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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奥斯普·曼德尔施塔姆:论博物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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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12-04-28  

奥斯普·曼德尔施塔姆:论博物学家

黄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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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科学家并没有选择自己的写作风格的自由,也找不到现成的。每一种科学模式都要求有自己独特的组织科学材料的方法。它在形式方面总是支持某一独特的意识形态及其伴随而来的目标。科学的文学形式问题在自然科学中尤为明显,这些自然科学在危机时刻总是成为意识形态的战场。只有当我们全面研究人们对自然的态度的历史之后,我们才可以理解那些制约着自然科学的文学风格变化的规律。
  达尔文从未宣称自己是一位自然哲学家。他从未把任何神学属性强加于自然。不仅如此,他还一而再地拒绝仁慈的自然这一概念,至于自然中的意志或理性动因这一概念,就离他更远了。换句话说,他的科学写作的表面形式,他在逻辑上和风格上的技巧的总和,是来自纯粹的生物学的观点。
  达尔文的着作是在自然科学中的浅薄之风已到了破天荒的不成比例之际出现的。业余自然研究在英国和欧洲大陆到处泛滥。受过教育的小康市民和绅士都在研究植物,收集标本,并用笔记本记录他们观察和描述。德国浪漫主义者和英国讽刺作家都对他们大加嘲弄。查尔斯•狄更斯的《匹克威克外传》事实上是对这类业余活动的一次尖刻的讽刺。我们知道,匹克威克先生和他在俱乐部的追随者们,都是博物学家。然而,他们完全无所事事。他们竟能让自己专注于这种只有魔鬼才知道是什么的消遣,而他们的滑稽表演是年轻姑娘和街头顽童取之不尽的笑料。  
  这类德高望重的绅士配备了捕蝶网和植物背囊,却没有任何普遍的目的来指导他们。他们僵硬的观察和描述变得形同漫画。然而,在乡绅和牧师所从事的各种纯粹属于家务式业余活动的同时,也兴起了一股研究世界地理的热潮。乘船环游世界成了一种教学时尚。不仅是金融界的精英,而且是整个中产阶级,现都想方设法为他们的子弟在商船或军舰觅得一官半职来为他们的子弟提供环游世界的机会。
  这种对自然的多种多样的新好奇,与林奈对于知识的渴求和拉马克对知识的探究截然不同。这个以达尔文乘坐“比格尔”号航行开始,以着名艺术家莫奈乘坐“布里吉特”号环游世界告终的时期,是一个对分析式观察趋之若鹜的见习时期,人们以实践活动和个人首创精神作为牢固的基础争相论证他们对世界的体验。
  达尔文的科学描述惊人地逼真。他利用阳光、空气和阴影,以及精心计算的距离,在他的写作中制造最大可能的效果。结果是捕捉到某动物或昆虫在不知不觉中呈现其最典型姿态的引入入胜的画面:
  这只叩头虫,当它仰天躺着准备跳起时,头和胸廓会向后移动,接着把胸脊撑起,靠在鞘尖上。在继续向后移动的过程中,那条脊因肌肉的充分调动而弯得像一个弹簧;这时昆虫整个身体都靠它的头的末端和鞘翅支撑着。    
  现代读者很难充分欣赏这一描写所蕴含的绝对前所未有的新鲜性,在今天看来,它简直像来自记录片。为了充分领会达尔文革命性的文学科学风格,让我们拿这幅彻底的实用性素描与帕拉斯的一段描写相比较。帕拉斯是林奈的信徒,也是《穿越俄罗斯帝国各省地理游记》的作者,以下是他对“亚洲蠓虫”的描写:

  高如跳蛛科甲壳虫,但外表圆,胸呈球状。绿腹绿脚,暗胸,铜色头。翅光滑,黑中微紫。触须长度匀称,前脚稍长。该品种见于恩德尔斯科湖一带。
 
  帕拉斯替这只昆虫做悉心的服饰打扮和化妆,仿佛就要在中国宫戏或宫舞中表演似的。仿佛它是一件珍宝或纪念品盒子里的一幅肖像似的。林奈的归类系统依赖这类描写:自然有一个聪慧的计划,它可以通过归类而被直接理解,因为在辨识的过程中蕴含着狂喜,所以两者是一回事。林奈写道:“心脏结构优雅,所有的血管都通向它,它是血液循环的唯一起因。”
  在分隔林奈与达尔文之间的近一个世纪中,进化论者居维叶、布封和拉马克支配着自然科学领域。在这期间,博物学着作中对于结构性和解剖性的特征的描写盖过纯粹的美学特色。封建帝国的微缩绘画艺术开始衰落。然而,在本质上,没有什么改变。
  把自然视为亘定不变的系统这一概念被一种看法取代,这种看法认为存在着一条有机生物的活链,它永远在运动,总是在朝着完美奋进。自然神论者拉克马并没有把上帝看成一个大设计师,但却把上帝看成一位不插手内政的宪政君主。拉马克的分类系统多少有点是人工的,把各种最多姿多彩的现像都包揽进去,像一个网,向所见一切撒去。这位博物学家接着除了像以往一样体验狂喜之外还能干什么?然而,那种狂喜已不再是由孤立的、个体的自然现像所引发,而是由一个个根据逐渐发展的次序排列起来的范畴和群组所引发。
  法国大革命也对博物学家的风格产生重大影响。布封利用他的科学论文作为煽动革命言论的讲台。他赞颂马匹成群自由自在地生活的自然状态,然后规劝我们以它们为榜样,赞美骏马那市民式的勇武精神。
  拉马克最好的著作都写于国民公会高峰时期,他一再滑入一种立法的声调。他不是描写而是颁布自然法则。
  达尔文著作瞩目的散文特质在更大的范围内是以历史为先决条件的。达尔文清洗科学语言,消除浮夸、修辞学和目的论感染力的每一个痕迹。他敢于散文化,恰恰是因为他要说的实在太多,根本不觉得需要向任何人表达狂喜或感激之情。
        
2

  《物种起源》由十五章构成,每章又分十至十五个其长度不超过星期日《泰晤士报》通俗文艺栏的小节。该书以这种风格编排,是为了让读者可以从任何一处窥见全貌。无论达尔文讨论什么,无论科学思想的曲径把他引向哪里,他都总是提出了一个自足的特定问题。读者在每一个拐弯处都碰到事实,并非只是偶然的孤立例子。事实像一群部署中的军队展开在他面前。科学真理的潮汐就像童话故事的节奏,使每一章每一小节都栩栩如生。达尔文的科学例子,只有从普遍经验的角度看才显出意义。
  《物种起源》最初出现时,就以其革命性内容和创新的思想震撼广大读者。然而,达尔文那种既创新又有力的风格,却未被注意,尽管广大的人口能够理解他的理论,大部分要归功于这种风格。
  林奈时代的博物学家所运用的旧科学风格只包含两个元素:一方面是浮夸的套语和形而上的或神学的朴实,另一方面是消极的、思考性的描写。布封和拉马克则给科学风格引进了市民的、革命的和政论家的修辞学。
  达尔文对自然的态度恰似一个战地通讯员,一个采访者,或一个大胆的记者,偷偷在事件的现场猎取新闻故事。达尔文从不描写任何事物,他只刻划其特征。在这个意义上,作家达尔文是把英国广大读者的普遍口味与博物学结合起来。我们切勿忘记狄更斯和达尔文是同代人,两人又都是因同一理由而受到广大读者欢迎的。
  达尔文从不用官方文件中常见的那种繁文褥节的方式描写一株植物或一只动物的外貌。他利用自然就像一个人利用一个庞大、高度系统化的卡片目录。他把分类学降低到它相称的位置:它已停止以本身为目的。结果,他在编排科学材料时获得了更大程度的自由。他还取得了多种多样的演绎式论证和日益增加的阐释能力。
  由于达尔文极端厌恶教条,故他总是仅限于简单记述他如何形成自己的信念。因此,他在讲述陆地食肉动物如何变成两栖动物以及在解释这种转变时,一次无意中的口误便出卖了他:

  如果换成另一个例子,而又有人问我一只食虫的四足动物如何能够变成一只飞翔的蝙蝠,那么这个问题便会困难得多,而我会哑口无言。然而我认为这类困难没有什么重量。

  达尔文在“比格尔”号航行期间所写的日记把那种新的警觉标准引入自然科学,这个特点继续在《物种起源》发挥作用。然而,在《物种起源》里,达尔文把他的报道的范围扩展到世界各地从事同一工作的无数收件人。他的实验室很广阔。它包括畜群农庄、家禽园、养蜂场和属于专家和业余爱好者的温室。不仅如此,所有这些志愿助手都证明是达尔文的工作不可或缺的。《物种起源》的作者在他的书中保持与他们定期通讯,不断提到他们,并表达了对他们的感激之情。
  达尔文与自然科学界的国际精英的联合给他的风格输入了一种安全的自信心,并给他的论证增添了力量,那是一种同道握手的力量。这位博物学家如坐在世界各地的家中。大不列颠商船的旗帜飘扬在达尔文每一书页上。
  我们还应提到达尔文对普通读者的偏爱,他想跟普通绅士──譬如说跟某位艾略特爵士──交流思想的愿望,这位爵士曾寄给他一对鸽子作礼物。达尔文写作时,就像一个指望广大读者支持的人。
  忽略科学写作的形式方面,就像忽略文学作品的内容一样不正确,因为艺术的要素都体现在两者之中。经过数世纪的努力之后出色地精妙起来的动物学术语,已经获得一种异常强大的形像容纳量。我们在达尔文著作中碰到的那些为植物和动物所起的恰当的名称,听起来仿佛它们是最近才发明的。
  同一群公众阅读达尔文和狄更斯。达尔文科学上的成功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跟文学上的成功相比的。普通读者厌恶狄更斯的前辈们强塞在他喉咙中的那种说教的、感伤的、甜中有苦的文学。读者宁愿读特征刻划(自然的照相式图画、社会对比),而不读地球上任何别的东西。
  查尔斯·达尔文的散文风格出现的时间真是太恰当不过了。他的科学散文,其地理上的干燥和空间上的视角,连同其炸药包般爆炸的丰富例子,被当成一种文学的、传记的文件加以接受。也许读者最终是被这个事实所折服,也如达尔文从未被文学的、目的论的狂喜,来掩盖他以如此出色的明晰性所肯定的自然法则和趋势。
  这位博物学家的感知力既是他思想的工具,又是他文学风格的工具。生机勃勃的明晰性,像温和的英国夏天一个美丽的日子,以及作者身上某种可以称为科学天气的特质,也即适中升起的情绪——这一切汇集于达尔文的著作中,以同一种情绪感染读者,帮助读者理解达尔文的理论。
  没有人能比达尔文自己更好地普及达尔文的理论。我们研究他的科学风格是十分重要的,尽管要模仿它是徒劳的,因为他置身其中的历史环境是绝不会重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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