的文学史。
  由于诗之片段的流行、蔓延,让忠实于原诗——而非元诗——的读者产生了同情心,于是,为了有效控制诗之片段的弑父情结,他们会对散文的嵌入法提出诉求,以平抑泛滥的诗之片段相对于原诗的竞争优势,也就是说,他们会警告散文重温诗之片段滥觞肇迹的最初美好时光,重拾原诗——简言之,诗——的郑重委托。这种警告或许有助于诗的尊严有所恢复,或可说,使重叙诗与诗之片段的伦理关系这一诉求得到青睐。进而,梳理一系列边界关系:诗与散文、诗之片段与散文、这篇散文与另一篇散文。诗之片段除了演绎过诗人写作史分野,其实它作为一种文学景观,也预示着创作观念——尤其是批评观念——理应存在这几个阶段:诗的产生——对诗的解释方法的产生——嵌入法作为方法体系中的一员得以凸显——对嵌入法的反思——无“嵌入法”之法——诗对散文的新期望——散文对诗的期望的反思——散文的收敛。
  如果以声音打比方,诗之片段所附带的原始的声音——意义的听觉反应——如何消融于散文的声音之中,才算妥当呢?这两股声音中谁是噪音,或者说,在二者进行融洽的交流之际,外在的噪音可能是谁?要达成某种融洽关系,二者必然存在相互的妥协吗?那么,这些妥协体现在哪些方面?也许,一个片段赞成散文的提议,另一个片段反抗散文的招抚,正如它们在同一个作者(诗人)那里也曾互不服软、各抒己见,散文作者如何传达出这些承载不同声音的片段之间存有的固有分歧?当散文作者意识到从片段之间的差异性中很可能捕捉到诗人观念史的进程时,他将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片段集已经不言自明地宣告了诗人的嬗变,为何还需要散文多此一举地指明?散文就不能干点别的什么吗?
  对诗之片段的评价,本是为了搭建一个鸟瞰诗或诗人全貌的棚架,然而,散文为了达成这一夙愿,自身也失于片段化了:在对来源不一、各抒己见的片段进行排序、归纳时,散文也出现了断断续续的哽咽现象似的,也即散文的说理方式变成了一个断言现象。为了应付片段的光华,就必须促使散文对之适应性地采取片段化的哲思手段,仿佛唯有这样才对得起片段播发的光辉。于是,散文作者变成了一个断言者:他的断裂之处就是诗之片段。这种断裂性质亦不可挽回,他所要做的无非是让读者误解为这些诗之片段就是一把把钥匙,或者把诗之片段乔装打扮成粘贴在裂缝上面的彩带、壁纸,抑或是转移读者注意力的风铃。
  这个处境仿佛也说明散文要想彻底弄清诗或诗人的意图、真貌,几乎是不可能,要么装入诗之片段,要么吞吐整个的诗,要么秋毫不犯,散文只谈论散文与诗共同分享的元诗,但三种情况核查或实践一遍后,就不免发现散文只能做好散文份内之事。一首诗进入散文的范畴,与不被散文注意、利用之前相比,明显地变得更小气或小巧了,就好比散文以自己体积庞大的优势小瞧了诗。而采用诗之片段,这个做法就像是在折中,散文的断言不合乎诗的心愿有时可以归因于诗之片段不够殷勤,从而为散文留下免责的退路。但是,断言总会有得有失,与其越是想靠近诗人的预期反而越吃力不讨好,还不如下力气打磨好散文这把利器本身的锋刃,发展散文何以为散文的种种新观念。
  当诗之片段出现在散文的开端位置时,散文俨然是猛然被诗人摁下按钮通上了电,这种第一推力来自散文以外的某处,在这个关键时候,散文切莫忘了保有自己的尊严,它不妨声明在诗之片段所扮演的开端之前还有一个端倪,那就是另外一篇散文、另一次意犹未尽的断言。尽管看起来舒服一些,当诗之片段位于两个散文段落之间时,散文似乎发威,令诗之片段多多少少受到了束缚,服从于散文的意志,但是,最富有胆识的人也不敢夸口散文段落与诗之片段较量的胜负已定。从位置上设想,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诗之片段位于诗的尾声,或者作为诗的尾声,为诗的信誓旦旦做最后一次谢幕。除非散文已经扎进了诗的海底,或者榨干了诗的乳汁,或者已经与诗达成了平分秋色的书面协议,否则,诗之片段在诗的末尾显身,极有可能传达出一个消极的讯息:散文到头来依然有求于诗。
  种种情形之中,散文作者在清算自己的利润时,首先要用散文全貌——就像是全部收入——扣减诗之片段,以得到散文段落,这可能就是所谓的断言的毛利吧。诗之片段作为思考的直接成本被首先扣除,接下来,为了求出散文的净利,散文作者恐怕还要扣除这篇散文与上一篇散文的因缘——就像是援引上一篇散文后应支付的利息费用——以及这篇散文分享到这个时代总体观念、时尚的思想风格所应承担的费用,以及散文全心全意服务于诗而极有可能存在的机会成本,最后,散文得到自己的一个小小结晶;这个结晶不是每一次都能得到,亏损累累的散文作者也不乏其人。但那辛苦得到的结晶也只是一个问题的答案,这个问题就是:这篇散文为“散文”的崭新认知贡献了怎样的断言、又垫高了元诗几个毫米?
描述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