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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王东东:“下山的时刻”——读王炜《给遵义》
级别: 创办人
0楼  发表于: 2012-05-13  

王东东:“下山的时刻”——读王炜《给遵义》

我把一块黏土,放在山上。
一个黑乎乎的立方体,具有十四世纪
文艺复兴的品格
(那时,形状开始由人所制定)
我在它上面种上青草,码在这座小山上
一处平缓
向阳的坡地。
它那么黝黑,温和地蓄水。
它会生长起来,像一切成为繁殖的事物。它会成为
一个小城市的纪念碑
这个城市会长成它,迎着
自己的不准确去长成它。

到现在,我还处在
一些下山的时刻,
摸到山坡与城市的形象。
我怎样为那时所说的话找到一个结尾?
一个形状在通过我的手形成,
而我必须同时去治疗它发生的场地。

  (
王炜《给遵义》)


  “我把一块黏土,放在山上。”这首诗的开头具有一种不动声色却又斩钉截铁的怪异风格,它许暴露了作者力争平淡的决心,就像寓言作者总会在故事开头做的那样,但其结果,只会让人怀疑别有深意。究其原因,是因为“黏土”和“山”显得无限不成比例,而却由一个动词“放”连接在一起,这种仿金字塔结构——和句法结构同时形成的物质结构——甚至让诗行带有了一点孩子气的粗俗:这正是观念游戏和沉迷于幻想的征象;种种精神嬉戏是由一个好奇的小孩——也就是惊奇的哲学家——代替人类做出的。
  接下来对这一块“黏土”的描述,可以说是虚实并存,“一个黑乎乎的立方体,具有十四世纪/文艺复兴的品格”,但作者更注意它可能产生的精神意义,其实是1.作者赋予它一种有助于“断代”的、有助于认清人类文明阶段的新的创世品格:在十四世纪,黑暗的漫长的中世纪结束了,文艺复兴则被认为是近现代文明的开端;作者进一步解释,(那时,形状开始由人所制定),也就是说出现了神人同质同性论(anthropomorphism),神被人所取代,神权政治也结束了,这里的“形状”可以是神的形状,是实体的形状,也可以是政府的形状(“形而上学的国家论”)。进而2.“我”和这种精神理论的相互发明的关系,表现为在黏土上“种上青草”,同时于主体来说,这是一种新人格类型的生长,于是产生了3.这种新精神类型与新环境之间的关系。
  第四到第八行平缓的叙述语气,正和生长的节律相对应。“码在这座小山上/一处平缓/向阳的坡地”,我们看到,本来陌生的精神创生事件,又被改头换面,变成了一项植物学实验,然而却是那么从容、温暖,就像一个自然事件一样:“它那么黝黑,温和地蓄水。”这里的“黝黑”和“黑乎乎”竟然都是生殖力的色彩。就如下面所写:“它会生长起来,像一切成为繁殖的事物。”接下来出现了一个凸出来的隐喻,和前面一直使用的佯装的直陈的手法——在前半节,诗歌差点变成一个平实的寓言——区别开来:“它会成为/一个小城市的纪念碑”。
  “这个城市会长成它,迎着/自己的不准确去长成它。”这个中间多了一个反对的声音的复沓,仿佛包含了“正题、反题、合题”一类的哲学史争论,再次揭示了精神境遇的复杂性,照应了开头“我把一块黏土,放在山上。”“迎着/自己的不准确”意指着环境的陌生,同时它也在发问,这种起自十四世纪的文艺复兴品格的精神是否发生了变异呢?而这也正好是纪念碑玄妙的含义之一。纪念碑这个词,额外地提醒了由“黏土”代表的“本土”精神方向与十四世纪文艺复兴品格的精神方向的相互缠绞的关系。在东西方的精神类型之间,似乎不可避免存在着一种“挪移”的平行关系。
  同是“放在山上”,意在构造一种新的语言秩序,同时暗示了新的精神秩序(在《给遵义》中甚至还有社会秩序),《给遵义》明显不同于它要挑战并受之启发的另一首诗,华莱士·史蒂文斯的名诗《坛子轶事》:

我把一只圆形的坛子
放在田纳西的山顶。
凌乱的荒野
围向山峰。

荒野向坛子涌起,
匍匐在四周,不再荒凉。
圆圆的坛子置在地上,
高高地立于空中。

它君临四界。
这只灰色无釉的坛子。
它不曾产生鸟雀或树丛
与田纳西别的事物都不一样。

  (西蒙、水琴译)


史蒂文斯的坛子“君临四界”,构成了美洲新大陆的精神秩序,它甚至“不曾产生鸟雀或树丛”,带有一种高贵和冷漠的不育性。而在《给遵义》中,处在秩序的顶点(精神的金字塔结构)的是生殖性很强的“黏土”,它并且和水、阳光(“向阳的坡地”)都造成了血肉般的联系,这从“青草”最终为“纪念碑”取代可以看出来;“山上”则静悄悄地被替换成了“小城市”,但都意味着精神的发源地。
  与史蒂文斯略显“静态的柏拉图式话语”(莫瑞·克里格语)相比,《给遵义》这首诗一直在寻求“与我们生存运动的接触”。它最惊人之处出现在第二节,这里出现了一个与构造精神秩序相反的举动,就是拆毁精神建制,但又不仅仅是对上一节的解构,而是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回到了上一节,回到了“它发生的场地”。与建立一种崇高的精神秩序相比,对秩序进行反思向来就是稀缺的,对于王炜来说,仅仅有前者显然是不够的,那只是一个“开头”,而他眼里的精神活动则包含有“一个结尾”。这当然是他对“涂抹”、“移除”以及“填补”的理解。开头既可以显现为一种饱满,也可以显现为一种空缺。结尾在将开头移除出去的同时,也进行了一种填补的工作,这才是一个完整的精神运动。由此,才能看到“下山的时刻”的重要性,它可以简单理解为对开头的追忆,同时这种对精神起源的回溯,可以给人以无穷无尽的印象。但在王炜这里,并没有一下就陷入循环论和末世观念里去,而是冷静克制和审慎明辨。
  精神的回溯总是显得那样突然,而又决绝、迅速,“到现在,我还处在/一些下山的时刻,/摸到山坡与城市的形象。”这几句诗呈现出来的是一种漂浮的“人”(我)的形象,带着其个人隐秘而又孤独的思想,“摸到山坡与城市的形象”显得像是一个不再可能实现的欲念,它透露出来的讯息是:一种新的庞然大物产生了,而这种可怕事物和“黏土”的作用不无关系,它改造了山坡和城市的形象,并成为一种具有威胁性的现实。它带来的压力,或有的惊惧,以及必要的反思性,在诗歌中被一句“下山的时刻”标示出来,表明了一种独特的心理状态。
  可以认为,上一节大量写到了“黏土”和环境相互培育的关系,这一节又回过头来渲染了其和环境的不相容。这种由黏土所代表的精神权力太高了,太伟大了,以至于无法衔接下去。因此,与其说这一节是对上一节的反驳,不如说是对第一节的返回和重新发挥。其实,所有的压力都来自于第一句诗:“我把一块黏土,放在山上。”它本身就具有精神事物游离和粘接的两面性,精神事物有可能与物质环境脱节。如果我们考虑到这首诗的题目中提到了遵义,并且不把这当成一个偶然,也可以认为作者在寻求与——具有文艺复兴品格——的中国(近)现代性对话的可能,毕竟,遵义这个地名在中国现代(革命)史上占有一个重要的位置,但作者的态度无论如何都是礼貌的和有教养的,而且这里的讨论是极为严肃的。
  “我怎样为那时所说的话找到一个结尾?”紧接上文,仿佛一个声音太高了,无以为继。问话也透露了诗歌自身的声音,仿佛诗歌将注意力集中在了第一句上:“我把一块黏土,放在山上。”“一个形状在通过我的手形成,”再一次强调了文艺复兴品格,对人的无上尊严和“为自然立法”(康德语)进行了肯定,同时,这句诗也是对诗歌自身的省察,“我的手”也在制作一首诗。这个问话同时缓解了诗行产生的不祥的混乱心理(“下山的时刻”)。
  “而我必须同时去治疗它发生的场地。”再次表明了和开头的联系,这种开头和结尾的相互设想,实际上表明了现代性的特征,它一直处在与各种传统遗产的关系中,正如弗兰克·克默德所说:“有关结尾的形象永远也不能被一劳永逸地否定掉。但是,人们在清醒和理智时,又觉得有必要对事实表现出应有的尊重。因此,人们不但要为实现进行控制的目的,还要为事实来不断修改自己的模式。”(《结尾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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