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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杰弗里·哈特:罗伯特·弗罗斯特、T.S.艾略特:双重的现代主义
级别: 创办人
0楼  发表于: 2011-09-10  

杰弗里·哈特:罗伯特·弗罗斯特、T.S.艾略特:双重的现代主义

王东东 译



  文学是消息并且始终是消息。
    ——埃兹拉·庞德,ABC发言(1934)

          
  初看起来,弗罗斯特和艾略特好像无限不成比例。与艾略特相比,前者的声誉受到在中等眼力的读者圈流行的事实的损害,这个流行是他通过他的公众形象培育的。艾略特,先是因《荒原》著名,不提供任何东西给中等圈子的读者,但是被欢迎为现代主义的斗士并在所有欣赏圈里享有无上权威。但是这种声誉的差异无关乎诗歌本身的价值。弗罗斯特和艾略特都具有对于美国文化来说是本质性的能量的极性;如果不是非常有力量的作家,他们不能够成功做到这一点。
  在1912年夏天,罗伯特·弗罗斯特下了赌注似的冒险。如果他失败了,他就会停下。他此前很成功地在新罕布什尔州教学,并已在晦涩的杂志上发表诗作,拥有德里(Derry)农场的一些资产,这个农场是他的祖父为他购买的,他还有来自他祖父的500美元的年金。1912年8月23日,他卖掉农场,和妻子艾琳娜以及三个孩子从波士顿海港出发来到了英国。可能会获得承认,不然就是失败。
  他们在比堪斯费尔德(Beaconsfield)租了一套小公寓。弗罗斯特将他的诗作分散在地板上,按照能反映年轻人头脑的蘧然流动时刻安排好顺序。在英格兰他毫无名气,他将这些诗塞到了出版商戴维·纳特(David Nutt)的窗内。手稿被接受了,于1913年4月23日以《孩子的心愿》为题出版。这位美国诗人首次在英国获得认可,在旧金山出生并且在那里度过童年,但被准确认为精义上是新英格兰诗人。1914年5月4日,纳特出版了《波士顿的北方》,同时波士顿的出版商亨利·霍尔特获得了它的美国版权,后来成为弗罗斯特的出版人。这期间,弗罗斯特穿插活动于伦敦文学界,这些人物包括埃兹拉·庞德、威廉姆·巴特勒·叶芝,对于弗罗斯特来讲,也许最重要的是爱德华·托马斯,一个以对文学的精确感知、同是作为理解庞德诗特质的首要读者之一而知名的文学记者。在E.M.福特编辑的《英语评论》里,托马斯将庞德的《人物角色》(1909)区分于爱德华时代的忧郁和过分讲究词藻,并赞美它直接感觉的紧张:“他几乎没有任何拙劣诗人的平庸性质……(他)充满个性,表达如此有力,大部分诗从头行到尾行都能稳稳抓住我们在他那纯洁、严肃、热情的世界。”托马斯会是弗罗斯特走进以庞德为中心的伦敦文学界的使者。
  在爱德华生命的最后三年里,他和弗罗斯特结成了文学和人生的密友。背着压制性的自我意识的负担的托马斯,从弗罗斯特的决心里收到鼓舞而变得大胆,随后认识到他本人就是一位诗人,在1917年4月死于阿拉斯(Arras)之前为数不多的年月里写下了数量可观的好诗,很明显受到弗罗斯特的影响。马太·斯宾塞呼应歌德的《亲和力》,包括它对上帝的先定选择的加尔文神学的暗示,将他研究这一友谊的著作称为《被选的朋友》。有利于弗罗斯特的要求承认的奋斗,托马斯在英语期刊为《波士顿的北方》写了三篇评论。在伦敦1914年7月22日的《每日新闻》里,托马斯开篇写道:“这是现时代最具革命性的书之一,但却是最安静的、最少挑衅性的书之一。”这是恰切的。不同于叛乱和夸张的庞德,弗罗斯特是隐逸的现代主义者。但是一个现代主义的弗罗斯特从未出现在《漩涡》《爆炸》以及《扫把》这些杂志里。在1914年8月8日的《新周刊》里,托马斯又评价了《波士顿的北方》并论及《孩子的心愿》:“弗罗斯特先生向后走了,就像惠特曼和华兹华斯那样返回到诗歌经常性的材料里,重新走到诗歌。”他又在1914年8月的《英语评论》里就《波士顿的北方》说,弗罗斯特“拒绝了‘词语的光彩’这一现代诗人困窘的追求……只在最好的诗的最后,像《雇工之死》《家葬》《黑屋》《木料堆》,我们才认识到它们是拥有深沉的、神秘的温柔的巨作。”
  在推进弗罗斯特初生的事业方面,两篇出自庞德——拥有异常准确的语言感受力,作为现代主义的监督者而著名——的评论尤其受到欢迎。他对《孩子的心愿》的评论出现于《新自由女性》(伦敦,1913年9月),集中讨论弗罗斯特新鲜的逼真性。通过灵巧的引用,庞德向人们展示了他诗作里新元素的出现,但未多加分析。可能这样的省略意味着匆忙,因为在同一年的《我的祖国》(写于1913年,枯萎在一个出版商的卷宗里,直到1950年才得以出版),他定义了,或者说发覆了给弗罗斯特以个性的一些风格要素。一年后,在哈利特·门罗(Harriet Monroe)有影响的《诗刊》(1914年12月)里,庞德给了《波士顿的北方》和弗罗斯特更多的关注。庞德的评论(很快收在他的文学随笔里)对弗罗斯特很重要,是他得到现代主义领袖的重视的暗示。1915年庞德实际上是强迫哈里特·门罗发表了艾略特的《阿尔弗莱特·普鲁弗洛克的情歌》,虽然她看不懂这首诗。
  庞德在《我的祖国》将美国描述为诗歌文化单薄贫瘠,并指出意大利文艺复兴也是同样心智的人类似小圈子的作品,他无疑将自己作为这一群体的领袖,也就是将复兴作为现代主义的最终理想。庞德同样分析了他赞赏的英语——也是时代要求的语言。这是对弗罗斯特在韵文里取得成就的最好分析,说不定现在也是。庞德说现代主义“加强了语言并给语言以肌质。这里几乎推翻了这一确信:词语几乎不可能变为人……人是准备行为的人,渴望行为,和行为的荣耀,并且准备付出代价。如果一个人具有这个素质并且由于语言而不足,他当然会寻求些微超乎此的因素。”(庞德在惠特曼那里发现同样的素质,语言接近于行动:“同伴,这不是一本书;/谁触摸了它就触摸到一个人。”)庞德继续说:“这里有一种精神,一个人也许会说,同时既是对艺术的敌意也是盎格鲁-萨克逊人对永远只是说的反对……两个民族的力量(英国和美国)……就在这里,一个人默默忍受着沉默直到有什么东西值得说出来……如果他不是对这个东西负有个人责任,艺术就什么也没承担。”当爱德华·托马斯在1915年7月19日应征入英国军队,弗罗斯特称赞他是“一个语言的人和行动的人,遵守自己诺言的人,一个人。”弗罗斯特可能在呼应《我的祖国》,如果那篇随笔确实涉及并有利于他。弗罗斯特1916年11月6日给托马斯写信说:“当你的朋友都在面对子弹,谈论就太廉价了。我不相信我应该应征入伍(我当然是美国人),但是如果我不能应召,我至少拒绝从特定视点同情地谈论。”托马斯在《我从没有看过那片土地》中使用了“不是为了被背叛的语言”这一短语。弗罗斯特写了一首传达这种口头沉默的诗(《在这个时候谈论和平》):

佛朗斯,佛朗斯,我不知道我心里有什么。
但是上帝禁止我比你更勇敢,除了
在这个静止的、分离的地方做一个旁观者
而你战斗在公开的墓穴……

我不是要说,你不应该考虑到和平。
不是我要说,不是我,我几乎知道你的痛苦。


  托马斯,现在是少尉,以完美的机智得体回答说(1916年12月31日):这首诗“表达了你和我在要求他人去行动时的犹豫,我们认为行动是他们获得的指令。好啦,我很快将对之了解得更多。”弗罗斯特欣赏这里的沉默,这以后很妥帖地没有发表过这首诗。托马斯于1917年4月9日被杀死。     
  弗罗斯特也写了一首很好的诗,《不是为了保存》(not to keep),时间应该是在1916年春天。这首诗不是关于托马斯但可能由后者带来灵感。为了要在最后一行讲出这四个普通字眼且充满力量,整首诗控制得很难。一个伤兵回到家和妻子休整,来自前线的信说:“她可以拥有他。”“那是什么,亲爱的?”士兵回答说,

“够了,
但还不够。子弹来回穿梭
在胸膛上面。没什么,除了照料
医药、休息,还有一星期的你
会治好我让我重新回去。”同样的
残酷给了他们俩,叫他们去完结。
她再也不敢用眼睛询问她
第二次考验他会怎么样。     
他用眼睛请求她不要再问。
他们将他送给她,但不是为了保存。


  词语消隐了,变成无比雄辩的静默,不光是对“一个男人”也是对一个女人。在强大的感情压力下只有沉默才可以说话。这首诗有效地支撑起了最后四个字,它们确实有着宽广的人类用途。这首诗出现在《耶鲁评论》(1917年1月),后来印在《新罕布什尔》(1923)。这卷诗歌是弗罗特针对托·斯·艾略特的诗学斗争的中心作业,后者的《荒原》在1912年同时出现在英国和美国并被奉为现代主义的标志。
  艾略特在《埃兹拉·庞德的尺度和诗》一文中,通过对庞德早期诗的详细分析展示出他对后者手艺的明确的高度评价。直到1917年由庞德删改的《荒原》打印稿的影印本出版,我们才认识到庞德的角色。他删除了开头的44行对话,还有其他删改,可以说全面浓缩了这首诗——让读者在章节间艰难求索——总体效果是加强了它的现代主义。在这里庞德不仅仅是一个编辑——但也不是合著者。当我们意识到庞德对塑造《荒原》的重大作用,就不会奇怪艾略特在1925年“献给埃兹拉·庞德最卓越的匠人”这一题献。它重复了但丁对阿尔诺·丹尼埃尔在炼狱里(第26章)的判断:他超过和他竞争的其他普罗旺斯诗人。在晚些时候的通信里,艾略特将《荒原》原稿描述为“一首枝蔓并生的、混乱的诗”,但是庞德“将之削减到一半的幅度”。
  《荒原》开始于半个隐喻:“四月是最残忍的月份,哺育着/丁香,从死去的土地里,混合着/记忆和欲望,用春雨/刺激沉闷的根芽。”引人注目,尤其当押韵的动名词试图撼动抵抗性的名词,但是哪里是隐喻的终止呢?这些都表达了什么?这些是错问题。这四行诗的意思,通过它独特的语言方式传达的意义,也许部分地来源于它的声音——或和声。《荒原》以一种神秘的声音开头,可能是萨满巫师的声音,或是巫医的声音,连同丛林里喧闹的鼓点。詹姆斯·M.考克斯作了有益的区分,艾略特的诗有“声音的意义”,但是弗罗斯特的诗是“意义的声音”。弗罗斯特也用后者形容过自己的诗歌。
  《荒原》即刻产生了冲力,在英国和美国共得到46篇评论,赞同和声讨平分秋色。敏锐的读者感到它的力量,即使他们感到困惑。1922年11月约翰·皮尔·毕肖普给他的朋友爱德蒙·威尔逊写信说:“从拿到《标准》起,我一天几乎要看五遍《荒原》。它无限、宏伟并且可怕。”伯顿·雷斯科称之为“可能是我们时代最好的诗”,一首有“纯粹的语言魅力,充足的狂喜、心理真实,甚至如果用艾略特先生的特性来看,对现代生活欣然怀抱着理解态度的时刻”的诗歌。威廉姆·卡洛斯·威廉姆斯觉得《荒原》吹走了他在诗里尝试的一切,在《自传》中回忆:它“扫空了我们的世界,就像一颗原子弹扔在了上面,让我们面向不可知的勇敢突围成了灰尘。我立刻感到它让我倒退了二十年。”这首诗强烈要求自己的出场,以至于如果一个读者以莫名其妙为理由拒绝它,他只不过在文化自杀,远离了对诗歌的严肃讨论。
  神秘对于接触艾略特诗的意义必不可少。面对《荒原》无边的强烈影响,弗罗斯特看到他必须保卫一块诗学空地,在这里他的“意义的声音”的诗可以生存,他自己的现代主义的标志显然比庞然大物的《荒原》更安静,更少挑衅性。弗罗斯特诗的技巧与艾略特的不同。本质上持怀疑主义,弗罗斯特对待隐喻很谨慎,需要被新事物间的一致性说服;当他冒险使用隐喻,他是在用抒情诗来检验经验,特别是那些自相矛盾的经验。隐喻必须在怀疑主义的压力下获得。艾略特则把隐喻作为他诗学世界的中心建立起整个工程(很明显他知道要采取的精确步骤),他1915年将但丁《地狱》和《炼狱》的两段诗歌作为他第一首主要的诗《阿尔弗莱特·普鲁弗洛克的情歌》的题铭。艾略特依照《神曲》这部有关诅咒和拯救的传统戏剧的线索安排他全部诗的顺序。他对但丁的运用是“虚构技巧”的一个实例,这是乔伊斯、庞德、叶芝、斯特拉文斯基、毕加索甚至弗洛伊德都在采用的。《荒原》涉及到了甚至包括梵语形式的神话传说,作为消失了的精神智慧的回声——现代精神只不过是其衰败的延续。弗罗斯特偶尔显露隐喻的迹象,可一旦怀疑主义的气息触摸到那首诗他就撤回了。
  《荒原》中声音的不和谐,以非凡丰富的韵律铸就,将折磨人的喧闹嘈杂戏剧化了,它们会指示读者投向渴求的神圣静默。艾略特于1914年秋天来到伦敦,帝国都会声音的混乱令他非常不愉快。他的信可能预示了《荒原》:
 
  “这里周围的噪音像地狱倒塌。天气热,所有窗子开着,很多婴孩,钢琴,街头手风琴,歌手,蜂鸟,吹口哨的人。每个房间都有盘形钟:他们在七点钟或别的时候出去。晚上十点,短时间的静默,突然两个男人拿着晚报闯入了街头,呼喊:德国大灾难!每个人都跑到门窗前,穿着晚礼服和睡衣;激烈的讨论——英语、美语、法语、佛兰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报纸在五分钟内售罄;我们平静了一小时,直到另一份增刊出现:英国伤病员名单。同时,一个可怕的老女人,裙子拖在街道上,唱着《玫瑰园》,从窗口赢得几个便士,在门口女仆又继续她的谈话。”

  艾略特补充说噪音“系缚于这座城市”:“我感到很可以在这种气氛下工作。像伦敦这样大城市的噪音没有怎样打扰一个人;它们紧紧系缚于城市,自己也丧失了个性。”在《荒原》里可以听到这个粗腔横调的声音,它们变成了“不真实的城市”。
  弗罗斯特的声音与萨满教巫师或巫医相差甚远。它是新英格兰的农村的声音,虽然是受过很高教育的、怀疑主义的、个人的声音,在抵抗性的甚至不服从的实在面前测试所有的宣告。神话也可能在坚如岩石的土壤出现,但只能犹豫不决面对事实的力量。弗罗斯特的突出声音是抑扬格音律,经过分配于自然词序的通俗演说的节奏的修改。这样产生了与散文相近的诗句,但被潜在的抑扬格音律推动成为韵文。就像弗罗斯特所说,他追求“获得韵律……通过打破意义的声音,用它们跨过音乐节拍的全部不规则重音”。这里我们看到弗罗斯特现代主义的一个方面,他对本国语言的运用,虽说滤掉了俚语。他机敏地运用语调,像“是”或“不”通过音调的变化可以有不同含义。他同样也经常在诗里寻求间接表达,如他所说,怎样“歪曲地”说出真理,无疑是让诗歌向读者提供寻求意义的过程,或者说,让读者去寻求真理。像艾略特一样,他要求读者的努力,这起初并不是很容易掌握。弗罗斯特像庞德和艾略特那样认为他的工作是革命性的:在伦敦写给朋友海德·考克斯的信中他说:“这本书是一个新纪元的创造。我没有要求别人这样说。我现在只要求它能被允许存活。”
  不情愿轻易或粗心地被知,弗罗斯特实行了几种晦涩难懂,在《绒毛绣线菊》(1947)的《直接》中解释说,行程是必需的“以使错误者不能找到它,/不能得救,像圣马可所说”。在马可福音4:11-12里耶稣说他用比喻说话,以使应该懂得的人而不是外人懂得,获得“上帝之国”的秘密。弗罗斯特排除外人的上帝之国是他的诗歌。他最有名的诗歌(知晓但未被弄懂)《山间》(1916)中的“未选之路”可以说明,正因为它的声誉,它排除了无数读者,因为他们不用心,只听到一行诗:“我挑选了那条少人走的路。”
  弗罗斯特1963年逝世三四年前的一晚,在纽约市政厅,他发现自己置身于由三百个“错误者”组成的观众里。弗罗斯特,这位白发苍苍的民族传奇式人物精神矍铄,朗诵并谈了他的诗歌,对时事和大范围的其他事情发表精炼的看法,看起来他很乐意去扮演他发明出来的“罗伯特·弗罗斯特”。在众多名诗里我只记得他朗诵的如下对句:“噢上帝,如果你原谅我开你的小玩笑,/我就会原谅你开我的大大的玩笑。”弗罗斯特的年龄让他的死亡戏剧化了。最后朗诵的诗是“未选之路”,对瀑布般的掌声他明显满意。或者是他对在观众那里布设下自己的圈套感到满意?记住题目是“未选之路”而不是“少人走的路”。现在我们要比市政厅的观众机敏。这首诗这样开头:

两条路交叉在一片黄色林子里,
遗憾我不能两条路都走。
作为旅行者,我久久站立
俯视一条路,在我能看到的远处
一直到灌木丛那里它拐弯了。


  语调是自信的,但必须选一个:不能两者都选。选择的必要性引入了对严肃性的触及,对一种可能性的牺牲,被(秋天的)金色树林促进了的选择行为。在这“挑选”的时刻他看起来并不知道路。我们在第四行感到一些悲伤,而当这条孤独的路看起来要永远消失,就更多伤感。第三行自信的语调(“作为旅行者”)打开了通向忧郁的路径。接着是关键的第二节。

那么选择另一条吧,理之所至
可能更加值得人向往,
因为长满了草,等着踩踏
虽然说到荒凉
这两条路几乎真的一模一样。


  在第三行旅行者提出一条路“等着踩踏”——比另一条“少有人走”。接着重心转向了“虽然”,并被“真的”进一步确定。它们都“几乎真的同样”。没有一条路“少人走”。这明显的事理在第三节得到加强:

那天早晨,两条路都躺在
落叶里,没有被踩黑
哦,我把第一条路留给另一天
然而我知道路怎样延续,没有尽头
我怀疑我还能不能回到这儿


  这里我们才触及诗歌的主题:选择。当你在两种本质上相当的事物之间进行选择,真正的选择才必然发生。当它们并不相当,就没有选择,你当然会选择较好的不管以什么作为根据做出判断。被提供给五美元或十美元并不是真正的选择。真正的选择具有悲剧性质,取消一个善的选项而赞成另一个。诗的题目“未选之路”塑造了这场戏剧中的悲剧英雄,一个小悲剧——考虑到我们在生活中做出选择但不知道后果也许并不小。这首诗是一个比喻;生活可能会有很多悲剧性的选择,失去的选择项终于被看作是拒绝过的很大的善。
  在最后一节奇怪之事产生,联系到前面就有点含糊其辞:

我将会一边叹息一边叙说
很多年之后在某一个地方:
两条小路交叉在一片树林,而我——
我选择了一条少人走的路,
它把我带到了截然不同的尽头。


  弗罗斯特设下了圈套。最后三行,在很多年之后的某个地方(像今晚在市政厅),他会“叹息着”讲一个虚假的故事(那已给出圈套),将它伪装成自我满足的虚假之物,仿佛这里不是悲剧而是成功。第三行和第四行“我”的自我主义的重复,第三行还给出了一个多余的重音节,应该提醒了读者——也提醒了市政厅的观众,如果用心听了诗歌。最后一节预示到了整个故事会被一声感叹修饰,这是修辞性的感叹。弗罗斯特知道那晚会有什么;以前他就落入过这种处境。
  甚至当观众开始欢呼,欢呼又增大为咆哮,弗罗斯特站在台上,像重量级冠军一样双臂高举过头顶。他确实如此。欢呼声继续着,哄闹变成了尖叫,他双臂悬在半空站在那里。他已经布设下圈套。这些人并非诗歌的读者,他们对词语不感兴趣,而只是喜欢名声。对他们来说,弗罗斯特是选择个人主义的、冒险之路的传统英雄。虽然,并不是在比喻里。回到马可福音4:12-15。对于“站着……必须看但看不到,必须听但不懂,绝不会回来洗清罪恶”的那些人,弗罗斯特诗的上帝之国并非为了他们
  为什么弗罗斯特经常捉弄读者呢?他要求他们对诗歌尽可能细致的关注。他的确拥有古典大师,特别是卡塔鲁斯的明晰,同时又有理性([弗罗斯特意为]“冰霜的”)的颤栗。一部“有教育意义的”关于弗罗斯特的电影。题目是?——《少人走的路》。
  弗罗斯特最大的圈套,由他在肯尼迪总统就职典礼上朗诵一首诗时布置下,而就在一个诗人可能拥有的最大数量的观众面前。弗罗斯特专门写了首诗,宣称新国家将会成为第二个“诗和力量”的“奥古斯都时期”。但当他站在讲台上,阳光过于耀眼,风又吹乱了纸张,他因而就即席背诵了《见证树》(1942)中的《即刻献礼》。弗罗斯特的诗富有美感,但却是在不屈从的现实主义的基础上赢得的,在这首关于美国人历史的诗歌里也表现了出来,他们不再是马萨诸萨州和弗吉尼亚的殖民定居者,他们通过即刻献礼挣得了土地,他们自己的礼物……通过战争、杀戮以及为土地殉葬。

我们就是这样即刻奉献出自己
(这献礼的行为就是战争的行为)
献给这块已朦胧意识到西向的土地,
但仍未变成经传、变成艺术,不能被推动,
这就是她的过去,是她将要成为的历史。


  将土地刻画为一个女人,就建立了结婚礼物这个献礼的概念——很丰足,但是并不完美的婚姻。“这就是她的过去”强烈表现出现实主义的冷酷。拓荒者和骑兵并非完美,他们的后代同样如此,“是她将要成为的历史”,还有肆意征讨的西进运动。仍然,这块土地变成了真实,通过经传和艺术获得了自我实现,并且文明了,变成了真实的资产。西部是通过战争赢得的,变成了我们的经传和故事(被推动)。
  在就职典礼上有多少聆听者觉察到一丝反讽?现场还有电视机前有多少人真正听到弗罗斯特的诗?谁感到了一月的寒冷里弗罗斯特的颤栗、冷漠和扫兴?他们有什么模糊感知吗?可能他们想这是一首安全的爱国诗。确实,“西部的赢取”也是西奥多·罗斯福对他的多卷本叙事的称呼。在弗罗斯特诗里,这么多战争都和一块在印第安人、士兵和移民者的血里浸染过的土地相关。19世纪晚期发生在马萨诸塞州的菲利普王之战里,死亡的殖民者总数比后来任何一次美国战争都多;印第安人幸存者被赶进波士顿海港的小石岛挨饿受冻。弗罗斯特的诗“消失的红”里,最后一个印第安人的血染红了水车,当他在波士顿附近的阿克顿镇被扔进碾磨的石磨盘里。“据说他是最后一个红人/在阿克顿”,“在磨粉机里搅拌着”,约翰,最后的印第安人,发生出让磨坊主厌恶的凶猛的“喉音”,后者可能觉得这是对他的机器的侮辱。一个叙述者讲了约翰的死亡:

他领着他下去,在畸曲的椽木下,
让他通过地板上的修理孔往下看,
绝望的水,像疯狂的鱼挣扎着,
鲑鱼和鲱鱼,拍打着尾巴。
接着他拉下了带铃的机关门
刺耳的铃声盖过了普遍的噪音……
哦,是,他确实给约翰看了轮下的陷阱。


  我们不需要推测这个乡土讲述者就是弗罗斯特本人,但是这首诗属于弗罗斯特——这就是我们的过去,我们将要成为的历史。弗罗斯特选择再现了历史。我们不知道在多大程度上弗罗斯特认可讲述者对美国历史的这方面的判断:“你应该在那儿,并且去经验它。/那么你就不会将它仅仅看作是/谁发动在两个种族之间的事务”。也许弗罗斯特认可这个态度,将印第安人战争看作文明的冲突——这就是我们的过去,这就是我们将要经历的历史——和野蛮。这就同意了杰斐逊在《独立宣言》中对英王乔治三世所作的辩解:“你应该在那儿并且去经验它。” 弗罗斯特并不是在讲授土著美国人课程。
  弗罗斯特在肯尼迪就职典礼上的出现和朗诵诗歌,普遍被接受为是新国家的文化成就,但同时也是《即刻献礼》诗中取得特定反讽效果的标志。肯尼迪身边有人知道他们连带着这首诗获得了什么吗?1962年肯尼迪政府送弗罗斯特到了苏联,在那里他作为文化胜利的代表和赫鲁晓夫谈话,就好像他们都是国家元首。弗罗斯特也和俄国大诗人安娜·阿赫玛托娃对了话,后者认为自己是俄国的体现。作为语言的持有者和守卫者,他们可以作出那个申明。
  作为移民和使用英语的美国诗人,弗罗斯特时常针对欧洲大师表达他独立的呼声。1922年《荒原》发表之后这个竞争又牵涉到艾略特,他那时已经是英国人——出于深思熟虑的化妆。艾略特其实更属于美国而非英国诗,虽然他是传统主义者和圣公教会的天主教徒,而弗罗斯特则是美国的个人主义者,从自己的经验中学习,宗教个性较容易限定为清教徒。在弗罗斯特的诗里,隐喻必须在散文的压力下检验自己;但在艾略特那里,《情歌》以破碎的隐喻开头,最后才通过智力和精神上的朝圣之旅转变为个性,《小吉丁》以“火焰和玫瑰合而为一”结束。这些诗行不能在“意义的声音”的怀疑主义那里存在。那个美国人和准英国人终极不一致。
  在出自《更遥远的地方》(1936)的《荒凉之地》里弗罗斯特遭遇到了帕斯卡尔,后者在《沉思录》中写道:“内在空间的静寂让我恐惧”,弗罗斯特回答道:“我内部拥有它,几乎接近家/用我的荒凉之地惊吓了我”。弗罗斯特用轻蔑性的“惊吓”替换了那个迷人的欧洲的“恐惧”。弗罗斯特不是卡夫卡、尼采、帕斯卡尔,慎重的,也不是艾略特。
  紧接着1922年《荒原》出版,弗罗斯特在《新罕布什尔》里对艾略特的诗作了全面出击。同年7月中旬写的这首标题诗,是以此为目标的一卷诗的部分。长414行,《新罕布什尔》正好般配《荒原》的433行。与艾略特诗学国度的沙漠相对,弗罗斯特的国度是“新罕布什尔”,一个像华兹华斯的湖乡和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县那样的想象创造物。在《新罕布什尔》里攻击重任却不是来源于标题诗,而来源于《笔记》和《优雅笔记》题下系列的强有力的诗歌。弗罗斯特的“新罕布什尔”是丰饶的,不同于艾略特笔下沙漠的贫瘠,后者只会引起它臭名昭著的伪学院式脚注。
  《新罕布什尔》这首贺拉斯风格的诗的声音,发自弗罗斯特的舞台人物,一个乡村贤人,通过和其他州滑稽诙谐的比照称颂自己的州,但是反复对其他州杀价,这样做就能让我们从人物背后一窥其堂奥。同时他对爱默生、马洛的《浮士德》、柏拉图和达尔文作了丰富的征引,到最后几乎全部打碎了这个本地的人物角色:
     
我愿意是一个新罕布什尔的普通农民
拥有一千美元现金的收入
(从纽约市出版商那儿得来)。
作出一个决定是恬静的事情,
同样很恬静,是去思想新罕布什尔。
现在我在佛蒙特州生活。


  写这首诗时,弗罗斯特住在佛蒙特州的夏福特伯瑞;他声称这首诗和非凡的《雪夜林边停》在同一个专心创作的夜晚写下。由于《新罕布什尔》整首诗的戏谑语调和其最后对严肃性的拆解,这首标题诗变成了《荒原》的虚假对手,真正的对决是《笔记》和《优雅笔记》下的系列抒情诗。弗罗斯特诗全集的成功编辑忽略了《笔记》与《优雅笔记》的区分,也失去了原来霍尔特版的丰富意蕴(另外,这一版“新罕布什尔”漂亮的木刻值得严肃考察)。在众多好诗里我们选择了《雪夜林边停》——它的朴素、如画的品质和韵律令人过目难忘。它的主题远非简单,而是关于活跃生活与沉思生活孰优孰劣的文艺复兴式争论。第一节给出了场景,一个滑雪橇赶路的人停下来凝视一片树林,感到焦虑,生怕被林子的主人看见:

我想我知道这林子属于谁。
虽然他的屋子在村里;
他不会看见我在这里停留
看着他堆满雪的林子。


  后两行采取跨行形式表明他的焦虑解除。下一节在林子主人和马之间建立了对等关系,他们都半理解或非理解:

想必我的小马正暗自纳闷
不见农舍,怎么就停步不前,
在这冰湖与树丛之间
一年中最为黑暗的夜晚。


  马感到困惑,就像林子主人,如果他在的话(这个对等并不是对主人的致意)。这一晚是否是最长的一晚可能重要也可能不重要,或是圣露西节,当夜晚开始由长变短一些天后就是圣诞节。如果这个联系站得住脚,那么启示就意味着赶路者对自身经验的理解,紧跟着,在第三节,马发出了不耐烦的信号,可能出于对畜棚和干草的渴望。

小马轻轻地抖摇缰铃
仿佛在问是不是出了什么差错。
此刻林子里,唯一的其他的声音
就是柔风吹拂,雪花飘落。


  缰铃的响声更增添了周围环境的静寂。第二个对句呈露赶路者加强了的美学经验:

这树林真可爱,阴沉和幽深,
但我必须去履行诺言,
在睡觉前还有很多路要走,
在睡觉前还有很多路要走。


  幽深之后的全停顿暗示下面“但是”的转折,这个人必须对实际责任的要求作出反应。“可爱,阴沉和幽深”的顺序反映出赶路者对树林的心智运动
  全集最近版的编辑爱德华·康妮·雷瑟给这一行加了粗暴的无理改动,加了一个逗号改变了它的意思,“这林子多么可爱,阴沉,幽深”,“可爱”成了与“阴沉”“幽深”平等的第三个形容词,弗罗斯特的标点则是让“可爱”成为“阴沉”和“幽深”的结果。弗罗斯特的标点表达了赶路者一系列的感知,当他思及树林并且深入到是什么构成了可爱。雷瑟加了一个逗号篡改了弗罗斯特的原意;细心的读者必须对不道德的版本作必要的修正。
  后两行的重复显露了赶路者对他实际责任的清醒。不同于林子主人和马,他欣赏对沉思和行动的正当要求,那样才是完全的人。这最后两行应以怎样的语调来诵读——武断,困倦和迟疑,或则不以苦乐为意的决绝——取决于读者,这同时也是他被邀请参加的戏剧的一部分。在这里,这首抒情诗和《笔记》《优雅笔记》里其他四十三首诗构成了它对《荒原》的有力挑战
  在著名的《桦树》(《山间》,1916)里弗罗斯特的对手是欧洲大师之一的但丁,针对他对自己诗学的卫护,也可以前瞻性读作是针对但丁式的艾略特。弗里斯特首先从一个特别奢侈的隐喻后退,然后回到了一个朴素的美国式隐喻,一个男孩在桦树枝条上摇摆从而压弯了它。这首诗开始他在沉思太阳融冰压弯了枝条(Ⅱ.10-20),接着写道:“像背着手的跪着的女孩将头发/抛散在头上面,在阳光里晒干”。他凌空蹈虚,走得太远,笔锋一转:

但是我要说一旦真理闯入
带着她关于冰雹的全部真相
我宁可让一个男孩压弯它们
当他走进又走出,去牵牛——


  “但是”和“真理”抵制了隐喻。从这里到全诗结尾弗罗斯特获得了他自己的隐喻,让一个向天堂弯曲树枝的男孩回到地面;这样他就定义了自己的诗,针对但丁以“爱推动着行星和其他星球”结尾的天堂篇的一百行隐喻。

那时当我厌烦了思考
人生也太像没路的林子
在那里你的脸烧灼,为碎蛛丝吹拂
而瘙痒,一只为枝梢鞭影
而睁开的眼睛流着泪。


  弗罗斯特深知这林子,第三行冗赘的音节和下面特定的细节经验说明了这一点。他的树林比但丁《地狱篇》第一章中的黑树林能更多被感知到。但接着,弗罗斯特的讲话者为已知的大地而拒绝了天堂:

我愿意从大地离开一会儿
然后回来,接着重新开始
命运啊,可不要蓄意误解我
只准许我一半的愿望而攫取了我
不能再回来……


  第三行和第四行尽量向前推进,到第四行和第五行的跨行,又回来了:“大地就是爱的合适的地方/我不知道在那里它会更好”。限制性的“我知道”其实是最后的权威。弗罗斯特并不是乡村无神论者。他不知道天上的爱实际上并不是更好。但他确实知道他选择的大地,超出知道的范围一毫米他也不愿多走。从总结性结论又回到了字面的桦树:

我愿意离开,爬上一棵桦树,
到积雪的树干,再爬上黑树枝
天堂,直到树再不能支持什么,
倾斜它的顶端,又放我下来。

  他只能基于所知作出选择。弗罗斯特用斜体字“向”帮助了读者,作为一首主要的诗歌,这同时也是一个辩论。他控制性的怀疑主义拥抱了关于大地的说法,它是爱的恰当的地方:“我不知道在哪里爱会更好。”诗人选择了经验,而非希望和可能;与威廉·詹姆斯的经验哲学相类比,没有否定形而上学的可能,但是集中于经验。弗里斯特早年读过《信仰的意志》并在新罕布什尔教过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和《心理学》——哈佛学生将其缩写本(弗罗斯特也用过)称为“吉米”。他发现詹姆斯在经验主义和哲学上的开放方面和自己相类。
  作为在不同时候捕捉经验的抒情诗人,由于时间和心态不同,弗罗斯特观察事物可能会自相矛盾。他不像艾略特和但丁那样用算计和拯救去驾驭。而由于弗罗斯特的自我矛盾,唯理主义批评家伊冯·温特斯指责他为“精神流浪者”。正如威廉·詹姆斯,弗罗斯特的经验主义并不拒斥超出五官定义的世界的超验可能,像在《片断蓝》或《乍现即逝之物》里,或神秘的《收苹果之后》:

我那高高的双脚梯穿过一棵树
遥指天庭,
一只未装满的圆桶
还放在梯旁……


  开头这几行包蕴说少也少,说多也多:后面的诗行的神秘素质包蕴丰富,但是弗罗斯特让你自己体会。如果你说伊冯·温特斯的话只是对弗罗斯特部分不见效,弗罗斯特可以回答说他已经尽可能诚实地走得足够远,生活也是如此。在《乍现即逝之物》里,一个人在井旁跪下凝视水面。他先看到了自己的反映:

……水
送还了我,在闪光的表面的影像
我自己在夏天的天空,就像上帝一样
从蕨类植物的花冠和云烟里往外看


  在这比喻里人被神化了,“我自己”的自我主义加强了这一点。那个时刻,人看到的就是实在。但是还有更多。

突然,正当我在井栏挤迫
我发现,我想,在影像上面
穿过影像,有一个不确定的、不止有
深度的白色物出现——接着就找不见。

          
  斜体“突然”也许是提请注意这里的滑稽成分。这个人,可能经常被人撞见跪着往井里望。就好像在祈祷?荒谬可笑的行为表明他也许并不只是出于无谓的好奇。当波纹抹去了他看到的幻象,他问:“那白色的东西是什么?/真理?一块卵石?应是乍现即逝之物。”这首诗对待这个即逝之物比一块卵石严肃,但它仍然只是什么物事而已。
  这个寓言可以以维特根斯坦著名的瓶中蝇来解读,瓶壁代表了五官世界的经验现实的局限,他利用维也纳学校的逻辑-经验主义技巧在《逻辑哲学论》中分析触及了此问题。在最后十页他将经验主义的分析推向极致,声称有更多事物存在于极端经验主义所知的世界之外。他已经触及瓶壁,现在呼唤更高级的神秘或者局限于经验世界的普通语言。这是一种解读《乍现即逝之物》的方式。
  弗罗斯特向艾略特发出的最后一次重要挑战是《指示》。1947年弗罗斯特拿到了《四个四重奏》;《小吉丁》于1942年出现,完成了从1915年《阿尔弗莱特·普鲁弗洛克的情歌》开始的旅程。全部作品可以看作是《荒原》描画的寻找圣杯的旅行。在许多圣杯传说里,这是耶稣在最后的晚餐用过的杯子。它把阿里玛亚的约瑟夫带到了不列颠,在那儿丢失并被许多骑士寻觅。如果找到了他就可以让萎败了的土地变得纯洁。追寻者都要经受纯化他们的严峻考验,但是只有拥有完美的纯洁的格拉海德寻找到了圣杯,接着死去了。弗罗斯特的《指示》拥有所有寻找的因素,但事实按照朴素的新英格兰模式,最后圣杯找到了,是一个破碎的孩子用杯子。回应了华兹华斯的十四行诗《世界对我们来说太多:最近和不久》,这首诗富有征引“现在这个对我们太过分”,并用瓦尔登被毁的旧房子代指过去。过去当然并不简单,但是我们会在《指示》里被过去“造出的简单”纯洁化。这首诗以一个神秘向导的邀请开始,向上走过冰川雕刻的山路,满布着冰和马车的辙痕,拥有地理时期的“特定的冷酷”。旅行者被邀请“从对我们来说太多的现在退出去,/退回到由于损失而朴素的年代,/充满焚烧的、分化的、毁坏的细节,/就像坟地暴露在天气中的大理石雕刻。”过去只是看起来简单朴素。这种想象的朴素,像在牧歌里那样,是对现在麻烦缠身者的解脱。紧紧追随着向导,追寻者以一种幽灵在场的意识经受着严酷考验,“豹山”这个专为暗示危险发明出来的名字的确有恐怖的意味,接着还有看似在神秘地注视着他们的古代木桶。现在目标是一个消失的村子,在弗罗斯特的诗歌世界里消失在北英格兰的北部以外。“那里有不存在的房子/在一个已不存在的农场/在一个现已不在的镇上。”在弗里斯特以前的诗里也能看到这些现存的农场、工匠、丢失的羔羊、制奶厂以及空虚破败的房子——这些都是现在中产者向这儿移居很久以前。向导应该是弗罗斯特本人,“只要在内心里记着迷失”——从现在迷失因而恢复到更好的自我,路德福音9:24说:“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也就是重新获得山中布道和比喻里教导的神圣性。追寻者就像在圣杯传奇里那样在考验面前神出鬼没,终于登上山峰结束:“两个村子的文化/消隐于彼此。都消失了。/你可能也迷失得足够找回自我/现今”。在村子的废墟里有些悲楚可怜的事物:

首先是假扮的儿童的房间,
破碎的盘碟在松树下面
孩子们的模拟游戏房里的玩具。
接着就是不再是房子的屋舍,
只有长出紫色丁香花的地下洞口
就像面团的凹陷一样缓慢的闭合。


  经过了这一番考验后,与时间和必死性的对质就是圣杯:

你的终点和你的命运的终点
是小溪,也就是屋舍的水
冷冽如泉水,虽然离源头如此近
崇高、原生而不会癫狂
(我们知道一旦山谷溪流被唤醒
就会将破布碎片挂在箭似的荆棘。)

  读者到这里应该获得暗示,对照性的溪流象征了什么。向导之于他们就如维吉尔之于但丁,向他们提供了圣杯之饮:

我在水边的一棵老雪松
拱起的树根那里,
藏了一只破损的高脚杯
像施过咒语的高脚杯,以使错误者找不到
不能得救,如圣马可所说。
(我从儿童游戏室里偷出来这只高脚杯。)
这里是你们的水,你们受洗的地方
喝吧,超出于混乱而保持全一。


  弗罗斯特不止一次说诗歌是“止住混乱的一刻”,一首成功的诗作应于混乱无序的经验中创造永恒的样式。这里的最后一行允诺得更多:“超出于混乱而保持全一”。可信的阐释者会说,《指示》指示着他以后关于新英格兰的诗篇将我们带向这个目标:“冷洌如泉水,虽然离源头很近”,使接近英语语言的源头,一个人会这样猜想。这只能是弗罗斯特的语言,拥有古典的朴素和清晰,同时拥有现实主义的冷峻。既然一首诗是止住混乱的一刻,全部经典在某种意义上就堪称“超出于混乱而保持全一”。弗罗斯特“崇高、原生而不会癫狂”,当然不同于山涧溪流。可以猜测,弗罗斯特在指向《荒原》的作者,就像阿诺德一样“令人沮丧地/坐上了心智的宝座”(《新罕布什尔》)。
  沉默作为一种巨大的力量表现在全部艾略特诗里——甚至通过它痛苦的不在场,表现在《荒原》刺耳、不协调的声音里。沉默的力量来自于它是通向超出经验世界的事物的大门。《乍现即逝之物》表明弗罗斯特意识到这一点。在艾略特那里,这种对根本不同于感官世界的事物的意识扎根在他描写的经验里获得了强有力的表现,我们也不能怀疑其真实性。威廉·詹姆斯在《宗教经验种种》研究过这些经验,而没有理会他们被经验感知的可能性。在《诗的功能和批评的功能(1933)里,艾略特回忆到当他还是十岁的小孩子,在安海角的沙滩上探险,偶尔往岩塘里一瞥第一次看到了一只海葵。他记得,这件事情“并非看起来那样只是一个特殊男孩的简单经历”。林道·戈登在《艾略特:不完美的生活》里说:“他的想象力集中于静止的岩塘和充满光亮的水,作为对无言极乐的焦灼记忆重现在诗里。”
  在《但丁》里,艾略特讨论了《新生》,讨论了但丁与贝阿特里齐在佛罗伦萨的街上转变性的相遇。对于此时还是孩子的但丁,她的美貌是这个世界必要的神圣可能性的视象。罗伯特·霍兰德争辩说但丁的贝阿特里齐是谴责人的罪的耶稣,而非中间调停人玛丽亚,并说但丁这样提到她,是作为对当时没有讲解或没有顺从救世主的教会的极端反对。艾略特看待但丁对贝阿特里齐的童年视象的方式很明显是个人。有关《新生》的讨论最后,艾略特说他就但丁的经验咨询过心理学家,想知道它是不是发生在但丁九岁以前。基于一些专业知识,他认为还在更早几年前。可能他在看到海葵之前还有这样的经验。艾略特警示性地给我们忠告:“男女之间的相爱(就这一点而论,人与人之间的)必须通过更高层次的爱来解释并使之合理化,否则就是动物性的结合。”肉体并不能因了它自己的缘故被喜爱这种危言耸听,可能是他与维芬娜·海洛-伍德的灾难性婚姻造成的混乱情感之一,这第一场婚姻差点让他精神崩溃,并成为形成《荒原》的感情因素之一。
  艾略特另外一次精神经验发生在1910年7月他从哈佛毕业时。当他在波士顿喧闹的街道上行走,感到他突然摒除了周围的一切事物并体验到一种无限的、即刻骇人的静寂之感,他在《沉默》一诗手稿中记录了这一感受:

这是终极时刻
生活被证明合理
经验的大海
曾经这样宽广、深厚
这样直接、尖峭
突然都静止了。
随你怎么说
在这样的静寂里我被惊骇
周围什么也没有。


      这是高年级大学生的虚弱作品,但是斜体字部分却可以在回顾性事业里获得其重要性。哈佛向艾略特提供了处理这类经验的结构,并作为对实在性质的认知评估它。但丁在哈佛大学一度很流行:桑塔亚纳将其作为三位哲学诗人之一来讨论,艾略特选修过这一课程;史学教授朗费罗能干地翻译了《神曲》。艾略特则随身带着一本意大利原典。他学习了梵文(当时被认为是印欧语系的起源),沉浸于阅读基督教的圣人圣迹,对伊夫林·安德赫尔的《神秘主义》一书作了大量笔记。集中精力于哲学的学院式研究并把哈佛哲学系作为目标,他必须清除约西亚·罗伊斯的教学内容,生命是“绝对”的显形,而现实则是对“绝对精神和终极意志”的反映。在《燃毁的诺顿》开头关于光亮的池子那一段精神体验后,艾略特让一只他有意识反讽性的源出于爱默生的神秘的鸟出现,并且说“人类忍受不了太多的真实”,其实就是指这种强有力的超现实。这些革命性经验包含了一个“静止的点”,艾略特的诗歌就围绕它展开,确切地讲,尤其是1930年代以后——世界围绕这静止的点旋转,这旋转的世界包含着日常生活的混乱不堪。艾略特对圣杯这一直觉到的事物的寻求,牵涉到通过戒律、祈祷、仪式、等待和沉默对感官世界的纯粹化过程。艾略特逐渐把有限性时间和终极实在的交叉看作耶稣基督的肉身化。在最后一首《小吉丁》里,朝圣之旅来到了极遥远的地点,一个小天主教堂,乔治·赫伯特和尼古拉斯·费拉对天主教的守护都发生在这里。在此意义上,这首诗说:“在这里,祈祷是一直见效的。”
  围绕着他最初的洞察力,艾略特建立起了一个包含“传统”的结构,在《传统与个人才能》表明的特定意义上。——题目本身就暗示仅有个人的直觉认知是不够的。阿诺德说过,新教徒的准则是“个人的判断”,但是艾略特用“历史的意识”与之抗衡,历史——是“包含着一种领悟,不但要理解过去的历史性还要理解它的现在性,历史的意识不但使人写作时有他自己那一代的背景,而且还要感到从荷马以来欧洲整个的文学及其本国整个的文学有一个共时性的存在,组成一个共时的局面。这个历史的意识是对于永久的意识,也是对于暂时的意识,也是对于二者合起来的意识。就是这一意识使一个作家成为传统的。”
  这个对全部传统的非凡意识确立了一个结构,总是包含现有文学和哲学作品,它们延续和确认了艾略特最初的洞察力以及其下诗学实践的效力。没有什么比这个离弗罗斯特清教徒式的个人主义更远了,在那里个人的经验是所有确证的首要原则。正如常说的那样,所有政治差异和文化差异,实际上都是宗教差异。
  所有这些也可以从另一个视角来考察——知识的社会学,尤其是关于形而上学的、超验的知识。知识社会学的一个基本命题是,对一种实在观念感到可信取决于它所获得的社会支持。我们很大程度上是从他人那里获得我们对世界的观念,这些观念之所以貌似有理是因为别人继续坚持它们。弗罗斯特对超验性的意指断断续续,最终隐晦不明。弗里斯特诗歌中坚决的个人主义的自觉意识,只愿意依赖它自己发现和检验真理。用知识社会学的话语来讲,这种个人主义的自觉意识因为只坚持了每一个别人的坚持因而是安全的——熟悉的感官世界的真实性。这就构成了它“雄辩有理的结构”。
  艾略特则相反,虽然也确实属于一个广获支持的认知共同体——只是在时间意义而不是空间意义上存在。艾略特的空间共同体,和弗罗斯特的一样,都是那个普通的凡俗的现代西方世界,《荒原》中的世界。但是,正如艾略特的诗按照它的但丁线索发展,他的“邻居”逐步显现出来,包括诺里奇的朱利安、圣约翰、尼古拉斯·费拉、乔治·赫伯特、查理一世、约翰·弥尔顿、约翰·多恩,以及从荷马到现在组成了这个在头脑里显现的传统的其他人。这个对不朽的宣示,艾略特的经验表明它是可行的,得到了来自不尽认知的天主教共同体的支持。知识社会学告诉我们,这样的支持确证了个人洞察力的合理性。弗罗斯特和艾略特是“被选定”——在歌德的意义世界里,这意味着命定——的对手;虽然原本出于防卫动机的全部挑战行为都来自弗罗斯特。
  在他们生活的最后阶段艾略特试图与弗罗斯特和解。1947年他不期然地出现在弗罗斯特在剑桥布鲁斯特街的寓所门前;他们喝茶,还讨论了诗。1957年7月弗罗斯特作为文化使者访问了英国。他接受了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名誉学位,还有许多其他荣誉和欢迎,在17号他是讲英语者协会的一位客人。艾略特温文尔雅和精确地这样介绍他:“你们知道,当一个人老了,就对运动、潮流和团体留意甚少。我们都各有自己的习语、尺度和题材,但是我们逐渐感到只有两种诗——一种好,一种坏。坏诗极有可能是一个人自己的那一类型,好诗可能是另一种极不相同的类型……弗罗斯特先生是好诗人当中的一位,我会说,可能是最优良的、最卓著的一位,我必须这样说,现今正在写作的诗人。”
  火焰和玫瑰终于合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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