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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云也退:回不去的拜占庭——追忆刘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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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13-04-23  

云也退:回不去的拜占庭——追忆刘苇



  刘苇是指引我读诗的人。
  我在子夜书社的周末读书沙龙上认识了他,第一次说过话后,我的小文章就经常登在他们自印的报纸上。他有一头长发,一支烟斗,从不见摘的镜片后边目光柔顺。一般人会觉得这类人要么是渊博之士,要么就是家境显赫,在老唱片和红木家具里成长起来的,总之,是个得有点清福才能交上朋友的人,然而刘苇却主动来找我,后来甚至邀请我主讲一本书(“你早就有这个水平的”),于我而言,可算是“洪福”了。
  这份福里最大的一块就是诗,不是说诗的知识,音步、音节、韵脚等等,而是对诗的感情。刘苇说到一个诗人,一首诗或一本诗集,总是先谈到他的读诗回忆,等我们感到周围的空气都暖暖的了,他才开讲具体的词句。那时叶沙经常说,诗这种东西,不需要把它想得多么复杂玄奥,哪句话打动你了,它就是好诗——我相信她至今仍然是这么认为的——刘苇听到这话就会善意地笑笑,意思也许是“没这么简单,姑妄听之吧”。认识他之后,让我“不明觉厉”的东西翻了倍地增多,我就想:先读着吧,哪怕日后我只能告诉别人这书有多难,也是好的。
  跟刘苇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文艺的深渊向我们每个人敞开。沙龙里的典型场景,就是刘苇摘下烟斗,翻着一本刚被别人送到手上的书,轻轻点头,包括我在内的五六个人围着他,等着鉴宝师给个话。如果那是一本旧版的诗歌译本,布莱克的,里尔克的,艾略特的,波德莱尔的,阿赫玛托娃的,在场的每个人就都能从他那里沾得一些幸福感,就像领到了一小片圣饼。刘苇无数次在我们面前行这样的神迹:把一本书摩挲几下,评论两句,我再拿来翻读时,他关于这本书的记忆就会有一点点进入我的头脑。
  我从没崇拜过他,但是感激他;我们都像是他在一个平行时空里的不同后世,每个人都分到一点他的记忆,这是他精炼过后的记忆,关于他的过去,我所了解的一切,都是他在读,读,读。然后,到了一个合适的时候,他就把积贮下来的东西散掉。有一阵子,为了得到他更多的私人记忆,我甚至不停地淘来一些旧版诗集拿给他看,想唤醒他头脑中沉睡的一部分。这些诗集里的第一本就是裘小龙所译《丽达与天鹅》,生锈的订书钉,简陋的覆膜,乏味的书名,但是刘苇一拿到就仿佛年轻了十岁。他一边说着“多好的书啊”,一边翻着,翻到《丽达与天鹅》一首给我逐句讲了一番,他的手指把黄脆的劣质纸张摸得哗哗响,像是摸到了自己的旧时光。
  于是我知道了叶芝在他心里的位置,他一定不止一次地梦见过拜占庭和毛特·冈,回不去的过去和够不着的幸福;他一定被这样的句子震动过:“赐我老头子的疯狂/我必须重造自己/成为泰门、李尔王/或与布莱克相当”——他怎能容忍自己垂垂老矣,而书还没读完,真理还远未在内心昭明呢?
  他推荐我去买三卷本的《叶芝诗文选》,去买汤永宽译的《情歌 荒原 四重奏》,我给他看新版的《玫瑰的名字》,他建议我去买旧版的《玫瑰之名》。刘苇不懂英文,他所有关于诗与诗人的认知都来自中译本,这一点恐怕会遭很多人耻笑。他对我说:“埃利蒂斯比塞菲里斯好”,“我更喜欢李白”,“希梅内斯读多了没意思,倒是阿莱桑德雷很有特点”,“赶紧去读莫洛亚的《星期三的紫罗兰》,好故事”,“黄灿然,他翻译的东西要比他自己写的好得多”。他介绍我去读黄的《必要的角度》;他还极力推荐陈超写的《当代外国诗歌佳作导读》,陈的导读跟他自己的读诗法是相同的:用感受力接近词语背后的诗心。有一次我淘了本兰明译《大冈信诗选》,似乎是个鲜为人知的日本诗人,不想刘苇喜出望外,仿佛这本书是我送他的信物:“这个人的诗很好啊,”他开始翻书,“像北岛,真的。”
  他对北岛、海子这一批人总是不吝赞美,不止一次地背诵“姐姐/今夜我不想人类/我只想你”,一旦否定了这些人,他本人的青春,那个背离大我而转入自我的昔日,就无足可观了。裘小龙翻译出了让他基本认可的叶芝和艾略特,后来远赴美国,他写的《红英之死》译介入国内后,刘苇还特地去找来了看,之后跟我说:“真没意思,他去写这种骗外国人的书。”
  我在他的引导下学着写读诗心得。他说现代诗发端于他最爱的波德莱尔,产生特氏那样的高度凝练派是早晚的事。我说,那我写写评吧,他说,你去摘那颗最大最成熟的果实呗。我很快写出第一篇赏鉴文——如果那真能称得上是“赏鉴”的话——到学校的财务科里蹭了下打印机。那个星期六,咖啡馆里特别嘈杂,刘苇竟然拿着我的稿子找齐了一桌子人,当着我们面读了起来。
  那种从天而降的满足感再也不会有了。我看得出来,别人是把刘苇当作一个出口:看到世上还有个如此风雅浪漫的人,顿觉下周一开始的劳碌命可以稍稍忍受下了。而我则刚好相反,我寥寥无几的可称得上“朋友”的人中,只有他,还一头拴着这个混乱可怖的社会,所以,我在他身边总是感到安全而庆幸,他每次抬头招呼个我不认识的人,我坐在旁边,都会觉得颜面有光。有一个晚上,咖啡馆里,我的面前坐下个穿喇叭腿的女孩,她留着童花头,细长的眼睛如同两注流星。“这是于田儿,戏剧学院的,”刘苇说,我还记得,他是怎样用夹生的普通话,认真地把“儿”字读清楚的。
  刘苇认识的都是这样的人,文艺的热血在他们身上奔涌,惊涛拍岸。于田儿一坐定就开说,喋喋不休地讲她的创作,讲她是怎么当着父母朗读自己的剧本,自己哭得哗哗的,而父母莫名其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刘苇翘着腿,一脸欣赏地看着她花枝乱颤的表演,在国内,我想不起来见过哪个大叔,会用那样一种干净、纯善又毫无扭捏的眼神看着活泼伶俐的小妹妹。他们的笑意都在真空里悬浮。
  我也随他去过几次诗会。我曾告诉他,我受不了本地诗人的南腔北调,读得歪瓜裂枣的怎么还好意思上台呢?他就笑答:真爱最重要,让他们写自己喜欢的就行。可是,例外多了会变成常规。某写诗人的大宅可以容纳四五十人,有次聚会,我们都在场,看着一个个业内同人上去又下来,自得其乐的样子,刘苇一直若有所思。最后,有个号称是远道赶来的业余爱好者,长一副乡镇企业家的司机的模样,上台读了四句诗,我还记得后两句是“如果你脱光/你就是我的新娘”,众人一片哄笑,刘苇无奈地转头看看我,意思是:真抱歉,让你看到了这种货色。
  刘苇是不是在我身上看到了一个可能的自己?也许是的,所以我对他心存歉疚:这六七年来,我俩的会面加起来都不如当初一个月的多。我开始能自己鉴别作品并发表伪专业的文章后,刘苇就无声无息地走远了,远得我都不敢谈起他对我的恩顾,好像生怕谬托知己。就连于田儿自尽的消息传出,我都没有想到要给刘苇打个电话,因为不敢靠近一个可能伤心欲绝的人。More die of heartbreak. More and more。那日,我们在E.M.福斯特的读者分享会上撞见,他一如既往地问我“最近忙什么啊?”那神情里都有一点责备的意思,好像是说“你翅膀长硬了,对吧?”
  我当初判断失误,刘苇并不比我更圆融于世,他又何尝不想早点跟这个混乱可怖的人间世断了瓜葛呢?他喜欢的是拜占庭,喜欢娃娃而不是匠人自己的亲骨肉,因为虚构的娃娃才是完美的。不过后来我还算是量力而行:让曾经的亲密淡去,渐渐远离他。索尔·贝娄说过:“如果人们更多地关心他们的情感,那么,人们便真的要举行朝华盛顿进发的游行。我们的首都永远不能容纳那么多悲伤。”
  他没有要求我给《四月的奥德赛》写书评。跟莫洛亚的《星期三的紫罗兰》收在同一本书里的,还有一篇《在中途换飞机的时候》,前年我读到,竟至哑然动容,一念之间想起了很久很久没联系的刘苇。他私心一直是以那位大提琴工艺师为楷模的,他真的不在乎能从做的那些事、写的那些赏鉴文章里得到些什么。可是,我理应更早地确信这一点。
  有一年,某场读书活动到了末尾,沉沉的暮色已在催人回家,那天的主持人,刘苇,忽然站起来说:“我们大家一起念一遍普希金的《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吧。”所有人都没防备,愣在那里,脸上写着“搞什么啊”,有人叫道:“不会!没有听过!”我伤心地想:唉,这人啊,他真的会把文青圈里的游戏拿到开放式场所来玩的,他真的做得出来。
  可他对尴尬毫无觉察,就那么站着,兀自领读起来,像个乐队指挥一样,举着两条微微颤抖的胳膊。人们这才知道他是认真的,这才艰难地开口,犹犹豫豫、断断续续地重复他刚刚说完的句子:“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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