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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让-吕克·南希:书的子民
级别: 创办人
0楼  发表于: 2012-05-09  

让-吕克·南希:书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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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我!”“读我!”——这个命令或请求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据了一个主要的位置,因为我们是那些在我们的神圣书籍中,将自我标定为书的子民(people of the Book)的人。[1]“读!”是先知在那同一本书中被责令去做的事情。进而,“拿起来读!”的命令,[2]被赋予了不止一个的承载了神性调解的特征。“读”或“吃掉!咽下!”给予你的书。我们从不停止(谈论)吞食书,不论它们是苦的还是甜的,不论它们是蜜还是毒。
  读的命令指示了什么?这是一个模糊的命令,因为它既可以责成我们严格地遵守文本的律法,也可以责成我们解释文本的意思。不管人们怎样忽视这点,我们还是很快地看到,这两个指示是既不平等、也不对称地包含在要求我们去读的命令里的。如果一个人要遵守律法,他就只能说出文本;而为了解释文本,一个人不得不破译它。但事实上,差异延展得更广或开始得更早:律法和文本并不源自同一种阅读,即便有一个文本或一本书被指定为是关于律法的。更确切地说,一旦律法把自身提供给解释,或趋向于解释,它便超越了律法的严格的语域。律法并不成为一本书,对它的阅读也不是通过其自身的方式,作为一种破译而被生产出来的。书呈现了如下的差异:首先,它外在于律法,它不回答任何的司法权力,除了它自己提出的。其次,可以说,在我们的传统中,还没有律法是在我们的一切阅读开始前不存在的(这是律法的至高一面,它使律法成为了其他规则或原则的一个例外,并将律法确立为一个真理),但同时,又没有律法保持着对一种解释,一种说明或启封的附属(所以,解释,说明或启封,是文本的经过塑造或调制的一面,它回答了意义而非真理的可能性——虽然是无限的可能性)。这种对一般律法的双重而本质的假定,作为我们有关律法的一切书籍的原则而存在着,不管是立法者、法学家或选民的书,还是被我们的宗教供奉为“圣典”的书。
  一般而言,书的神圣性存在于一个事实,即书一方面把自己摆置并强制为一个既定的,完全成形的,完整而不可更变的实体,另一方面又在字面上使自己向阅读敞开,不断地把自己敞得更宽和更深,赋予它一千种意义或一千个秘密,最终,以一千种方式,重写它。
  读的命令包含了对书的内在律法进行一种必要解释的原则,它必定也构成了阅读的律法。内在的律法无非是我前面所说的“品格”。阅读存在于对书的固有品格的辨别,相反地,一本书存在于对一种品格的塑造或调制。品格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被指出:例如,通过一位作者的名字;或者,通过一个融合了一种流派之提示的题目;或者,再一次,通过一种风格,一道压印(frappe),一种言说方式,一个程序,或我说话的“声音”;不然,就通过一种所谓的魔力或魅力,一种力量或强度。但这些潜在指示的合成或合一的现实,恰恰是被称为一本书的东西。
  一本书是一道印记——我是这么称呼它的——因此,印刷不是书之历史的一个偶然的部分。曾被铭刻和印刻的品格如今在移动载体的无数复制品当中重复着,就像它们之前的那些品格,被人们用一把刻刀来描绘,被无数次地复制到皮革,树皮,或丝绸上,包括印记,使一本书变得又大又沉的受精和孕育,而它的卷本,事实上,不过是它的子宫和妊娠。
  然而,从中没有诞生。卷本的生殖作为一次无尽的孕育而发展着。它从不诞生一个类似于品格特点的形象。品格不知疲倦地在自身内部保持字型(type),风格(poinçon),或其首字母。这是因为,事实上,型式不是固定于某处或提前给定的。不像刻有律法的石碑,神圣君权并不创立或组建卷本。型式不是铅印(typé)或模刻出来的。书,伟大的书,是对其品格的自我铭刻。而这种铭刻是游移的,易变的,不定的。作者,流派,风格,或能量,都不允许自己被这种铭刻所决定:书写本质地移置并驱逐每一个被委任了的认别,每一种被限定了的认同。
  书的品格,或者,更确切地说,书所是的品格,只存在于自身的描摹,而这种描摹只能通过再一次采取自身的开始而结束。从头重复(da capo)就是书之音乐的一般语域。对书的阅读是无尽的,是被无尽地引荐的,是被重奏和更新的,因为书写寻求的无非是其自身的重复,它的生成副歌,它的永恒轮回。其特点不是一种类型学(typology),甚至也不是一种印刷术(typography);它只是康德意义上的一个“符徵”(typic):一个图式或运动的脆弱的拟似,一张想象的草图,关于创造一组具有变动特点,具有复杂纹路的交织文字,一种神秘的装饰性书法,不断地滑向不定的边界,就像一条狭窄的山道,其紧密的曲线总是临近深渊。因为装饰,在这里,是一个有关必要性,有关紧迫和警戒的问题。
  阅读可归结为路上的行驶,它不离开道路,但也从不忘记或回避它时刻都服从的眩晕。“解释”或“破译”文本并不意味着让文字回归意义,而是相反的,重写密码,重写文字的所有符号与编码。这不是把意义从其包封中拉出来的问题——因为如果那样,它将很快只适合于丢弃——而是发展包封本身的问题:通过自己不断地重新折叠任何被拆解了的东西,而铺展包封。


注释:
[1] “书的子民”中的“书”原特指《圣经》。(中译注)
[2] 奥古斯丁曾在米兰的花园里听到童谣的歌声“拿起来!”(tole!)“读!”(lege!)。(中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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