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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贺桂梅:赵树理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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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16-11-08  

贺桂梅:赵树理的意义




  在1953年的那篇《新颖的赵树理文学》[1]中,日本学者竹内好曾称赵树理文学具有别样的“新颖”性,因为他“以中世纪文学为媒介”,超越了“西欧式现代文学”,同时又摆脱了“人民文学”的缺陷。竹内好评价的主要是赵树理1945年的长篇小说《李家庄的变迁》。事实上,在古典文学、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三者关系的维度上,如何界定赵树理文学的意义,是值得进一步展开的问题。特别是他建国后创作的长篇小说《三里湾》,更值得重新解读。
  赵树理文学创作大致可分为几个序列:其一是《小二黑结婚》、《传家宝》、《登记》等涉及家庭婚姻主题的小说,其一是《李有才板话》《地板》《邪不压正》《“锻炼锻炼”》《卖烟叶》等“问题小说”,其一是《孟祥英翻身》《庞如林》《福贵》《套不住的手》《实干家潘永福》等人物传记,另一则是《李家庄的变迁》、《三里湾》及未完成的《灵泉洞》等表现较长历史的长篇小说。这大致构成了赵树理小说创作的四种类型和基本要素(“家长里短”、社会问题、人物传、历史叙述)。而这些要素的集大成之作,是1955年发表的《三里湾》。
  作为第一部表现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长篇小说,《三里湾》的主题无疑可以纳入“问题小说”序列。赵树理称这部小说的写作是为配合中国革命“新的历史任务”,即“从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阶段转入以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为内容的过渡时期”,其主要内容被概括为写“农业生产”。但与一般问题小说不同的是,它写的并不是已经有了确定政治方案的“群众工作”中的某一具体环节,而是对合作化运动本身做出历史评价。小说既书写了乡村社会的现实状况,更涉及对农村合作化运动的理想与可能未来的描述。可以说,这是赵树理唯一一部带有乌托邦式的浪漫想象色彩的小说。而小说侧重表现的六位年轻人的离婚与结婚,王、马、范三个家庭的分化与重组,则无疑延续了婚姻家庭叙事主题。正是后一层面,使得这部写“大事”的小说,充满了乡村日常生活的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和喜怒哀乐。同时,这部以写“事”为主的小说,也不乏重要人物形象和呈现这一时期乡村社会矛盾的主要人物类型。但是,这些人物既不是经典现代小说中的个人化主体,也不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小说中的“典型”,毋宁说更接近笔记体人物序列。小说所赞赏的主要人物,其形象总是在事件发展、人物行动、人际交往、趣闻轶事、乡村闲话甚至插科打诨之间确立,而不存在一个基于人物内心活动以透视世界的叙事支点。与这些要素相关,“时间”在《三里湾》这部小说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小说叙事的起承转合和大的结构单位,都由明确标示的日常生活时间(一夜、一天、一月)来确认。“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种大历史想象,与乡村生活世界的具体时间融洽地统一在一起。
  《三里湾》可以说是赵树理对自己的乡村经验、文学观念具有双重“自觉”的产物。就乡村经验的自觉而言,这一方面是1949年赵树理进入北京,在城市环境中创作以市民为主体的大众文学遭到碰壁之后,重新回到农村题材的代表作品,另一方面也是他自觉地介入关于农村合作化运动在当时中国是否可行的理论论争的产物。就文学观的自觉而言,这是不满于新文学“文坛”而立志做“文摊”文学家的赵树理,在系统阅读西方文学名著、接受和消化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的基础上,对他文学观的一次自觉演示。《三里湾》创作前后,赵树理少见地发表了多篇创作谈文章,较为系统地提出了“两套文学”(知识分子与人民大众)、“三份遗产”(古典的、民间的、外国的)以及“两种艺术境界”、“两种专家”等说法,并特别明确了以戏曲、曲艺为主要渊源的说唱文学传统的重要性。可以认为,《三里湾》是赵树理调集所有经验、知识、理论和文化储备而有意识地制作的一部文学“巅峰”之作,其中包含着文学书写和历史想象的双重创造性实践。
  这也使得这部小说即便在表现合作化运动历史的诸多当代农村题材小说序列中,也是特殊的。它并不完全吻合于当代文学的主流话语,而更多地带有赵树理对中国乡村社会现代化与社会主义化的独特理解。
  有意味的是,《三里湾》发表3个月之后,毛泽东推动全国农村合作化运动高潮的政治报告《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才出台。这似乎又一次印证了赵树理与毛泽东的“不谋而合”:正如赵树理的成名作《小二黑结婚》,虽然被树立为“实践了《讲话》方向”的经典作品,但是在1943年根据地发布毛泽东的《讲话》之前,这部小说其实就已经完成了。《三里湾》同样如此。这似乎表明赵树理是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先知先觉者。不过,到1959年展开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时候,赵树理却成了反对者:他写给《红旗》杂志主编、人民公社运动的主要理论阐释者陈伯达的书信和文章,被作为“右倾”言论而受到党内严重批判。赵树理与毛泽东及陈伯达的对话与碰撞,其实始于《三里湾》这部小说的创作:1951年,农村合作化运动自发地开始于赵树理的家乡山西长治地区,山西省委将要求扩大互助组而组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报告提交给中央时,引起了高层争论。毛泽东点名要求赵树理参加了全国第一次关于合作化运动的中央会议。在那次会上,赵树理表达了他的疑虑,并促使他回到自己的家乡晋东南地区,亲身了解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组建过程。《三里湾》的写作则是这一调查实践的结果。在小说还在写作中的1953年前后,全国的农村合作化运动一度呈收缩状态。但赵树理在小说中仍旧赞成了合作化运动的必要性,并用《三里湾》来具体呈现这一过程应怎样展开。
  赵树理对农村合作化运动的态度,很难简单地归入支持或反对的两极:他一方面与推动合作化运动的50-60年代主流话语并不相同,然而也并非如“新时期”的一般理解那样,是合作化运动的反对者。他对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有着独特的理解脉络。这使得它可以成为一个特殊的参照系,呈现出50-70年代农村合作化历史运动的不同面向及其内在论争场域。
  在如何理解农村合作化运动历史这一问题上,迄今存在三种主要理论阐释模式:
  其一是1940-1970年代形成的社会主义理论范式,强调合作化运动作为“两条路线斗争”的意义,即资本主义道路与社会主义道路的冲突。阶级斗争的政治运作方式、社会主义作为替代资本主义社会方案的优越性和必要性,以及“人民”作为政治主体的合法性,构成了这种理论范式的主要内容。但是,由于忽略了合作化运动展开的冷战历史结构的限制,忽略了作为后发展国家完成工业化原始累积所承受的历史压力,特别是60年代以来农村社会主义实践遭遇的困境和造成的社会问题,这种理解范式到了“新时期”之后,受到巨大的质疑。
  而从1978年开始,中国农村施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新政策,事实上也否定了合作化运动的历史合法性。由此在80年代形成的主导性“启蒙主义”理论范式,将1950-1970年代农村运动称为是“封建主义”的错误政策,突出合作化运动的强制性、暴力性,并用“人性”、“现代性”以及普世性的公民权等理论范畴,取代了此前的“阶级”、“社会主义”和“人民”范畴。但是,这种批判方式“告别革命”的政治取向,使其完全不能呈现当代中国历史的复杂性,而以简单的否定性评价取代了具体的历史分析。
  自1990年代开始,出现了另一种新的阐释模式:研究者尝试在直面合作化运动中的历史失误的同时,也正面地探讨这一运动的意义和价值。这种大致可以称为“现代化理论”的阐释模式,一方面突出了前30年经济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两方面的成就,认为正是基于合作化运动,当代中国才得以完成工业化所需的原始资本累积,从而为此后成功地进入全球资本市场交换体系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冷战格局的限制、作为第三世界国家完成现代化的历史压力,使得农村合作化运动成为了一种明知会对中国农村造成巨大伤害而又不得不为之的现代化实践。这一过程产生的诸种结构性社会问题,也开始得到正面讨论。如温铁军的研究提出,由于无法从外部(或国际援助,或采取殖民主义的方式掠夺第三世界国家)获取原始资本,因此只能通过扩大内部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异,通过提取农村剩余价值而完成工业化的原始累积。这种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农村(农民、农业)的利益为前提的,他称之为“内向型的国家资本原始累积”[2]。
  有意味的是,在上述三种阐释模式中,推动社会主义新中国展开合作化、集体化运动的理想愿景,即理想化的“新农村”图景,也获得了不同的理解方式。从社会主义理论范式的角度,合作化运动尝试建构的新农村,无疑是一种“乌托邦”景象:它将通过科学的具有实践力的社会主义运动而最终达至这一理想社会,从而在“人间”创造出“天堂”。在莫里斯·梅斯纳看来,马克思主义与此前的空想乌托邦主义的差别主要在于可实践性,“马克思主义远没有破坏乌托邦主义对完美的未来社会秩序的幻想,而是使社会主义未来成为似乎是现在正在发生作用的客观历史过程的逻辑的和必然的结果,从而强化了乌托邦主义”[3]。作为一种“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形态”的毛主义,也是内在于这一乌托邦主义的序列的。不过,其具体的实践方式与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的最大不同,则是颠覆了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实践的中心舞台必须是城市,并建立在资本主义工业的基础上这一根本的理论假设,而将中国道路的社会主义实践的舞台放置在了农村[4]。由此,在中国农村展开的合作化、集体化运动,不是一种空想式的消极乌托邦,而正是社会主义实践本身。
  但是,在启蒙主义理论范式的理解中,这种“乌托邦”无疑是一种反面的“恶托邦”,因为它以社会主义之名行“集权主义”之实,实际上完成的是对人民或国民的普遍剥夺和控制。而在现代化理论范式中,由于合作化运动达成的仅仅是落后国家必需完成的现代化步骤,因此,当年以社会主义“乌托邦”语词所表达的理想愿景,实际上只是某种现代化诉求的“意识形态”(或谎言)。
  德国理论家卡尔·曼海姆别有意味地区分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他认为“意识形态”与“乌托邦”都是“超越情境的观念类型”,但“乌托邦”的特点是,一旦这种超越性心态被贯彻到行为举止之中去时,它们就会“要么部分、要么全部地破坏当时处于主导地位的事物的秩序”;而“意识形态”则总是“与其时代所特有的世界观‘有机地’、和谐地结合成为一体(也就是说,只要它们并不提供各种革命的可能性),它们就都是适当的有关这个生存阶段的意识形态”[5]。显然,在50-70年代的历史语境中,“处于主导地位的事物的秩序”正是现代民族国家体系和资本主义世界体系这一历史形态。如果说以社会主义语词所表达的乡村乌托邦实践,最终完成(或相反,破坏)的只是国家工业化的资本主义原始累积,那么,这种理想愿景如果不是“有意识的欺骗”(从启蒙主义理论范式),就是“言不由衷的意识形态”[6](从现代化理论范式),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革命性乌托邦。
  三种理论范式(社会主义、启蒙主义、现代化理论)在如何阐释当代中国的合作化实践及其社会理想的不同方案背后,都涉及对二战后现代世界主导秩序的基本判断,以及中国在其中所处位置的理解。在这样的理论分析框架的参照下,《三里湾》及赵树理文学的农村书写,另有其特殊意义。
  “新时期”以来出现的启蒙主义理论阐释范式,无疑是一种内在于资本主义现代逻辑和意识形态之内的理解方式,它无法讨论的,恰是中国作为第三世界国家的特殊性质。这样的国家如果要完成现代化,模仿或复制西方国家的历史模式,显然难以找到超越资本主义的社会实践的可能性,而只能处于一种结构性的“滞后”位置上。纵观世界史上依赖西方发达国家的援助而展开现代化进程的第三世界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在短暂的“发展”之后陷入“瓶颈”状态,无法摆脱对于发达国家的依附-半依附地位。比如拉美国家,比如非洲国家,甚至亚洲的发达国家如日韩等,都是这种状况。启蒙主义理论范式预设了一条普遍性的人类社会发展道路,其实质是简单地将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历史抽象化为普世价值观,并将那些不吻合这一发展主义观念的国家和地区,视为是需要加以改造和排斥出去的对象。比如,当代中国独特的社会主义实践,在这种阐释范式中就被视为落后、倒退的“封建主义”实践。
  这种理论范式的一个基本前提和衡量标准,是现代社会个体/个人的确立。它将伴随西欧现代社会形成、基于基督教传统而塑造的现代个体、“内在的人”,视为普世性的现代社会主体的标准形态。而有意味的是,正是在赵树理的小说中,这一“内在的人”从未出现。赵树理的小说(特别是《三里湾》)中,叙事主体和推动合作化运动的现代政治主体,并非具有自我意识的个人,也非具有阶级自觉意识的现代政治主体,而是一种结构性的社会单位(家、户、村、社)中的伦理性个人。在《三里湾》中,真正的叙事主体其实是三里湾这个村庄。如果因此将这种叙事主体视为缺少现代自觉的“自然人”[7],也就错失了反思个人主义的现代主体之构造性和历史性的机会。在这样的思考层面上,《三里湾》缺少个人性主体,不应依照启蒙主义的逻辑简单地斥其为“封建主义”、“前现代”的复归[8],而应视为一种不同于西方基督教传统的中国“内生性现代”[9]主体构造的独特尝试。
  现代化理论虽然强调了中国作为后发展的第三世界国家的特殊性,但是它将工业化、现代国家、资本主义市场交换体制视为另一套普世性的世界体系,合作化运动只不过是以一种另类的经济组织形态完成了现代化的普世要求,其中,不存在超越资本主义(换成了去政治化的“现代化”表述)的历史可能性。可以说,这是另一种内在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现实主义理解范式。它虽然强调了后发展的非西方国家可以采取一种别样的方式,来完成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但却将西欧式资本主义形态本身视为普遍的。
  真正的问题在于,经济模式从来就不是一种独立的、普世的、以客观标准呈现的实践形态,而必然“嵌入”政治、文化与社会传统等之中而难分彼此[10]。在以客观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方式展开的对50-70年代“经济成就”与“历史价值”的讨论(或辩护)中[11],许多研究恰恰采取了一种政治与经济的二分法,从而忽视了毛时代中国在完成另类现代化道路的同时,社会主义理念、中国文化传统以及一个时期的情感结构等所具有的巨大历史意义。莫里斯·梅斯纳曾指出:“被马克思主义所激发的、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各式革命,已经被限定在经济上落后的国家之中,这毕竟是20世纪历史的一个显著事实”,由此形成的一种影响广泛的“现代化理论”认为,“马克思主义的诉求与其说是针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毋宁说主要是针对一个前工业社会无政府主义的各种冲动和人们的心理现象,这种社会则仅仅开始一个现代工业主义痛苦的旅程”[12]。也就是说,社会主义仅仅成为了落后国家完成现代化的一种带有欺骗和谎言性质的“意识形态”。莫里斯·梅斯纳曾将此概括为“社会主义”理想与“现代化”现实的冲突。不过,正因为这里的“现代化”被理解为一种源发于西欧的资本主义普世形态,因此,它可能忽略了中国自身的经济传统,特别是作为一个有着漫长历史的独立经济体而言,中国社会可能存在自身的经济现代化方式。这涉及对机械化、技术、经济组织形态、经济与社会的关系、人群组织方式等等不同侧面的理解,而这种理解可能与西方中心的现代化模式是不同的。正是赵树理的《三里湾》,为思考类似问题提供了可能性。
  《三里湾》这部小说,因为是基于山西晋东南农村社会自发产生的合作化实验的调查而写成的,因此,其中关于“合作化”这种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形态的理解,带有更多的中国乡村社会传统“内生性”特征。它一方面强调了合作化的经济效益和推动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同时也呈现了合作化与乡村社会自身文化传统的紧密关系。小说别有意味地写到了机械化的想象、农村自发的技术创新、传统农耕技术的提升、地理环境的改造,特别是自治性乡村社会的协作传统和以“社会主义”标示的理想社会的内在理念等问题。这也使得这部小说的文学书写,不仅为人们呈现了新中国农村如何具体地实践现代化方案的历史场景,同时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历史实践是以“现代化”与“社会主义”相互推进而非对立的方式展开的,因此,也就为摆脱梅斯纳所描述的第三世界国家普遍存在的“现代化”与“革命”之间的紧张关系,提供了一种别样的思考路径。
  1950-1970年代社会主义理论范式虽然强调了中国道路的独创性,将马克思主义革命实践的中心舞台,从城市决定性地转移到农村,但是,这种理论范式仍旧存在其自身的历史局限性。一则,这种革命实践是以国家为主体展开的,“是中央政府主办的国家工业化对全国城乡进行资本原始累积。其间,农村发生的从合作社、集体化到村社集体经济的一系列制度变迁,只是这个特殊历史时期宏观环境制约的结果”[13],因此无法摆脱冷战二元结构的意识形态限制和国家自上而下的运作方式。与此不同,赵树理的《三里湾》是当代农村题材小说中,少有地突出了村庄自治性,采取自下而上视角叙述合作化运动的展开过程,并强调国家只应扮演“辅助性”角色的小说。从这一层面上,《三里湾》更多地表现出了一种超越国家视角的可能性。另一则是,1950-1970年代的社会主义理论范式,实际上是一种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内在反叛形态,因此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表述和想象资源,更多地源自前苏联模式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而对农村合作化运动在其中展开的中国乡村社会自身的传统,缺少足够的历史自觉和文化自觉。与此相关,作为一个经常因为惯于书写“旧农民”而不善于表现“新农民”而受到主流话语批判的作家,赵树理小说则呈现出了更多的从乡村社会自身的组织形态、文化惯习、情感结构中寻求合作化运动的合法性动力的努力。
  特别有意味的,是《三里湾》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一组织单位的叙事形态。一方面,这是一种农村现代化的经济组织形态,另一方面,这也是一种与婚姻家庭等直接关联在一起的社会组织形态,涉及中国乡村社会在“公”、“大同”等传统理解的基础上展开“社会主义”想象的可能性。小说结尾写到范灵芝和王玉生领了结婚证(户),但并未另立一个新的户口(家),而仍旧分别与父母住在一起,吃饭到食堂、穿衣到裁缝店。作为“私”的具体依托形态的“家”(特别是核心家庭),在这样的生活实践中被取消了:人成为真正社会化的个人。如恩格斯所言,家庭、私有制与国家正是同步发生的,那么,这种去核心家庭化的户与社关系想象,已经预示着一种新的社会形态的形成。事实上,后来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公共食堂、托儿所等,在三里湾人准备开渠的过程中都出现了。有所不同的是,这种“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是建立在公共性社会劳动的基础上,并在劳动者自我管理的过程中自发地出现。
  赵树理在《三里湾》中书写的乡村乌托邦,并未如其预期的那样,被实践为“人间天堂”。在50年代后期的人民公社化运动过程中,赵树理就脱离了当时的主流话语:他支持合作化但反对公社化,原因在于国家的过度管理破坏了乡村生产社区的自治性和主体性。与此同时,整个中国社会城乡结构关系的变化,也使赵树理文学塑造的历史主体丧失了现实土壤。他在“文革”期间的检讨书中,悲叹自己的农民文学其实并不被农民阅读,原因是新一代农民迅速地城市化了,“事实如此,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14]。而到了废止人民公社、施行包产到户的“新时期”,赵树理的文学遭遇到了更大的历史遗忘。作为毛时代“方向作家”、“铁笔圣手”的赵树理,在1980年代事实上被还原为一个省域性作家,仅在山西省文学体制之内还保有一定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新世纪以来,赵树理及其文学实践重新受到研究界的重视。2006年赵树理诞辰百周年纪念活动,在山西省文化机构的主要推动下,形成了一次不大不小的“赵树理热潮”[15]。以此为契机,对赵树理的关注也越出了省域性限制,而在中国文学研究界和思想界得到重新讨论。这一变化是别有意味的。可以说,正是进入“全球化”格局的中国社会现实的巨大变迁,以及在此基础上展开的历史与文化反思实践,使得赵树理文学“另类性”得到了讨论的契机。
  根源正在赵树理文学自身所提供的暧昧现代性内涵。事实上,自1940年代“明星”般地崛起于中国文坛,赵树理及其文学实践,相对20世纪中国历史与文学现代化的主流观念,就始终是“另类”的。无论五四式新文学、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启蒙主义文学、地域文学,都无法涵盖其独特的内涵。就其根本而言,赵树理塑造的毋宁乃是某种基于中国乡村社会传统的另类现代性,它既不是中国古典的,也不是西方现代的,同时也与社会主义经典话语保持一定张力关系,同时又在这三者基础上创造出了一种别样的现代(包括文学与历史想象)形态。这一问题自1950年代日本学者竹内好提出之后,再未受到重视。不过,新世纪中国变化了的城乡社会结构和农村问题、全球格局中中国知识界“文化自觉”的内在诉求,却与赵树理小说形成了具有历史意味的对话关系。
  当下中国新的城乡关系结构,使得赵树理式的立足乡村社会自身基础的现代化和合作化想象,似乎再度成为某种可能的设想。如果说50-70年代巨大的城乡差距,特别是城市工业化的历史压力,是农村合作化、集体化运动无法摆脱“内向型的国家原始资本累积”的根本原因(如同现代化理论所阐述的那样),那么,新世纪中国的根本性变化在于,它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城市国家”[16]。这个在当代中国展开的剧烈的城市化进程,是以乡村社会的停滞、破坏乃至崩解为前提的,因此世纪之交提出的“三农”问题才格外严峻。在新的城乡关系结构中,如何修复乡村社会并在传统社区基础上重建“公共性”,成为重要议题[17]。《三里湾》的村庄叙事,实则正是一种社区叙事的形态(费孝通等最早将英文中的community翻译为“社区”[18])。其中,无论对“现代化”还是对“社会主义”的理解,都建立在乡村社区内在经验视野的基础上。这种既不同于启蒙主义的个人叙事,也不同于阶级论的社会主义叙事,更不同于古典主义的共同体叙事的乡村现代化构想,呈现出的恰是中国乡村社会自身延续性的历史视野。
  在新世纪中国,西方式现代化道路已经暴露出深刻的缺陷与危机,“文化自觉”和重新“发明传统”成为中国社会特别是知识界的主导性文化取向。就农村问题的解决方案上,个体性小农经济和集体化的人民公社均不可行,而“合作化”重新成为农村社会一种可能性组织形态的基础。在这样的新语境下,赵树理文学特别是《三里湾》的乡村乌托邦书写,因其内在于乡村社会文化传统的叙述立场和叙述视点,因其立足于乡村自治性基础的合作化书写形态,特别是统合了“现代化”与“社会主义”的历史建构形态,或许可为当下中国社会提供别样的历史想象契机。这也正是赵树理及其文学实践无可替代的历史意义和价值。


注释:
[1]竹内好:《新颖的赵树理文学》,日文版发表于《文学》第21卷第9期,岩波书店;中译文收入《赵树理研究资料》(乙种),黄修己编,北岳文艺出版社,1985年。
[2]温铁军:《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第145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
[3]莫里斯·梅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第10页。
[4]莫里斯·梅斯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主义与乌托邦主义》,第二章“毛泽东主义中的乌托邦社会主义论题:城乡关系”。
[5]卡尔·曼海姆:《意识形态和乌托邦:知识社会学引论》,第205、206页,霍桂桓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
[6]关于“意识形态”的三种类型,参见《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知识社会学引论》,第208-209页。
[7]韩毓海:《“春风到处说柳青”——再读<创业史>》,《21世纪经济报道》2007年1月7日。
[8]李泽厚:《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20世纪中国文艺之一瞥》,收入《中国现代思想史论》,东方出版社,1987年。
[9]沟口雄三:《中国的冲击》,王瑞根译,三联书店,2011年。
[10]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
[11]参见温铁军:《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胡鞍钢:《中国政治经济史论(1949-1976)》,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等。
[12]莫里斯·梅斯纳:《马克思主义、毛主义与乌托邦主义》,第5页。
[13]温铁军:《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第137页。
[14]赵树理:《回顾历史  认识自己》。
[15]这包括20集电视连续剧《赵树理》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山西省设立赵树理文学奖、赵树理纪念馆的成立,以及《赵树理全集》及多种赵树理作品与研究书籍的出版。
[16]傅高义:《邓小平时代》,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
[17]黄平、王晓毅主编:《公共性的重建——社区建设的实践与思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
[18]费孝通:《人类学与文化自觉》,群言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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