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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陈平原:鹦鹉救火与铸剑复仇——胡适与鲁迅的济世情怀
级别: 创办人
0楼  发表于: 2017-09-09  

陈平原:鹦鹉救火与铸剑复仇——胡适与鲁迅的济世情怀




  读过鲁迅作品的,大都对《摩罗诗力说》之强调“立意在反抗,指归在动作”印象极为深刻[1],且认定此乃鲁迅的夫子自道。至于胡适,《尝试集》中有一首说理诗,讲“威权”如何“坐在山顶上”俯瞰人间,最后被反抗压迫的掘墓人打倒——“奴隶们同心合力,/一锄一锄的掘到山脚底。/山脚底挖空了,/威权倒撞下来,活活的跌死!”[2]问题在于,当初反对威权的,日后可能成为新的威权,是否换汤不换药?还有,挖空山脚底的“锄头”到底来自何方,是否真的那么有效?大家都在追求翻身得解放,需叩问的是谁在反抗、如何反抗、反抗的过程及效果,还有,旧的“威权”倒塌后,建立起来的是否就是理想的新世界。
  好在新文化人虽立场基本一致,但都强调独立判断与自由表达:“我们个人的思想尽自不同,但对于一切专断与卑劣之反抗则没有差异”[3];“我们都不期望有完全一致的主张,只期望各人都根据自己的知识,用公平的态度,来研究中国当前的问题”[4]。这里的差异,既有先天的气质与性情,也有后天的教养及环境。就以鲁迅(1881—1936)与胡适(1891—1962)这两位深刻影响现代中国思想文化进程的伟人来说,其差异性几乎一目了然,可你很难非此即彼。具体的应对措施,确有对错与高低;但基本立场没有太大的差异,裂缝主要缘于理想与现实、激进与保守、言论与行动、自我与社群,乃至阴阳柔刚的性情等。多年前,面对如何“在五四时代的人物中择一而交”的提问时,我的答复是:“作为研究者,我多次谈及晚清以及五四的魅力——这个魅力来自思想、学问,也来自人格力量。不愿意‘择一而交’,但私底下,我确实说过这样的话:读鲁迅的书,走胡适的路。”[5]理解这两种不同的人生道路与理论模型,但不将其绝对化、理想化、本质化,而是承认二者常处于流转变动中,各自都在根据时代潮流与自身志趣不断地调整方向,以达成最佳的精神及工作状态。
  具体到本文的标题,为何年幼的胡适在前,那是因为话题往往由他引起。此外,别无深意。

一、鹦鹉救火与铸剑复仇

  都是饱读诗书之士,撰文时喜欢借古论今,有两个典故或意象——胡适的“鹦鹉救火”与鲁迅的“铸剑复仇”——很能传达各自的精神气质与政治智慧。
  胡适1929年12月为新月书店版《人权论集》撰写序言,其中有这么一段:

  周栎园《书影》里有一则很有意味的故事:
  昔有鹦鹉飞集陀山。山中大火,鹦鹉遥见,入水濡羽,飞而洒之。
  天神言,“尔虽有志意,何足云也?”对曰,“尝侨居是山,不忍见耳。”
  今天正是大火的时候,我们骨头烧成灰终究是中国人,实在不忍袖手旁观。我们明知小小的翅膀上滴下的水点未必能救火,我们不过尽我们的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良心上的一点谴责而已。[6]


  来源于佛经故事的“鹦鹉救火”,胡适是从明末清初周亮工(1612—1672)的见闻札记《书影》中读到的;鲁迅则不一样,1909年秋至1911年底辑《古小说钩沉》,收周《青史子》至隋侯白《旌异记》等散佚小说36种,其中就有《艺文类聚》卷九一引刘义庆《宣验记》的这则故事:

  有鹦鹉飞集他山,山中禽兽辄相爱重。鹦鹉自念,虽乐,不可久也;便去。后数月,山中大火。鹦鹉遥见,便入水沾羽,飞而洒之。天神言:“汝虽有志意,何足云也!”对曰:“虽知不能救,然尝侨居是山,禽兽行善,皆为兄弟,不忍见耳。”天神嘉感,即为灭火。”[7]

  《古小说钩沉》虽然早就完成,但1938年6月方才首次印入鲁迅先生纪念委员会编辑的《鲁迅全集》第八卷;因此,胡适撰文时没有见到,只能从周亮工那里转述。
  胡适为《人权论集》撰序,以“鹦鹉救火”表达自家的心境与情怀。可惜的是,不仅未见“天神嘉感,即为灭火”,还险些被当局“肉体解决”。但在胡适本人,基于知识分子的良知,在党国体制建立的关键时刻,质疑当局的专制暴力,虽无效果,却是尽到了读书人应有的责任,“减少良心上的一点谴责”。如此不时犯颜直谏,但又不忍离去,贯穿胡适整个一生。
  救火的前提是认定这屋子以及居住其中的人值得爱惜,这才需要竭尽全力抢救。若此屋本就没什么存在价值,大火说不定还可烧出一个新世界。左翼作家并不认可胡适的救火情结,关键就在这里。1933年瞿秋白和鲁迅合撰《王道诗话》[8],如此回应胡适的心情与努力:“鹦鹉会救火,人权可以粉饰一下反动的统治。”更刻毒的是那首打油诗——“能言鹦鹉毒于蛇,滴水微功漫自夸。好向侯门卖廉耻,五千一掷未为奢。”[9]只因传闻“胡博士到长沙去演讲一次,何将军就送了五千元程仪”,于是鲁迅等认定胡适之所以表白救火情结,乃“好向侯门卖廉耻”。传说归传说,胡适1932年12月应老朋友朱经农(时任湖南省教育厅长)的邀请到长沙演讲,日记里有详细记载,包括12月6日离开长沙,省长何键来送行并赠送礼品和旅费四百元。那天的日记还提及这四百元旅费的推却与接纳,扣除买车票的钱,“总计还可余两百多元”[10]。
  其实,关键不在演讲费到底是五千还是四百,而在此时鲁迅与胡适因牛兰事件而彻底翻脸。牛兰本名雅各布·马特耶维奇·鲁德尼克,为共产国际联络部在上海的秘密交通站负责人,因当局在其住处查抄出不少共产国际文件,足证其间谍身份,故以“危害民国”罪审判。依照共产国际的指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开展了积极的营救活动。胡适不了解背后的力量角逐,纯以书生之见,撰写《民权的保障》,批评“离开了法律来谈民权的保障”:

  前日报载同盟的总会宣言有要求“立即无条件的释放一切政治犯”的话,这正是一个好例子。这不是保障民权,这是对一个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一个政府要存在,自然不能不制裁一切推翻政府或反抗政府的行动。向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岂不是与虎谋皮?谋虎皮的人,应该准备被虎咬,这是作政治运动的人自身应该的责任。[11]

  在正常社会以及一般人眼中,胡适的论述很有道理;可对于志在夺取政权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此等论述确实是“能言鹦鹉毒于蛇”,因此,将其开除出与中共反蒋抗日立场相一致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12]。


  约略在此期间,鲁迅还有一篇文章,不指名,但很容易对号入座。1932年11月22日,鲁迅应邀在北京大学第二院演讲,题为《帮忙文学与帮闲文学》,此文初刊 1932年12月17日天津《电影与文艺》创刊号,经作者修改后入《集外集拾遗》。前面是泛论,很深刻:“中国文学从我看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廊庙文学,这就是已经走进主人家中,非帮主人的忙,就得帮主人的闲;与这相对的是(二)山林文学。唐诗即有此二种。如果用现代话讲起来,是‘在朝’和‘下野’。后面这一种虽然暂时无忙可帮,无闲可帮,但身在山林,而‘心存魏阙’。如果既不能帮忙,又不能帮闲,那么,心里就甚是悲哀了。”后半篇切入当下,有明确的批判对象:“为艺术而艺术派对俗事是不问的,但对于俗事如主张为人生而艺术的人是反对的,则如现代评论派,他们反对骂人,但有人骂他们,他们也是要骂的。他们骂骂人的人,正如杀杀人的一样——他们是刽子手。”[13]王世杰主持的综合周刊《现代评论》(1924—1928),以其“不主附和”的独立精神和“不尚攻讦”的研究态度著称,团结了一批很有学养和才华的欧美派知识分子。胡适虽未直接参与编辑工作,但在上面发表多篇文章,称其为“现代评论派”的精神领袖,一点都不过分。时隔多年,与陈西滢围绕女师大的论争早已过去,鲁迅这个时候重提现代评论派,明显针对的是风头依旧很健的胡博士。
  鲁迅为何那么讨厌早年的同道胡适,有政治立场的分歧,有人事的纠葛,但更重要的是各自的精神气质与思维方式。鲁迅不喜欢温文尔雅、苦口婆心的“鹦鹉救火”,更愿意采取痛快淋漓的“铸剑复仇”。这就说到鲁迅的“故事新编”之一《铸剑》。此短篇小说最初发表于1927年4月25日、5月10日《莽原》半月刊第二卷第八、九期,原题《眉间尺》,1932年编进《自选集》时改为现名,后入《故事新编》。
  眉间尺复仇的传说,托名魏曹丕所著的《列异传》中有记载(鲁迅辑《古小说钩沉》时曾收录),晋代干宝《搜神记》的内容与之基本相同,只是叙述更为细致。我关心的是,本就一句“王往观之,客以雄剑倚拟王,王头堕镬中;客又自刎”,鲁迅居然驰想天外,发展出以下好几段精彩的描述:

  黑色人也仿佛有些惊慌,但是面不改色。他从从容容地伸开那捏着看不见的青剑的臂膊,如一段枯枝;伸长颈子,如在细看鼎底。臂膊忽然一弯,青剑便蓦地从他后面劈下,剑到头落,坠入鼎中,淜的一声,雪白的水花向着空中同时四射。
  他的头一入水,即刻直奔王头,一口咬住了王的鼻子,几乎要咬下来。王忍不住叫一声“阿唷”,将嘴一张,眉间尺的头就乘机挣脱了,一转脸倒将王的下巴下死劲咬住。他们不但都不放,还用全力上下一撕,撕得王头再也合不上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鼻塌,满脸鳞伤。先前还会在鼎里面四处乱滚,后来只能躺着呻吟,到底是一声不响,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黑色人和眉间尺的头也慢慢地住了嘴,离开王头,沿鼎壁游了一匝,看他可是装死还是真死。待到知道了王头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14]

  如此极尽铺张扬厉之能事,就为了痛快淋漓的复仇,这真应了《尚书·汤誓》那句“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相比起“救火”的尽力而为,但不一定葬身火海;以命相搏,有去无回的“复仇”,无疑更为决绝,更为果敢,也更具悲剧意识。至于是否更有利于创建新中国,则言人人殊。

二、革命与建设

  这就说到反抗目标以及斗争策略的不同,如何制约着文人与学者的论述立场。二十世纪中国的知识分子,大都是有良知的,反抗压迫,追求解放,问题在于路径与方式——除了国共两党(本是同根生,组织形式及纪律等都学苏联)的截然对立,最大不同在于怎么看待革命与建设。很长时间里,大陆学者多认为胡适很肤浅,远远比不上鲁迅深刻。如李泽厚在《胡适·陈独秀·鲁迅》一文中称:“胡适在政治上或政治思想上毫无可言。他的政治见解、主张和观念都极其浅薄(如所谓‘五鬼——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闹中华’之类),无聊和渺小到可以不予理会。”[15]其实,主张建设的,必定比提倡革命的“肤浅”——因为你得考虑现实条件以及可行性。
  晚清以降,“革命”一词风行,甚至可能演变成让人讨厌的文字游戏,也就是鲁迅所嘲笑的“革命,革革命,革革革命,革革……”[16]。作为推翻旧政权、旧制度、旧文化的一种暴力行为,革命是血与火的洗礼,而不是风花雪月,不能只抱着浪漫的想象。鲁迅和左联作家谈话,提醒“革命是痛苦,其中也必然混有污秽和血”,别以为“现在为劳动大众革命,将来革命成功,劳动阶级一定从丰报酬,特别优待,请他坐特等车,吃特等饭”,说不定比现在更艰苦,更残酷[17]。可你不是号称为劳苦大众得解放而奋斗吗,那就没什么好抱怨的了。新中国成立后一系列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之所以能迅速推行,其内在原因包含了读书人的赎罪感,以及“革命”的道德优势。鲁迅说过,“革命是并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18],可实际情况呢?有些提倡革命者,以“革命工头”、“奴隶总管”自居,拿着鞭子或刺刀,躲在安全的地方督战,这是鲁迅所极为鄙视的。至于革命的后果(包括共产党掌权后自己的命运),鲁迅不是没有警觉,但仍提倡与向往,且全力以赴地支持。那是因为,他对当下的中国极端失望,期望来一场摧枯拉朽荡涤污浊的暴风雨,迅速改变现状。1925年4月8日致许广平信中,鲁迅谈论“总要改革才好”:“但改进最快的还是火与剑,孙中山奔波一世,而中国还是如此者,最大的原因还在他没有党军,因此不能不迁就有武力的别人。近几年似乎他们也觉悟了,开起军官学校来,惜已太晚。”[19]基于这一改革现状的信念,鲁迅晚年越来越倾向于暴力革命——包括将希望寄托在共产党及红军那边。
  鲁迅之召唤改革的狂风暴雨,除了政治立场,其中还包含审美意识。我曾专门谈论晚清志士的游侠心态:“大批文人投身革命并舞文弄墨提倡(歌颂)暗杀,固然使得革命党人慷慨赴难杀身成仁的光辉形象广泛传播,但也使得这种最为血腥惨烈的活动在某种意义上文学化了。”[20]这回不是农民起义,而是秀才造反,对于读书人来说,“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那是一种很美的意境。政治立场之外,兼及审美趣味,请记得鲁迅《华盖集·题记》中这段话:“我以为如果艺术之宫里有这么麻烦的禁令,倒不如不进去;还是站在沙漠上,看看飞沙走石,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即使被沙砾打得遍身粗糙,头破血流,而时时抚摩自己的凝血,觉得若有花纹,也未必不及跟着中国的文士们去陪莎士比亚吃黄油面包之有趣。”[21]虽然自幼生长江南,但鲁迅从不迷恋小桥流水,更愿意在大漠上观看飞沙走石,这一意象,很能代表“战士鲁迅”的人生趣味。若如是,则对于鲁迅来说,“革命”确实远比“建设”更有吸引力。
  胡适不一样,一辈子信仰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实验主义、改良主义,因而始终保持“建设者”的姿态。多年前,我曾谈及:“与充满激情的‘革命’相比,强调‘建设’,自是显得‘黯然失色’。适之先生利弊参半的‘平实’,既受制于性格、学识、才情,但也与这一‘建设者’的自我定位不无关系。可建设者的力求‘平实’,不等于墨守陈规、维持现状,更不等于没有自己独立的政治理念。”[22]当初举的例子,一是主张人权、宪法、言论自由,直接批评“国民党政府中的反动思想”以及“孙中山的知难行易说”的《人权论集》;一是“不倚傍任何党派,不迷信任何成见,用负责任的言论来发表我们各人思考的结果”的《独立评论》[23]。上世纪三十年代的胡适,既抗议政府的专制独裁,也不满读书人的高调民主,坚信制度建设而非圣人救世,怀疑通过激烈手段一举荡平旧世界的可行性,因而力倡一种“负责任”的政论。所谓“负责任”,那就是不唱高调,不讨好政府与民众,不故作惊人语,更多地考虑可行性,目标是补天而非拆台——这种建设者的姿态,必定趋于平实。
  一般来说,要说“鞭辟入里”,正面提倡总不及反面质疑。同样谈论“娜拉出走”,对比胡适的论文《易卜生主义》与“游戏的喜剧”《终身大事》,以及鲁迅的演讲《娜拉走后怎样》和小说《伤逝》[24],前者答案清晰,简单明快,切实可行;后者更多反省与质疑,而不是指明道路,开出疗救的药方。当初胡适的论述影响大,但放长视线,则鲁迅的反省更为深刻。
  这两种选择背后,与各自对于未来的想象有关。胡适乃“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若借用诗文,则1921年的《希望》最有代表性:“我从山中来,带得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开花好。/一日望三回,望到花时过,急坏种花人,苞也无一个。/眼见秋天到,移花供在家,明年春风回,祝汝满盆花。”[25]再看看鲁迅的“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26],以及“我的作品,太黑暗了,因为我常觉得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却偏要向这些作绝望的抗战,所以很多着偏激的声音”[27]。同是反抗,一个坚信“明年春风回”,故“只要耕耘,必有收获”;另一个则持彻底的怀疑主义,取绝望中抗争的姿态。

三、好人政府与永远的反对派

  从归国之初(1917)的“二十年不谈政治”,到亲自起草《我们的政治主张》(1922),前后不过五年时间,胡适的立场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为什么?因为政治的腐败、政客的无能以及朋友的日益左倾:“我现在出来谈政治,虽是国内的腐败政治激出来的,其实大部分是这几年的‘高谈主义而不研究问题’的‘新舆论界’把我激出来。”[28]谈政治也就罢了,为何弄出个好人政府?除了好友丁文江的再三劝说,还得参看“问题与主义”之争中胡适的表现[29]。这里有政治立场的分歧,也有思想方法的差异。“我们因为不信根本改造的话,只信那一点一滴的改造,所以我们也不谈主义,只谈问题;不存大希望,也不至于大失望。”[30]胡适这一渐进的、改良的立场,使其对政府自我革新抱有很大期待。
  “好人政府”的设想迅速落空,但胡适的基本思路是否全盘否定,取决于:第一.普天之下,政府有没有可能是好的?答案若是否,那就只能提倡无政府主义。第二,不是自己组的阁,别人主导的政府是否可以合作?答案若是否,那就只有处处添乱,随时准备推翻此政权。第三,政府决策错误,是认定“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31],还是出手相救,防止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答案若是否,那就是政府越烂越好,可以促成革命早日爆发。所有这些,都牵涉渐进的改革到底有没有意义。胡适坚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一直在“努力”——《新青年》分裂之后,胡适创办或参与编辑《努力周报》(1922年5月—1923年10月)、《新月》(1928年3月—1933年6月)、《独立评论》(1932年5月—1937年7月),在孟子所推崇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之外,再添上一句“时髦不能动”[32]。具体说来,就是《<独立评论>引言》所说的“只持政见,而不持党见”,永远作为“独立的政治批评家发言”。可在政争激烈的年代,此立场往往两边不讨好,左派嫌你太右,右派骂你太左。
  只说家教、性情、社会地位不同,或留日留美处境的差异,显然还不够;学养背后,还有哲学立场。胡适的渐进改良立场,背后是杜威的实验主义哲学[33];反过来,鲁迅的彻底怀疑与坚决反叛,则有尼采哲学的深刻印记[34]。在1907年所撰《摩罗诗力说》(1908年2月和3月以令飞的笔名发表于《河南》杂志第二期和第三期上,后由作者收入1926年出版的杂文集《坟》)中,鲁迅推崇拜伦、雪莱、裴多菲、普希金等恶魔诗人,称其为“精神界之战士”,这与《文化偏至论》所说的“尊个性而张精神”[35],,是一脉相通的。文中有曰:“尼佉(Fr.Nietzsche)不恶野人,谓中有新力,言亦确凿不可移。”[36]在力争“别求新声于异邦”的鲁迅看来:

  上述诸人,其为品性言行思惟,虽以种族有殊,外缘多别,因现种种状,而实统于一宗:无不刚健不挠,抱诚守真;不取媚于群,以随顺旧俗;发为雄声,以起其国人之新生,而大其国于天下。求之华土,孰比之哉?[37]

  叩问当下中国,“为精神界之战士者安在”?[38]为了更有效地反抗,急迫寻求勇猛刚健的同道,这一努力,贯穿鲁迅的整个一生,这也是他与瞿秋白、冯雪峰等共产党人合作的基础。
  同为“精神界之战士”,五四新文化人中,鲁迅反抗的姿态最为决绝,这与尼采的影响有关。在初刊《新青年》第五卷五号“通信栏”(1918年11月15日)的《渡河与引路》中,鲁迅称:“耶稣说,见车要翻了,扶他一下。Nietzsche说,见车要翻了,推他一下。我自然是赞成耶稣的话,但以为倘若不愿你扶,便不必硬扶,听他罢了。”[39]话说得比较委婉,所谓“不必硬扶”,其实就是“不扶”。周作人回忆东京留学时的鲁迅,特别喜欢尼采:“他常称述尼采的一句话道:‘你看见车子要倒了,不要去扶它,还是去推它一把吧。’这话不知道是否在《察拉图斯忒拉》里,还是在别的书里,想起来确也有理,假如应用于旧社会、旧秩序上面。”[40]
  都是理想主义者,同样都在反抗压迫,基于各自的精神气质与哲学渊源,或理性而冷静,或热情而偏激;落实到现实抉择中,或选择与政府有限度合作,承担“诤友”的功能,或充当“永远的反对派”。鲁迅与周扬等左联领导的矛盾,不全然是误解。更深刻的原因是,鲁迅认同某一战略目标,但不愿交出独立思考的权利,无意成为庞大政治集团或国家机器的“螺丝钉”。晚年鲁迅若干充满机锋的书信与谈话[41],以及1957年毛泽东关于假如鲁迅活着会怎样的答复[42],预示鲁迅属于“永远的反对派”。其实,这一立场,在鲁迅1927年10月25日于上海劳动大学演讲中,已经基本成型。所谓“真的知识阶级是不顾利害的”,除了站在底层平民一边,还有就是“他们对于社会永不会满意的,所感受的永远是痛苦,所看到的永远是缺点”[43]。既然看到的永远是缺点,那就只能永远持批判的立场,而且一息尚存,战斗不止。

四、论文与杂感

  对于决心走出宁静的书斋,彷徨在十字街头,经受血与火的考验的知识者来说,如何思考,怎么表达,依旧是个难题——文学形式的选择中,其实蕴含着政治立场与意识形态。这就说到作为文学家的鲁迅与胡适不同的论政方式。极而言之,那就是在政治史与文学史上,《人权论集》与《伪自由书》、《准风月谈》哪个更深刻,或更值得关注?
  1928年3月10日创刊于上海的《新月》杂志,希望兼及文学与政治,后者首先体现在胡适挑头,在第二卷二号上发表的《人权与约法》。此文写于1929年5月6日,既批判国民党的党国体制,又呼吁国民党立法以保障人权。而后梁实秋、罗隆基等紧随其后,互相呼应,大谈法制与人权。《人权论集》1930年1月由新月书店出版,书中大部分是胡适的文章,围绕着三个问题展开:第一,人治还是法治;第二,在“训政”的招牌下是否可以胡作非为;第三,如何维护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在序言中,胡适显得理直气壮:“因为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批评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且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44]这场人权运动很快以失败告终,但在中国宪政史上意义深远。日后吸取教训,胡适与国民政府的冲撞,不再这么赤膊上阵,但胡适的论政始终以正面立论为主,很少迂回曲折、旁敲侧击、指桑骂槐。换句话说,现代史上蔚为奇观的“杂感”(杂文),非胡适的长项。
  在《〈热风〉题记》中,鲁迅曾这样描述其刊载于《新青年》上的“随感”:

  除几条泛论之外,有的是对于扶乩,静坐,打拳而发的;有的是对于所谓“保存国粹”而发的;有的是对于那时旧官僚的以经验自豪而发的;有的是对于上海《时报》的讽刺画而发的。记得当时的《新青年》是正在四面受敌之中,我所对付的不过一小部分;其他大事,则本志具在,无须我多言。[45]

  这段话初看十分低调,实则大有深意——所谓回避“泛论”与“大事”,而从“具体而微”的“小事”入手,用嬉笑怒骂的笔法,褒贬抑扬,纵横天下,其实正是“随感”的文体特征。此类体裁短小、现实感强、文白夹杂的“短评”,虽有“究竟爽快”的陈独秀与“颇汪洋,而少含蓄”的钱玄同等参与创建[46],日后却是经由周氏兄弟的苦心经营,发展成为各具特色的“杂感”与“小品”[47],在二十世纪中国散文史上大放异彩。
  值得注意的是,在晚清报刊中,其实早已出现类似的篇幅短小、语带调侃的“时评”——比如梁启超的“饮冰室自由书”、陈冷血的《时报》闲评,但还没有凝集为一种相对稳定且被广泛接受的文体。一直到《新青年》的“随感录”,方才将这种兼及政治与文学、痛快淋漓、寸铁杀人的文体,充分提升[48]。政论与随感,一为开篇之“庄言”,一为结尾之“谐语”,二者遥相呼应,使得《新青年》庄谐并举。一开始只是为了调节文气,甚至很可能是作为补白,但“随感”短小精悍、灵活多变、特别适合于谈论瞬息万变的时事的特点很快凸显;再加上作家的巧用预/喻/寓言,“三言”联手,不难令读者“拍案惊奇”。
  “随感录”的横空出世,不仅仅为作家赢得了一个自由挥洒的专栏/文体,更凸显了五四新文化人的一贯追求——政治表述的文学化。关于鲁迅如何选择“杂感”这一文体,将其锻造成“寸铁杀人”的利器,并将其功用发挥到出神入化的境地,学界多有论述[49]。胡适也写短文,但不擅长嬉笑怒骂,庄谐杂出。单就文章而言,鲁迅杂文的隽永、深刻、好读、解气,论敌怒火三丈,但基本上抓不住把柄,这是胡适所学不来的。但胡适的谈政治,堂堂正正,开门见山,有理有据,逻辑严密,也自有其魅力。单就论题的重大以及视野的开阔而言,胡适很可能在鲁迅之上。
  除了政治立场,鲁迅、胡适各自的精神气质与论述方式,某种意义上,也内在于其所选择的文体——“杂感”抑或“论文”。


注释:
[1]鲁迅:《坟·摩罗诗力说》,《鲁迅全集》第一卷第66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本文除《古小说钩沉》收入1973年版《鲁迅全集》外,其余的《鲁迅全集》均指此版)。
[2]胡适:《威权》,《尝试集》第59—60页,上海:亚东图书馆,1922年增订四版。
[3]周作人:《<语丝>发刊词》,《语丝》第一期,1924年11月17日。
[4]胡适:《<独立评论>引言》,《独立评论》第一号,1932年5月22日;《胡适全集》第二十一卷第457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
[5]《陈平原:读鲁迅的书,走胡适的路》(侯思铭),《经济观察报·书评增刊》第19期,2011年9月5日。
[6] 胡适:《<人权论集>序》,《胡适全集》第四卷第652—653页。
[7]鲁迅辑:《古小说钩沉》,《鲁迅全集》第八卷第553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
[8]此文初刊1933年3月6日《申报·自由谈》,乃瞿秋白与鲁迅交换意见后写成,由鲁迅请人誊抄后,以自己使用的笔名寄给《申报·自由谈》刊出,日后收入各自的杂文集。
[9]鲁迅:《伪自由书·王道诗话》,《鲁迅全集》第五卷第46—47页。
[10] 参见朱正《胡适拿了何键多少车马费?》,2016年7月28日《南方周末》。
[11]胡适:《民权的保障》,《独立评论》第38号,1933年2月19日;《胡适全集》第二十一卷第580页。
[12] 参见朱正《鲁迅与胡适——兼析周作人与胡适的交往》第八节,《鲁迅的人际关系》第61-69页,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
[13]鲁迅:《集外集拾遗·帮忙文学与帮闲文学》,《鲁迅全集》第七卷第383页。
[14]鲁迅:《故事新编·铸剑》,《鲁迅全集》第二卷第432—433页。
[15] 李泽厚:《胡适·陈独秀·鲁迅》,《中国现代思想史论》第98—99页,北京:东方出版社,1987年。
[16]鲁迅:《而已集·小杂感》,《鲁迅全集》第三卷第532页。
[17]鲁迅:《二心集·对于左翼作家联盟的意见》,《鲁迅全集》第四卷第233—234页。
[18]鲁迅:《二心集·上海文艺之一瞥》,《鲁迅全集》第四卷第297页。
[19]《两地书·十》,《鲁迅全集》第十一卷第39—40页。
[20]参见陈平原《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第251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二版。
[21] 鲁迅:《华盖集·题记》,《鲁迅全集》第三卷第4页。
[22]参见陈平原《建设者的姿态——读北大版<胡适文集>有感》,1999年2月10日《中华读书报》。
[23] 胡适:《〈独立评论〉引言》,《胡适全集》第二十一卷第457页。
[24]胡适:《易卜生主义》,《新青年》第四卷第六号,1918年6月15日;《终身大事》,《新青年》第六卷第三号,1919年3月15日;鲁迅:《娜拉走后怎样》,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文艺会刊》第六期,1924年;《伤逝》,《彷徨》,北京:北新书局,1926年。
[25]胡适:《希望》,《尝试集》第118—119页。
[26]鲁迅:《野草·墓碣文》,《鲁迅全集》第二卷第202页。
[27]《两地书·四》,《鲁迅全集》第十一卷第20—21页。
[28]参见胡适《我的歧路》,《胡适全集》第二卷第467页、469页。
[29]参见胡适《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每周评论》第31号,1919年7月20日;《三论问题与主义》,《每周评论》第36号,1919年8月24日;《四论问题与主义》,《每周评论》第37号,1919年8月31日。
[30]胡适:《这一周》,《胡适全集》第二卷第515页。
[31] 闻一多:《死水》,《闻一多选集》第60—61页,北京:开明书店,1952年。
[32]参见胡适《<王小航先生文存>序》,《胡适全集》第四卷第486—489页。
[33] 参见胡适《实验主义》,《胡适全集》第一卷第277—323页。
[34] 参见张钊贻《鲁迅:中国“温和”的尼采》,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35]鲁迅:《坟·文化偏至论》,《鲁迅全集》第一卷第57页。
[36]鲁迅:《坟·摩罗诗力说》,《鲁迅全集》第一卷第64页。
[37]鲁迅:《坟·摩罗诗力说》,《鲁迅全集》第一卷第98—99页。
[38]鲁迅:《坟·摩罗诗力说》,《鲁迅全集》第一卷第100页。
[39]鲁迅:《集外集·渡河与引路》,《鲁迅全集》第七卷第36页。
[40]周作人:《鲁迅的故家》第327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41]1934年4月30日鲁迅致曹聚仁信:“倘当崩溃之际,竟尚幸存,当乞红背心扫上海马路耳。”(《鲁迅全集》第十二卷第397页)此外,参见冯雪峰的小册子《回忆鲁迅》,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
[42]参见周海婴《鲁迅与我七十年》第318—319页,上海:文汇出版社,2006年。
[43]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关于知识阶级》,《鲁迅全集》第八卷第190、191页。
[44]胡适:《<人权论集>序》,《胡适全集》第四卷第652页。
[45]鲁迅:《热风·题记》,《鲁迅全集》第一卷第291页。
[46] 参见鲁迅致周作人、许广平信,《鲁迅全集》第十一卷第391页、47页。
[47] 参见陈平原《中国散文小说史》第211—214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
[48] 参见王风《从“自由书”到“随感录”》,载夏晓虹、王风等著《文学语言与文章体式——从晚清到“五四”》第71—91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49]参见陈平原《分裂的趣味与抵抗的立场——鲁迅的述学文体及其接受》,《文学评论》200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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