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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王家新:谈对希姆博尔斯卡两首诗的翻译
级别: 创办人
0楼  发表于: 2012-02-13  

王家新:谈对希姆博尔斯卡两首诗的翻译

可能性

我喜欢电影。
我喜欢小猫。
我喜欢沿着瓦尔塔生长的橡树。
我喜欢狄更斯甚于陀思妥耶夫斯基。
我喜欢令我喜爱的人甚于人类。
我喜欢手头留着针线,以备不时之需。
我喜欢绿颜色。
我喜欢不去论证理智应为一切负责。
我喜欢例外。
我喜欢早早动身。
我喜欢跟医生说点别的。
我喜欢老式的插图。
我喜欢写诗的荒谬甚于
不写诗的荒谬。
我喜欢爱情的非周年纪念
以便可以天天庆祝。
我喜欢道德主义者,
他们从不承诺我什么。
我喜欢狡黠的好心甚于过于天真的好意。
我喜欢平民的土地。
我喜欢被征服国甚于征服国。
我喜欢有所保留。
我喜欢喧哗的地狱甚于秩序井然的地狱。
我喜欢格林童话甚于报纸的头几版。
我喜欢没有花朵的叶子甚于没有叶子的花朵。
我喜欢没被剁去尾巴的狗。
我喜欢淡颜色的眼睛,因为我是深色的。
我喜欢桌子抽屉。
我喜欢很多在此没有提及的事物
甚于很多我也没有说出的事物。
我喜欢不受约束的零
甚于后面那些列队的数字。
我喜欢萤火虫甚于星星。
我喜欢敲在木头上。
我喜欢不去管还有多久以及什么时候。
我喜欢把可能性放在心上:
存在自有它存在的道理。
                    
(李以亮 译)

  维·希姆博尔斯卡(1923-2012),波兰著名女诗人,1945年发表第一首诗《追寻文字》,1957年随着诗集《呼唤雪人》出版,突破官方模式,风格向个人化方向转变,1996年因“以精确的讽喻,让历史学和生物学的脉络得以彰显在人类现实的片段中”获得诺贝尔文学奖。2012年2月1日在克拉科夫家中于睡眠中故去。
  生活在一个“强求一律”的社会里,诗人通过这首诗,对自己的价值观和个人趣味做了机智而又相当坦率的表白。从头到尾,女诗人娓娓道来,既显示出存在的种种可能,又委婉地表达了她的态度和选择。诗人曾称她的每一个字词都在天平上量过,这首诗尤其如此,它微妙的语感、精确的讽喻、丰富的暗示性,等等,既召唤着翻译又对翻译构成了挑战。
  关于这首诗的汉译,这里首先要提到的,是林洪亮的译本。林洪亮从波兰文中直接译出的《呼唤雪人》(漓江出版社,2000),对于全面了解希姆博尔斯卡的创作,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就翻译而言,他作为希氏大量诗作的初译者,也为一些后译者提供了有益的参照。如果对照不同的译文,我们也会发现他在许多地方比其他译者更忠实些。但是遗憾的是,他所译的这首诗,在许多地方却不尽如意,甚至有很大的问题,如他所译的这一句“我喜欢写诗的笑话/胜于不写诗的笑话”(请对照Stanislaw Baranczak和Clare Cavanagh的英译“I prefer the absurdity of writing poems/to the absurdity of not writing poems”)。林先生当然是从波兰文译的,但我想在原文中也一定会是“荒谬”(“absurdity”)这个词。对诗人及这首诗来说,这是多么重要的一个词!我想,她就是以这种眼光来看待人的存在和自身处境的。当年我读李以亮的译本,正是因为“我喜欢写诗的荒谬甚于/不写诗的荒谬”这一句,才真正领略到希氏的“了不起”的。的确,在当今,如果一个诗人要对世界作出回答,还有什么这更睿智、也更令人精神一振的回答呢?没有。
  诗人李以亮近些年来一直倾心于翻译波兰诗歌(从英译中转译),曾编印过一本《波兰现代诗选》(2006)。他翻译的扎加耶夫斯基、米沃什、希姆博尔斯卡等人的诗,受到许多人的注意和喜爱。他的这个译本,充分注意到对语感的把握,在理解上和用词上也更会心一些,如“我喜欢手头留着针线,以备不时之需”中的“留着”,就比“我偏爱在手边摆放针线”(陈黎、张芬龄译本)中的“摆放”要好;同样,“我喜欢跟医生说点别的”,也比“我宁愿和医生谈论别的事情”(林译)更亲切,这种微妙的传达,到了能使我们如见其人、如闻其声的程度。希氏是一位技艺娴熟、分寸感强、对语言极其敏感的诗人,在她那里也一直有对任何空洞言词的抵制,她曾这样说“动物不是辞世,只是死了而已”。我相信正因为充分了解这一点,李以亮才会这样来译。
  不仅在语气和用词的微妙感上,李以亮对一些句子的翻译也更直接、到位,往往达到了一种格言式的隽永和简练,如“我喜欢爱情的非周年纪念/以便可以天天庆祝”(对照林译:“我喜欢爱情的非整数的纪念年/宁可天天都庆贺”)“我喜欢写诗的荒谬甚于/不写诗的荒谬”,等等。在他的译文中,像“我喜欢敲在木头上”这类看似不起眼的句子,如果和“我偏爱敲击木头”(陈、张译本)相比,也更能传达出一种诗感。作为一个诗人,李的翻译有时还带上了一种他自己的改写,如把“I prefer the time of insects to the time of stars”这一句译为“我喜欢萤火虫甚于星星”,如果对照陈、张更忠实的译文“我偏爱昆虫的时间胜过星星的时间”,我们便知道李译已与原文有很大出入。但是,它也恰好传达了原作的精神,或者说这也是一种忠实:通过背叛达到的忠实。
  现在,我们来看李译中那一连串的“我喜欢”,它更口语化一些,更合乎人们说话的习惯,而台湾诗人陈黎、张芬龄的“我偏爱”,虽然有点书面化,但可能更接近原作的精神及“prefer”这个词的意味(我想他们依据的都是同样的英译),因为希氏的这首诗,就是一首要有意道出个人的偏好和个人选择的诗。此外,陈、张译本中的有些句子,也更好、更耐人寻味一些,如“我偏爱狡猾的仁慈胜过过度可信的那种”(“I prefer cunning kindness to the over-trustful kind”)、“我偏爱混乱的地狱胜过秩序井然的地狱”,等等;这里,前一句译出了一句名句,后一句中“混乱的地狱”也比李译“喧哗的地狱”更有意味;尤其是“我偏爱及早离去”这一句,译得太好了!“及早”而不是“早早”,用词的微妙恰好传达了诗人的语感和诗的丰富暗示性。至于该诗的最后一句,陈、张译为“存在的理由不假外求”,与原诗在字面上有出入,但也似乎有如神助,一下子找到了这首诗真正要表达的东西!
  的确,这首诗最根本的一点,就是不屈从于任何外界权威而从自身中发掘“存在的理由”。它从对存在的可能性敞开开始,最后达到了这种坚定。在当年,它是对波兰社会体制下那种“编了码的愚蠢”(诗人霍卢布语)的一种消解和嘲讽,在今天看来,它也依然闪耀着智性的光芒。
  以上我们对照了李译与陈、张译本。一般来说,大陆的译诗语言更口语化、更有活力一些,台湾的译诗语言更典雅、更有文化内涵一些。但是陈黎的许多译诗都会改变人们的这种简单印象。作为台湾目前很有影响的诗人和翻译家,可以说他的译诗兼具了汉语言文化的功底与当下的活力和敏感性。他译的这首诗还比较一般,但他译的希氏其他的诗,如《未进行的喜马拉雅之旅》等等,无论是在对语感的把握上,还是在词语的运用和意象的营造上,都令人无限喜悦。就这首《可能性》来说,他把“I prefer the earth in civvies”译为“我偏爱穿便服的地球”,不仅准确,也创造了一个新鲜动人的意象,而李以亮却在这一点上卡住了,他译为“我喜欢平民的土地”,这种属于不够细心造成的误译,顿使原诗减色不少。我们可以去体会,“我偏爱穿便服的地球”这一句,不仅见出诗人的性情,这对当时那个“穿制服”的波兰社会,又是多么有针对性的一击!
  译本的对照,不仅见出各自的优长,也使我们也有了更丰富的、不同的享受,但同时,我们也再次知道了“翻译是一门遗憾的艺术”。如李译本的“我喜欢没有花朵的叶子甚于没有叶子的花朵”、陈、张译本的“我偏爱不开花的叶子胜过不长叶子的花”,这都是“对”的翻译,但都未能完美地传达出它们所依据的“I prefer leaves without flowers to flowers without leaves”的音节之美,也未能“历历在目”地传达出那种希姆博尔斯卡式的“讽喻的精确性”。也许,这受制于汉语自身的特性和差异性。也许,把这一句译为“我更喜欢无花的叶子甚于无叶的花朵”会更好一点?但似乎也不太理想。
  这种在两种语言之间的转换上所受的折磨,让我不禁想起了策兰在翻译波德莱尔时深感绝望说出的一句话:“诗歌就是语言中那种绝对的唯一性”。
  策兰的这句话,出自他翻译时的沮丧,但也正好向我们提示了诗歌翻译的一个至高目标:“绝对的唯一性”。它恰恰是在打开语言的多种可能性的同时为我们展现这一点的。所以在我看来,翻译就是对“纯语言”的发掘,就是聆听“语言的教诲”,就是把我们不断奉献给语言本身那永无休止的要求。

在某颗小星下

我为把巧合称作必要而向它道歉。
我为万一我错了而向必要道歉。
请幸福不要因为我把它占为己有而愤怒。
请死者不要因为我几乎没把他们留在记忆中而不耐烦。
我为每一秒都忽视全世界而向时间道歉。
我为把新恋情当成初恋而向老恋情道歉。
原谅我,远方的战争,原谅我把鲜花带回家。
原谅我,张开的伤口,原谅我刺破我的手指。
我为小舞曲唱片而向那些在深处呼叫的人道歉。
我为在早晨五点钟睡觉而向火车站的人道歉。
原谅我,被追逐的希望,原谅我一再地大笑。
原谅我,沙漠,原谅我没有带一匙水奔向你。
还有你,啊游隼,这么多年了还是老样子,还在同一个笼里,
永远目不转睛地凝视同一个点,
宽恕我,即使你只是标本。
我为桌子的四脚而向被砍倒的树道歉。
我为小回答而向大问题道歉。
啊真理,不要太注意我。
啊庄严,对我大度些。
容忍吧,存在的神秘,容忍我扯了你面纱的一条线。
不要指责我,啊灵魂,不要指责我拥有你但不经常。
我为不能到每个地方而向每样事物道歉。
我为不能成为每个男人和女人而向每个人道歉。
我知道只要我还活着就没有什么可以证明我是正当的,
因为我自己是我自己的障碍。
不要见怪,啊言语,不要见怪我借来笨重的词,
却竭尽全力要使它们显得灵巧。
                            
 (黄灿然 译)

  诗人黄灿然翻译的希姆博尔斯卡这首诗,两年前读到时就很有印象,一直难忘,去年我在应约为一出版社编选一部翻译文学选集时,特意找出这首诗并把它放在了该选集译诗部分的最前面。
  “总是在日落之后,那只蜘蛛出来,并等待金星”,记得当年我在译卡内蒂《钟的秘密心脏》译出这一句时,曾深感颤栗。而希氏的这首诗(林洪亮译为《在一颗小星下》),并不着意写人与宇宙的神秘关系,在浩瀚无穷的星空中,她选择了一颗小星,只是作为她对自身卑微存在的定位。作为一个一直廻避任何高调的智慧女性,她面向这颗小星的抒情,与其说是在扩展自身,不如说是在限定并拷问她自身的存在。
  但这却是一颗属于自己的星,因而诗人会很动情,她内心里的很多东西都被调动了起来。我想这就是为什么黄灿然会从希氏的诗中挑出这首来译。他喜欢,他感动,而且他从中找到了一个中国诗人与一个东欧诗人最隐秘的汇通点,而这往往就是译出好诗的前提。从他对这首诗的翻译来看,虽然有一些不完美和可商榷之处,但从总体上看十分动人,尤其是在语感、音调和节奏的把握上,明显比其他译本要好。他找准并确定了一种抒情语调,并使它形成了一种贯穿全篇的感染力,而这是一般的译者很难做到的。
  我想这已涉及到翻译更内在的奥秘了。美国诗人洛威尔在谈翻译时就曾引用过帕斯捷尔纳克的这句话:一般所谓可靠的译者只能传达出字面意思,无法传达出语气,而在诗歌中,语气毫无疑问就是一切。
  现在我们来看这首诗具体的翻译。该诗同诗人的其他诗一样,密度很大,一句是一句,每一句都很耐读,正因此,也给翻译提供了诸多的可能性。黄灿然对开头两句的翻译,有一种真接把人带入的力量,但他把“My apologies to chance for calling it necessity/My apologies to necessity if I'm mistaken, after all”这两句中的“necessity”都译为“必要”,我觉得还可以再考虑。我想还是译为“必然”为好。希氏不是一位一般的抒情女诗人,而是一位有着哲学头脑、长于把人生经验提升到形而上的层面来观照的诗人。这开头两句也很重要,它既表达了对错把个人存在的偶然机遇当成了必然而对偶然本身的歉意,又委婉地表达了对“必然”的敬意。这也反映了诗人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喜欢例外”(见《可能性》),另一方面,又时时感到人受制于自身的生物规律和历史规律。人生,便同时受“偶然”与“必然”的这种交互作用,她就是从这样的视角来打量她的一生的,这也构成了她这首诗的起点和基础。
  接下来诗人一句一句表达了她的致歉,有些是真道歉,有些则是正话反说,带有一种反讽的张力和更丰富、微妙的意味,“请幸福不要因为我把它占为己有而愤怒”(“Please, don't be angry, happiness, that I take you as my due”),黄对这一句的翻译,充满感情,不拘泥于原作的句式而又很有张力(对此可对照李以亮的直译:“请不要气恼,幸福,如果我把你攫为己有”),虽然“愤怒”一词稍感过了一些,因为“angry”在这里也可译为恼怒、生气等等;但接下来的“请死者不要因为我几乎没把他们留在记忆中而不耐烦”,就过于平实了,主要是“May my dead be patient with the way my memories fade”中的那个“fade”未能充分留意到,它所包含的“褪色”“枯萎”“变弱”之意也未能译出,在这一句上,李以亮的“请死者宽恕我逐渐衰退的记忆”显然要好一些。
  至于“我为把新恋情当成初恋而向老恋情道歉”这一句,当然译得很准确,也是一句好诗,不过,我更喜欢林洪亮的“我为把新欢当成初恋而向旧爱道歉”,像“My apologies to past loves for thinking that the lates is the first”这样的诗,在翻译时会给我们提供一个充分开发汉语资源的机会,为什么不利用一下呢。附带说一下,这样一句堪称名句的诗,不一定是诗人个人的自白(事实上希氏也很少把她的个人生活直接带入诗中),用艾略特在评价叶芝晚期的诗“那位姑娘站在那里,我怎能关心西班牙的政治”(大意)时所说的,这是“为人类说话”。这表现了诗人对人类本性的洞观,也表现了她的幽默。
  幽默归幽默,到了“原谅我,远方的战争,原谅我把鲜花带回家”“原谅我,张开的伤口,原谅我刺破我的手指”,我们就感到那更严肃的东西了。对后一句,我们还可以对照一下林译:“请原谅我,敞开的伤口,我又刺破了手指头”,林本来为学者型译者,但这里的“敞开”比“张开”更妥贴,一个“又”字,也运用得非常之好。
  道歉到这里,那更能引发诗人不安的一面就显现出来了,面对她的小星——其实那也正是她天赋良知的一种折射,她不能不为她的小步舞曲唱片而向另一些在深渊中呐喊甚至呼救的人致歉。米沃什就曾谈到有一次当他和朋友从一个狂欢聚会上回来,在夜半的街上正好遇上被秘密逮捕的人们被推上囚车的经历,说正是那样的经历促使他后来做出了脱离波兰的决定。希氏或许还没有这样的直言真实的勇气,但她的道歉同样出于一种感人的内省:“原谅我,沙漠,原谅我没有带一匙水奔向你”(李译“沙漠啊,原谅我一小匙水也没有带来”,可能要更好些)。接下来诗人的目光由自身投向了一只游隼标本,也使我们感到了一阵刺疼:“还有你,啊游隼,这么多年了还是老样子,还在同一个笼里,/永远目不转睛地凝视同一个点”,诗人因自身的自由而向这样一种可悲的存在致歉,而译者对这两句诗动情的翻译,其纯熟、流畅而又充满张力的语感,也使它的力量更为感人了。
  这也正像谁说的:无论你歌唱的是什么,你歌唱的是自由。
  至于接下来的“我为小回答而向大问题道歉”,这一句已成为名句,经常被人引用。这既真实地表现了诗人对存在之谜、历史之谜的谦卑,同时,也带着一种微妙的反讽,对那个爱提“大问题”的时代的反讽。然后就是诗人直接的抒情:“Truth, please don't pay me much attention./Dignity, please be magnanimous”,“啊真理,不要太注意我。/啊庄严,对我大度些”,黄灿然所译的这两句,从容有度,语调更好,用词也更为直接,而不像其他译本那样拖泥带水,他在“真理”“庄严”前所加上去的“啊”,也带出了一种更感人的抒情的力量,虽然这里的“Dignity”是译为“庄严”还是“尊严”,还可以再考虑。
  这样的翻译,也再次给我们以昭示。诗不仅是隐喻,是意象,从内里来看,它也是一种“讲话”,是一种发音的艺术,是一种精神乐器的演奏,因此其语气和音调就成为决定性的、需要一个译者尽力去把握的东西。就拿以上这两句诗的语调来说,就包含着比字面上更丰富的意味,这里既有对自身的辩护,又有良心的愧疚,既是对“不要太注意我”“对我大度些”的请求,但同时,又更加表现了真理和尊严的那种逼人的力量。
  希姆博尔斯卡是一位善于结尾的诗人,尤其是那种“必然而又意外”的结尾,这首诗又是一例。该诗的最后部分,诗人由“容忍吧,存在的神秘,容忍我扯了你面纱的一条线”,层层递进,最后落实到她作为一个诗人的存在:

  “不要见怪,啊言语,不要见怪我借来笨重的词,
  却竭尽全力要使它们显得灵巧。”

  这样,诗人最终回到对她所终生伺奉的语言讲话。“笨重的词”不过是一个隐喻,诗人以它最终道出了生活本身的沉重性质(我以为还是将“weighty words”译为“沉重的词”为妥),并表达了未能表达出其沉重而是使它显得灵巧的愧疚。这种愧疚,折射出一个诗人在现实承担与艺术规律之间的那种“两难”,全诗因而获得了更深刻感人的力量。   
  但不仅是愧疚,这最后一句,诗人的用词仍是很微妙的:“then labour heavily so that they may seem light”,黄译精确地传达了这一点:“使它们显得灵巧”,而不是真的变“轻”了。诗人当然不得不承担生命之重,这对希姆博尔斯卡来说也是一个道德律令,但却要以艺术自身的方式,在诗人的另一首诗《特技艺人》中,她就耐人寻味地写到要跨越惊险的高空,他就必须“比体重更轻灵”。显然,这不是通常的轻,而是一种“费劲的轻巧”,是一个诗人要“竭尽全力”才能达到的“轻”。
  遗憾的是,在林译中不仅未能传达出这一点,也完全不对。他的这首译文,前面都还不错,如以上已列举过的,一些句子甚至比其他译者译得更好,但就是在最后这两句最关键的地方“掉了链子”:“言语啊,请不要怪罪我借用了庄严的词句,/以后我会竭尽全力使它们变得轻松 ”,在这里,“重与轻”的重要对照被取消了,“以后我会竭尽全力使它们变得轻松”,这也有点像将功补过式的表态,却完全不合乎诗人的原意及其语感。
  也许,林先生这样译,和原文中也有一个类似于“then”(见以上英译)这样的副词有关。但是,这个“then”在这里却不能理解为“以后”或“后来”,而只能理解为“而又”。
  至于另外一个译本的“语言啊,不要怪我借来了许多感人的辞令,/我要尽心雕琢使它们变得活泼轻盈”(张振辉译),这里就不谈了,因为天知道这样的“辞令”是谁的辞令。它已和希姆博尔斯卡这样的诗人无关。
  看来翻译的问题并不仅仅在于是否精通外语,更在于能否进入到诗的内在起源,能否与一颗诗心深刻相通。黄、李之所以能够那样译(李以亮对这首诗的结尾译得也不错),是因为他们深谙创作之道,而且他们作为一个中国诗人,对该诗最后所显现的那种心灵的“两难”也都有着深切的体会。幸而有这样的诗人译者,一首堪称伟大的诗(虽然它以“低姿态”出现),在另一种语言中找到了再现和重写它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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