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余见佛尊
——杜甫
醉中抛浩劫
——李商隐
身体,从不以肉身的形式发生,至少在它被命名和召唤的时候。
——让·吕克-南希
人的唯一终极目的是创造。只有这个目的才能同样赋予手段以神圣性。不论什么手段。
——卢齐安·布拉加
我不知道它立在裂骨般的裸岩上的形象
或怎样贴着裸岩低飞
那个夜里只看到前灯的光柱
被刺目地撕开一个口子
车身一震,停在了自己的光中
蓬草和乱石间
我摸到了它温热的身体
同时感到一个活物瘫软下去的重量
但它的头从我的指间
竖起,强有力的存在
正使它的意识
缓慢地熄灭在光泽蓬松的躯壳里
而它猫一样透着青光的圆晴
却被什么勾住了
里面的瞳仁就像意识深处
悬浮的两颗钻石
它的五官是被狞恶
揪在一起的——一种极端的
梦想或智慧
铁钩的喙角淌出黑血
这里是峰巅,空气芬芳清冽
我用匕首划开它的胸部
掏出内脏,在蒸腾的血腥中
将其摊放到裸岩的凸起处
此时星子微明,山谷渊默
无尽的虚空围拢过来
我留下了它的壳体——
唯一证明灵魂的东西
现在这东西就在案边
静止中张着翅膀
它容忍了我的亲近和抚摸
并且成为环绕我头骨的一部分
(李景冰《烈鸟》)
这首诗始于“无知”(“我不知道”),或者说是,对早先自我无知状态的一个回顾,因为写作时,作为全知全能的作者,他已然知道了当时所不知道的一些情况,现在,使用“我不知道”的目的既是为了把时光拉回到过往的难忘一刻,也是为了营造一个引人入胜的悬念,并且以必要的谦卑姿态向读者发出邀请,就好像作者屈尊承认这是一个与读者等量齐观的时刻:来,让我们一起去看看“不知道”会发展成什么样子。而最早映入眼帘的是这个标题:烈鸟。这是对一只鸟的猎奇还是还原出它的壮烈,尚未可知,但读者已经预期这里有一只不一样的鸟,并且,诗的进程会证明鸟之烈的由来。但这里不会是一个生物学的讲义机会,不会涉足鸟的种类归属,不必介绍从哪儿飞来的一只鸟的前生,故事极有可能就发生在人与鸟的邂逅中,鸟在某种争斗中呈现出烈士的气概;但眼下一切都是未知的。
不过,作者对即将展开的叙述计划拥有了一个基调,它可以是一种惆怅若失的气氛,也可以是对时间运行步骤的拿捏,他知道大致写一个怎样的事件、怎样的对象,尽管还不知道紧接而至的言语到底有一个什么模样。眼尖的读者也许可以设想:这首诗的出发点恰好位于诗的末尾,最后一节所言的“现在”,正因为一次必然发生的触景生情,触动了诗人顺道回顾一桩往事的心愿,那人与外在生灵(“活物”)的邂逅一幕,终归要化作规整的文字,升华为人与诗的最为审慎的一次交流。烈鸟只是一个中介,甚至可以说,鸟是次要的(如一只空壳),烈才是这首诗最紧要的供给,验证了人与诗确实做过了的深刻交流。
置身于事件发生的那一刻,视角当然首先面临两个选择:要么是从当事人的立场娓娓道来,结合必要的理智与情感的冲突,观察着此时此地的人的抉择与性灵,这个人毫无保留地曝光于全知全能的诗人面前,任其剖析与收押,要么,从烈鸟的眼睛里看人的冒失与行径,借鸟的圆睛来多方面地审视人的权利与过失。人如果强劲一点,鸟就被动而柔弱,其间的落差定然为诗节的递进提供势能;而如果鸟占得先机,处于道德的审判席原告位置,人的野蛮与无能也就会变成被描摹的对象。
但诗人更倾向于从人的视角来捡拾那一交通事故。从社会危害性这一方面来看,开车撞死一只鸟显然不会造成司法的介入,无名之鸟的死亡并不会牵涉两个家庭步入经济纠纷。不妨说,诗人回避了这一事故对“家庭”的影响,既没有涉及鸟的家属——失此顾彼地怜悯起可能存在的鸟巢里嗷嗷待哺的雏鸟,也没有寻找当事人的近亲属来检讨或抚慰良心。这是两个独立存在的个体之间的单向呢喃,只有人声在持续地演进,而鸟从一开始就是沉默如矢的倾听者,好比是遗失在蓬草和乱石间的一支箭。而排除“家属”干扰之后,人或鸟都如孤儿,这里发生的事件可谓是你知我知而第三人不可知,这是机密交流所需要的,也是人创造出这样一块飞地来增强自己与诗神的关系。如果没有诗(的冲动),这件事就小事化无了,不值一提,但幸好有诗的冲劲,有诗人对诗与事的关系改造加工从而让诗变得更完善的憧憬,读者才有眼福看到这一事件,以及由此铺展而成的诗,在诗的冷静叙述中,我们最初关心的是鸟的传奇,但随后就明白人的命运/名誉才是关键一环。
当事人被安排在一个相对逼仄的空间,免除了其他的非分之想可能造成的干扰,“停在了自己的光中”正是这样一个自私自利的自白空间,而对立面就是黑暗中看不见的他者,它们没有光,或不配拥有跟人一样的光,而一旦这光照射到它们的领地、它们的身体,就意味着灾害的发生,光的扫射和驻留意味着强劲的外力已闯入。而分享人之光是要付出代价的,就像分享人之初性本善的道理也要付出代价的。“光”的确还意味着干净、没有了、不见了,黑暗不见了、鸟的性命没有了。趁着“自己的光”,得以找到当事人已然意识到的遇难者,但这光仅限于“自己的”也说明他严守本分,并不一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或可说,如此谨慎地修饰“光”,削弱了光的淫威,而且含蓄地予以道歉。他不是停在/闯入鸟的领地,而是停在自己的光中,走在自己的正确轨道上,并无横冲直撞的蛮横之举。“自己的”和诗的开篇所言的“不知道”联手告知这次事故是意外,这个结局是他从未想过的,他并没有逾越做人的本分。
但光守住本分并不够,并不能避开悲剧的发生。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善后处理,我们同样好奇于当事人如何处理烈鸟的尸体:难道这样的死法就够得上壮烈吗?诗人还欠读者一个说服人的关于鸟的列传吧?然而,死亡已经来到字里行间,我们只好继续观察当事人如何协调他者的死亡带来的讯息?“温热的身体”正式宣告了人与鸟的第一次接触,但这一偏正词组很容易从两个方面生发左右这首诗去向的力量:一是“温热的”意味着随后而至的冰凉与僵硬(至于后续出现的“蒸腾的血腥”则意味着物极必返所需经历的一环,尽管读者不一定能猜到这个仪式),当然,这份温度还意味着人性机智地接触死神,二是“身体”这个说法很容易牵扯到“灵魂”这条出路,事后表明诗人确实忠诚于这种二元论。
接下来,理所当然地,直面死神附体于鸟尸,但不一定展开对死亡哲学的深究,也不打算对身体作为实存的意义进行增删,他把注意力下放在比身体更小的范畴内,比如“头”、“光泽蓬松的躯壳”、“透着清光的圆睛”、“瞳仁”、“五官”、“喙角”(以及随后出现的“胸部”、“内脏”),这一连串表象构成了身体。这种拆分法当然也为诗节的延展预备了几个石阶,但也预示着他在竭力打/解一个死结:鸟的意外死亡肯定意味着更多的东西,不限于死鸟自身的殒命。人扮演着“强有力的存在”,而鸟充其量只是即将熄灭的某种意识,此刻,它的身体的各个省份发生了“叛乱”,纠结着,在死亡的回光返照中,递给当事人停留在这一刻的意识的复数。诗的游魂就在这些身体的碎片中绞尽脑汁,拼凑出鸟的不死形象。人确实好奇于鸟的“意识深处”到底有什么,并在捉住鸟的身体之后仍然致力于抵达那非人的意识里侧。但这个被探测的对象几乎不可能被触摸到,一点温度都没有,用力过度,反而导致了人的意识的漫溢,混淆了努力的方向。
我们能对鸟的意识说点什么呢?如果能够绕开鸟的死亡这一现实而挖掘到它的意识,或许人的罪责就会因人的出色而得到救赎、减轻吗?看起来,当事人丝毫没有朝着赎罪的方向迈步,他只是在鸟的死亡这一明摆着的案情面前尽可能挖掘更多的“东西”,以免鸟的死亡简化为“鸟为食亡”这一类常见现象。一种能量的消亡换来了其他的思考能力,这才是鸟的死讯对诗人的寄语。当然,瞅得仔细,也意味着人的强力并不野蛮而有品质。鸟并没有具体说点什么,它不在本体中溜达而是喻体化为“猫”,继而是“钻石”,没有丝毫的言语/遗言,只有诗人的一连串目光的游移不定,在捕获鸟的意识未果之余的审美举措。
也许鸟实在是太丑了,五官的拼凑简直是一个罪的后果(“被狞恶揪在一起”),于是,人并不兴发慈悲之心,没必要对一个并不温顺的对象寄托哀思。即便是它差一点有了钻石般的意识,也不能更改它太过极端的外貌,以及这种外貌对人的毫不客气。对于一只从未近距离看过的鸟来说,在其遇难之际谈及它的美貌,只怕会尤其显示出人作为“强有力的存在”的无趣与荒诞。在这里,他不尝试从鸟的圆睛看到人自身的状况:当事人始终不肯低头,服膺于一个被动状况,成为一个被外力审视的对象。人继续掘进鸟所剩不多的物质属性,就在读者觉得接下来当事人会怎么处理鸟的尸首时,图穷匕见,当事人竟然做出了解剖的动作:不知道这是一种风俗还是在他看来最为妥帖的回归大地的安魂方式,于是,读者看到了诗人对那当事人举动的复述,“我用匕首划开它的胸部”,带来了更激动人心的想象空间。读者甚至来不及猜想这把匕首怎么出现在案发现场,就被那现场突然涌动的血腥味所刺激:人到底在干什么?这算得上二次加害吗?
难道这是在窥测身体内部的幽暗意识吗?我们退一步认为,这是一个向死神致敬/献祭的仪式,暂且不接受这是一个功利性行为(去掉内脏,防止发臭,从而得到鸟的皮囊)。鸟的内脏现在利索地游离失所,不再是身体的一部分,血肉相连的一部分,就好像这是人对鸟的意识的固执不露的报复,他把内脏抠出来,看看它的意识残留。但没有意识表明人的举措是狞恶的,毕竟“蒸腾的血腥”这一说法挺富有诗意,充满了生命勃发的气息,传递着主宰者游刃有余的豪迈。这个人停下车,在车的光束中做了一次利索的剖析,天地之间,似无旁证,但因诗人随后使用到的——也是当时体验到的——“星子微明,山谷渊默”这一完美对峙的修辞而变得恢弘与崇高了。这不是一次杀戮,而是一次心灵的撞击。被掏空内脏的鸟已不再是鸟,而是一个“证明”,如此,鸟之烈就一览无遗了吧。内脏复归大地,死得其所,而皮毛/皮囊则属于“无尽的虚空”,也正是得到了虚空的无尽敷衍,皮毛才挺立起来成为一个象征。真是分不清内脏更像是意识/灵魂,还是“壳体”更算得上虚空的载体,并对等于意识所系。
被掏空易朽成分(更具物质属性的那一部分)的鸟,留下来的只有皮毛(不朽的一部分不正是灵魂吗),这样一来就获得了永生,成为劳作之人的陪伴。不是挖一个坑把鸟整个地埋好,给它一个全尸的体面,而是将身体一分为二,仅仅是为了人的面子:人终于在解剖之后得到了应有的酬谢——鸟的意识/灵魂被捕捉到了。但并不直言皮囊就是灵魂,而是定性为“唯一证明灵魂的东西”,一个证明,一个唯一性,一个东西,终于在此缝合了身体与灵魂的这条可以反穿的诗学围裙。从人的意识上看,鸟的内脏被“摊放”在案发现场,作为一个纪念物,类似天葬仪式,但不是被“留下”,实际被这个词安排的对象是“壳体”,也即当事人转身而去带走的鸟的一部分才堪称“留下”:“我留下了它的壳体”而非内脏,就好像内脏被遗弃了,而好的一部分、有价值的一部分被人有选择性地“留下”了。恰恰是这个“留下”宣示了人处于那样一个特定环境下的意识。鸟当然没有意见,任由人支配它的身体。也许是诗不想再过渡到另一个现场,血淋淋的鸟的皮囊并未因需要一次清洗而发现一个盥洗池。与“匕首”在诗中不露声色地出现不同的是,裸岩边上有一捧山泉这种可能性是不适宜出现的。血,未经清洗或者说未经关乎清洗的说明,就被悬置了。“蒸腾的血腥”并不足够发展出恶之花,以引导这首诗步入道义的追查之中,而更胜一筹的是鸟的壳体/皮毛/皮囊,它承载着鸟的灵魂和人的意识涟漪,载奔载驰,将像一个满载而归的猎人离开漆黑的野外。
从行进的语气来讲,诗的倒数第二节的最后一行“唯一”、“灵魂”二词的派遣几乎把诗逼到了死角:诗已经被这种断言的嘹亮所慑服,仿佛就要到此为止了!还有什么要说的?唯一的机会就在那皮囊上,被当事人带走的鸟的一部分,作为一个证明,还能经受时间的检验,于是,它才配迎接“现在”这一说法,而“唯一”、“灵魂”显然已经语塞。那完好无损的皮囊来自一个早发的事故,作为一个被剖解过的客体,转瞬间,在诗的两节之间的间白中,营造了另一个后发时刻:现在。一个倒叙的策略暴露无遗,“这东西”已摇身一变为主体/主语,好像已经焕然一新,重新获得了不需内脏也能屹立世界的生命,然而它算什么“东西”?“这东西”只是一个人的手指指向或示意的对象,仍然是匿名的,或不可名的,既不是一只鸟,也不仅仅是鸟的皮囊了,没有了生命,却又像鼓足了气力,依然可以领受第三人称“它”的全部意蕴:你看呀,它在这里(“案边”,而不是案发现场),“张着翅膀”(就好像“翅膀”不是它的一部分而是它的一个附带动作),还懂得“容忍”人。的确,那有过与内脏分离经历的“壳体”太过流畅地启动了一个后发时刻,而完成了自我的异化:它已经不是鸟的一部分,不是“它”的一部分,而是一个他者了,“成为环绕我头骨的一部分”。
作为交通事故的一个记忆,倒不如说作为一首诗的端倪更合适,鸟的皮囊既不怀念那同铸一个生命的内脏,也不承揽一刻也不饶恕诗人的举报人工作,已然与诗人的生活融洽在一起,好一个“容忍”,这是诗人最低限度的自责,但也是一溜烟功夫的迟疑,只是这份“容忍”并不是鸟的整体或完整性的表态,依然是人的一厢情愿,可又有什么必要拘于小节呢,本来这首诗就不是关乎人的忏悔的主题。鸟的皮囊脱颖而出,从无声无息的鸟的世界,回归人的文明地带,懂得了宽容,品读着人性的温度,胜过了内脏,哪怕丢了钻石般的意识。而说到底,这首诗表面上看是对鸟的皮囊如何成为人的需用的一部分,也即鸟的皮囊如何得来的回顾,但时时刻刻描绘的都是人的意识形态,人怎么一步步做到受惠于野外的偶遇,直至鸟完全地变成一个舒适的他者,成为人的自画像里的唯一摆设。这首诗当然也是一个缩影,涉及到咏物诗在诗人这里可以流变到怎样的程度。而人怡然地两次进入同一种抚摸之中:在抚摸现在的、近在眼前的鸟的一部分时(也许还经过人工被添加了配饰,改造成一个更好看更好用的东西),并不会明显感受到最初在蓬草和乱石间摸到的温热的鸟的整体,两次抚摸已经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也不是特别地感知到鸟的整体之抚摸更刻骨铭心,不,不在此铭刻什么,“这东西”已经再亲近不过,犯不着对它有任何戒心,即便是它就环绕着“我的头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