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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高山杉:可惜说这些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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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12-06-13  

高山杉:可惜说这些都晚了

《维特根斯坦谈话录:1949-1951》
[美]鲍斯玛著
[美]克拉夫特  哈斯特维特编
刘云卿译
漓江出版社
2012年2月第一版
93页,18.00元


  艾耶尔1954年访问中国时惊讶地发现,在这个哲学的鸟从不生蛋的国家,居然还住着像洪谦这样的逻辑实证主义者。其实这也没啥好奇怪的,如果他往美国中西部内布拉斯加州跑一趟的话,就会发现在这个荒草多于文化的地方,顽强地生存着一个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阐释者——鲍斯玛(Nets Kolk Bouwsma,1898-1978)。要知道就算在当时的英国,也没几人能说清楚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到底是什么东西。鲍斯玛是内布拉斯加大学的哲学教授,他的名字看上去有点儿怪,因为那是荷兰语,他是荷兰移民的后代。
  鲍斯玛原是黑格尔哲学的拥趸,后来因为读到摩尔(G. E. Moore)的著作,就和唯心论说再见了。他不仅自己刻苦钻研摩尔的思想,还把学生送到剑桥跟摩老深造。这些学生里面有个叫马尔康姆(Norman Malcolm,1911-1990)的,一到剑桥反倒被维特根斯坦给迷住了,他就是《回忆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 A Memoir)的作者。在此前后,鲍斯玛也读到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笔记《蓝皮书》,这书当时在私底下流传,还是油印本。通过阅读,他意识到摩尔只是个鸣锣开道的,而维特根斯坦才是“那将要到来的”先知。
  1949年7月,已在康奈尔大学任教的马尔康姆促成维特根斯坦访美,在大学和自己家中举办各种讨论班,参加者有纳尔逊(John Nelson)、多尼(Willis Doney)、布莱克(Max Blake)、布朗(Norman Brown)以及专门从内大跑来的鲍斯玛。鲍斯玛比维特根斯坦约小十岁,为人严肃踏实。初见面时,鲍斯玛非常紧张,也有些害怕,但没想到先知非常看重他,多次邀他一起外出散步,讨论问题。鲍斯玛很快意识到,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是一个少见的天才,他不喜欢闲聊和扯淡,对别人所提的问题,不分大小,都以狮子搏兔的方式思考,能听他讲话,实在是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机遇。
  在康奈尔度过夏天后,鲍斯玛来到麻省北安普敦的史密斯女子学院担任秋季学期公休学术假期的替补教师。维特根斯坦回英国前,又于10月中旬到史密斯学院拜访鲍斯玛,待了大概三天,两人继续散步、讨论。回到英国后,牛津方面请维特根斯坦担任“洛克讲座”,他谢绝了,却推荐了鲍斯玛,于是两人又在英国重逢,重新开始散步、讨论,直到维特根斯坦1951年4月在剑桥去世。鲍斯玛后来回忆说,想起要给维特根斯坦汇报洛克讲座的事儿,他心里就害怕。还好,老维什么也没问。
  鲍斯玛是个有心人,维特根斯坦每次讲什么,他都记在脑子里,回来就做笔记。这些笔记一直在学生和朋友间流传,但鲍斯玛从未有出版的打算。原因之一是维特根斯坦骂了一些人,而这些人当时大多数还在世。老维骂人的导火线,是席尔普(Paul Arthur Schilpp)主编的《在世哲学家文库》。这套书出版时,张大哲学家申府曾作热情洋溢的推介,说它是“大战的几年里边,最出色的一部哲学书”。但维特根斯坦和老张显然意见不一致。关于杜威卷,他很不屑:“杜威还活着呐?”鲍斯玛贡献过文章的摩尔卷,有篇摩老的自传,里面描述了自己的童年。老维却哪壶不开提哪壶:“但鞋匠也有童年呀。”
  最毒舌的评语,献给了老维早年的两个师傅,罗素和怀特海。张申府在《罗素——现代生存的最伟大的哲学家》中肉麻地说过:
  现在罗素在浪迹差不多三十年之后又复回到原来治学讲学的剑桥三一学院去了。据说也已白发满头(从照像上也看得出)、老态龙钟(?)了。这是人生的无常。可是罗素的学问、罗素的思想、罗素的著作、罗素的风趣、罗素的同情(仁),却正如日月在天,定同日月之常。
  对于重回剑桥吃粉笔末的罗素,老维的评语与张大哲学家正好相反:“罗素一度挺好的,做过一些扎实的工作。他好的时候,剑桥让他走人了。他不好的时候,又把他请回来。”从这里看不出什么“日月在天”的样子。张申府的《罗素》发表在1946年4月12日的《新闻评论》上,请看前一年老维所见的罗素:“罗素1945年办过讲座——三个听众席挤满了女人和美国兵。最后一讲是罗素论罗素自己。什么呀,难看死了。”不过老张有一点倒说对了,“恨他的纵有,爱他的更多,特别在女人群里”。
  怀特海如何?老维一个都不饶:以前还不错,后来呢,骗子一个。鲍斯玛说,维特根斯坦不明白这些人到底是肿么了。某些人本来有天赋,特别是罗素,可后来就好像他们觉得“我干得可以了”,就松懈下来。科学家中好些人也这样,他们停下来,吃着老本儿。维特根斯坦特别提到赫兹(Hertz),说这人从不松懈。赫兹就是德国那个大物理学家Heinrich Rudolf Hertz(1857-1894),他影响了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属于老维一辈子都佩服的特殊人类。
  科普“双子星”金斯(Sir James Hopwood Jeans)和爱丁顿(Sir Arthur Stanley Eddington),当时红透半边天。张申府是他们在中国的吹鼓手,金斯的《流转的星辰》还有金克木译本。但是,老维对他们俩评价极低,认为都是骗人的主儿。他心目中好的科普作品是法拉第(Michael Faraday,1791-1867)的《蜡烛的故事》(The Chemical History of a Candle)。以老维的标准衡量,金克木和张申府的趣味可能大有问题。
  直到鲍斯玛去世八年后,挨骂者中年纪最小的赖尔(Gilbert Ryle,1900-1976)也死了十年,这些笔记才由克拉夫特(J.L.Craft)和哈斯特维特(Ronald E. Hustwit)编辑出版,题为《维特根斯坦谈话录》(Weitgenstein: Conversations1949-1951,Indianapolis: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1986)。两位编者还合撰长篇导言,交代笔记编刊的前因后果。全书依照维特根斯坦和鲍斯玛会面的不同时间和地点,分为《康奈尔篇》、《史密斯学院篇》和《牛津篇》,每一篇又按年月日分为若干节。我说得热闹,但原文才78页,够薄的了。今年,《谈话录》终于出了汉译本,译者是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的刘云卿副教授。不过,这个译本同李步楼与贺绍甲合译的《回忆维特根斯坦》(商务印书馆,1984年7月第一版)一样,只能说是不成功。我这不是危言耸听,我有我的理由。
  先说最简单的词义错误,比方说把“Texas”(得克萨斯)译成“坦萨斯”(序,页2),“手稿复制”(manuscript reproductions)译成“文稿再版”(页2),“practice”(开业)译成“治疗”(页5),“unintelligibility”(晦涩难解)译成“不智”(页25),“tonic”(补药)译成“清醒剂”(页30),“pleasantries”(玩笑话)译成“客套”(同上页),“a very vain person”(一个非常虚荣的人)译成“一个废物”,把“smile”(微笑)看成“simile”(明喻)再译成“比喻”(页31),“aseptic”(无菌的,客观的)译成“防腐剂”(同上页),“Malcolms”(马尔康姆一家)译成“马尔康姆”(页36),将“purist”误看成“purest”再译成“极纯”(页64)。先歇歇,喘口气。
  歇过劲儿了,继续。把“greenhouse”(温室)译成“绿房子”(页66),把“terribly(important decision)”(非常)译成“可怕”(页68),把“Eleanor”(埃莉诺)译成“艾丽娜”(页81;这类不规范的人名译法多了去了),把“redwood”(红杉)、“us”(我们)和“the trees”(那些树)译成“红木”、“我”和“那棵树”(页82),把“lecturer”(讲座者)译成“讲座”(页87)等等。实在太多了,都举的话,就没完了。当然有些可能是笔误,比如页32的两个“粗顿”(obtuse, obtuseness),估计本意是要写成“粗钝”的。
  由于对词语理解不准确,整句话的意思也就随之翻错。比如汉译本页30提到鲍斯玛建议开车带老维出去一趟,然后就蹦出一句“接着指给他看了看”。指给他(维特根斯坦)看什么?鲍斯玛的车吗?似乎不是。看原文是“and then I'd show him”,原来是说鲍斯玛会领着维特根斯坦四处看看。译者显然没搞清“show”的意思。
  再说个绕点儿弯儿的。汉译本页90:“基尔派崔克一开始就谈论语言和哲学——语速很快。”(At first Gilpatrick began talking about language and philosophy-the patter.)这里的“patter”,不是“语速很快”的意思,而是“行话”、“切口”。满嘴哲学切口的人,最不招老维待见。老维马上打断他,这时吉尔帕特里克(基尔派崔克)才开始好好说人话(And then he talked sense)。括号里的这句,译者翻成“他接着谈论意识”。照这个翻法,吉尔帕特里克被老维打断后,又换了个话题继续大喷其哲学黑话。哪儿有这么不识相的人!
  《谈话录》讲到某人时,有时只提名,不提姓。比如某位叫Ben的,译者加脚注说这是指Ben Richards(页84)。照这个体例,类似的情况是不是也要出注呢?比如汉译本页28提到的Lee,页47提到的十二岁小屁孩Raymond,均标出了原文,却都未出注。看来译者也不知道他们是who,否则这正是一个展现自己学识的好机会,焉有不露一手的道理。其实Raymond就是马尔康姆的儿子,Lee就是孩儿他妈。《回忆维特根斯坦》也提到过雷蒙德,不过用的是Raymond的昵称Ray(雷),可惜李步楼和贺绍甲给翻成“莱伊”了。
  汉译本页31还出现了一位爱丽丝(Alice),同样没有出注。这位爱丽丝(通译“艾丽丝”)就是老维的学生Alice Ambrose Lazerowitz(1906-2001)。Ambrose是她娘家姓,她后来嫁给了Morris Lazerowitz。《谈话录》的序和导言,都提到过他们夫妇。她曾因未征得老维同意就发表一篇介绍他哲学新观点的文章,遭到老维单方面绝交(但摩尔鼓励她发表)。从1936年起,她就在史密斯学院教哲学,1964年升教授。鲍斯玛1949年10月到史密斯学院教书,就是她和她老公的安排。
  其他大多数的错误,都属于对文法理解不准确造成的。我随便挑一些好玩的说说,想到哪儿说到哪儿,不一定有什么逻辑顺序。在康奈尔时,老维常往郊区跑,有时是小马陪着,有时换成小鲍。有一回同小马出去,他见地上落着美国鹅掌楸(tulip tree)的叶子,于是就想方设法找到了掉叶子的那棵树。又有一次和小鲍出去,他又看到了美国鹅掌楸的叶子,于是出现了汉译本页46的“这是先前没有找到的那些叶子”(And here now were others unsought.)。但这里说的可不是叶子,因为叶子不是已经被老维找到了吗,“没有找到的”(unsought)是掉叶子的其他的美国鹅掌楸呀。
  老维当时还看到一条像百足虫的动物,有二十四条腿,“就像一台要开往什么地方去的深棕色拖拉机”(a dark brown tractor with some place to go)。译者显然没闹明白,引号里的话,其实还是指那条虫子说的,他理解成老维同时看到虫子“和一台行进中的棕黑色拖拉机”了。老维低头看虫子,举头望拖拉机,也够累的。在牛津时,老维继续对路上遇到的小动物保持浓厚兴趣。汉译本页82:“没有狗——只有松鼠。”为啥突然来一句“只有松鼠”,是说老维原本打算同时看见狗和松鼠吗?看原文是“No dogs-so squirrels”,原来说的是“(因为附近)没有狗——所以才有松鼠(到处乱窜)”。
  有一次在康奈尔散步,天已经黑了,老维望着升起来的月亮,发了一通感慨,说如果由他来设计的话,就绝不会造太阳出来,瞧月亮多漂亮啊,太阳太亮也太热了。汉译本到这里还基本靠谱儿,但随后的一句就不大对头了:“如果只有月亮,将无法阅读和写作。”(页33)这话听上去怎么都像是老维很想阅读和写作似的,那他为啥前面还说讨厌太阳呀,有太阳不是更便于阅读和写作吗?译文肯定有问题。查原文是“And if there were only the moon there would be no reading and writing”,显然应该译成“如果只有月亮的话,就不用看书写字了”。在老维看来,“不用看书写字”,甚至“不教哲学”,都不是坏事。
  老维在散步时会议论到他佩服的人写的书,比如丹麦哲学家克尔凯郭尔。在汉译本页64,老维谈起克氏写的祈祷文:“以他的祈祷词为例,没人去关注它们,但他读过那些祈祷词和撒缪尔·约翰逊的沉思。”“没人去关注它们”原文是“They left him unmoved”,是说老维虽读过克氏写的祈祷文,但读过就过,没有被打动。后半句原文都是在讲约翰生博士,说老维曾读过他写的祈祷文和默思录(the prayers and meditations of Samuel Johnson),此处“祈祷文”已和丹麦人无关。老维说,约翰生的祈祷文和默思录是他的最爱,然后从默思录里引了一句“the violent incursions of evil thoughts”。但我想译者未必发现这是引文。
  对于引文,尤其是老维自己作品的引文,译者都未注出,看来也是不知道。比如汉译本页84的四段箴言,分别来自《逻辑哲学论》6.41、6.421、6.43和6.4312。在页45,老维对弗雷格(Gottlob Frege)的点评,显然引用了弗老的论文《论意义和指称》。可惜译者没能发现这一点,因此头一句就译错了:“‘同一种意义’不是‘同一种感觉’。”(“the same meaning”but not“the same sense”)熟悉弗雷格论文的人,都会知道这里的“sense”和“meaning”是一个意思,都指“意义”,所以绝对不能译成“感觉”。其实,《谈话录》导言也提到了《论意义和指称》(页3),翻译时为啥不小心些呢?
  在康奈尔的讨论班,多在马尔康姆家里举办,由参加者建议或提出一个论题,然后老维当场表演狮子搏兔。有一次,鲍斯玛建议讨论一下理想语言,在一种理想语言中,所有对哲学的诱惑都可以被避开(I suggested the subject of an ideal language in which all the temptations to philosophy would be avoided...)。但汉译者是怎么翻的呢:“于是我提议应该规避理想语言,针对哲学的所有诱惑都在其中……”“规避”(avoid)的对象是那些“诱惑”(temptations),可不是理想语言呀。
  有一回鲍斯玛问老维,研究哲学是不是要具备特殊的禀赋。老维当然有问必答,又搏了半天兔,鲍斯玛说:“我觉得,他很喜欢(我问的)这个问题。”(He rather enjoyed the question, I think)这句话汉译却作“我认为,他更享受发问”(页66),难道译者要让老维发问,小鲍回答吗?再如页85:“我们谈起对我们‘无比友善’的安斯康小姐。”(We talked about Miss Anscombe to whom we had been“enormously kind”.)其实应该是老维和小鲍对安小姐“无比友善”,而非相反。
  再看页67的这三句:“他在挪威的时候,摩尔去拜访他,呆了两个星期。他一度对摩尔极为气恼。是因为摩尔根本不理解维特根斯坦的写作(This was provoked by Moore's not understanding that W. was writing)。”摩尔让老维很烦,不是因为老维觉得他理解不了自己写的东西,而是由于他一住就两礼拜,始终没搞清楚状况——我维特根斯坦正在写东西呀(...that W. was writing)。
  摩尔的毛病是有点儿愣,而罗素则是生命不息、写作不止,上帝都挡不住罗老师出书。我们看汉译本页88:“他又说起那些出书的腐朽家伙,停止了思考还在继续写作。他们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停下来。罗素!”(Again he said something about the rot people publish, going on writing after they've stopped thinking. Russell!)从“那些出书的腐朽家伙”判断,译者显然是把“the rot people publish”拆为“the rot people”(腐朽家伙)和“publish”(出书)两部分。但“the rot”(烂货)其实才是一堆儿的,“people publish”是用来修饰它的。老维骂的是像罗素罗老师那样已经不再思考但仍写书不止的人出版的烂货。
  与摩尔挪威之旅同一页,还有个错误。老维当时在评柏拉图对话录:“后来他认为可以把苏格拉底描述为一个外在的怪物,但有着全部内在的美(他指的是《斐德罗》,但我认为他指的是《会饮》)。”初看译文时,我就觉得奇怪,苏格拉底“外丑内美”这一点,地球人都知道,何须老维来“认为”一下?翻原文是“Later he thought of the description of Socrates as outwardly a monster and all beauty within(This he referred to the Phaedrus, but I think he meant the Symposium)”,原来只是说老维想到《斐德罗篇》(鲍斯玛觉得他记错了,应该是《会饮篇》)里把苏格拉底描写为“外丑内美”这件事,哪儿是他的什么新发现呀!  
  还有一个比较突兀的错误,与对英语的理解无关。《谈话录》原书每一节起首的几个词,全用大写字母印出,这是西文书的一种排印方式,无需在汉译文中体现出来。译者应该很明白这一点,在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况下都做了正确处理,唯有翻译到《史密斯学院篇》10月24日这一节时,不知为何忽然头脑发热把起首的“IT HAS JUST OCCURRED TO ME”的译文用黑体字标了出来。照这个标法,三篇里面每一节都要以黑体字开篇了。
  全书还有不少漏译的地方。有漏译字词的,比如原文页3的“Thursday”,页41的“shame”,页50的“this evening”,页51的“decision”等等。有漏译一句的,比如原文页5的“This is nice”,页10的“He worked in spurts”,页20的“For little mice run away with man's plans”,页30的“I doubt that this seems yellow-is without sense”,页33的“And even after this sects, very strict sects, most likely contrived”,页46的“That remark went through him and now he remembers it”。还有漏译一整段的,比如原文页71:
  W. said:“I should want my friend under some circumstances to become angry. I could not be the friend of a saint, or if I could, this would not be at all like being the friend of another. Of course, the anger of my friend is not thereby justified. I should want it, that is all.”...

  这个量的漏译,算多还是少,不知道。
  上面只挑家长里短的随便谈谈,没太涉及“哲学专技”的部分。其实这部分问题更多,几乎没几处译对的。我看豆瓣上追捧这本书的读者颇多,有一位的评语说“我看了三遍才大概弄明白”,我怎么看了五遍还没弄明白?当然,译者在翻译时看出了原文的一些问题,这是值得特别表扬的。比如《罗马书》9:21和《以赛亚书》45:9,译者改为《罗马书》9:21-22和《以赛亚书》55:9(页33),都对。只是不该在原文中直接改,应放在译者注里。还有原文页41的“contast”,显然应该是“contrast”,译者看出来了,译成“对比”,很好。但原文页74提到1939年维特根斯坦在纽约,1939应是1949之误,译者却没动。
  翻译维特根斯坦,是一桩风险很大的事。因为你译一本学术著作,就算搞砸了的话,顶多证明自己很无知。可你要是搞砸了维特根斯坦,那么除了无知以外,还会暴露自己是一个SB,很不划算。所以,狡猾的人不到一定水平,是绝不会去碰叔本华、尼采、维特根斯坦这类大仙级人物的。刘云卿先生远比《维特根斯坦全集》的译者聪明,他没有翻译老维本人的著作,而是选择了《谈话录》这样的外围文献。这个选择很明智,悲剧的是他认为自己就是合适的译者。我觉得适合翻《谈话录》的,有蒙克《老维传》的译者王宇光先生,以及《上海书评》的高人尼克先生。可惜说这些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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