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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唐芸芸:文学史视域中的翁方纲宋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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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16-02-27  

唐芸芸:文学史视域中的翁方纲宋诗学




  作为有清一代文学和学术的产物,清代诗学有着属于自己时代的特色主题,其中之一就是对宋诗价值的论述和定位。从初期钱谦益提倡宋元诗以来,屡有诗坛领袖掀起宋诗风潮,但由于理论缺乏完整性和说服力,诗歌实践没有得到坚实有力的指导,故而多少暴露出疲敝的缺陷而失于自救。不过按照整个清代诗学的趋势来看,独尊唐诗显然已经不合时宜。于是,对宋诗美学价值清晰完整的诠释,成为清代中期诗学家的重要任务。研究翁方纲的学者,无一不重视其宋诗学,①但或论述太泛,或只局限于翁方纲诗歌批点中的诗论片段,没有与其文学史观联系起来。翁方纲对唐宋诗地位的重新而完整的定义,是从宋诗学开始的,其源来自于对《宋诗钞》的批判。

一、对《宋诗钞》的批判

  《宋诗钞》是清初吴之振、吕留良、吴自牧编选的一部宋诗选集。清初宗宋诗风的形成和浙东诗派的确立,与《宋诗钞》的刊刻和流行有很大关系。因为在清初,学宋诗者苦于宋集难求,缺少可资仿效的范本。据张仲谋《清代文化与浙派诗》的研究,除了《江西诗派总集》、《江湖集》等宋人选宋诗之外,清代以前的宋诗选本只有两种,一种是明李蓘(于田)所编的《宋艺圃集》。该书成于隆庆元年,22卷,收入237位诗人的诗作2000余首。另一种是曹学佺编选的《石仓历代诗选》,其中宋诗部分或单称《石仓宋诗选》,凡107卷。《宋诗钞》选编时间始于康熙二年夏,成于康熙十年秋。吴之振于是年冬携带数十部入都,分赠当时在京的著名诗人,更是一个具有轰动效应的大动作(张仲谋105-09),当时甚至有“家家一部”之说。待到四库馆开,进行全国规模的征书,更多藏于内府的宋诗集披之于众,《宋诗钞》的文献价值就不那么重要了。于是《宋诗钞》本身的选编缺陷就显现出来。翁方纲的宋诗学,最初就是从对《宋诗钞》的反驳开始的。而这个批判的参考,就是文学史观念的存在与否。

  (一)时代的类比

  翁方纲看诗人诗作,并不是简单地从审美角度出发来评判作品的优劣,而是将研究对象置于文学史的视域中,结合时代的特色,对其价值作出客观的分析。他认为《宋诗钞》的评骘所缺乏的,正是文学史的观念。
  首先,翁方纲认为,一个时代的诗歌选本,当有一个时代的诗史精神贯彻其中。以一个时代为名的选本,不能止步于挑选其时最具代表性的作家作品,更应体现一个时代的面貌。《宋诗钞》在宋初部分没有选入影响甚大的西崑体,对于展现一个时代风会的选本而言,极不可取。这就是文学史观的缺失。
  对宋初之西崑体,后人向来是鄙薄的。刘攽《中山诗话》中有一段趣闻:“祥符、天禧中,杨大年、钱文僖、晏元献、刘子仪以文章立朝,为诗皆宗尚李义山,号西崑体。后进多窃义山语句。赐宴,优人有为义山者,衣服败敝,告人曰:‘我为诸馆职挦撦至此。’闻者欢笑”(287-88)。他们学晚唐李商隐,却仅得皮相,只知堆砌典故,为人不齿。翁方纲同意传统的说法,他在《石洲诗话》中说道:“《西崑酬唱》诸公,[……]其刻画玉溪,可谓极工”(80)。但他同时又看到了西崑体存在的客观价值:

  宋初之“西崑”,犹唐初之“齐梁”、宋初之“馆阁”,犹唐初之“沈宋”也。开启大路,正要如此,然后笃生欧、苏诸公耳。但较唐初,则少陈射洪一辈人,此后来所以渐薄也。(81)

  “开启大路”,正是西崑、馆阁等宋初诗的存在价值。文学的变革,并非与政治完全一致。文学的延续性,往往不会为改朝换代所隔断。新朝成立,馆阁体大兴,多作颂诗,这是自然;而即使是对前朝诗风的扬弃,也必须先入后出。齐梁、西崑就属于这一类。总得有人先进行尝试。诗人也是在不断的摸索和试探中,找出最适合当下的诗歌写作方式,为“大家”铺垫道路的。而即使所谓“大家”,对其之前的诗风也需有所去取。对于改革先锋如欧阳修,张綖《明嘉靖玩珠堂刊西崑酬唱集序》即谓:“恐其(按,指西崑体)流靡不返,故以优游坦夷之辞矫而变之,其功不可少,然亦未尝不有取于崑体也”(王仲犖 340)。如果没有西崑酬唱,后人就没有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及失败教训。那么,他们就必须再从晚唐遗风重新摸索一次。这样,出现“大家”的几率就会少之又少,而元祐诗风的形成,更不知要到何时了。所以,对于西崑、馆阁存在于宋初诗坛的事实和意义,后人是应该尊重和理解的。包括宋庠、宋祁、王君玉等人,翁方纲认为“诗格皆不免杨、刘之遗”,“然实亦为欧、苏基地,未可以后有大匠,尽行抹却也”(《石洲诗话》82)。
  大路开启以后,便是欧、苏诸公出场。正如唐代李杜等大家一样。但是,翁方纲这里也指出,宋代较之唐代,少了陈子昂一辈人。陈子昂是初唐诗文革新的中坚力量,元好问有“合著黄金铸子昂”的盛赞。浑古苍劲高远的气息就此奠定,这成就了盛唐诗乃至整个唐诗的性格。翁方纲认为,正是因为缺乏浑古的性格积淀,所以宋诗在后来会就“渐薄”。
  唐诗的成就,后人有目共睹。那么,唐初的齐梁余习、馆阁沈宋体的存在,都对后来诗风的变革起着铺垫的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翁方纲将宋初西崑、馆阁与唐初并提,又将宋之元祐与唐之开元类比:“宋初不离唐末余习,犹之唐初不离齐梁余习”。②他指出一个时代诗风的转变和形成,有着自己的规律,高峰时期不是腾空而出的。我们不能因为有大家在后,就抹杀了前人的探索之功。这样的类比,体现了翁方纲强烈的文学史观。他将西崑体置于整个宋诗中,又将宋诗置于整个诗史中进行研究。他并不是赞成西崑酬唱对李义山的刻画,只是承认他们的客观存在,及这种存在的意义。正如《石洲诗话》另一条中所言:

  盖自杨、刘首倡,接踵玉溪。台阁钜公,先以温丽为主。其时布衣韦带之士,何能孤鸣复古?而独宛陵志在深远,力涤浮滥,故其功不可没,而其所积则未厚也。昔人所云:“去浮靡之习于崑体极弊之际,存古淡之道于诸大家未起之先。”斯为确评定论耳。(111)

  翁方纲对《宋诗钞》文学史观念缺失的批驳,已经触及到了其立论的基础。那么,缺乏文学史观照的宋诗选本,其展现的,必然不是宋诗的真正风貌。

  (二)对宋诗价值的揭示

  吴之振在序言中说:“万历间李蓘选宋诗,取其远宋而近唐者。曹学佺亦云:‘选始莱公,以其近唐调也。’以此义选宋诗,其所谓唐终不可近也,而宋诗则已亡矣。”李、曹二人所选宋诗,以似唐诗者为选。吴氏深为不满,认为这样会引导后人产生宋诗求与唐诗相近而不得,故宋诗已亡的印象。那么,吴氏必是以不似唐诗之宋诗入选。翁方纲认为“此对嘉、隆诸公吞剥唐调者言之,殊为痛快”,但是《宋诗钞》是否得到宋诗真际呢?他在《石洲诗话》中集中阐释:

  但一时自有一时神理,一家自有一家精液,吴选似专于“硬直”一路,而不知宋人之“精腴”,固亦不可执一而论也。且如入宋之初,杨文公辈虽主“西崑”,然亦自有神致。何可尽祧去之?而晏元献、宋元宪、宋景文、胡文恭、王君玉、文潞公,皆继往开来,肇起欧、王、苏、黄盛大之渐,必以不取浓丽,专尚天然为事,将明人之吞剥唐调以为复古者,转有辞矣。故知平心易气者难也。(82)

  “一人自有一人神理”,这是翁方纲一贯的看法。吴钞过分专注宋诗“不似唐诗”的方面,直以“硬直”为宋诗特点,甚至是唯一特点。对此翁方纲提出反对意见。他认为,宋诗也是存在各种风格的。作为一个时代的诗歌选本必须做到还一家一时神理。吴钞专以“硬直”一路选宋诗,自然就不是宋诗精腴的体现。以一种风格概括宋诗,并没有达到重现文学史的目的,而以这样的成果作为对明人吞剥唐调陋习的纠正,转会落人把柄。
  其实,客观来说,选诗者都有各自的标准。每个人的知识背景、审美偏好不同,对一个时代诗风的认识就会不一致。所谓“真际”,不过仍然是以个人的主观判断为基础的。后人对前人文学史的梳理,其实都脱不开“想象”,结果只能是无限接近文学史,而不可能完全还原。但是作为一个时代的诗歌选本,就应该努力表现一个时代诗歌状态的真际,而不是凭个人喜好随意删减。吴之振也是清楚这一点的,所以才批判明代两个宋诗选本。但在翁方纲看来,吴钞也并没有实现这个最基本的目标:

  《宋诗钞》之选,意在别裁众说,独存真际。而实有过于偏枯处,转失古人之真。如论苏诗,以使事富缛为嫌。夫苏之妙处,固不在多使事,而使事亦即其妙处。奈何转欲汰之?而必如梅宛陵之枯淡、苏子美之松肤者,乃为真诗乎?且如开卷《凤翔八观》诗,尚欲加以芟削,何也?余所去取,亦多未当。苏为宋一代诗人冠冕,而所钞若此!则他更何论!(《石洲诗话》 110)

  《宋诗钞》虽然声称是“别裁众说,独存真际”,这部选本确实与前人对宋诗的看法不一样。它试图以选诗的不同,达到重新定义宋诗美学原则的终极目标。但事实上却有些矫枉过正了。比如对苏轼诗的选择。
  《宋诗钞》在苏轼题下小识中说:

  子瞻诗,气象洪阔,铺叙宛转,子美之后,一人而已。然用事太多,不免失之丰缛,虽其学问所溢,要亦洗削之功未尽也。而世之訾宋诗者,独于子瞻不敢轻议,以其胸中有万卷书耳。不知子瞻所重,不在此也。加之梅溪之注,斗钉其间,则子瞻之精神,反为所掩。故读苏诗者,汰梅溪之注,并汰其过于丰缛者,然后有真苏诗也。(吴之振吕留良吴自牧 628)

  翁方纲与吴之振等人看待苏诗的矛盾,在于对使事的看法不一。③吴钞认为,苏轼有学问,其诗虽然继杜甫而来,气象宏大,但是失于用事太多。用事太多,是洗削未尽的表现。即没有将学问很好地融入其中。在吴之振看来,欣赏一首诗,似乎是要独得精神,而载体的丰缛,会形成掩盖精神的阻力。方纲认为,“苏之妙处,固不在多使事,而使事亦即其妙处”。事实上,他就是看重苏轼的使事功夫,所言“固不在”此,不过是针对吴钞的迂回之词。他后来在《杜诗附记》中论杜诗“孰知二谢将能事,颇学阴何苦用心”时,与苏轼以“始知真放本精微”联系了起来,并以之为苏轼通集总序:

  吾尝谓苏诗亦有一语可作通集总序者,曰“始知真放本精微”,真放者,即豪荡纵横之才力,即此上七字也(按,即杜诗“孰知二谢将能事”),精微即细肌密理之节制,即此下七字也(按,即杜诗“颇学阴何苦用心”)。(523-29)

  在《石洲诗话》中,翁方纲是这样解释杜诗的:

  “孰知二谢将能事,颇学阴何苦用心。”言欲以大小谢之性灵,而兼学阴、何之苦诣也。“二谢”只作性灵一边人看,“阴何”只作苦心锻炼一边人看,似乎公之自命,乃欲兼而有之,亦初非真欲学阴、何,亦初非真自许为二谢也。正须善会。(51)

  他认为,杜甫此处只是将“二谢将能事”作为性灵——即诗人之才力来看,而“阴何苦用心”是作为苦心锻炼——即后天学习作诗之法的努力来看,并非实指二谢、阴何。而杜甫将才力与努力作诗放于一处,“乃欲兼而有之”,并不偏废。
  他在《杜诗附记》中对这首杜诗进行整体分析。首先针对仅恃“性灵”者作一番批判:

  谁无性灵?皆自谓陶冶性灵,遂足以为诗乎?试问此中所恃以为陶冶者,存底物也?此“物”字,即君子“言有物”之“物”……所赖乎陶冶性灵者,夫岂谓仅恃我之能事以为陶冶乎?仅恃我之能事以为陶冶性灵,则必致专骋才力,而不衷诸节制之方,以杜公精诣尚不敢也。所以诗必自改定之,改定而拍节长吟之。有一隙未中窽,有一音未中节者,弗能安也。(523-29)

  性灵之讲求,必须配之以节制之方,才能成就佳句杰构。即“二谢”之能事,必须与“阴何苦用心”合在一起。同样的,“阴何苦用心”也不能单独用作论诗语料。因为此“苦用心”是为“能事”的节制而作,而不是单指苦吟,“苦事非正赞之语,乃是旁敲之语”。这是翁方纲一直强调的。他反对如孟郊般苦吟,认为“孟东野诗则苦涩而无回味”(《石洲诗话》62),“寒削太甚,令人不欢。刻苦之至,归于惨慄,不知何苦而如此!”(《石洲诗话》96)。所以“苦用心”也要和“能事”合在一起。其实,他所不喜欢的,是孟郊的诗所透出来的刻苦痕迹,及由此形成的寒削诗风。虽然杜甫也说过“语不惊人死不休”之类的话,但“阴何用心特言苦者,在杜公必能确量其分际”,即杜公能把握节制才力作诗与专力于刻苦的作诗之间的差别,所以能将刻苦消纳于无痕,使诗达到整体浑成的状态。
  “始知真放本精微”,出于苏轼《子由新修汝州龙兴寺吴画壁》,本是论画之语,意在描述吴道子的画功,能将“得天契”之势蕴于毫厘妙算的细密之处。翁方纲认为,“真放”当指胸所欲陈之事,“精微”,即细密之处。真放所倚,是诗人的才力,骋才会使得文章的气势直下,必须节制于“精微”之中。而这个精微就是结构意义上的肌理界缝,如此才能无限接近杜诗的精诣——虚实乘承,筍缝消纳。“真放本精微”是一种可学的,可以通过具体作诗手段达到的状态。诗人须将“真放”的才力节制于细密之中,做到细肌密理,以防止骋才造成的文势滑下。但要注意的是,“真放”是被“精微”所节制,而非掩盖,诗人同样应该重视在诗作中表现性情,而不是表现刻苦作诗的痕迹。
  苏轼的《凤翔八观》是翁方纲在阐释“正面铺写”时的最佳典范之一,而《宋诗钞》竟然没有收入。使事,是苏轼学富五车的表现,他的“真放本精微”的原则,是对学问最好的处理方式。吴钞既没有表现苏轼诗的真面目,更没有认识到这个真面目的意义所在。对于有宋诗人一代冠冕的苏轼尚且如此,那么,吴钞对宋诗的把握,就很值得怀疑了。
  在《宋诗钞》中,黄庭坚遭遇了同样的尴尬。一方面,《宋诗钞》将黄庭坚定位为“宋诗宗祖”:

  宋初诗承唐余,至苏、梅、欧阳变以大雅。然各极其天才笔力,非必锻炼勤苦而成也。庭坚出而会萃百家句律之长,究极历代体制之变。自成一家,虽只字半句不轻出,为宋诗家宗祖,江西诗派,皆师承之。史称自黔州以后,句法尤高,实天下之奇作。自宋兴以来,一人而已,非规模唐调者,所能梦见也。惟本领为禅学,不免苏门习气,是用为病耳。(吴之振吕留良吴自牧 889)

  既然如此,那么,《宋诗钞》中就应该体现黄庭坚作为宗祖的特色。而事实上:

  论者不察,而于《宋诗钞》品之曰:“宋诗宗祖。”是殆必将全宋之诗境,与后村立言之旨,一一研勘也。观其所钞,则又不然,专以平直豪放者为宋诗,则山谷又何以为之宗祖?盖所钞全集,与其品山谷之言,初无照应,非知言之选也。(翁方纲,《石洲诗话》 120)

  “宗祖”的概念,是个体相对整体而言,二者之间必须有相应的切合度,才能称之为“宗祖”。而吴钞是以平直豪放为宋诗的主要特色,这本身也是有误的。翁方纲认为:“宋之元祐诸贤,正如唐之开元、天宝诸贤,自有精腴,非徒雄阔也。即东坡妙处,亦不在于豪横”(《石洲诗话》112)。宋代精腴并不在于雄阔豪横。《宋诗钞》对宋诗主要特色的把握,与黄庭坚的本色并不一致,又何以称黄为宋诗宗祖呢?
  翁方纲认为,苏轼是有宋诗人一代冠冕,而黄庭坚则是宋诗的绝对代表。“谈理至宋人而精,说部至宋人而富,诗则至宋而益加细密,盖刻抉入里,实非唐人所能囿也。而其总萃处,则黄文节为之提挈,非仅江西派以之为祖,实乃南渡以后,笔虚笔实,俱从此导引而出”(《石洲诗话》 119)。他奉山谷“以古人为诗,以质厚为本”一语为一生学问职志,在文中多处提到。作为四库馆纂修官,翁方纲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以家中所藏明人的黄庭坚诗歌合刊本为底本,校勘三集诗注上献于朝廷,立即被诏刊入《武英殿聚珍版丛书》。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翁方纲于树经堂刊刻《黄诗全集》,并撰《刻黄诗全集序》。又校《黄太史精华录》八卷。校批史容注《山谷外集》十七卷。乾隆五十四年己酉(1789年)六月十二日,黄庭坚诗三集注本刻成,翁方纲集同学诸子于南昌使院谷园书屋黄山谷像前,荐笋脯赋诗。嘉庆十一年丙寅(1806年)六月十二日,黄庭坚生日,方纲焚香于山谷像前,并校《山谷诗集》。他对黄诗的认识,最有特点的是“逆笔”说,为上承杜甫“肌理”的最佳门径。④其中所谓“细密”、“刻抉入里”,就是翁方纲认同的杜诗精诣,却并不是“平直豪放”的思路。《宋诗钞》虽言黄庭坚乃宋诗宗祖,但由于不知黄诗,不知宋诗,故亦非知言之选。
  翁方纲又指出,编辑一个时代的诗歌选本,必须对整个时代的诗境有所研勘;选择一个可以作为“宗祖”的诗人的诗歌,除了对“宗祖”影响下的状态作一考察外,还要对时人的看法有所掌握。因为这样的言论,不仅能证明“宗祖”地位的存在,也能反映其之所以成为“宗祖”的原因。对于黄庭坚,就是要对刘克庄的话进行考察:

  国初诗人如潘阆、魏野,规规晚唐格调;杨、刘则又专为“崑体”;苏、梅二子,稍变以平澹豪俊,而和之者尚寡;至六一公,岿然为大家,学者宗焉。然各极其天才笔力之所至,非必缀鍊勤苦而成也。豫章稍后出,会粹百家句律之长,究极历代体制之变,蒐讨古书,穿穴异闻,作为古律,自成一家。虽只字半句不轻出,遂为本朝诗家宗祖。(《石洲诗话》 119-20)

  刘后村强调了黄庭坚的地位,一是出现的时机,二是黄诗的特点。诗歌高峰的出现,正是经过了前人的酝酿,即对晚唐诗的袭取和扬弃,对昆体诗昙花一现的反思。苏舜钦笔力豪隽,以超迈横绝为奇,梅尧臣覃思精微,以深远闲淡为意。虽然有心改革,而和者尚无多。欧阳修、苏轼继起,涤荡宋初陋习,成就宋诗风格,但是,二家又是以天才著称,学者无从下手。那么,既有大家风范,又可作后学者入手典范的,非黄庭坚莫属了。作为宋人,刘后村指出的黄诗特点,即师其古意,自成一家,不随手写诗,无一字无来处。这是可以称雄于唐诗高峰之外的另一个巅峰汇集点,江西后学将之蔓延有宋一代。由此,黄庭坚无愧为宋代诗家宗祖。翁方纲对于刘克庄的观点,是完全同意的。要确定一个诗人的地位,必须放在文学史中研究,既要准确剖析其诗歌特点,也要统观整个时代的诗学。因为,宗祖之炼成,是需要前仆后继者的。
  从对《宋诗钞》中苏轼和黄庭坚诗选的批判,我们可以看出翁方纲揭示宋诗价值的苦心。清初开始延绵的宋诗风气,初始于对明代袭古风潮的清洗。但究竟选谁作为宋诗价值的代表,经历了几代人的思量和尝试。钱谦益主宋诗,关注的是陆游一路,由于师法策略与审美理想间的矛盾,其弟子冯氏兄弟将师法对象上溯到晚唐诗。后来王士禛越三唐而事两宋,始以黄庭坚为宗,诗作实践成就斐然,弊端也随之凸显。出于诗坛盟主的责任,他又选《唐贤三昧集》,返回唐诗。宋诗以苏轼、黄庭坚为代表的观点,在理论上的阐述和圆通,最终由翁方纲完成,整个过程又与他批判《宋诗钞》同步。他将唐宋诗均作为整体来分析,并将诗人置于切实的文学史中,其理论眼光无疑是高明的。
  当然其中也不免带有自身偏好,如对《宋诗钞》选杨万里的诗,翁方纲最为不屑:“若诚斋以轻儇佻巧之音,作剑拔弩张之态,阅至十首外辄令人厌不欲观。此真诗家之魔障,而吴钞钞之独多,自有肺肠,俾民卒狂。孟子所谓放淫息邪,少陵所谓别裁伪体,其指斯乎?”(《石洲诗话》 138)。指斥甚是严厉。但这并不是他仅凭个人喜好所发,而是建立在广泛阅读宋集的基础上。从其《苏斋读书记》中可窥得一斑:

  杨诚斋《江湖集》带看,诚斋《荆溪集》带看,诚斋《西归集》带看,诚斋《南海集》带看,诚斋《朝天集》带看,诚斋《江西道院集》带看,诚斋《朝天续集》带看,诚斋《江东集》带看,诚斋《退休集》带看[……](卷二)

  他不但认真阅读所能得到的各种宋人别集,还整理宋元诗集、注本无数。他对于诗作或诗人评价的立足点,除了其本身独立的文学价值外,更看重其在文学史发展中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如果是文学发展的必要过渡,即使如西崑体这样被后人诟病的诗歌,我们都必须肯定它的存在意义。
  翁方纲最后总结吴之振的选诗不当:“吴孟举之钞宋诗,于大苏则欲汰其富缛,于半山则病其议论,而以杨诚斋为太白,以陈后山、简斋为少陵,以林君复之属为韦、柳”(《石洲诗话》137)。若后人看待宋诗时,真如吴之振所选,就会衍生流弊:

  后来颓波日甚,至如祝枝山、唐伯虎之放肆,陈白沙、庄定山之流易,以及袁公安、钟伯敬之佻薄,皆此一家之言浸淫灌注,而莫可复返,所谓率天下而祸仁义者。吴独何心,乃习焉不察哉?(《石洲诗话》 137)

  因为吴之振只以硬直为宋诗的风格,又不考察宋人与前人词场祖述的关系,使得读者无法明了学古而化的道理,更没有体现宋诗深层的好处——即翁方纲指出的肌理,切实,及学问的恰当运用。才薄者会以为只要下笔,就能成诗。于是随之而产生的,就是翁方纲深所不喜的放肆、流易、佻薄的风格。这些都与“温柔敦厚”的诗教相悖。

二、对唐宋之辨的超越

  唐宋之辨是清初在清算明代诗风时,就一直存在于诗坛的论争。明代诗人看不到宋诗的好处,认为宋诗学唐诗而不得;清诗人看到宋诗的好处,叶燮也用大篇幅承认了“变”的价值。清人对宋诗的价值已经渐渐明晰。那么下一步的工作,就是对宋诗与唐诗的关系进行定位。这些工作在乾嘉时代必须加以总结,诗学才能往前推进。翁方纲既然从理论上阐释了苏轼为有宋诗人一代冠冕,黄庭坚是宋诗宗祖的结论,就要着手处理宋诗在整个诗歌发展史上价值定位的问题,主要就是与唐诗的关系。这才是翁方纲宋诗学的终极意义。
  我们仍然从翁方纲对吴之振《宋诗钞》的批评入手。
  翁方纲分析吴钞会“舍其知人论世、阐幽表微之处,略不加省,而惟是早起晚坐、风花雪月、怀人对景之作,陈陈相因”(《石洲诗话》 122-23)的原因在于:吴之振“以铺写实境者为唐诗,吟咏性灵、掉弄虚机者为宋诗”。唐诗多是对兴象的体认和把握,宋诗却多是建立在兴象之外的一种理或情的书写,究竟孰为实?孰为虚?翁方纲对此进行重新总结:

  唐诗妙境在虚处,宋诗妙境在实处。初唐之高者,如陈射洪、张曲江,皆开启盛唐者也。中、晚之高者,如韦苏州、柳柳州、韩文公、白香山、杜樊川,皆接武盛唐、变化盛唐者也。是有唐之作者,总归盛唐。而盛唐诸公,全在境象超诣,所以司空表圣《二十四品》,及严仪卿以禅喻诗之说,诚为后人读唐诗之准的。若夫宋诗,则迟更二三百年,天地之精英,风月之态度,山川之气象,物类之神致,俱已为唐贤占尽,即有能者,不过次第翻新,无中生有,而其精诣,则固别有在者。宋人之学,全在研理日精,观书日富,因而论事日密。如熙宁、元祐一切用人行政,往往有史传所不及载,而于诸公赠答议论之章,略见其概。至如茶马、盐法、河渠、市货,一一皆可推析。南渡而后,如武林之遗事,汴土之旧闻,故老名臣之言行、学术,师承之绪论、渊源,莫不借诗以资考据。而其言之是非得失,与其声之贞淫正变,亦从可互按焉。(《石洲诗话》 122-23)

  其实,在翁方纲看来,吴之振等人并没有深入分析现象背后的成因。唐诗重在兴象,但都是点到为止,以诗人与景象的兴会为上。而宋诗则扩大了可以作为诗材的范围,而且一一求实,可作史传之参考,在处理客观事物时则入微入细,参透其中的深层意义。
  这里他区分了唐宋诗的不同美学特质,肯定了宋诗相对于唐诗的变化。可是,宋诗与唐诗的艺术精神真的就是完全对立的么?如果以“实”为上,那么唐诗的地位是否就降低了呢?翁方纲的处理方式,是将“虚”也纳入了“实”的传统。如作于乾隆三十九年的《重刻吴莲洋诗集序》:

  昔渔洋先生每谓开元、天宝诸作,全在兴象超诣,然如王右丞之作,则句句皆真实出之者也。即王少伯《斋心》一诗,空洞极矣,而按之具有实地,如画家极空濛烟雨之致,而无一笔不可寻其根源,此诗之所以为诗也。(《复初斋文集》 375)

  这在张健的《清代诗学研究》中有详细的阐述。“淡远之作正须有实际耳,岂有但标举严仪卿之论,遂以为尽诗人能事者”。⑤在翁方纲那里,古淡与事境、淡远与实际,并不是矛盾的。在其声称续王渔洋《唐贤三昧集》所选的《七言诗三昧举隅》中,又通过实例,将诗歌三昧从冲淡寂寥,转移到“质实”、“铺排”之中。⑥一切风格特色的形成,皆从有“实际”开始。“实”是一个可以涵盖一切的概念,让人争论不休的唐宋诗在这一点上实现了同源。
  我们还可以注意,翁方纲确立的苏轼、黄庭坚的诗学价值,都与同一个唐代诗人有关,那就是杜甫。杜甫在清代一直处于经典地位,一方面由于其赤诚不二的忠君爱国形象,一方面由于其诗作倾向与宋人,进而与清人暗合。清初叶燮《原诗》承认“变”的价值,承认了诗歌发展的规律,不再遵从“诗格代降”的训示,这些在叶燮说来都很有自信,也很有说服力。但是在面对杜甫的时候,他遭遇了尴尬。因为杜甫在他那里是一个不可动摇的被经典化的形象,是诗歌史上的制高点。而如果遵从诗歌发展的“变”的规律,诗歌发展的高峰就不会在杜甫这一点上停留。这个矛盾在叶燮那里没有得到最终解决,只能用“神化”之类来搪塞。而在面对传统诗学的判断:“正风”、“变风”之争,风与雅颂价值之争,穷而益工论断之争,“温柔敦厚”诗教的回热时,杜诗的经典地位与诗学意义就成了诗学中的一个理论结点。这在清代诗学中越发明晰。因此,具体将杜甫放在怎样的地位上,在诗学需求越来越具体化清晰化的清代中期,这个问题已经陈于案前,亟待解决。
  翁方纲正是继承了这个诗学使命,一生都致力于钻研杜诗的精诣。指导他的,仍然是文学史的观念。
  杜诗是上继六经的经典之作,这个地位得到清人一致的认同。不管是热衷评价宋人是否学得唐人点滴的人,还是承认宋人“求变”价值的人,都尊崇杜甫的地位。此处隐含着这样一个认同:承认杜甫对宋诗风气的开启之功。既然杜甫是整个诗歌史上的经典,当然也可以是唐诗的代表,从逻辑上看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但是,具体说到唐诗的代表,人们一般会使用“李杜”的合称,很少有人将杜甫——仅仅是杜甫,作为唐诗的绝对代表。这仍然是因为对杜甫开启宋诗风气的认同。里面含着这样一个诗学思考:宋诗异于唐诗,这是大家逐渐认同的观点。如果承认杜甫开启宋诗风气,那么,杜诗就与唐诗不同。在唐宋之辨中,杜诗就脱离了唐诗系统,更接近宋诗阵营。如果杜甫都不从属于他自己的时代,那么承继六经的地位如何得存?这在中国古代诗学传统中是无法被接受的。翁方纲要做的,就是要处理这个微妙的关系。
  首先,翁方纲从细处肯定杜诗的经典地位。面对前面提到的诸多诗学障碍,及诗歌批评日益具体化清晰化的要求,诗学家能做的,要么是削弱杜甫的经典地位,使其成为不完美的维纳斯,要么是对制约其地位的诗学理论进行改革或批判,翁方纲选择的是后者。他对“穷而益工”的批判,对辨体论杜的抛弃,对将杜诗划入雅颂的指责,对“温柔敦厚”诗教的重新解释,都成功地稳固了杜诗的经典地位。⑦
  最重要的,翁方纲肯定了杜诗为唐诗的绝对代表。这个论断,影响其对整个唐宋诗的审美评价。与众不同的是,他对杜诗特点分析的入手点,不是常用的“沉郁顿挫”这个关键词,而是“铺陈终始”和“肌理”。
  “铺陈终始”是翁方纲沿用元稹在《唐检校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并序》中对杜诗的评价,并将这个品格置于“妙悟”之上:“诗家之难,转不难于妙悟,而实难于铺陈终始,排比声律”(《石洲诗话》39-40)。以此来对渔洋的神韵说进行整理。翁方纲以此为杜诗的最大特点,以“正面”为着眼点,讲究“切实”。后继者如苏轼,正是他的《石鼓歌》,让翁方纲又一次感叹“铺张实际,非易事也”(《石洲诗话》90)。
  另一个杜诗的特点“肌理”,确是翁方纲创见。上海图书馆藏手稿本《石洲诗话》卷十,是翁方纲对王渔洋《然灯纪闻》的逐条批点。其中关于如何学习古人七律一则,阐释了肌理的内涵:“正惟此中细肌密理,深研其客实衔接乘承伸缩之所以然。在诸家虽亦有之,而无若杜之正变开合纵敛起伏,无处非规矩方圆之极则也。”⑧这《杜诗附记·自序》所言“虚实乘承,笋缝接纳”一致,也与《附记》中的批评实践相合。翁方纲认为人人皆有肌理,正如人人有格调和神韵一样,只不过肌理有粗细显隐之分。而杜诗的肌理是最好的:细密、明显,达到了开合纵横的极致。所以后来那些声称学习杜诗的人,都没有抓住应当从“肌理”入手这个关键,更不用说那些声称从刘长卿辈入手,进而学习杜甫的人了。而“肌理”运转的好处,被黄庭坚学得精髓,那就是“逆笔”之法:

  长澜抒写中时时有节制焉,则无所用其逆矣。 事事言情,处处见提掇焉,则无所庸其逆矣。然而胸所欲陈,事所欲详,其不能自为检摄者,亦势也。定以山谷之书卷典故,非襞绩为工也,比兴寄托,非借境为饰也,要亦不外乎虚实乘承、阴阳翕辟之义而已矣。(《复初斋文集》443)

  这就是将黄庭坚的用典使事、比兴寄托,解释成形成“虚实乘承、阴阳翕辟”的肌理细密状态的一种有效方式。也就是说,黄庭坚是拾得杜诗精诣的。而苏轼又有“真放本精微”的“节制”理念,也是一种肌理细密的表现。
  翁方纲将苏轼、黄庭坚认定为宋诗审美理想的代表,又将苏、黄与唐诗代表杜甫联系起来,然后形成了新的文学史统系,即以杜甫为中心,以韩愈、苏轼、黄庭坚、元好问、虞集为代表,旨在以肌理细密、铺陈排比为胜的诗学审美。这样,唐宋诗就实现了同源,针锋相对的唐宋之辨的立论基础,由此瓦解。

结论

  研究者在讨论翁方纲宋诗学时,认为其“从宋代以来还没有从理论上确立宋诗的美学原则,翁方纲对宋诗的审美特征进行了研究总结,确立了宋诗的美学原则。”“肯定宋诗,可以有两条途径,其一,是强调宋诗与传统的相同性,主张宋诗并没有违背传统,这种肯定形式并不改变传统诗学的价值系统。其二,是承认宋诗与唐诗传统的不同,然后为宋诗的独特性寻找理论依据,这样他们的诗学就必须要超出原有的价值系统。翁方纲的诗学属于后者,他站在宋诗立场上对宋诗给予了正面的理论说明”(张健 665)。
  从上文的分析看,翁方纲是将杜诗特点中开启宋诗的部分“铺陈终始”——这些在元好问那里只是“碔砆”的特质——拿来作为整个唐代的核心,作为整个诗学史的核心。又用“肌理”的概念,从新的角度加固了杜诗的经典地位,并在宋诗中找到这一脉的传承者——苏轼和黄庭坚,作为宋诗的代表。于是,唐宋同源就实现了。翁方纲的宋诗学,并不是寻求“宋诗的独特性”,而是积极寻求宋诗的源头。至于所谓的由“为宋诗的独特性寻找理论依据”而导致“超出原有的价值系统”,指的是将诗学以情感为中心,转移到以学问为中心。其实这些都是翁方纲实现“铺陈终始”和“肌理细密”的方式而已。这样看来,事实上翁方纲规避了宋诗的“变”的价值,而是暗地里转换了传统所认同的唐诗的价值。其实,与其讨论翁方纲是否承认宋诗的价值,不如说他明确大胆地承认了杜甫诗“变”的价值——包括诗歌内容(正变)和诗歌作法,并且将之作为唐代诗歌乃至整个诗歌史的高峰和典范。这样就解决了延绵几百年唐宋之辨。而宋诗代表苏轼和黄庭坚,才是真正继承杜甫一路,可为清人学习的对象。这就为清中后期的宋诗风气扫清了理论的障碍。至于其诗歌实践的失败,招致“抄书匠”的讥讽,实在是才力所限。创作实践毕竟只能作为诗学价值的辅助参考。因为有这样一些人,其诗学主张的最佳代表永远是别人,被翁方纲讥讽的司空图、严羽如此,而他本人,也未能例外。


注释:
①如张健:“学人之诗与文人之诗理论的总结:翁方纲以宋诗为基点的诗学”,《清代诗学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694-700;张然:《翁方纲诗论及其学术源流探析》(广州: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吴中胜:“‘肌理说’与翁方纲的诗学精神”,《文学评论》4(2011):181-88。
②翁方纲《七言律诗钞·凡例》编于乾隆四十六年冬十二月十二日,乾隆四十七年复初斋刊本作“唐末不离齐梁余习”,国家图书馆藏刊本朱笔改“唐末”为“唐初”。
③翁方纲一生对苏轼都很崇拜,自号苏斋,即因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得苏轼书《天际乌云帖》,以之为宝。乾隆三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于厂肆购得宋椠《苏东坡诗施(元之)顾(禧)注》残本,三十一册,多次校对题跋。并于是年始,同人小集拜苏轼生日。他对待苏诗的认真,虽不如《杜诗附记》般花费半生精力,但“详考施、顾二家苏诗注本,始知海宁查氏所补者,或有所未尽[……]是以凡原注所有者,攟残拾坠,录之于箧久矣。歙县曹吉士从方纲订析苏诗疑义,日钞一二条,遂成此帙。而方纲之管见亦间附一二者,欲以益彰原注之美耳。”参见翁方纲:“苏诗补注序”,《复初斋文集》卷三,《续修四库全书》第145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69。四十六年冬,积成八卷,付梓成书,以作为其对苏诗疑义辨析的完整报告。
④参见唐芸芸:“逆笔:翁方纲论黄庭坚学杜”,《云梦学刊》1(2011):99-102。
⑤见翁方纲批点程可则:《海日堂诗集》卷三《送唐白生归桂林》批语,乾隆三十六年石洲草堂校刊本。
⑥详见唐芸芸:“翁方纲《七言诗三昧举隅》的诗学意义”,《社会科学战线》1(2011):177-82。
⑦详见唐芸芸:“杜诗与翁方纲“肌理”说”,《中国文化研究》3(2012):54-63。
⑧翁方纲:《石洲诗话》卷十,上海图书馆藏手稿本。

引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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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仲犖注:《西崑酬唱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
[Wang, Zhongluo, annotated. Collected Annotations to Link Poems in the Xikun Style. Beijing: Zhonghua Book Company, 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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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Zhongmou. The Qing-Dynasty Culture and the Zhejiang-School Poetry. Beijing: Oriental Press,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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