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薇在燥热的尾气,灰尘,八月的干旱,
行人匆忙的疏忽,流动的病菌,交换的信息,
你来我往的冷漠中
开花了。
它凭单纯的植物本能,按其
周期开出花朵,对自身的物种
保持永恒不变的忠诚;它
开放得如此的现实,根本不在乎
来自别处的幻觉与情感。
(龙安《才仕大道的紫薇开花了》)
这首分成两个小节的短诗,实际上为读者做出了一次示范:如何实现写作重心的漂移,同时,又如何一举两得地赋予被描述的对象与写作本身以意义?第一节的主语是“紫薇”,是一个单句的肆意扩充;这个单句的结构是:“紫薇在……中开花了”。这个被不断添加修饰成分的单句是对“紫薇开花”这种外在境况的仿写,也是写作者的一种自我保护(随着时光的流逝,写作变成了事后凭空抓住记忆的一种努力,他必须尽可能详细地叙述他在特殊情境中的体会,为了保持写作与现实的较高程度上的吻合,可用的办法似乎就剩下这种借助于“的”的反复的雕琢,每一次“的”的安排都帮助他离真切的际遇更进一步),以及从外在讯息中榨取诗绪的策略,也就是说,写作是对现实的模仿,而模仿有时必须通过加法来完成,或者给一朵花戴上一层假发来衬托写作这种行动的意义。
第一节只是在说明一种情况,但是在六个“的”的修饰中,它已经做好了随时变成意义的秋千的准备。也可以说,这种写作上的认真程度丝毫不低于欧阳修“环滁皆山”的减法练习,已然变成当代诗人认知世界的一种渠道,相比于“紫薇开花了”这种扼要的报道,他所从事的描述工作首先是一次挑肥拣瘦的筛选机制的运行,其次是关于“诗是什么”或“诗还可以怎么写”这一系列问题的象征性解答,最后,他在这种广泛的选择性中完成了情感的配搭。
那些修饰成分其实是一次性的排列结果,过了一个夜晚,要是他的第一稿没有写在纸上而是全凭记性,只怕是到了翌日凌晨复述,就变成了另外一个组合。但读者也要注意到这些成分又不是若有若无的矜持姿态,而是尽可能向读者报道各方面的确切信息,比如时节、气候、环境、人的性质。看起来做过精心的选择,但又像是一枚旋转的硬币连续触碰的形象被随意记录在一起。基本上,作者保持着对一种外在于人的植物或讯息的客观报道,但是,他所报道的核心内容是“开花”,按理说,应不是一个人仅有的发现,但他已经穿上了精神的披肩,寻找到一个支点,意识到在这个很可能被人忽视的视点可以开启一个妥善的话题。他也凭借早先于他人的发现这一权利,来诠释开花的紫薇与未开化的现实之间出现了怎样的变故,即使是同一丛紫薇,在开花之后,与开花之前相比,情况又可能发生怎样的转变。
如果单一地记述“开花了”这一发现,作者的意识就显得不够发达与敏捷,他务必延续这一发现到底属于怎样一个进程,也就是说,他的注意力会集中于“开花了”这一来自植物生命周期中一个必然环节所带给人的最基础性的认知。他并不把花朵看作富有生殖力的器官,也不耗尽精力于花朵的形状与色泽。考验他的时刻到了,第一步已经初露锋芒,但第二步关涉到他处理题材的应变能力。
于是,第二节不再直言“紫薇”而是用一个代词“它”来实现隐蔽的口吻转换:“它”虽然是“紫薇”的替身,但是在修辞效果上与“紫薇”直接担当主角有所不同,比如,“它”很可能使得观察者的目光由正视改为斜睨,由客观滑入主观。更有甚者,“它”意味着一种强力:代表着作者的意志来成为一种认知模型。但作者并不是从“紫薇”的立场发言,他丝毫也没退却,而是紧攥着“紫薇”的某个特性,以证明他谛听到了紫薇的心声。
对于许多人而言,“紫薇开花了”毫无特殊意义,但只要有一个人能够从这一讯息中察觉到奇特的境遇,他就有义务代言一个人为何会产生这般反应;对于紫薇自身来说,如果这是紫薇的自述,它跟人谈论起自己开花的状况,并不会由此增添繁荣的时长,也不见得多出一个知音,但如果它事先考虑到有一个人会对开花这种事有好奇心,它就有豪情去介绍生命的奥妙。诗人也意识到这一丛紫薇并无特别,他不是在描写一个特例,也不打算推出紫薇的新品种,他所渴望达成的效果是:如何快速在植物的身影中找到婆娑的人性(例如“忠诚”)?
如果说第一节中的修饰性成分存在丰富的选项,可以用一个短语替代另一个,或者说,事后存在雕琢的机缘,那么,第二节有关“忠诚”的诉说几乎是写作时不断伸展的球面为数不多的重心,他必然要叙述到自己对这种忠诚的洞察,这是给一首诗上好最后一道釉彩。简言之,这次有关忠诚的话题的发现,关乎到这首诗的前景,也衡量着诗人在写作中虔诚的程度。这属于为数不多的人自觉的发现,继而,又属于对这次发现在表述方面心中有数的极少数人的写作契机,他及时地把自己推入这个少数人的范畴。花朵,于是变成了一种周期性特征的载体,等同于一次自然规律的展览会,他借助花朵的启发而从多角度描绘这些小花的潜在要求中脱身,实现了一个现代人玄想的三级跳,同时也为发现诗的创作规律找到了参照物。花朵的按时开放被当成一种忠诚的类型来理解,在逻辑上,并不难说服读者,但他紧接着并不解释“忠诚”还有其他几种类型。点到“忠诚”这个观念层面为止,就好像这首诗已经逾越了不少界桩,赢得了一个相对可靠并靠前的位置。看起来手法扎实,并不是在讨论一种未知情况而萌生出莫名其妙的兴奋。
但我们也应警惕:“忠诚”是一个人冥思的成果,也许,眼前的花朵要比去年绽放时迟缓了一个月,或者是它们相约提前亮相,简言之,人对“忠诚”的理解以及关于忠诚的重要性,很可能迥异于花朵们的审美情趣。不过,对于人的激情与寄托,花朵总能笑纳,即便是诗人在表述一种发现时铿锵有力,超出了花朵的天性,但花朵依然有办法把人的努力变成它们禀赋所在。
与“忠诚”构成呼应或搭配关系的是“不在乎”这个表态,它同样也是人替它们转达的心声。诗人从开花的自然秩序中看到了“现实”,并不是承认非现实的幻境等级较低;他只是需要在这时运用“现实”这个词来辅助他的立论,况且,他还可以声称此现实非彼现实。天人合一的效果在于诗人体察到花朵的“不在乎”,同样,“不在乎”与它的对立面“在乎”也不存在尊卑之分,只不过,言说的轱辘到了这一步,“不在乎”这种表态更符合措辞的顺序而已。当然,读者还要感觉到这个“不在乎”包含着作者的自审:“别处的幻觉与情感”也可以指向他。这首诗的尾声不追求人与花朵建立起神秘的友谊,反而是各归其位:人的归人,花朵的归花朵。赋予花朵一种看似比人更高贵的姿态,是他的写作观念在修辞兑现之际难以避免的趋势,他必须明确在人与花的种种关系中断然选择哪一种。
于是,读者可以归纳他的价值观,或者是他所归纳出的花朵的价值观:对自身的忠诚、对自我世界的在乎。换言之,在纷纭复杂的人世间,对他人寄予厚望或在乎他人,是一件很冒险的事情,缺乏安全感,而从修辞效果上看,一旦谈到“忠诚”、“不在乎”,就意味着不必举例说明,这种斩钉截铁的态度无需佐证,对于举重若轻地在现象与真谛之间穿行的诗人来说,这确属经济有效的手段之一,哪怕是他冒着曲解了紫薇散发的信息的风险,示人以威严与不可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