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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木朵:重归于好时光的惊异
级别: 创办人
0楼  发表于: 2016-10-13  

木朵:重归于好时光的惊异




峨日朵雪峰之侧
昌耀

这是我此刻仅能征服的高度了:
我小心翼翼探出前额,
惊异于薄壁那边
朝向峨日朵之雪彷徨许久的太阳
正决然跃入一片引力无穷的山海。
石砾不时滑坡引动棕色深渊自上而下一派嚣鸣,
像军旅远去的喊杀声。我的指关节铆钉一般
楔入巨石罅隙。血滴,从脚下撕裂的鞋底渗出。
啊,此刻真渴望有一只雄鹰或雪豹与我为伍。
在锈蚀的岩壁但又一只小得可怜的蜘蛛
与我一同默享着这大自然赐予的
快慰。




  此刻,应是一位年仅二十六岁的年轻诗人(1962)在点亮精神火炬;此刻,在这首诗诞生五十余年后,它的读者依然感受到这是精神易燃品。即便今时今日一位二十六岁的青年重返那座雪峰,即便他熟悉近半个世纪以来的诗学史脉络,他不一定能够在技艺上超出早先的那个同龄人。但这首诗并不鼓励后来的读者从中发掘一位年轻诗人所需的宝藏,也不默认它必定会输给一位历经沧桑的老诗人;它停在一个曾被诗人征服的高度上,等待后来者攀登、识别。我们今日再去审视它的原因是什么呢?其一,观察我们在感受这首诗的特色时,我们的感受机制如何发挥作用?其二,如果我们本人去写类似的主题,能否胜出这首诗的表现?
  这种登临某山(某塔、某楼)的抒怀之作此前有一些套路,但在此刻却难觅踪迹,如果放进同一时期的其他诗作之中,这首诗也太过嶙峋而很容易识别出来,仿佛只有它才恪守着诗神的吩咐与清规。一开始,他就承认自我的极限或局限,到此一游的豪迈消磨于到此为止的感慨,身体上的能力到了一个临界点后,精神上的勇气继续攀登而上,力求找到探求人生奥秘的新途径。在他言明极限之际,停下来的脚步让位于眼睛与心灵,一场经由物质铺垫的精神接力赛才刚刚开始。很显然,在出发伊始,他已经预测在山那边不会有一个解闷的知音,也不会有超乎想象的奇境,说到底,这次攀爬正是为了搜寻一组创作素材,连同时而伟岸时而渺小的自我融入其中的语言氛围,切实找到关照人生荣辱的载体和通道。这就是一次孤寂之旅,从时代喧闹(甚至有点苦闷和单调的政治气氛)之圆划出一根切线,脱离而去,重寻一个支点。这是关于“我之为谁”的回应。这也是对自我回应的一次合乎诗律的记录。
  这里有对“高度”的敏感,但更充分予以认识的是“此刻”:万物归于一点,看他如何采撷诗的思虑与节拍。他将讲述他抵达这一高度/时刻所看到的对象,这是必然的;也应回顾自身登临之前的进程,乃至对前一个自我状况进行居高临下式的观照。这就是登高诗的基本要求与套路。
  登高所触足的目标带来了对光阴属性施以二分的效果:就好比这一次经过书写——准确地说是“诗”——确认的登高行为喻示着一个时代结束了而一个新时代又诞生了。伫立于山巅(在此更像是山腰),一个从山下而来的角色将迎接一个被山峰簇拥的新时代;尽管现在说一个新时代还太武断,但其中的新颖已然具备某种跟过去告别的意蕴。这种告别仪式混同于登高远眺之中,如果诗人未能从中察觉到异样的风景,未能及时完成一次自我教育,那么,登高的境界仍不算正当与超脱。事实上,在外人看来,山巅并无什么教育人的特殊景观,看不出和山下所见所闻的差别,然而,这对于诗人来说,意义重大,登高与以诗来记述这次登高是相辅相成的两个盛举:互为慰藉,相互给力。
  在抵达那一可能的高度之际,他完全可以叙述登高的缘由,比如含蓄讲述登高之前的人生窘境,或者残酷而冷静地剖析当前世态的炎凉;也许,这只是多次登临峰巅的活动之一,他也可以对照几次登高所悟的差异。但他选择了尽弃前嫌似的,既不象征性地跟往事挥别,也不踩踏一片祥云来粉碎苦闷的象征,可以说,他谦卑地记述登高之后的见闻,利索而谨慎地避开了赋予登高二分法以某种重大意义的唆使。此刻,在诗的第一行,除了“此刻”、“高度”这两个关键词之外,我们才听见“征服”这个动词的心跳。这是一位小心翼翼的征服者,既不高调宣告,也不肆意破坏人与大山的纯洁关系。这不是一幕演绎给他人看的戏剧,也无需向另一人汇报登高的收获,除了诗神——那与雪山等高的巨人——在翘首以待他分配的福利。
  限于气力,但并无气馁,他承认这个已抵达的高度是“征服”任务的一部分而非全部,这是在向谁承认呢?这是不明确的,但可以确定的是,这首诗未把知音拒之门外。换言之,这首诗预存了一位知音,尽管他面目模糊,但依然是一个可信赖的倾听者。他隐约听得见诗人跋涉至此的气喘吁吁,诗人在估算自己还可以走多远,是否继续登上更高的位置;他衡量着诗人保存的体能还有多少,以及一触即发的诗绪在哪一步骤启动。
  实际上,准确的说法是,“这是我此刻仅能站立的高度了”(或者是攀援、抓住的高度);“此刻”意味着停顿,时间止步于此,意义开始充塞时间的缝隙,动作已然完成,夙愿兑现为一个像样的模型,这一刻已不适合继续“征服”什么了,“征服”不可能在一刻钟里完成什么——此刻是征服的告一段落,而非征服所需的一个量度。此刻只是伫立云海间,而不是在征服的进阶中。征服不属于此刻的任务。但是,“征服”作为一个夙愿和具体行动,发生于“站立”之前,加上,此刻所富含的静止意味,它就具备了囊括“站立”这一后续步骤的模糊意味,并且还因此刻的体能有限而寄希望于下一回,从而附带着某种希冀。征服就是为了此刻吗?显然雄心不限于此。但到了这一步还是有连串的风景可观。这是值得欣慰的,也是记录的萌芽。征服停下脚步的一刻恰是写作抬头前进的契机。
  于是,此刻轮到写作来承担征服的其他层面的意蕴。这是一个高度,已经被征服也正在征服状态中的高度,这是一次概述、断言,但还需做出解释,于是,在诗的第一行末尾出现了一个急于表述的冒号。作为当事人,在无人见证的高处,指着一个地点,他说“这是一个高度”,从而选择从这里出发牵引出一首完整的诗。此前没有关于风和日丽的交待,也没用为何独自出游的缘故来铺垫,突然而又决然地说“这是……”,不由分说,把读者带入他已触足的地点,半命令口吻似的,要求读者想象亲临其境,也在那高处观察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
  这个高度是匿名的、不确定的,既不关乎破纪录,也不涉及对日常生活的俯瞰。此刻,到了这个地步,在他的脚下是一个实在的底部,他悬在半空中——绝对的高度——突然攥住了生存的其他真相。在这里可以发现一点什么动静,并且便于诗复述呢?请不着急,他耐心提醒读者,既然停顿在这个高度,就自然有其必然的意义。于是,在诗的第二行,我们看到了一位并非安然站立而极有可能是贴靠在崖壁上的攀援者——但这股小心翼翼的劲头又不见得是脚底不稳所致,也可能是他已经站在一个山尖,身体前倾,危险地绕开某个屏障看到了一轮太阳。“探出前额”是一系列分解动作的一个,并不能帮助读者确定他此刻是站立还是贴靠。就像我们分不清他此刻所看到的太阳是朝阳还是夕阳。
  应当说,诗的第二行所确立的自我形象赋予了“高度”确切的感觉:这是一个可以看到一点什么的位置。所见之物立即回馈立足点。对于读者来说,当事人“探出前额”的介绍意味着将要看到的对象有一些非凡的含义,读者不禁也探出前额,置身类似的情境,去观望什么即将映入眼帘,而一想到马上可以看到什么,就为自身探头探脑的尝试赋予了意义,也馈赠此刻的“高度”以庄严的趣味。当诗写到第二行时,诗人面临多方面的选择,但显然他遵照当时登山所看到的真实物象来表述,在这个节骨眼上,我们可以发现他对待习以为常的太阳并不感到怵手,他有办法让即将看到的熟悉之物焕发出新意。这就是随后半个句子一波三折(分成三行)带给我们的奇特感受。也就是说,他在复述其当时感到惊诧的那个情境之际记忆犹新,惊异犹在,就好像书桌边正蜷伏着一头从雪峰带回来的雪豹幼崽。
  对应于惊异的,以及有关惊异的回忆的,确实是一轮太阳——更像是夕阳,但诗人并不强调日薄西山这一有可能造成不利局面的情况。他想捕捉的,正是审美对象予以惊异的某种积极力量,暗合一位有为青年攀登向上、朝气蓬勃的打算。令人惊异的一刹那很快就过去了,可它有办法停留在言辞的遗产清单上,通过记忆所催熟的言辞继续活在当事人的心田。于是,紧接着的三行奋力组成可信的半个句子。这关乎到诗的成败。而从我们的角度看,这又关乎诗人的措辞风格。这当然算是一个复句,有意为之的复句仔细交待、刻画太阳的位置以及太阳与人心合拍的那种决然的活跃。他选中了风景中的太阳而非白皑皑的雪,我们似乎也相信,如果他用三行来捕捉雪这一对象的确切形象,也会不逊于太阳的光辉。甚至看见一只雪豹,或者高飞的雄鹰,也不失为励志的对象。但他惊异于太阳与群山的关系,尤其是群山以多层面奉献配角的责任:“薄壁”、“峨日朵”、“山海”三位一体地勾勒出太阳的进退之际的处境。看似一个单句的复杂化,连同诗的第二行,四行的大意无非是“我看见了太阳”,但除了主语“我”未加修饰之外,其他成分都风格化了。
  具体而言,“看”被泛化为“小心翼翼探出前额,惊异于”。这应是对当事人的看的看,也即看的反顾、看的挑选。不限于看的结果,还要延续看的流连、看的进度。当然这也是一种对单一的“看”的不满足而希望看到看这一行为何以发生的整个全貌。突破看的限制,筛选看的内容,坚定看到想看到的对象的决心。在付诸看的行动之前,先有对看的向往和计划,附带着看一看的志气(稚气)。既不能小看了此次行动的意义,也不能被人看扁了,因眼力有限而不能看遍整个全貌。为了增强看的真实性,他得谨慎地描述自己曾经的“小心翼翼”。或许,凭着这份小心,在登高与写作两个时点之间,读者不会产生隔膜,而是直接被探出前额的当事人吸引,不过多地考察这是写作时的回顾。这不是普通的一次看,进而,不是一次普通的发现(收获):看出了非凡色彩,导致了看的惊心动魄——而这份惊异为诗的延展提供了证据。“看我的!”——仿佛诗人就在薄壁那边轻唤。双倍的看:既是看风景,把太阳再度看成新颖的景观,又是看词语的表演,这一回,如何装载太阳的气色以及它带给人的冲击波?这里、此刻,正是适宜的看点,停顿在这一高度正是天作之合。
  那么看到的是什么样的太阳呢?对太阳这一对象的修饰成为这首诗令人惊异之处,也即这首诗主攻的高地。拟人化的太阳对应于当事人的心境,好比是人的替身在山海间演出。突出了太阳的角色,而其他的角色成为帮衬与背景,首先是依然存在的、属于过去的位置“薄壁”,其次是朝向的方位,也即这首诗的落脚点,“峨日朵”吸引着人与太阳,对彷徨的销蚀正在注视中发生,有意思的是,这匆匆一瞥或终得一见,触及的是“许久”的一个进度,那轮太阳在人看到它之前已经在那个位置上徜徉许久,眼下,是许久的其中一刻,仿佛经人的瞩目之后,它才下定决心,最后是打算跃入不限于峨日朵雪峰的群山之间,莫非要归入西边,成为夕阳了吗?不,在此,并无日薄西山的丝毫提示。不妨说,在此雄浑之际,提及夕阳可能会产生意义的噪音。
  在诗的齐长的第四、第五行,原本作为审美唯一对象的“太阳”遇见了一个平分天下的对手:山海。“山海”不仅是太阳要做什么的补充,而且是这首诗真正的演出舞台。太阳尚且彷徨许久才下定决心,而观赏者已经登高远望,完成了决然跃然,开始凝视抵达目的地后的新世界。这似乎是对日薄西山这一俗套的改观,然而,给予群山以某种西向的意味,未免显得穷途末路。索性模糊太阳的志向、山的方位以及光阴的等级。行进至此,诗已经拥有了前五行,但还不够惊异的分量,如果要延续下去,诗有哪些可能的走向呢?我们不妨遮住诗的后续环节,设想我们来做会怎么来延展。
  摆在我们面前的至少有三个机会:其一,继续抓住“太阳”这个中心,交待跃入山海之后的面貌,顺应内在的时间线索往下延伸;其二,顺应“山海”无穷的引力,去发展一个关于山与人的关系新模型;其三,戛然而止于“太阳”的归宿,抽身回来,察觉到除了“探出前额”之外的动静,也即重返看风景的人的现实。
  太阳是登高望远的对象、惊异的作用力,但在诗的较前位置出现,若无更多关于其形象的阐发,就可能迅速转化为一个时机因素:因其较早现身(而诗看上去还未现尾声,气力犹存)而变成了一个先决条件,为诗的下一步骤提供一束光源。试想,当事人探出前额看到了令其惊异的一幕:太阳正在做什么。他把外在之物,那庞然大物,拉回到自身设定的人为的时间之中,“此刻”,人抵达了一个特殊的高度,而高处的太阳与之对视,两个不同时间状态中的角色进入了同一任务之中:共同讴歌人世间的吸引力。
  这一心得体会来之不易。按理说,对太阳某一情致的惊叹往往对应于日常生活的乏味,但在这里,这首诗并不失礼于日常生活,即便在山下的日子里平淡无奇。它不暗示也不提倡读者对“太阳”的反面进行解读,或对大众普遍认可的红太阳形象提出挑战。到此为止,即便有,也是轻轻一抹就不见了,重归于好时光的惊异。
  就在我若太阳、太阳若我,或我看太阳、太阳看我之际,由于太阳被定势为一个现在进行时态中的物象,诗人暂时不便继续发展出关于这一目标物的认识,中止了思考,本可以拿它作为咏物诗的崭新目标,可一下子就因看的满足而把对方变成了背景:太阳这时果真就靠边站了,接下来,以它为伴奏的同一时刻发生了什么,这个问题的揭晓成为了当务之急。这里面有一种关于咏物的分寸感,但也可以说年轻诗人在确立自己的初步风格时意识到顾左右而言他本人的处境并非坏事。外物的讴歌之余,虽不能立即得到一个知音或指引,但是回到自身处境的审视上来,这就是诗的风格的探析。
  我们在阅读这首诗时,务必注意到这一点:太阳让位(沉默不语、不搭腔)之后,诗紧接着做了什么?当然,这个问题同时质问的是,为何我们在阅读时会(要)注意到太阳的谦逊,它突然交出了接力棒?太阳的彷徨与观赏者的小心翼翼构成了一次临时的对峙,一转眼,前者解决好了彷徨问题,俨然进入了决然的呐喊之中,现在,轮到后者平复或解释小心翼翼所预示的危情。“前额”确实是一个关键词,它代表着入迷的看或触及目标时的专注,但它作为小心翼翼的一部分,似乎还留有余地给当事人的其他器官,而这就是诗不失分寸、很方便捡拾的隐形的阶梯。很快,读者的目光会同观赏者的目光一并开始回收,落在指关节、脚下。太阳做到了心中有数,成为已然看过的对象之后,视觉上的满足开始计算起为达此目的的代价了。这也是惊异的开销。太阳已入囊中,但眼下鼓起来的是立锥之地的嚣鸣,是必然的听觉的跟随。读者很难想象诗人贴靠在石崖上的姿态,但听得出那急促的呼吸从一波三折的前置长句余音中响起。“石砾”几乎是紧凑地实施了一次情境的切换,尤其是它主导的那个长句丝毫不逊色于太阳的演出。太阳的跃然是天地之美,是造化的神奇,可石砾的滚动更为真实,要做到跃然纸上则可能要走一条与太阳相反的路径:从真实滑至虚幻——也即,只有美化石砾的表情才可能让诗句彪壮。
  “石砾”依然是一种外在的产物,在人的前额与指关节、脚下之间提供了一个可信的中介。它表明美不胜收的风景应付出的代价是值得的,这确属一个回撤的动作,也是在太阳的生产任务完成之后,需要在那时立即点击一个回车键似的,另起一行,去触及人经过太阳的教诲之后到底出现了怎样的变化。此前此后,人发生了变化吗?人前人后,风景不同吗?石砾长膘似的,牵引出一个骨骼健壮的长句,但我们要比较的是时长的变化,太阳是“正”,而石砾是“不时”,二者在感觉上有细微的差别:太阳是一目了然,所见即所得,很快就浪漫为精神财富,而石砾的自始至终的滑动预示着遗忘与猛醒的交叉,只是看太阳演出的那会儿没去谛听它们而已,它们一直在为坚实的景观提供来之不易的支撑。它们沙沙作响,不正是时光在流逝的表象吗?从对太阳的出神回归到危险的现实处境,石砾再度要回了自己的尊严,也体会到诗需要借助它们的声响来营造一个幸运儿的形象。太阳跃入的是引力无穷的山海,而石砾也不缺自己的深渊与归宿,尽管山海在视觉上是积极的、壮观的景色,而深渊如此低调,只一个“棕色”了事。山海如果具备疗伤的效力,那么,深渊则扮演着警示者角色。托太阳的福分,山海代表着幸运儿一经觅得即可见效的处方,而深渊则意味着随时可能遭遇的困境,只是当事人偶尔遗忘了它的存在而已。深渊是沉静的,是山与山联手塑造的一个死穴。然而,深渊被人的努力所惊醒,离位的石砾造成了从天而降的嚣鸣,这种响声是合理且经得起引用(吟咏)的,它能为撤回诗人的目光——从一种无尽的向往中回归即将开始的返程——起到惊醒那入迷者回到现实中来的作用。但是,这一阵嚣鸣是匿名的动静,它的走向是“自上而下”,尽管与太阳的跃然方向相近,但是几乎不能赢得美学上的熠熠生辉,人一旦停顿下来,不再努力攀登,这阵嚣鸣也随着歇息,有没有一股子死亡的气味呢?如何协调好这必然来到的嚣鸣呢?
  嚣鸣这个词赋予声音以经过选择后的价值意味,显然在此不打算以天籁之音来比拟它,只是附带存在与发生的一个动静而已;这是深渊的声音,还是石砾的喊叫?在那么快的时间内,想给它一个真切的名分,会有多么困难!至少这是粗粝的阳刚之气,不致损耗太阳的豪迈气概,但落实欠妥,这个声音也可能变成诗自上而下发展的嚣鸣。这个旁敲侧击的声音其实难能可贵,换作他人,这个时候,说不定安排的是一只雄鹰亮相,鸟鸣或翅膀扇动空气时的摩擦声。“引起……嚣鸣”是人之作用的后果,虽然人停下蹬踏,石砾就不再滑动,嚣鸣也就停顿,但是,在字面上看,嚣鸣这个词一经采用出现在诗中——即便是一行诗的末尾位置——就存有余音,不会停止,总在回响,除非诗人用一个办法消耗掉它的热量。
  这个办法在这首诗中也就是用一个比喻。嚣鸣的传递有一种逐渐衰减的迹象,如果没有碎落的石砾再度发生,这股声音就难觅踪影,那贴靠在绝壁上的诗人仿佛听得见最远处的一声鸣叫,接近于虚无,触发了记忆的关键:它不正像军旅生涯的一次厮杀吗?石砾、马蹄、兵器、战友,乃至于正义与政治,种种余韵都从最深的深渊底部自下而上变成记忆浮现。沙场空旷、绝壁空幻、深渊空无,声音也在遁世,只剩下攀援者作登高远望的无谓的抗争。伴有希冀,也勘察着绝望。作为比喻,军旅这个与诗人身世密切相关的词,补充了嚣鸣的意蕴,由沉陷于底部的声音改换为平面上由近及远的消失在地平线以外的动静,声音作为诗在这个环节应有的努力已经达成了目的,现在可以体面地退场了。
  军旅的“远去”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其一,作为声源的消失过程,由强而弱、由近而远,配合着逐渐衰弱的嚣鸣(本体),一起归于虚静;其二,它还代表着诗人曾为军人的生平往事的远去,也就是说,诗在这里施以回忆的步骤,中和了此时此地的现实危情。而另一个内涵在于,“远去”这个词的上场往往营造着诗行的闭合转换的气氛,嚣鸣的联想到此为止,接下来,诗人还将把目光恢复到自我器官的考察上来:石砾作为一个中介,完成了“前额”与“指关节”交接手续的见证。
  深渊的全貌不可瞅见,但指关节触手可及,应当说,回到指关节这一话题(形象)上来,暗示着他虚掷了两个机缘,两个让诗另表一枝的可能的机缘:首先,在太阳的曼妙一跃中,诗本可以继续抠紧这一恢弘因素做一些观念上的发挥,甚至遥想另一次远望太阳的体验,做一番比较,而不必触及后续出现的嚣鸣、指关节、脚下、蜘蛛;其次,抓住嚣鸣所带来的虚实结合的气氛做文章,榨取其象征意义,以此了解(了结)诗的夙愿也未尝不可。但是,诗看到了自己的缔造者的那指关节。那“铆钉一般”的手指实在是给人浮想联翩的一幕,这样,就触及了登高远望的代价问题,就偏离了一首咏物诗的章法,而抄小路似的来到了人性的腹地。物性的光辉归于事物,而人性的甘苦从深渊涌现,就好比借一口无底的深渊看到了自我的伤口:这是何苦呢,铆钉一般楔入巨石罅隙?但读者并不能获得关于这个蜘蛛侠更多姿态的信息,但鲜血的滴落不是来自手指而是脚趾,可想而知他悬空抓紧山体的艰难。他用尽力气在这绝壁上,石砾从蹬踏中滑落——这一幕太能变成记忆的肥料,以便在登高的一系列进度中定格为人性的闪光点,更何况还有血滴的付出,对称于鲜红的太阳。他的确在攀援中流了血,但这一事实并不必然可以用于关于登高的事后书面复述之中,这不是军旅生涯的流血冲突,也不是濒临绝境时的血泪史,一位诗人在诗中提及自己登高时流了血,这个举措意味着什么呢?说这是真实的回眸,还不够解释清楚,那一路上真实的化身何其多也。
  鲜血滴落在石砾上,滴落在那立足点上,似乎有一点宣示产权的味道,或是歃血为盟的影子。几滴血是最好的见证,滴落在记忆的深处,随时变成真实可靠的证据渗出来。峨日朵雪峰不只被看到了,而且以血滴为凭,还一定程度上被占用了。这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忍不住透露的信息,他以为血汗的交付可以增强人与大山之间的感情。而归结于一首诗,说自己为了达成纯粹的观赏性的精神高度而流了血,或可平添几分说服力。与太阳的跳跃不费功夫相比,人的迈步则尽显窘态,受制于无法摆脱的万有引力。而从宇宙学的原理上看,太阳不是被山海间的引力所制,地球上的万物都宿命难改地围绕着太阳转,太阳才是一个向地球投以引力的母体;但是,从滴血的绝壁上看,太阳已不再是一个物质的恒星,而是视觉上的一个圆盘,它的确为眼前的风景提供了一个变量,一个舒适的变量足以让山海含情脉脉、光芒万丈。
  我们当然可以指明太阳的归宿、彷徨以及之后的决然一跃,都是虚幻的场景,就像深渊也是一个大小比例所造成的视差,并不存在;存在于绝壁上的真实情况大致是:一是孤独,二是千篇一律。赋予太阳非凡的面貌,赋予绝壁上的自我艰苦探索、向往光明的形象,到头来,皆因血滴的撒落而归于空无,唯有流了血这一情况才是最最真实的。这才是人给予那日日如旧的外在环境一个微小变量。血滴在这个位置上也并非不可替代,比如诗人如果说他贴靠在绝壁上连连咳嗽了几声——从而与深渊的嚣鸣达成合奏效果——也有机会强调人此刻的真实处境。
  从叙述逻辑上看,为了看到无限风景而滴血为记,收益与成本予以匹配,说得过去,读者也体谅这亦幻亦真的认知险境。但我们需更进一步考察的是,血滴这过于真切的报道还意味着什么?有没有对知音的诉求?仿佛自言自语,瞧,“这是我的血!”,指给不在场的文字读者看,这是挺容易达成共识的劳作与获益场景。血,增添了这一行动的可信度,也因代价的明确,免除了不劳而获在文学上的不雅声誉。换言之,换作他人,即便是一个樵夫,同样也流血,如果他也想看到山那边的太阳——如果他心中也装着奇妙的风景。但从写作实践来看,鲜血又具有一种不可模拟的书写的困难,几乎不太继续扩展关于血的触动与记忆。血,作为一个醒目的记号,仅仅是从某处渗出来而已;这已足够。
  但无法从滴着血的石块上再看出什么迹象,这是不可观察的意义盲区:诗驻足于此却无心观望。那么,“撕裂的鞋”作为一次失败的劳保措施,是否会提供鲜血之外的声明,比如影射贫瘠的生活让他没能拥有一双好鞋?抑或是,在此反衬“踏破鞋底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条箴言的并不合理?群山并不为他流血流汗流泪而一改本色,也不出任他蹭破了皮肉的知情人,这皮开肉绽的现实如此微弱,而周边的情状处处是巨大的体积。然而,血依然是真谛的获取通知,需要有人来分享,他的视线两度朝下,一是寄情于深渊,二是知觉于脚下的破绽,眼下,如果再发放出谦卑的朝下的目光,那么,哪一个对象才是最佳的承载者?简言之,他还可以看到什么——从周边环境或自身状况中看出什么合乎语言推演的秩序?
  我们遮住这首诗的最后四行,思路搁置在“血滴”这一单句的余音中,下一步最可能步入哪个景象呢?难道雪峰之侧的动态已然采撷到手,不再去发现有别于太阳的宏大景象吗?如果这种不再发现什么的意愿已经生成,是否意味着“血滴”的出现已完成诸多逻辑的贸易,而饱满的情绪决然衰弱,去寻觅一个托底的尾声?从另一个角度看,诗走到流血的现象这一步就不再有侧视天下的激情了吗?
  盟约似已缔结,双方即将打道回府,太阳归于西山,而人拎着一双破鞋回到贫苦的山下人间。他停顿于血滴落却又迅疾凝固的一刻,只待闯入视线的新动静来丰富流血后的大片的思想空暇。他的确察觉到整个人贴靠在绝壁上的样子已暴露无遗,没什么好看好说的了,此刻,着实迟疑于诗的翅翼如何再度打开。因为在看风景的进度中过早地谈及自我,他已经失去了对风景他性的敏感,接着,他从绝壁上放下身来,完成了紧张的探查;但是否在诗的后半阶段讲述一个下山的时刻,讲述这个时刻的感悟,依然是个谜。太多的可能性袭扰着。很明显,物我融合又分离之际,他赞叹了自我的奋进,即便是赞叹了自我的孤独也称得上得体的咕嘟。我楔入了“此刻”第二次现身于这首诗的契机。继一次惊叹之后,“此刻”有别于它曾在诗的第一行托付,此刻它驮负的是对人作为知音之不可能的宜人性的告诫。没有人作为他的知音,这一情况并非坏事,而是宜人的事实,理解到这一点,才是血滴的回报。此刻,太阳已经不再是重心,自我的秘密才是欲说还休的兴奋所在。此刻之我不同于前一“此刻”中小心翼翼的我,费尽功夫得来的这一差异肯定不宜向外人道破,但雄鹰或雪豹例外。不妨说,雄鹰或雪豹是可信赖的保守秘密的准知音。
  不过,雄鹰不在,雪豹也无,秘密之汁荡漾却又收拾妥当,血的出现有如一次非凡的洗礼,我之不同非他人可知。此刻,他或还吸附在绝壁上,或已收起手脚,如履平地,急于跟谁分享内心的秘密,渴望生起又隐退。但要是细心聆听周围事物的作息,没有雄鹰和雪豹,并不预示着秘密的绝对封存。雄鹰或雪豹作为一个变量加入,成为一个单句的主语,会否助推这首诗再现一个漂亮的高潮?显然,他既没有碰到也不打算虚构,雄鹰或雪豹仅仅是作为渴望的影子为“此刻”鼓劲加油,它们的缺失反而为一次以小博大的对照提供了先机。渴望,作为“此刻”所体验到的心理反应,依然是步入坚实尾音的一个中介,血滴太过渲染的现实需要一个相对抽象的心灵状况来适应、转向。我之判然二人、我之庞然凛然,很值得雄鹰的羡慕,也值得雪豹咬住的雪线来钦佩,但这一厢情愿的渴望是此刻的第一反应,随之而来的,“一只小得可怜的蜘蛛”隆重上场。仿佛这细小的动物是血滴的化身,称量着动过世界观全貌的人到底跟此前有何不同。
  “渴望有”,但实际上并没有。“此刻”这一时分的形象直观上需雄鹰或雪豹来凸显,只有这两类生灵方配得上实景与渴望。也许以前他有过跟雄鹰、雪豹对视(对话)的机缘,或者是设想过与雄鹰或雪豹同处一地的情境,但此刻机缘不再重现或设想无法兑现,这种预期眼看就要落空,而雄鹰或雪豹缺乏实际的对诗句的奉献,不能出任见证者或知音或旅伴,很可能掏空这句关于“渴望”的诗的力气,倒不如当时以必然存在于此的一种植物为渴慕的对象(对话者),为诗的下探提供可靠的基座。应当说,雄鹰、雪豹的利用是虚晃一枪,存有危险,但正视它们的缺乏之余,诗自觉地了完成一次补救行动,也就是说,至此,为了解决雄鹰、雪豹在感觉上的不确定性带来的诗后续延展的麻烦,很自然地搜寻到了它们的替代者:蜘蛛。
  这种替补的出现既可以是预先虚实结合的安排,也可以是临机一动,找到的下一个台阶的步态。我们更相信是后者,诗在得不到雄鹰的救助时,不乏补救的美学,以平衡得失。从“渴望有”到“但有”的轻轻一跃,即可沾光于大与小、俊与丑、可观与可怜之间的矛盾律。雄鹰作为可观的风景元素不出现也好,这样才有机会重估当事人不虚此行的判断,尤其是血滴从鞋底渗出这一类太过琐细的镜头,并不适合在雄鹰的世界观里抖露;作为抽象的知音,雄鹰是较好的选择,但它跳出心灵的伙伴这一钳制,为诗人上演它亦在悬崖求生的触目惊心的血案——演绎生物链的残酷性——或许会扰乱这首诗所追求的倒影。雄鹰(或雪豹)是一个适度的噪音,但在提升当事人心境与雅量方面确属一个矫健的参照系,它手脚麻利地收拾了“指关节”、“脚下”这一幕戏剧的残局:调节了“我”的渺小与无名所造成的这首诗趋于谨慎、拖沓的作风。仅仅是把雄鹰列为渴望的对象,这首诗在步入尾声之际,就妥当解决好了“我”与“蜘蛛”处境相似、同时天涯沦落人的语序演进与逻辑推进的难题。
  读者可以试着将雄鹰那一行删除,联系上下文默读几遍,试试诗会否发生畸变。从人的雄心出发,雄鹰足以媲美于人的“此刻”状况,对应于人在高处的渴望;事实上,太阳作为惊异的对象,也足以“与我为伍”,但它是一个终极的被看之物,虽说可以见证人的存在,却不能担当人与它本身之间有过一次对望的见证,这就需要一个第三方来激活“惊异”之后的人之渴望。这个第三方如用崖壁上的花草或一位同在山体上的踽踽独行的游客,其效果很可能迥别于雄鹰:前者乃可见之物,一旦出现会增加视觉形象的变数,后者则是记忆中的虚拟之物,不会添乱却又实惠。从策略上看,渴望的落空是早已准备好了似的,这样,就不必顾虑雄鹰在诗中的戏份太少。而对渴望的调节作为这首诗迈出的最后一步确有移花接木之效,读者很顺当地就坠入了“渴望有”、“但有”之间的互补关系中,而不再检讨血滴从鞋底渗出之后诗最适合接着干什么。
  雄鹰的理解取其共性(无需修饰),而填补其空位的蜘蛛则多出一个修饰词:“小得可怜的”。这小可怜作为次优方案给人侥幸心理,就好比它是自我的化身,与“我”一样贴靠在绝壁上,一样可怜兮兮,一样被装进了太阳营造的明信片中。这是不可多得、所剩无几的分享者、在场者,是目光落到实处总可发现一点什么的命运按键。蜘蛛之小,有别于雄鹰之大,并受益于这种大小之别,为当事人奉送小可怜惺惺相惜的贴己话。蜘蛛虽不是人之渴望的共享者,却默享人所体察出的快慰。也许蜘蛛并不这么想,但以大自然的恩赐为名,容不得它推卸与人分享的责任。读者毫不设防地接纳了雄鹰与蜘蛛的天壤之别所造成的悬殊效果,并觉得蜘蛛有一点小恶心也无妨,这不正好说明人求之于他人的无可奈何,以及必要时人求之于非人的合情合理吗?
  一个人所开垦出的属于他的大自然风景,出自于看(惊异)与思(渴望),截止于领悟到大自然的“赐予”,升华于人与蜘蛛分享心得的可能性;蜘蛛侠般的人找到了仿生学的初衷,情愿等同于一只小得可怜的蜘蛛,并非有辱人的尊严,相反,蜘蛛的无言依然是考验人的智力的谜团,依然是语言此次尚未探索而值得日后探求的一个未理解透彻的恩赐。下得山去,人当如何向他人复述山上景观?是描述一个征服者形象,还是一个受惠者的快慰?这首诗起兴于“征服”的雄心,止步于大自然赐予——如同被大自然震撼、慑服——的快慰,确有一点前后不搭、方寸有失的印象,为之圆通这一气脉不畅的症结,读者或可认为人性的光辉因受惠于自然的笼罩而有所增益,一个心气甚高的攀登者似已重新理解“征服”的含蕴:我们去征服大自然——征服一个海拔高度——图的是什么呢?是为了得到蜘蛛这个知音,还是获取某种非此不可的快慰?回到这首诗的逻辑上看,诗人在峨日朵雪峰之侧完成了发现的哪几个步骤?在演绎发现的心得时,遵循着一个怎样的流程,并为这个流程提供了怎样的行之有效的变数?
  从诗的第一行“高度”这个关键词上,我们似乎已经猜到了此行的关键不是实际的收获,比如采摘一朵雪莲,或邂逅一位高士,或觅得五彩石,“高度”反衬出年轻人的体力、能力之低,并限制了这首诗在高度的语意中的人身自由,抵达这一高度,这一心理上需克服的一个刻度,起码的预期收益是可以看到太阳的斑斓(进而为“高度”赋予高度的意义),如果日落西山是跋涉初始既定的目标,那么,诗就要妥善解决好人与风景的关系,比如日薄西山这一次的演出跟以前的见解有何不同,而兑现在诗句中,一个核心问题就是:落日的戏份如何安排才不遮蔽人性之光耀?这里当然要塞进山海的教诲、收益与代价双方面的交辉、人如何从风景点全身而退等思虑对象。此时此刻、此地此景,山腰上以渺小的人为核心的自然界应临时组建出怎样的秩序——太阳不负责任似的跃入了风景的旁侧,而当事人的艰苦又太渴望渗出真谛的血滴,那巨石、岩壁,那石砾、深渊,都不主动承担对人的教诲,都以模糊的面貌先进又后退地归于原位,人所自谓的征服、所赋予这一次出行的意义即将旁落无依时,大自然造化出一只小得可怜的蜘蛛,这是一步险棋,就在读者认为大自然太过吝啬之际,诗人以改变自己一开始的那个征服者形象为代价高歌大自然的慷慨,稳住自然界在个人面前的威严与丰饶。即使作者本人事后也觉得“快慰”的收场太显仓促,但也别无他法扭转日落西山之余风景因迷失了中心而彷徨。于是,我们体谅诗一开始修饰“征服的高度”的那个词:仅能。一方面预示着仍然有高不可攀之处有待突破,另一方面又理智地承认输给大自然并不会亏了血本。人的征服与大自然的恩赐存在着微弱的因果关系,但确属诗所提供的两个不同时机,亦可理解为诗在人的主动权渐入渺茫之际,自然而然从绝境中掘取人的被动获利这一情况来促成必要的转机,只是这样的转换算不算最好的措施,这对于年轻诗人来说,仍需进一步思考。人登上崖壁远眺所受到的限制远多于语言对此事复述时的困难,而语言求真以复原当时的所见,并不会高明于语言借诗人一次出游追求非现实的美观。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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