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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J.M.库切:博尔赫斯的《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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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12-05-05  

J.M.库切:博尔赫斯的《小说集》

汪洪章 译 
                                                             
    
    
1

  1961年,六大西方出版社(伽利马、埃伊瑙迪、罗沃特、赛克斯·巴洛尔、格罗夫、维登菲尔德和尼科尔森)的社长在西班牙东部的巴利阿里群岛上一胜地聚会,计划设计一文学奖项,可望获该奖的人从正在积极改变世界文学景观并有望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中遴选。这就是第一届国际出版人奖(也叫福明托文学奖),结果分获该奖的是塞缪尔·贝克特和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同年,南斯拉夫作家伊沃·安德里奇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安德里奇是一位很有分量的小说家,但创新意识不浓。(贝克特于196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博尔赫斯终生未能获得如此殊荣,称颂博尔赫斯的人认为,博尔赫斯终生未能获得诺奖是由于其政治观点和立场所致。)
  福明托奖的名气将博尔赫斯推上世界舞台。在美国,格罗夫出版社收集出版了博尔赫斯的十七篇短篇小说,取名《小说集》;新方向出版社随后也出版了《迷宫》,收有二十三篇短篇小说(其中有些和《小说集》的篇目重复,但出自不同的译者之手)以及部分随笔和寓言。博氏作品的其他语种译本随后也纷纷出现。
  除了在自己的祖国阿根廷以外,博尔赫斯的名声在另一个国家也广为人知。法国批评家兼编辑罗杰·盖伊瓦曾于1939年至1945年间流亡布宜诺斯艾利斯,战后,他在法国广为宣传博尔赫斯,并于1951年出版博氏的《小说集》,于1953年又出版博氏的《迷宫》(这后一部作品集与美国新方向出版社推出的《迷宫》有着很大的不同——博尔赫斯著作年表本身就是个谜)。整个20世纪50年代,博尔赫斯在法国的声望以及被人阅读的程度恐怕都比在阿根廷要高,在这个方面,他的文学生涯颇为奇特地可与推理小说前驱埃德加·爱伦·坡媲美,坡曾受到波德莱尔的大力推崇,法国公众对坡也是热爱有加。
  1961年的博尔赫斯已经六十出头,使他名声大振的那些短篇小说,大都创作于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因而此时的博尔赫斯创作风头已过,他对自己早年写的那些“巴洛克式”的故事也颇感怀疑。尽管他一直活到1986年,但早年小说中所具有的思想锐气和力度,在1961年仅时断时续地出现。
  在阿根廷,1960年前的博尔赫斯和埃内斯托·萨瓦托及胡里奥·科塔萨尔一起,都被认为是一代文人中的领军人物。在胡安·庇隆执政时期(1946-1955),博尔赫斯一直受到报刊的大肆挞伐,人们骂他崇洋媚外,说他是大土地拥有者和国际资本的走狗,庇隆一登台,博尔赫斯就被赶出城市图书馆,并被“提升”为市营家畜和兔子市场的检疫官。庇隆垮台后,读博尔赫斯的作品成了时尚;但是,由于他支持一些不受欢迎、颇多争议的人和事(比如古巴侵犯猪猡湾),因而遭到民族主义、民粹派以及左派的一致谴责。
  博尔赫斯对拉丁美洲文学的影响广泛而深远,而此前拉美作家一向以欧洲作家为榜样。博尔赫斯在革新小说语言方面贡献尤多,从而为一代西班牙语美洲小说家的脱颖而出铺平了道路。加布里埃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卡洛斯·富恩斯特、何塞·多诺索以及马里奥·弗尔加斯•略萨等人都承认自己曾受惠于博尔赫斯。马尔克斯曾说:“我[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买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博尔赫斯全集》。我把这套书放在手提箱里,随身带着,打算每天取出来阅读,而[由于政治方面的原因]他又是我所憎恶的作家。”[1]
  博尔赫斯于1986年去世。其后的十年中,由于各方对其遗嘱中的有关内容争持不下,致使其留下来的文学遗产的归属权问题一度未曾得到解决。所幸的是,该问题已经得到解决,英文版的首批成果就是《博尔赫斯小说集》,由安德鲁·赫利重译。[2]这部译本收有博尔赫斯早年小说集《恶棍列传》、1944年的《虚构集》(集中包括了1941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小径分叉的花园》中的所有短篇)、《阿莱夫》(1949),散文集《诗人》(以前曾有人将其译作《梦中的老虎》)(1960)、《影子的颂歌》(1969)中的五篇篇幅不长的散文、《布罗迪报告》(1970)、《沙之书》(1975)以及收入译本取名《莎士比亚的记忆》(1983)中的四篇晚年写成的小说。
  收入这部译本中的作品共有一百来篇,长度不一,短的只有一节,长的有十来页,只有最后四篇尚未译成英文。赫利所加注释固然很有价值,然而涉及范围有限,“目的仅仅为了给读者提供一个拉丁美洲(特别是阿根廷或乌拉圭)读者所可能拥有的信息,以便他们阅读时能使这些小说生动可信,或自己确立阅读方法”。(CF,第520页)此外,如果读者在阅读这位学识渊博且好旁征博引的作家时遇到其他的一些困难的话,可以参看伊夫林·费什本和普塞克·修斯编的《博尔赫斯词典》(伦敦:杜克华斯出版社,1900),这本词典是一部值得推荐的参考书。当然,该词典也有其缺点,它回避了一个令人感到颇为棘手的问题,即没有为作为人物(是虚构的,还是真实的?)之一的豪·路·博尔赫斯单设一个词条,因为毕竟博尔赫斯在《博尔赫斯与我》等多篇小说中作为人物出现的。
  《博尔赫斯小说集成》是维京出版社于1999年推出的三卷本的《博尔赫斯文集》的第一卷,它以《博尔赫斯小说集成》为翻译底本。[3]由于《博尔赫斯小说集成》没有提供相关评注、索引、附录等供学术研究的资料,因此,它无法与法文版的《博尔赫斯全集》相匹敌。法文两大卷本由让·皮埃尔·贝尔内精心编校,伽利马出版社出版,收入该社的“七星文丛”,该版本不仅试图收集博尔赫斯的所有著作(包括新闻稿、书评及其他杂著),而且还不厌其烦地说明了博尔赫斯对自己作品在历次再版时所做的修订情况。这一点颇为重要,因为博尔赫斯本人就是个很挑剔的编辑家(博尔赫斯的传记作家詹姆斯·伍道尔[4]曾说“[博尔赫斯]习惯一版一版地改动自己的作品,删改、压缩是常有的事,有时他还对词、短语或句子作改动……这是任何试图为博尔赫斯编制著作年表、撰写目录提要的人倍感头疼的问题”)。

2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于1899年出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一个富有的中产阶级家庭。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如果你是西班牙人的后裔,这对你进入社会来说,并非一笔财富;如果你是意大利人的后裔,那就更谈不上了。博尔赫斯的以为祖母是英国人,所以家庭比较看重自己的英国血统,故而孩子成长过程中既讲西班牙语,又讲英语。博尔赫斯终生崇拜英国,崇尚英国文化。令人奇怪的是,作为一位以大胆、前卫而知名的作家,博尔赫斯的个人阅读就其面而言似乎止于1920年前后出版的作品。他爱读英文小说,史蒂文森、切斯特顿、吉卜林和韦尔斯都是他所钟爱的作家。他常说自己在趣味上是个“维多利亚时期的人”。(伍道尔,第29页)
  英国风味是构成博尔赫斯自我塑造过程的一部分,而犹太风味则是另一部分。他曾提到过他母亲一方所可能具有的西班牙人血统(是否属实,尚难定论),以此来解释自己为何对犹太神秘哲学感兴趣。更为有趣的是,博尔赫斯常把自己表现得像个西方文化的局外人。所以,博尔赫斯得以从容自如地对西方文化加以批判和革新。(事实上,我们完全可以补充一句说,博尔赫斯正是从容出入汗牛充栋的西方典籍,并旁征博引以成就自己的著作。)
  1914年,博尔赫斯一家旅行去了瑞士。博尔赫斯的父亲患有眼疾,视网膜脱落,后来他本人也得了这种眼病,到瑞士旅行的目的主要是求医。一家人因战争而滞留欧洲,孩子们接受的是法语教育。小博尔赫斯还自学了德语,并读起叔本华来。后来,叔本华的思想对博尔赫斯曾产生过深入持久的影响。学习德语使他了解到当时的表现主义诗人、画家和电影制作人,他因此还曾一度涉猎过神秘主义、思想传递、双重人格、第四维度等学说。
  在西班牙旅居一段时间后,1921年博尔赫斯回到了阿根廷。此时的它热衷于极端派诗歌运动(极端派是意象派在西班牙的一个分支)。年轻气盛的博尔赫斯已经开始不时地表现出独创性。比如,他曾构想一种颇为独特的语言,在这种语言中,一个词同时能代表日落和牲口脖下所系的铃声。
  1931年,富有的艺术保护人维多利亚·奥坎波创办了《南风》杂志,并向博尔赫斯约稿。奥坎波的文艺趣味是欧洲乃至国际性的。杂志创办后,博尔赫斯是该杂志的主要撰稿人,历数年之久。他超脱于当时阿根廷文艺长期争执不下的问题(如自然主义还是现代主义、欧洲论还是本土论)。《小径分叉的花园》中的短篇小说,标志着她的创作盛期的到来,这些小说大都连续发表于1939年至1941年的《南风》上。
  《皮埃尔·梅纳尔》是《小径分叉的花园》中最早发表的一篇,也是一篇最不令人满意的小说,写得既像是搞笑的学术论文,又像是哲理小说。1968年出版的《博尔赫斯自选集》没有收入此篇。然而,该篇中所表现出来的思想涌起却是相当出色的。此人曾整个身心投入到塞万提斯的世界中去,为的是能够一字一句地写出而不是重写《堂吉诃德》。《皮埃尔·梅纳尔》的创作思想可在大卫•修模那里找到(过去的历史,包括塞万提斯的时代,仅仅作为一连串当下心理状态而存在)。博尔赫斯成功地发明了一种方法(尽管这种方法在本篇中不够完善,但在随后创作的短篇小说中,该方法迅速得到进一步完善),运用这一方法,哲学怀疑论中的一些似非而是的悖论可以得到优雅的演绎,并可推演出令人目眩的结论。
  《小径分叉的花园》中写得最为精致的短篇有《特隆、乌克巴尔、奥比斯·特蒂乌斯》和《通天塔图书馆》。之所以说精致,是因为哲学论点悄悄地融入了这两个短篇的叙事中,而小说的进展就像博弈一样,一步步走向必然的结果,其中,读者只能跟随作者亦步亦趋地采取行动。此外,这两篇小说中的技巧创新使其叙事速度加快,作者总比读者智胜一筹,而读者对此还浑然不知。小说用的不是讲故事的形式,看上去像是分析性或批评性文章:故事的叙述、讲解,都被压缩到最低程度。这样一来,小说的动作仅限于用来探究某一假定情况所牵连到的人和事(比如一个巨大的图书馆)。
  在20世纪60年代的一些访谈中,博尔赫斯说,《特隆》仅以描写的手法虚构了一个世界,借此探讨思想的各种可能性。除此之外,本篇还探讨了故事叙述人“幻想破灭”的情绪,“叙述人觉得,自己的日常生活世界……其过去……[和]其先辈的过去……都[从]他身边溜走了”。因此,这篇小说中所隐含的一个主题就是:人被淹没在一个红尘滚滚的“陌生世界里,弄得他不知所措,这个世界的意义究竟为何,他也全然不知”。[5]和所有其他作家解读自己作品时所发议论一样,博尔赫斯以上这番话当然也有自己的用意。但是,作为对《特隆》的说明,这番话似乎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在记录理想世界如何一步步取代现实世界的过程中,故事叙述人显得很激动,甚至不乏骄人的创造性,虽然其背景也有灰暗的成分。理想取代现实的过程当然是出之以博尔赫斯所特有的悖论手法。故事叙述人意识到,人们生活其中的世界实际上是一种幻影,也许只是数量无限扩大的幻影中的一种而已。《特隆》写于1940年,二十年后重新谈到这篇小说时,博尔赫斯竟然还能在其中找到昔日不无悲观的自我感情色彩。
  当然,我们不能就此以为博尔赫斯是在误读自己过去所写的小说,否则我们就会把握不到博尔赫斯(或梅纳尔)的要点。根本没有什么特隆,没有什么1940年,有的仅仅是目前集体对特隆和1940年的虚构而已。就像奥比斯·特蒂乌斯那无所不包的百科全书能够取代宇宙一样,我们对过去虚构的事情的想象足可取而代之。(博尔赫斯所熟谙的诺斯替教宇宙论认为,人们以为自己居住在其中的宇宙只是较小的一个创造者创造的,这个创造者所置身的宇宙,又是由一个略微大一点的创造者创造的,而这略微大一点的创造者又置身于另一个宇宙,如此往复,共三百六十五次。)
  1944年的《虚构集》中,《博闻强记的富内斯》写得最为令人惊讶。伊雷内奥·富内斯是个无师自通的乡村男孩,他有着无限的记忆力。任何东西都逃不过他的感官;他过去和现在感官经历过的东西,都会存留在他的脑子里,他整个生活在由具体事物构成的世界中,连他看过的云彩变化的形态都忘不了。但奇怪的是,这么个几乎完全生活在思想世界里的人,竟无法形成一般性的概念,因而不会思考。
  我们知道,博尔赫斯惯于将某一思想前提推向其令人感到困惑的结论,《博闻强记的富内斯》正是如此。这篇小说的新颖之处在于,作者大胆地把富内斯置于明显可见的阿根廷社会现实之中,并对这个受过伤的男孩深表同情。富内斯是个“孤独但神智清明的世界观察着,他所面对的世界形式多得令一般人眼花缭乱,这个世界瞬息万变,而又精确得几乎令人难以忍受”。(CF,第137页)
  在封闭的文本中用语言或人物所虚构出来的大胆的理想主义小说,竟能在刚刚发现费迪南·德·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的整整一代法国知识分子那里得到共鸣,其中的缘由,我们已经不难看出。在索绪尔看来,语言就像一个能自我调节的场,人类作为主体在语言的无能为力地活动着,语言述说人类超过人类对语言的使用。过去(“历时”)可以被还原成一系列叠加的现在(“共时”)状态。令阅读博尔赫斯的法国读者感到惊讶(也许是有趣)的是,博氏竟然别出心裁地发现了通往“文本性”之路。(事实上,我们有理由相信,博尔赫斯是通过叔本华,特别是弗里茨•毛特纳[1849-1923]而发现文本性的。现在阅读毛特纳的人已经寥寥无几,费什本和修斯所编的《博尔赫斯词典》也没设任何有关他的词条,但实际上,博尔赫斯曾多次提到过此人。)
  搜罗博尔赫斯中期和盛期所写作品的三部集子——《小径分叉的花园》、《虚构集》和《阿莱夫》——出版后,1952年又出了《探讨别集》,选收了博氏所撰的部分批评文字。从中可以看出,作者博览群书,所涉语言有多种,大部分篇什最初都是作者为报刊所写,所反应出布宜诺斯艾利斯报刊上层读者的趣味。许多后来在小说中所探讨的思想,在这部散文集中已有所萌芽,并已逐步成形,只是尚未得到完全发展。
  要是把该集中的随笔和他的小说相互参看的话,人们可能会问这样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小说的创作给这位学者型作家究竟提供了什么样的东西,使他得以把思想发挥得那样淋漓尽致,而作为另一写作形式的随笔为何做不到这一点?博尔赫斯本人的回答可能会和柯尔律治一样,因而他可能会说:诗性的想象能将作者和普通的创造原则相结合;博尔赫斯也可能和叔本华一样,补充说,这种普遍的原则本质上与意志相类,而(就像柏拉图所言)与理性原则大有径庭。“鄙人一生,未敢苟延生命,阅读不辍,故能不断证实:所谓志向、文论之类,仅能提供一些启发而已,而撰成作品往往弃志向、文论于不顾,甚或与之相互违迕。”[6]
  当然,在他的这些话中,无疑有着嘲讽和自嘲的味道,要是读者觉不出来,未免感觉有点迟钝。《探讨别集》中讲话的声音就像他的小说作品中叙述人的声音一样;其中所收随笔背后讲话的人究竟为谁,已很明朗,博尔赫斯已经开始称这幕后人为“博尔赫斯”。但是究竟哪个是真的博尔赫斯,哪个是他镜中的映像?对此,我们仍然说不清楚。随笔使一个博尔赫斯戏剧性地描述着另一个博尔赫斯。说得具体一点,这一问题所质疑的正是博尔赫斯作品的美国出版商们在虚构作品与非虚构作品之间所作的无谓区别。
  《诗人》(1960)是一部诗文合集,后来美国的维京出版社出的《博尔赫斯小说集成》未收其中的是个作品。该合集所取之名——对说西班牙语的读者来说,意义颇为含糊——原指古英语中的所谓“创造者”或诗人,赫利译本用的正是该词;米尔德莱德·波耶尔和罗德·莫兰1964年出版的译本给该集重新取了个名字,叫《梦中的老虎》。博尔赫斯说,这部诗文合集是“我个人最为用心之作,就我个人的趣味来说,或许是最好的作品”。(伍道尔,第188页)这话说得有点挑战的味道,因为该集中的作品没有一篇能与1939年至1949年间他所创作的小说佳作相媲美。不过,到了1960年,博尔赫斯已经开始表现出自己对早年作品的冷漠态度,因为,他后来曾蔑称这些早年作品为“迷宫、镜子、老虎之类的玩意儿”。[7]
  而实际情况则是,1961年获福明托文学奖后,博尔赫斯的创作力一度下滑。声名鹊起后,不断有人邀请他去发表演讲,他也来者不拒,一一答应下来。因此,他在母亲的陪同下,开始走南闯北,广泛游历。在北美的巡回演讲,使他有了稳定的收入。他很少拒绝采访,讲话也变得喋喋不休起来。他四下寻找合适人选,想物色一位如意女郎为自己的妻子,后来虽然找到了,但在整整三年的时间里,这位年近七十的老人竟饱受不幸婚姻之苦。
  1967年,博尔赫斯与美国翻译家诺尔曼·托马斯·迪·乔万尼见了面。此后,两人开始了一种合作关系:迪·乔万尼翻译了(或者说是与博尔赫斯合作翻译)博尔赫斯的多部著作,在有关商业事务上也帮了博氏不少忙,而且他还劝说博尔赫斯重新写起小说来。《布罗迪报告》(1970)中的十一篇小说就是在他的劝说下写成的。镜子、迷宫之类的东西已成为过去,而阿根廷大草原或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郊区成了《布罗迪报告》中作品的背景,作品的语言比较简单,情节也较传统(博尔赫斯在序言中说吉卜林是自己的榜样)。十一篇作品中,最令博尔赫斯感到得意的是《第三者》,但是,《马可福音》写得一点也不逊色。在《马可福音》中,一个大学生把基督教福音传进一个地处偏僻乡村的高乔人家庭,因而被人做事救世主,并被钉在十字架上隆重处死。《布罗迪报告》是博尔赫斯各种学说中写得最为大胆、最具阳刚气息的作品,它着重写妒忌、肉体之勇和暴力,不过,作者写起暴力来比较言简意赅,并不大事渲染。
  《沙之书》(1975)和《莎士比亚的记忆》(1983),写的既有老的主题(幽灵、灵魂附体、不同宇宙的相互渗透),还探讨了日耳曼神话,这是博尔赫斯晚年的兴趣所在。两部集子中有不少陈腐之作,与作者的文学声望毫无裨益。

3

  博尔赫斯的诺斯替教思想是深深渗入其作品之中的。他认为至高无上的上帝无所谓善恶。上帝孤高超然,与世界的创造毫无关系。但是,他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敬畏感本质上说是形而上学的,而不是宗教的,其根源在于博尔赫斯常常会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包括语言本身在内的一切意义都土崩瓦解了。他似乎不时地暗示说,说话人的自我其实并非真实存在。
  在回应这种敬畏感的虚构作品中,伦理的与审美的东西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他的预言式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思想理路轻松而执著,他的语言像石刻碑文一样简切,似非而是的悖论也是步步紧逼。所有这些作为问题特征,都表现出作者恬淡寡欢、不乏自制的能力。他不像爱伦·坡那样好发哥特式的歇斯底里,而能从容地回望思想的深渊。
        有人批评博尔赫斯,说他依赖审美的东西以实现人类的救赎。比如,布鲁姆就曾说,假如博尔赫斯对自己的创作冲动少一点扼制的话,他有可能成为更伟大的作家。在布鲁姆看来,博尔赫斯的克制行为是一种自我保护措施。“尽管博尔赫斯所编造的迷宫不乏迷惑人的幻觉和技巧,但是,他缺乏的恰恰是一个传奇作家所应该拥有的狂放恣肆的文笔。……[他]从未在讲故事的过程中忘乎所以,这对他本人来说也许是有所得,而对读者来说,则是有所失。”[8]
  这些苛责是否充分考虑过博尔赫斯的那些直接探讨死亡问题的短篇,对此我一下子说不上来。《南方》是这类作品中最令人难以忘怀的一篇,作品结尾时,主人公勇敢地接受了用刀决斗的挑战,尽管他明明知道自己必输无疑;在另外几篇反映高乔人恶棍生活、写得更加现实的故事中,人物往往暗中遵守一种恬淡寡欢的为人处世的伦理原则,他们宁愿死去,也不愿有损自己正直和诚实的品质。这些故事,篇幅虽短,有时所写内容也很残酷,表达了书生气十足但颇为胆怯的作者对充满行动的生活之向往。同时,这些虚构作品也表明,博尔赫斯更为明确地试图在阿根廷文学传统中找到自己的恰当低位,为阿根廷的小说创作作出自己的贡献。博尔赫斯在一篇题为《阿根廷作家与传统》(1953)的演讲中说,“骆驼”一词在《古兰经》里找不到。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可以相信,没有多少地方色彩,照样可能做个阿根廷作家”。[9]但博尔赫斯自己晚年创作的小说,特别是收在《布罗迪报告》中的一些篇什,无疑都富有地方色彩。这表明博尔赫斯晚年又回过头来,重新担起20世纪20年代自己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时面对的使命:坚守克里奥尔人世代相传的文化命运,然而又必须超越狭隘的区域论和地方主义。“在这片大地上,没有传说,”他与1926年写道,“这是我们的耻辱。尽管我们的实际生活不乏华丽的色彩,然而我们的想想生活是可怜的。……我们必须创造出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伟大相匹配的诗歌、音乐、绘画、宗教和玄学。”[10]
  博尔赫斯的晚年小说大都以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比较破败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市郊乃至时间更早的阿根廷大草原为故事背景,因此很难说这些作品正视了现代阿根廷的现实,其中包含有阿根廷民族主义中的浪漫主义和本土主义成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博尔赫斯否定自己所属阶层的开明思想,对自己生平所遭逢的以庇隆主义为代表的新兴的大众文化和大众政治,更是深恶痛绝。

4

  博尔赫斯的散文很有节制,严谨而简切,这在讲西班牙语的美洲国家是不多见的。他的散文力避(正如博尔赫斯不无骄傲地坦言)“西班牙习用语和阿根廷特有的词汇,对新词古词也一概排斥,[只用]日常词汇,不用耸人听闻的词汇”。[11]
  到《阿莱夫》发表时,他的散文时常用一些不同寻常乃至令人颇感费解的动词词组,读起来起伏不平,明显有点拗口。到了晚期,这种情况则较为少见。
  尽管任何饭以博尔赫斯作品的人,都会受到他那既简切又有力的语言之挑战,要把他有时用的谜一般的隐喻译好更非易事,但是,博尔赫斯的语言中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只是译者需要稍加注意,博尔赫斯有时会用一些英语句式,他这么做无疑是故意的。(当然,这样的句式一旦翻译成英文,也就看不出来了。)
  由于博尔赫斯晚年曾自译或与人合译过一些自己写的作品(如《阿莱夫》、《布罗迪报告》以及一些诗歌),而且翻译过程中又会对原作做些改动,因此,这就给我们造成一些更为实际的困难。博尔赫斯对原作有时会做规模很大的改动。比如,《阿莱夫》中有半页已不怎么新鲜的讽刺文字就被博尔赫斯整个给删去了。此外,博尔赫斯有时也会比较随便地在英译文中放进一些其他信息,而按翻译行规,这些信息一般要求译者放到脚注中。比如,博尔赫斯曾在原作中只是含糊其辞地提到“阿帕里西奥革命”,译成英文后则扩充为“掌权的科罗拉多人(或曰红种人)与阿帕里西奥的布朗哥人(或曰白人)之间爆发的内战”。[12]
  不过,博尔赫斯所做的改动也有缓和自己的西班牙语的附带作用。他在创作中期好用一些响亮的形容词,如:可恶、费解、抑制不住、了无尽头、众所周知、凶险刻毒、背信弃义、眼花缭乱、狂热暴躁,等等,改动后则缓和了一些。比如,“山的侧翼,陡峭险峻”被改成了山的“陡坡”;女人那一头“狂乱的头发”被改成了她那“蓬乱的头发”。(CF,第96、285页)
  博尔赫斯和迪·乔万尼认为,对英译文做这样的处理,可以使之读起来更和缓也更通畅一些,因为他们认为,西班牙语和英语“在看待世界方面,方法有着很大的不同”。他们说,他们努力所做的不是把西班牙原文生硬地译成英语了事,而是“用英语词汇把每个句子重新思考一遍”,力图使译出散文“[读上去]就像是……用英文一次写成的那样”。[13]
  赫利认为博尔赫斯所言不足为训。赫利的这一观点我认为是正确的。然而,不幸的是,事情远比这要复杂得多。有人竟把博尔赫斯早翻译自己作品时所做的改动看做是权威的改定本,以为至少从理论上讲来,可以用来重新校勘其西班牙原文,以为博尔赫斯小说的英译,均应以博尔赫斯本人改定的为是。
  赫利在其简短的《译者例言》中虽没有直接提及这一问题,但如果要他谈论的话,他也许会说:编辑和译者有时有义务组织博尔赫斯对作品做改动。有义务事先告诉作者,我们想读博尔赫斯作品的译文,不一定非得读上去就像英美人用英文一次写成的那样:假如他的西班牙文原作中确用了一定数量的华丽的辞藻,那么,也许读者正想知道这些华丽的辞藻是个什么样子,也许读者正想自己鉴别一下博尔赫斯的乃至整个西班牙语的风格,尝尝其原味究竟如何,而不愿意看到译者越俎代庖地把原文语言的棱角磨得精光。
  当然,如果博尔赫斯改动过的地方涉及创作意图等问题,那么,对改动如果不加以慎重考虑,未免显得鲁莽,毕竟原作的意图究竟为何,博尔赫斯比别人知道得更加清楚。un alfajor 是各地都有的一种甜食,品种繁多,包括有:果脯,蜜饯;糖衣果仁;糖果,等等。那么,博尔赫斯指的究竟是哪种呢?从他本人的译文,我们知道指的是一种甜饼。赫利则假装不知,含含糊糊地将其译成“甜食”。(CF,第277页)博尔赫斯说,如果我们把耳朵贴到开罗的某一石制廊柱上,可以听到希伯来文第一个字母在其中所发出的rumor声。赫利不假思索地将rumor转译成了“rumour”,他要是看看博尔赫斯自己翻译时改成“hum”(嗡嗡声),恐怕是会大有收获的。(CF,第287页)
  译者如将自己的译文与博尔赫斯和迪·乔万尼合译本即使匆匆核对一遍,也许就可避免不少低级错误。赫利译本说,沙漠中的游牧民需要外国人来为他们干“木匠活”(CF,第288页),而博尔赫斯用的原词是alba·ilería,意为石匠活。
  翻译博尔赫斯的人当中已不乏名家高手,如安东尼·凯里根、唐纳德.A.叶慈、詹姆斯.E.厄比等人皆是。当然,迪·乔万尼因曾与博尔赫斯本人合作从事翻译,那就更不用说了。不过,关于由维京出版社资助出版的多人重新翻译的全集本,我还有不少话要说。赫利的译文从整体上来说比较精到,选词精准,叙事风格上显得也从容不迫。如果说整体上有什么毛病的话,那就是赫利对英语词汇书面语和口语差别的把我并不总是那样的可靠。这导致译文中部分口语的效果在原文中找不到对应的东西。比如:“黎明时分那猜疑不定的光亮”,“猜疑不定”改成“小心翼翼”可能更好;“欲占”忏悔人“便宜”的牧师,把“占便宜”改成“欺骗”(embaucar)较好;出租车在离车站“没几步地儿”的地方让乘客下车,“没几步地儿”换成“不远”较好。(CF,第138、204、122页)赫利有时也会擅自改动有关内容,因而惹来一些麻烦。比如,《环形废墟》是个写男性生殖力和男性子嗣的故事,其中博尔赫斯写道:A todo padre le interesan los hijos que ha procreado,“做父亲的对亲生儿子总是放心不下”。赫利的译文则是:“做父母的对亲生孩子总是放心不下。”(CF,第100页) 
         
        
原注:
[1]转引自杰米·阿拉兹拉基《博尔赫斯与犹太教神秘这些》(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88),第156页。
[2]纽约:维京出版社,1998;以下简称CF。
[3]另两卷为:《博尔赫斯非小说集作品选集》,艾略特·韦因伯格编;《博尔赫斯诗选》,亚历山大·考尔曼编。
[4]《书中剪影》(伦敦:好德和斯达夫顿出版社,1996),第287页。
[5]转引自詹姆斯.E.厄比《博尔赫斯和乌托邦思想》,见哈罗德·布鲁姆编《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纽约:切尔西出版社,1986),第102页。
[6]《纳撒尼尔·霍桑》,见《探讨别集:1937-1952》(纽约:西蒙和舒斯特出版社,1968),第60页。
[7]1967年访谈,转引自卡特·魏洛克《博尔赫斯的新散文》,见布鲁姆编《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第108页。
[8]哈罗德·布鲁姆编《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导言》第2-3页。
[9]法文本《博尔赫斯全集》第一卷第272页。
[10]转引自贝特丽兹·萨尔罗《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约翰·金编(伦敦:维索出版社,1993),第20页。
[11]《影子的颂歌·序言》(1969)CF,第333页。
[12]《布罗迪医生报告》,诺尔曼·托马斯·迪·乔万尼与博尔赫斯合译(纽约:杜顿出版社,1972),第40页;CF,第390页。
[13]《阿莱夫·序言》(伦敦:开普出版社,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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