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罗丽是男的还是女的
我不知道罗丽是十八岁,二十岁
还是十五岁的初三年级学生
我不知道罗丽是长头发扎着好看的马尾
是单眼皮双眼皮说普通话还是
磕磕碰碰地吐字不清
我不知道罗丽是不是
和我一样梦想着满世界溜达
不开心的时候也来河边走走
读这些刻在河堤上的字
“我爱罗丽,我爱罗丽”
(伍亚霖《我爱罗丽》)
沿江公园花架的圆柱上记着:
“此刻,好幸福。”
河岸护栏上同样记着一行黑字:
“猪,你是我的唯一。”
这就足够了。
它不需阐述,
就是蹩脚的字迹又有何妨!
(陈腾《爱的铭记》)
如果我们有足够精良的记忆力,就能找出不下五首类似的诗:它们纷纷关切于河边的誓言——一种到此一游的游客留下的划痕,表达他们对另一个人直白的爱意。仿佛这是彼此坠入爱河的见证与象征,不留下一点文字记录,就不过瘾似的,就不能使爱情增色,于是,在一些貌似永固的物体上镂刻一句话——如我们在一些公共场合经常见到的,比如圆柱、护栏、河堤、竹子、墙面——就变成了一场简短的仪式,属于如漆似胶之余必须有那么一个环节、一盘点心的意识。
作为另一位游客,不是携带爱侣步入这片誓言的茂林,而是一个独行的漫游者,当他看到这些刻画在物体上的语法与寓意时,他会做何感想?——这些感想离兑现为一首诗还差一点什么佐料?这些物体上粗浅的凹痕表达的不是一种懊恨,而是一种性质大体相近的喜悦,一种爱,这正好是一首诗的素材:诗有决心和爱心把这一幕收藏在高于誓言的某种语法与寓意之中——诗可以处理一下这些来历不明的字句,使之变成有始有终、有头有脸的诗之空间的一部分,简言之,诗可以充任最后的永固物体,把这些誓言包裹进来,诗是最后的被镂刻物。
诗人作为游客通常会避免去责难这些毁坏公共建筑或设施的字句,以及施予一次刻骨铭心之力的那个男人或女子。他会挑选这些字句的其他意味来组织他的感受。也就是说,在决意处理眼前所浮现的、经匿名者刻画下的这些字句之后,摆在诗人面前的问题变成了“如何写”。看起来,这首诗不会超过二十行,天生就是一种快进快出的短诗,一种即兴发挥的憧憬,一个对有关爱与被爱的关系突发崇敬的刹那。对匿名者(镂刻之人、宣誓之人)的发现,并不是诗的当务之急,对被刻画出来的某个人名、某个昵称的遐想或许能够提供一种代入其中的便利,诗人这时可以临时扮演那个受赠者(字句与誓言的受赠人)去接收那个嘴角涂蜜的对象立下的字据:“我爱”、“唯一”、“幸福”……通过舌尖表达过之后,再度刻下来,尤其是刻在曾经邂逅或热吻的某个公共场合,犹如找到了第三方见证,优于民政局婚姻登记所。诗也不会探询刻工的手法,研究这是一种怎样的字体,也基本上不做语法方面的寻疵,“这就足够了”——只需通过某种可靠的方式把这些所见所想刻画在诗句中,就够了,不需要再去解释什么是爱,也不操心谁违背了誓约谁将因青春的懵懂而丧失了宝贵的贞操。我们可以当这首诗就是其中一个当事人若干年后重返现场的所见所想,诗人扮演的是时光的雕刻者,诗是一次永固的代言。
对一种镂刻的符号进行表述、升华,成为一首短诗力所能及的作为。这是一次爱意的翻番。诗也是一次镂刻,是镂刻的平方。从另一个角度说,诗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容器。诗有能力从坠入爱河的丢魂失魄的青年身上找到湿漉漉的元神,去赞叹一种雄雌两分的世界构成原理。但是,作为一种表达的誓言,诗仅仅是这样复述还不够。除了对所见所想的记忆,还有对另一首诗表达能力的记忆,还有诗与诗之间的浓浓爱意或敌意:有没有一首诗是在谈论镂刻的立方——对一首关于爱的铭记的短诗的反思?也就是说,“爱的铭记”是一次对爱情臻于某个化境的塑造、模仿,对“爱的铭记”的铭记则属于诗的工作范畴,包含了对他人之事的眷顾、对普世价值观的一种包揽,那么,这首诗——铭记的铭记——还会不会导致另一条思路的拓展:一位诗人——诗的参观者——写下了铭记的铭记的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