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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斯坦尼斯拉夫·莱姆:马塞尔·科斯卡特《鲁滨逊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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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16-04-02  

斯坦尼斯拉夫·莱姆:马塞尔·科斯卡特《鲁滨逊家族》

王之光 译




  步笛福《鲁滨逊漂流记》之后尘的是瑞士的“鲁滨逊”——本供小儿阅读的“稀释”之作,和一大批愈加小儿化的荒岛度日故事。几年以前,巴黎奥林匹亚出版社为与时俱进,出版了《鲁滨逊·克鲁索的性生活》,一本破烂货色,作者不值一提,无非是归出版商本人所有的笔名罢了,做了他藏身的遮羞布;该出版商向来雇用辛苦的“枪手”,目的自然是人所共知。而马塞尔·科斯卡特的《鲁滨逊家族》(巴黎,瑟伊出版社)却不失为百年一见的佳作。书中所言是鲁滨逊的社会生活,他的社会福利事业,和他那艰巨的、熙来攘往的生存方式,因为书里触及的,是孤居生活的社会学——个初无人烟、到小说结尾却人满为患的岛屿上的大众文化。
  读者很快就会发现,科斯卡特先生笔下的作品不是抄贩之作,不是商业性炒作。荒岛之耸人听闻和色情的面,他未着一笔;也未把这位海难者的淫兴引向长有毛茸茸椰子的椰树,引向鱼类、山羊、斧头、蘑菇,引到从破船里打捞出来的猪肉上。仿佛有意与“奥林匹亚”过不去,书里的鲁滨逊不再是那位发情的汉子,像一头勃起的独角兽,蹂躏灌木、甘蔗丛和竹林,轻薄沙滩和山峰,强奸着海湾里的水、海鸥的尖叫、信天翁那高贵的身影和风暴冲上海滩的鲨鱼。渴求这类货色的读者,在书里将找不到能让他想入非非的精神食粮。科斯卡特笔下的鲁滨逊是一个纯粹的逻辑学家,一名恪守礼俗的人,一位将自己学说的结论推到极致的哲人;船难(一艘名叫“帕特里夏”的三桅帆船)对他而言仅是开启了大门、割断了纽带、实验室准备试验,因为他借此深入自己的存在,不受“他者”在场的污染。
  塞尔吉斯(Sergius N.)审时度势,不但没有逆来顺受,反倒决心当一名真正的鲁滨逊,第一步,就是主动顶起这个名字,这合乎道理,因为从自己的过去,和迄今为止的生活里,他再也捞不到什么好处了。
  这位海难者的一生可谓堆砌艰辛与沉浮,已经够倒霉,不必再翻耙记忆,空抱怀旧之情,追念失去的东西,徒添苦楚。这片世界不能维持发现时的样子,得把它整好,还得仿照文明的式样;于是,这位以前的塞尔吉斯,便决心从头塑造岛屿和自己了——从零开始!科斯卡特先生笔下的新鲁滨逊是不抱幻想的;他知道,笛福的主人公是虚构的,其生活中的原型——那位名叫赛尔科克的水手,多年后被一只双桅船发现时,已经彻底沦为兽类,话都不会说了。笛福的鲁滨逊之自救,并不是靠“礼拜五”,“礼拜五”来得太晚了,而是兢兢业业全凭上帝本人的陪伴;这也许有点严峻,但对一个清教徒,却是最好的出路。正由于这位“伙伴”的高压,他才迂腐地规矩做人,顽强勤勉地做事,省察良心,刻意自我节制,而这一点则激恼了“巴黎奥林匹亚”出版社的那名“枪手”,于是垂下淫荡的牛角,朝它迎头撞去。
  塞尔吉斯这位新鲁滨逊,虽然感到自己身上有股子创造力,可他事先就明白,有种东西他绝对不去创造:上帝这位至高存在肯定是他力所不及的。他是一个唯理主义者,便以理性着手自己的任务。他希望面面俱到,于是先从这个问题开始:最合理之举是不是彻底无为。毫无疑问,这会让人发疯,可谁又知道,疯狂不是适宜的状况?呸,要是能挑选疯病的种类就好了,比如给衬衫选配领带癖啦;轻躁狂欣快症(hyptananic euphoria),则是鲁滨逊很想犯一犯的,这就可以天天乐得颠儿颠儿的了;但他如何保证这疯病将不演变成抑郁症,最终又导致自杀企图呢?这主意不成,从美学考虑更是如此;况且被动也不是他的性格。上吊或投海,时间有的是,因此他把这种变种推迟到海滩上去了。
  梦中的世界——在小说开头几页里他自言自语说——倒是尽善尽美的乌有之乡;它是一个乌托邦,但不够清晰、略有血肉、浸没于心灵的夜行里,那心灵当时(夜间)无法符合现实的要求。“在我的睡梦中,”鲁滨逊说,“常有各式各样的人来拜访我,他们向我提问题,可我不知怎么回答,得等答案吐出他们的唇吻。这莫非表明这些人是我身上脱落的碎片,莫非是我肚脐的延伸?这么说是要铸成大错的。那些让我食欲大开的蛴螬,那些甘肥的白色小虫子啊,我的大脚丫子小心翼翼地探来探去,但在这块石板的下面会不会发现它们,我是不知道的,同样,那些乘梦而来的人,他们心里隐藏些什么,我也不清楚。所以说,就与‘我’的关系来说,这些人和蛴螬一样,都是外在于我的。这样想绝不是要抹去梦境和现实的分界——那是一条疯狂之路!——而是 创造一种更好的新秩序。梦里只是偶然成功的东西,结果好坏纷杂,混乱无形,摇摆不定,机缘凑巧,必须将它们整顿、紧固、连缀在一起,变得稳妥可靠;一个梦一旦锚定在现实里,作为一种方法(Method)被带进现实的日光下,并服务于现实,给现实添丁加口,用最精致的物品来充实现实,那就不再是梦了,现实也将因这剂妙药的功用,清晰同于从前,外形却异乎往常。由于我是一人独处,故无须考虑别人;又由于我之知道‘自己独处’对我是一服毒药,因此我不是独处。我调遣不了上帝,这是实情,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不能调遣任何人!”
  这位逻辑至上的鲁滨逊还说:“人没了‘他者’,就像鱼儿离开了水,但也正如水大多浑浊不堪,我的媒介也是一堆垃圾。我的亲戚、父母、上级、老师,不是我自己选的;甚至我的情人们也如此,因为她们和我是漫然相遇的:检点平生,我‘取’的(如果能说我曾‘取’过的话),只是机缘所‘予’的。假如说我也像别的凡人那样,曾经注定于出生、家庭和朋友的巧合,那现在也没有什么好哀叹的。所以,让《创世记》的开篇回荡起来吧:去你的,喧嚣的红尘!”
  我们看到,他这话,的确有造物主气派:“要有光……”。因为事实上,鲁滨逊确是在准备从零开始给自己造一个世界,现在来看,他白手起家从事创世的伟业,不仅是由于这一场不虞之灾令他摆脱了尘嚣,更是因为他立意如此。所以,科斯卡特笔下的这位在逻辑上堪称完美的主人公,便勾画出了一幅蓝图,一幅不久之后将毁掉他、嘲笑他的蓝图。可以如此办么,正如人类世界之于造物主?
  鲁滨逊不知道从哪儿下手。该不该让一帮理想的造物来环伺自己呢?天使怎么样?飞马又如何?(有一阵,他颇想造一只肯陶洛斯半人马)但由于抛弃了幻想,他感到,身边戳着一帮十全十美的造物,胃口要吃不消。因此,他一上手,就给自己添了一名此前只能于梦中求之的人:一个集义仆、司衣、司阍、司膳于一身的家伙:胖子(苦瘦脸儿可要不得!)斯尼宾斯。初次造人,我们这位学徒期的造物者,倒也考虑过民主,但他先前容受民主只是事非得已,他肯定别人也是如此。还是孩提时,在入睡之前,他就总是幻想着:要能托生成中世纪的大领主,那该多美。现在,幻想终于成真了。斯尼宾斯蠢得恰到好处,这样不费吹灰之力就拔擢了他的主人;他脑子从来不会出现创见,因此也根本不会预先通知;只消眨眼的工夫,他就样样办妥了,甚至主人还没有来得及吩咐他。
  这些活儿,鲁滨逊是否替斯尼宾斯做过、又是怎么做的,作者根本没有解释,因为故事是用第一人称(以鲁滨逊的口吻)写的;然而,即使鲁滨逊暗中做了每件(还能有别的吗?),后来又派交给了仆人,他当时也是全无意识,所以留在眼前的,就只有这一通努力的结果了。一大早,鲁滨逊刚把睡意从眼上揉掉,一份他最爱吃的、精心烹制的小牡蛎就摆在了床边(由于加过海水,因此略带咸意,滴上红褐色酸草的酸橙味,味道好极了),软软的蛴螬,像黄油那样白,堆在雅致的石盘子里,算是一道开胃菜;再看一看左近,用椰子纤维擦过的皮鞋锃亮,他的衣服全摆好了,一律用晒烫的石头压熨过,裤子笔挺挺的,一朵鲜花插在上衣的翻领处。可就是这样,主人进膳更衣时,也不免要抱怨两句。午餐要吃烤燕鸥,晚饭得喝椰子汁,千万要冰过的。斯尼宾斯既是称职的司膳,大气不出恭领钧旨,自然不在话下。
  主子唠叨,仆人听着;主子发号施令,仆人恭奉如仪。多美的生活,宁静无澜,简直像乡间假日。鲁滨逊常去散步,遇到可心的鹅卵石便装进口袋,甚至为此建了收藏室;而此时的斯尼宾斯,则在准备着膳食——自己却一点不吃:多轻松的预算,多便利的买卖!但渐渐地,主仆关系出现了一丝裂痕。有斯尼宾斯这么个人,这绝没有问题:怀疑这一点,就是怀疑没人看见时树木就不存在,云彩就不飘。可这厮老这么一本正经、循规蹈矩、哼哼哈哈的,日子久了也真叫人烦。鞋总是锃亮地候着鲁滨逊,牡蛎也是一早在他的硬板床边散着香气;斯尼宾斯矫舌不言——倒也不坏,仆人“如果”啦、“而且”啦、“但是”啦起来,主子反倒受不了——可要是这么着,就显然不能说岛上有斯尼宾斯这么个人。鲁滨逊决定得添点什么,好让处境——现在也太原始了,太朴素了——变得优雅一些。让斯尼宾斯懒惰、犟头、生点小坏心,这办不到:他就是这么个人!他的生存作风,已是根深蒂固了的。因此,鲁滨逊便雇了一个小厮、一个下手:打工仔。这是个邋遢但模样很俊的淘气包,脚底像是抹了油,带点痞气,可机灵得很,满肚子诡计,现在,忙不开交的是仆人,而不是主子了;但不是忙于伺候主子,而是忙于掩盖这个小混蛋整出的各种好事,免得主人看到。结果,由于整天忙着痛揍打工仔,斯尼宾斯较诸以前便愈发地少露面;海风吹来了斯尼宾斯的打骂声,鲁滨逊时而在无意中听到(斯尼宾斯的尖叫煞似大海鸥的叫声),但他不想介入仆人间的吵闹!怎么着?打工仔要把斯尼宾斯从主人那儿拖走?那他得滚蛋——于是就叫他卷铺盖走人,在风里化成了碎片。这厮甚至还自作主张地去吃牡蛎!主人很想忘掉这个小小的插曲,可斯尼宾斯办不到,虽然他试过;他活儿也干得糟了,骂也没用,仆人还是一言不发,沉默者城府深,他现在显然开始有想法了。主子懒得去拷问一个仆人,叫他坦白一一难道我是他的忏悔牧师?!事事不顺,叱责没效果——那好,你这个老蠢货,也从我眼前拿开吧!这是仨月的工钱,滚你妈的蛋!
  像天下所有傲慢的主人那样,鲁滨逊费了一整天的工夫,才攒起个木筏来,划到了“帕特里夏”的甲板,这艘破船爬在一块暗礁上:那些钱,幸好没有被海浪卷去。账扯平了,斯尼宾斯不见了——只是他留下了数过的钱。鲁滨逊受了仆人如此羞辱,简直不知如何是好。他觉得自己犯了错误,虽然这念头只是出于直觉。到底是哪儿出了问题?!
  在这儿我是主人,我可以做任何事!为了给自己打气,他立即对自己这样说,并着手于温迪梅了。我们猜,她引据着男子汉礼拜五的范式。可这个单纯的妙龄姑娘,也许是会诱惑主人落入魔道的。他也许会轻易覆灭于她那美妙(因为不可企及)的怀抱中,情欲一来,他也许就迷了本性,她那苍白而神秘的微笑,她那转瞬即逝的侧影,她那因篝火的灰尘而稍带苦涩、散发着烤羊的油腻香味的小光脚,或许叫他发疯。所以,从一开始,他就灵机一动,他给温迪梅……造了三条腿。在寻常的、客观而陈腐的现实中,他是做不到这点的!但在这儿,他可是造物主啊。他就像藏了一桶甲醇,虽然酒有毒,却引诱他总想喝上几口快活—下,为了防自己,就把塞子塞死了,因为他生活中伴随着一场诱惑,他却绝不能沉溺于此;但与此同时,他还得战战兢兢,免得情欲一动会拔掉那密封塞子。所以从现在开始,鲁滨逊就要和这位三腿姑娘耳鬓厮磨、朝夕相处了,当然,假想一个没有中间那条腿的温迪梅,总还能办到,可也仅限于此。他的感情未经抛洒,柔肠不曾挥霍(何必浪费在这么个人身上?),所以充沛得很。在他心里,小温迪梅是和星期三与结婚日连在一起的(注:星期三,即Mitt-woch,一周之中间,显然是两性的象征;但也许可以这样解释:Wendy [温迪]—— Wench[少女}——Window[窗户])同时还牵连穷孤儿(“星期三的孩子饱尝辛酸”),因此温迪梅成了他的贝雅特丽丝。 而这个十四岁的黄毛丫头,哪儿懂得但丁地狱里的欲火之抽动?鲁滨逊确实很得意自己的手笔。他的确造了她,但也借此——她的三条腿——把她与自己隔开了。但是不久后,整个事情开始分崩离析了。由于专注于某个堪称重要的问题,温迪梅其他的许多重要方面,就被鲁滨逊忽略了! 事情的开始本来是很无辜的。他有时候总想偷窥一下这个小东西,但由于自尊心而抵御了这冲动。可过了不久,各种想法在他脑子里纷至沓来。这个丫头接手了斯尼宾斯以前做的所有工作。捡牡蛎?倒还没什么问题;可掌管他的衣服、甚至内衣呢?读者可以看出,这就有一丝暧昧—— 不——这就太明明白白了!所以,每到死寂的深夜,当她肯定还在酣睡时,他便偷偷地起身,到海湾里洗他那些不登大雅之堂的货色。但既然这么早起,干吗不把她的东西也洗了,且算个乐子(自然是老爷我独乐了),哪怕只干一回?难道衣服不是我给她的?他冒着被鲨鱼吃掉的危险,好几次孤身闯进“帕特里夏”的船舱,翻出一堆女人的艳服、睡衣、围裙、衬裙、内裤。好吧,既然衣物都洗了,是不是还得在椰子树之间扯根绳子,把它们统统挂起来?这就有点悬了!尤其危险的是,斯尼宾斯作为仆人固然已经不在岛上了,可并没有销声匿迹。鲁滨逊几乎能听到他那粗重的呼吸,能猜到他在想什么:开开恩啦,老爷,您以前可从没给我洗过东西呀!斯尼宾斯还在的时候,他断不敢这样放肆地含沙射影,可消失以后,反倒是口无遮拦了!斯尼宾斯走了,这倒是不假,但他阴魂不散,感觉得到他不在的样子。的确,在哪儿都看不到他,即使在当差时,他也是保持低姿态,不敢碍主人的手脚,也不敢抛头露面。可是现在呢,斯尼宾斯却出没无常:他那谄媚的、呆愣愣的病态目光,他那尖哑的声音,又统统回来了;过去他和打工仔之间的叫骂,乘着小海鸥的尖叫声汹涌而至;在丰腴的椰子堆里,如今他露出了毛茸茸的胸(不要脸,是想指桑骂槐不成?!),他把身子贴在那曲线优美的、被剥去皮的椰子树树干上,像一个水下冒出来的溺死鬼,瞪着一双鱼眼(鼓鼓的!)死死地盯着鲁滨逊。在哪儿?在那儿,往那边看,看到那块岩石了吗,在那个小岬上——斯尼宾斯就是再不济,人家也还有一点小小的业余爱好:当年,他就爱坐在海角上,扯开破锣嗓子,臭骂那些年老体衰的鲸,它们在自己的家中,在靠近陆地的海水里,安详地吐着水柱。
  温迪梅与这位严酷、成熟、阳刚气十足的主人之两的关系,早已乱了章法,要是能和她达成谅解,使这一关系变得更稳定、更条理,更合尊卑之序,那就太好了!无奈,姑娘的头脑简单之极;她从没听说过斯尼宾斯;和她讲话,简直像对着一堵墙。即使脑子里有过自己的想法,她肯定也不会吐出一个字。乍看起来,这似乎是出于单纯和胆怯(她毕竟是个仆人!),但实际上,这副“清纯无邪”相却是骨子里的狡诈:主人的冷淡、沉稳、克制和高高在上到底是为什么——不,应该说在抵御什么,她知道得一清二楚!更有甚者,她总是好几个小时不见人影,只到黄昏才出现。莫非这是打工仔?因为这不可能是斯尼宾斯呀——这一点绝没有问题!斯尼宾斯已不在岛上了。这是铁定的!
  天真的读者(唉,这种读者何其多!)现在也许会得出结论:鲁滨逊出现了幻觉,他在一步步滑向疯狂。完全不是这码事!即使他是囚徒,他也只是自己创造物的囚徒。因为那句将对他施加影响的话,他是不会激进地、治病救人地对自己说的:即斯尼宾斯根本就不存在,打工仔也一样。首先,这一声否定一旦公然出口,它所卷起的毁灭之潮,将澌灭一个无助的受害者:如今还存在着的温迪梅。其次,一旦做出这种解释,作为造物主的鲁滨逊,也就彻底并永远瘫痪了。因此,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也不能承认自己的作品是虚空,正如真正的造物主不能承认他的造物是创造怨气,一旦这样承认了,对二者来说都意味着一败涂地。上帝不曾创造罪恶;与此相仿,鲁滨逊也没有在空洞中白忙乎。看起来,两者都做了自己神话的俘虏。
  所以,在斯尼宾斯面前,鲁滨逊简直没有还手之力。斯尼宾斯还存在,可扔石头、抡棍子又够不着,趁黑夜将温迪梅绑在树桩上,权当自己的诱饵(鲁滨逊已经用过这办法了!),是徒劳无益的。遣散的仆人无处存身,所以无处不在。可怜的鲁滨逊,原本想避免以次充好,希望候在自己身边的,是一些上选的人役,可如今却自污其巢,因为他把斯尼宾斯撒遍了全岛。
  我们的主人公忍受着入地狱的痛苦。夜间与温迪梅的口角,小说描述得特别精彩,这些对话与交谈,间以她那沉郁的、阴柔的、泛着挑逗气息的沉默,很是款款中节;在谈话中,鲁滨逊把镇定与克制通通扔进了爪哇国。他的老爷气派一落千丈;他简直成了她的奴隶,受制于她的一颦一笑。透过漆黑的夜色,他觉察出姑娘浅浅的微笑;然而,大汗淋漓、精疲力竭的他,在硬板床上辗转反侧面对晨曦时,脑子里涌起一些狂荡的念头;他开始设想还能对湿迪梅做些什么……某种天堂里的东西?从这里——从他对此事的反复斟酌中——我们透过那些羽毛披肩蛇围脖,看到了一些对《圣经》中蛇的暗示(注:servant[仆人]——serpent[蛇]),并看到他试图颠倒字母的次序来肢解鸟类,以获得亚当的肋骨,这就是夏娃(注:Aves[鸟类]——Eva[夏娃])。而鲁滨逊,自然就是她的亚当。可他清楚,尽管斯尼宾斯这条走狗当差时,他对这厮的个人事没一点儿兴趣,但如果现在摆说不了他,则除掉温迪梅的任何计划,都注定是灾难。不管她以什么形式存在,都比与她诀别的好:这一点很清楚。
  接下来,就是一个堕落的故事了。晚上洗涮那些毛茸茸的衣服和俗艳衣饰,成了一种圣仪。半夜醒来,他总要热切地谛听她的呼吸。同时他又明白,他现在起码还能克制住自己不下床,不把手往那个方向伸——假如他赶走这小害人精,那可就全完了!在第一道曙光里,她那狠搓过的、晒得发白的内衣裤(瞧瞧上面那些洞洞的位置!),随着海风轻浮地掀动;失恋者特有的种种庸俗之极的痛楚,鲁滨逊现在算是领略到了。她那破镜子,她那小梳子……鲁滨逊开始逃离他的穴居,不再蔑视斯尼宾斯虐待死气沉沉的老鲸鱼们的暗礁了。不过,事情不能老是这样下去呀,于是,由它们变吧。他来到了那里,急匆匆奔向海滩,等待一个风暴(很可能也是随便发明的)把跨越大西洋的轮船“女像柱”号的巨大白色船身冲上烫脚的灰蒙蒙沙滩,那里布满了等死的鹦鹉螺发出的微光。不过,某些鹦鹉螺里面藏有发夹,另一些黏糊糊地呱嗒吐出湿淋淋的“骆驼牌”烟蒂——掉在鲁滨逊脚边,那又意味着什么?难道这种迹象不是明确表明,甚至沙滩、沙石、颤巍巍的海水,海水表面滑回到大海里的一层层泡沫,也不再属于物质世界?不管这属不属实,海滩上开始的那场戏,“女像柱”号残体在巨响中被暗礁辟开,把它难以置信的内容泼在手舞足蹈的鲁滨逊面前,那场戏当然是真真切切的,那分明是感情得不到回报的呜咽。……
  必须坦白,从此处开始,该书越来越难读懂了,读者要花不小的工夫。此前精确的情节发展线索纠缠起来,折返原处。作者会不会故意去用不和谐音来搅乱小说的雄辩呢?温迪梅生下了一双酒吧高脚凳是干什么呢?我们假定,它们长三条腿是简单的家庭特点——这个清楚,很好;但这些高脚凳的父亲又是谁?我们是不是面临着家具因圣神受孕??先前只会唾弃鲸鱼的斯尼宾斯,为什么却成了鲸鱼的景仰者,直至要求变形为鲸鱼(鲁滨逊对温迪梅讲到他,“他要成为鲸鱼”)?更有甚者,第二卷开头,鲁滨逊有了三、五个孩子。数字不确切,这我们可以理解。这是已经错综复杂的幻觉世界的特点之一嘛:创世者不再能够同时地在记忆中理顺创造世界的全部细节。好吧。但鲁滨逊跟谁生的孩子?他是纯粹凭意志创造了他们,就像先前创造斯尼宾斯、温迪梅、打工仔?抑或靠间接想像的行为生他们的,也就是与女人生的?第二卷只字未提温迪梅的第三条腿呀。这会不会是某种反创世的删除?第八章里,我们的猜疑似乎为“女像柱”船上公猫的一段对话所证实了,公猫对鲁滨逊说,“你是伟大的拖腿者,糊弄人。”但因为鲁滨逊并没有在船上发现猫,也没有以任何方式创造它,而那动物是斯尼宾斯家的那个阿姨杜撰的,斯尼宾斯的妻子叫她“北极产婆”,所以很不幸,温迪梅除了凳子还有没有孩子,就不得而知了。温迪梅不承认有孩子,至少她在吃醋闹剧中没有回答鲁滨逊的问題,在那期间,可怜的魔鬼居然用椰子纤维为自己编织了一个绞索。
  在这场闹剧中,主人公反讽地自称“公鸡·鲁滨逊” (Cock Robinson),随后改称“讽刺·鲁滨逊”(Mock Robinson)。我们该如何理解这一点呢?是温迪梅在“杀害”他?他认为他所做(所创造)的一切是赝品?而且,鲁滨逊为什么说,尽管他不像温迪梅那样长着三条腿,在这方面他还是跟她大同小异?这多少有作出某种解释的余地,但第一卷收尾处的话语,第二卷并没有解剖学或者艺术上的呼应。另外,北极阿姨的故事似乎没有什么趣味可言,伴随她变形的儿童合唱索然无味:“我们这里有三个,有四个半呢,‘老煎蛋’。” 再说,‘煎蛋’是温迪梅的舅舅(礼拜五?);第三章鱼儿就咕噜到他的,还有我们看到几次暗指到腿(通过脚掌带),但不知道是谁的腿。
  越是深入第二卷,就越是令人困惑。在下半卷,鲁滨逊不再直接同温迪梅说话:最后的沟通行为是一封信,是她晚间在山洞壁炉的灰烬中凭感觉写给鲁滨逊的,他会在破晓时阅读——但他预先发抖了,手指在黑暗中摸过冰冷的炭灰时,能够猜到它的离意。……“别理我!”她写道,而他不敢回信,夹着尾巴逃走了。去干什么呢?去组织“鹦鹉螺小姐的走街仪式”,用棍子打棕榈树,肆意谩骂,在沙滩大道上吆喝自己要把海岛捆绑在鲸鱼尾巴上的计划!接着,一天早晨,那鲁滨逊即兴信手拈来,抓到什么,就在什么上写下姓名、绰号,一群群生命应运而生。此后,仿佛迎来了彻底的混沌,比如,拼凑木筏和撕裂木筏的场景,为温迪梅盖房拆房的场景,大腿变细而双臂变粗的场景,没有甜菜而作罢的饮宴,期间主人公无法分辨打肿的眼睛和豌豆,无法分辨鲜血和甜菜汤!
  所有这些不算尾声还有将近170页!这就给人要么鲁滨逊放弃原定计划、要么作者本人在书中迷途的印象。儒勒·耐法斯特在《文学费加罗》中说,该作品“纯属科学诊断”。塞尔吉斯尽管有人类行为学上的“创世”计划,却无法避免疯狂。任何真正一以贯之的唯我创世,结果必定是精神分裂。本书试图图解这一常理。为此,耐法斯特认为,尽管它颇有趣味之处,但在智力上亳无建树,因为作者喜欢创造。
  相反,阿纳托尔·福什在《新批评》中反对《文学费加罗》同行的判定,说(依我们看完全中肯),暂且不论《鲁滨逊家族》所鼓噪的,耐法斯特没有资格充当心理分析家(此后有关于唯我主义和精神分裂缺乏联系的长篇大论,鉴于此问题对本书完全无关,此点提请读者参阅《新批评》)。福什是这样阐述该小说的哲学理念的:作品表明创世行为是不对称的,因为实际上在思想上可以创造一切,但此后不是所有东西(几乎没有东西)都可以抹去。创世者的记忆使抹去不可能做到,记忆是不受意志支配的。福什说,该小说与(荒岛特定疯狂形式的)诊断病史毫无共同之处,而是例证了创世反常原理。鲁滨逊(第二卷中的)行动仅仅因为他本人一无所获才没有意义,但心理上却容易解释。陷于未能全部料到的情形的人,正好有这种胡乱摆动的特点;这情形依其本身的定律而固化,从而俘虏了他。福什强调说,真实的情形在现实中可以逃避;而想像的情形是没有出口的。所以,《鲁滨逊家族》只是表明,真实世界对于人是不可或缺的(“真实的外部世界就是真实的内心世界”)。科斯卡特先生笔下的鲁滨逊一点也不疯狂,只不过他在荒无人烟的海岛上自顾自建立人造宇宙的计划,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
  鉴于这些结论,福什否认《鲁滨逊家族》具有任何潜在的价值,因为作品这样解释之后,实在是显得乏善可陈了。在本评论家看来,这里提到的两位批评家都不着边际,他们没有读懂书中的内容。
  依我们看,作者所提出的观念,远没有荒岛疯狂史或者反对唯我主义万能创世论那么平庸。(反正后一种论断很荒唐,因为正式的哲学里并没有人宣扬过唯我主义承认万能创世的概念;实事求是,哲学里奋战大风车的百分比极低。)
  我们认为,鲁滨逊“发疯”时的所作所为不是精神错乱,也不是某种论断愚蠢。小说主人公的原本意图是清醒理性的。他知道每个人的局限是他者;由此仓猝得出的观念是,消灭他者给自我提供了无限的自由,这在心理上是错误的,对应于物理上的错误,即那个让我们认为既然容器之外形给水赋形,打破一切容器就给那水“绝对自由”的错误。不过,正如水去掉容器就流淌成水坑一样,与世隔绝的人也会爆炸,爆炸的形式是彻底的去掉文化。如果没有上帝,而且没有他者,没有他者回归的希望,人就必须拯救自己,建立某种信念系统,该系统对于创造它的人来说,必须是外在的。科斯卡特先生的鲁滨逊理解这个简单的戒律。
  况且,对于普通人,最被渴望、同时完全现实的人,就是遥不可及的人。人人知道英国女王,知道她的公主妹妹,知道美国总统的前妻,知道著名的电影明星;也就是说,正常人一刻也不会怀疑这种人的实际存在,哪怕他不能直接(凭触觉)证实其存在。同样,有幸直接认识这种人的人,不会再把他们看作财富、女人味、权力、美貌等等的杰出典范,因为接触他们时,通过日常事务体会到他们普普通通,平平常常,富有人的不完美。这些人凑近一看,一点也不像神灵,也没有什么非凡之处。真正十全十美的完人,因而受到无限渴望,无限景仰的人,肯定遥不可及。正是高高在上,才给了他们磁铁般的魅力;不是身体或灵魂的品质,而是不可逾越的社会距离,才造成了诱人的光环。
  于是乎,鲁滨逊试图在荒岛上复制这一现实世界的特点,范围不超过自己创造的人。他立刻出错了,因为他物质上真的背对创世的成果,斯尼宾斯们、打工仔们等等,那个距离在主仆之间十分正常,但当他得到一个女人,就非常想加以破除。斯尼宾斯他无法搂在怀里,他也不想搂;现在有了女人,他只是搂不到了。问题并不在于(这不是智力问题!),他无法拥抱不在那里的女人。他本来就无法拥抱的!问题是在心灵上创造一个本身的自然法则永远妨碍爱欲接触的情形——同时必须是完全不顾姑娘的不存在。这一法则要管束鲁滨逊,而不管束女伴不存在这个赤裸裸的事实!因为干脆认识她的不存在,就等于毁灭一切。
  鲁滨逊知道了什么势在必行,便动了手,也就是在荒岛上建立一整个假想社会。正是这东西夹在他和姑娘之间,它会生发出一个障碍系统,来提供那无法逾越的距离,以便他能够爱她,持续不断地渴望她,而不再暴露于任何世俗情景,比如伸手摸她身体的冲动。他认识到——必须这样一一假如他在针对他的斗争中哪怕屈服一次,假如他试图触摸她,他所创造的整个世界会瞬间土崩瓦解。这就是他开始“发疯”的原因,他手忙脚乱,从想像的帽子里掏出大批人——在沙滩上杜撰写下了所有那些名字、外号、诨名,口若悬河地谈论斯尼宾斯妻子们、北极阿姨们、“老煎蛋们”,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由于这帮人仅仅作为不可逾越的空间(介于他和她之间)才为他所必需,他创造时漫不经心,马马虎虎的,一片混沌;他仓猝行事,这种仓猝给所创造的东西带来了羞辱,令它的支离破碎、它的缺乏思想,它的廉价暴露无遗。
  要是他成功了,就会成为永恒的情人,一位但丁、堂吉诃德、少年维特,这样就可以如愿以偿了。温迪梅——不是显而易见吗?——就会成为像贝雅特丽丝、绿蒂,像任何女王、公主一样地真实了。完全真实的她,同时也是遥不可及,这样他就可以活生生地梦见她,来自现实的男人思念自己的梦境,与现实引诱现实的情形有天壤之别,恰恰是因为现实无法企及。只有在第二种情况下,才仍然有可能怀有希望,因为现在只有社会距离,或者类似的障碍,才会排除爱情实至名归的机会。因此,只有她为他同时同刻得到现实性与不可接近性,鲁滨逊与温迪梅的关系才能实现正常化。
  于是,马塞尔·科斯卡特为倒霉情侣终成眷属的经典故事对上了终身分离势在必行的本体论故事,这就是灵魂誓言的惟一永久保证了。鲁滨逊(而不是作者,显而易见!)理解“第三条腿”的错误愚不可及,在第二卷中将它悄悄“遗忘”了。冰山的公主把自己的世界掌控于心,不可触摸的情人——这就是他希望温迪梅所成就的,以淳朴的使唤丫头同他一道启蒙的同一个温迪梅,当初她是替换粗笨的斯尼宾斯的女仆。……他的败笔恰恰在此处。你们现在知道了吗,猜出为什么了吗?答案再简单不过了:因为温迪梅跟女王不一样,她了解鲁滨逊,衷情于他。她并不希冀成为纯洁的女神,这一分野把主人公逼向了毁灭。要是仅仅有他依恋她就好了!可她却报之以感情。……规劝任何不懂得这事实的人,就像维多利亚时代家庭女教师调教爷爷们那样的,规劝任何认为我们能够依恋他人却不能依恋他人身上的我们的人,最好不要启动拜科斯卡特先生所赐的这种悲哀恋情。科斯卡特的鲁滨逊为自己梦想了一个不愿意完全交给现实的姑娘,因为她就是他,因为从那个从来不肯放松我们的现实那里,除了死亡,别无清醒状态。


*《完美的真空》是为一些并不存在的小说与科学著作写的评论集,这些著作的作者与出版社均属虚构,令人捧腹的《鲁滨逊家族》即为其中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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