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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敬文东:说诗形
级别: 创办人
0楼  发表于: 2017-01-09  

敬文东:说诗形




诗之颜值或刷脸

  虽同出一母,但自打出生伊始,中国现代文学的诸种文体就命运各异,真可谓几家欢乐几家愁。在古代,小说、戏曲原本就是正宗的乡野闾巷文体,紧靠俗世,地位低贱,生就一副丫鬟、仆人之命,还不乏沾花惹草之举,招蜂引蝶之嫌⑴。因此,其现代变体正好和现代性乐于鼓噪的世俗性无缝对接,古今之变并未引起像样的阵痛,骨子里的贫贱和寒酸也未曾得到打整,暴发户的铜臭味和粗俗气格外浓烈,其沾花惹草、招蜂引蝶的品性反倒大有用场,很快就在新时代成为诸种文体的带头大哥,达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境地。古文被现代白话散文替代后,其崇高地位虽一度降至“跳楼价”水准,其庙堂气虽顶多肝硬化般,存乎于某报、某刊、某电台的社论部位,但仍在做它自以为该做的事情;虽不敢说鞠躬尽瘁,但还算得上任劳任怨。因此,白话散文不必“痛说革命家史”,也无需乎阿Q那般宣称:“老子先前比你们阔多了。”新诗的地位却一直很尴尬,处境不阴不阳,晦暗不明是其生存际遇的准确判词。尽管新诗的某些认领者酷爱吹嘘自己因认领新诗而成为通灵者,并以现代巫师自居,但在很多人看来,新诗不过是绕开媒妁之言跟人私奔的主,喜欢从窗口爬进的情人,不喜欢自正门迈入的丈夫;它在“僭越”了古典汉诗后,虽阵痛不断,虽仍在言志、抒情,却至少因它表面上的形式纵欲得不到人们的一致认可。上到党国元首,下至一般公众及读者,甚至不乏骨灰级别的个中人士,莫不纷纷予以质疑,其回响至今方兴未绝。
  长相当真那么重要吗?是否文体也有“刷脸”的功效或特性?人们为什么能够轻易宽容散文长得不似古文、小说不似话本、话剧不似宋元戏曲,却不容忍新诗长得不似《诗经》、《离骚》、唐诗宋词?为什么同样“刷脸”,新诗却无法打开古诗可以打开的大门,就像戏剧、散文、小说很容易就做到的那样?为什么其他文体整容后很快得到认可甚至赞扬,唯独诗歌整容后,却像个背后被人指指戳戳的里巷寡妇,至今尚不完全得到待见?恩斯特·卡西尔(Ernst Cassirer)的观察很可能近乎真理:艺术给人带来的不是其他东西,而是对形式的享受⑵。小说、戏剧、散文或叙事,或说理,形式固然重要,但形式却如“醉翁之意”那般“不在酒”,而在经由它辛勤运作方才烘托出来的叙事或说理,其目的从不在形式本身⑶。古典汉诗恪守抒情(而非叙事或说理)的立场,对形式有着难以想象的依赖;自《诗经》、《楚辞》直至两宋,诗歌形式(简称“诗形”)的脾气愈加严苛、古怪,纪律性极强,容不得半点放浪和撒野。诗形的变迁史呼应的,恰好是抒情性(而非叙事、说理)在精致层面上的进化史,在典雅维度上的发展史:诗形原本就为抒情而设。废名的论点颇为高妙:古诗的内容是散文的,却被目之以诗,并最终通之以“情”(而非“理”或“事”),全仰赖纪律森严的诗形⑷。废名的念想很明确:是诗形而非旁的因素,才让散文性的内容化腐朽为神奇般,趁机化作了诗的抒情性;抒情性只能源自脾气古怪、纪律严明的诗歌形式。诗形之意在自身,不在自身之外的“山水间”。梅光迪当年写信指责倡导白话诗的胡适之,即着眼于此:“文章体裁不同,小说词曲固可用白话,诗文则不可。”⑸ 和散文、小说、戏剧给予的形式享受相比,古诗带来的形式享受更根本,更纯粹,对脸的辨识度要求高到了唯有脸可以识别身份的地步 ,包括DNA鉴定在内的其他一切要素,都无济于事。
  古典汉诗在形式(或长相、颜值)上的封闭性与纪律性乐于对应的,乃是农耕中国在经验上数千年来难以改变的“超稳定性”(ultrastability):这是古典诗形作为抒情性源泉的理由,看上去坚不可摧。新诗在形式上的超级开放性(或称形式纵欲)乐于对应的,则是现代中国在经验上的“超‘不’稳定性”:这是新诗形不能成为新诗抒情性源泉的理由,看上去同样坚不可摧。因为新诗形严重缺乏纪律(所有对纪律的强调,最终都归于失败)⑹,抒情性势必高度依赖新诗自身承载的内容;和古典汉诗在内容上的散文性刚好相反,新诗的内容必须是诗的,对“语言的自指性”(language calling attention to itself)有极高的要求⑺。是诗的内容这个根本要素,拯救了新诗看上去为非作歹般、放浪不羁的形式纵欲,并让汪洋恣肆、不受管束的新诗形与诗性之内容捆绑在一起,在此之间获取了诗性。新诗形于被动中赢得了诗意,一如鲁迅自称“于天上看见深渊”。虽然新诗形获取的诗意有附带的性质,却首先是构成新诗不可或缺的步骤,而非首先是不可或缺的部分——不可获取的部分是不可或缺的步骤下的蛋,产的卵。“步骤”是行动,“部分”是行动的凝结物。古典诗形是静止的、固定的,能不问诗歌内容为何而自动生成诗意,这是古典汉诗的伟大之处,尽管看上去很隐蔽⑻;新诗形是行动中的产物,是步骤性的,被诗性内容(而非散文性内容)所界定,形式纵欲身上暗藏的拉线始终掌握在诗性内容的手中,这是现代汉诗的可贵、可爱之处,尽管至今仍处于成长之中。假如有热心人给它预定长相,此人如果不是妄人,至少将不受新诗之待见。
  无论在中国古代文学中,还是中国现代文学中,小说、戏剧、散文都重在叙事或说理,只要叙事清晰、说理精当,其长相就是次要的,至少享受它们的人不太在意它们的相貌,脸的辨识度无需诗形那么高,那么纯粹。对于古典汉诗,作为抒情性的主要出源处,古典诗形理所当然具有头等重要性,因为在中国,诗被委派的任务只在抒情。对于现代汉诗,诗形早已被内容所挟持;或者:诗形以依附于、隶属于内容为方式,来彰显自己的重要性——狐假虎威也是一种“威”,至少小动物们在看见狐狸大驾光临时会承认这一点。因此,当高度纪律性的诗歌形式被纵欲性的诗歌形式所取代,尤其是当纵欲性诗歌形式有时候承载的内容竟然是散文性的,新诗就将面临灭顶之灾:诗形先死于无法滋生抒情性的形式纵欲,再死于内容上的散文性。很难想象,连死两次的东西会是何等模样,又该是何种鬼魂。而自有新诗以来,这等诗学惨案几乎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如果不分行,许多号称“新诗”者(甚至不乏赫赫有名、吓人一跳的作品),连三流散文或末流小说的片段都算不上。此处恕不举例,为的是给那些名人名作留点颜面——麻雀也有铜钱大的脸嘛,又何况那些已经作古的大师,或活得有滋有味的自命大师者。也许,这正是新诗不断遭遇质疑的主要原因之所在,也是普通读者要求新诗长相规范的理由之所在:这就好比田间的稻草人,肚子里没啥像样的东西,但好歹得有一张假装的人脸,才能吓住偷嘴的飞鸟。

孤独的现代经验与诗形

  中国现代文学的诸种文体,无一不是现代性和全球化的产物;全球化和现代性促使它们与自己的前世两相揖别,并且态度决绝(说恶劣可能更准确),语气格外富有进攻性和侵略性。从此人鬼殊途,难通音问。全球化和现代性最重要的终端产品之一,是个人,但更是单子式、孤岛式的个人,彼此互不相连,却构成了有关系的陌生人这等奇异之事。所谓个人,就是随着现代社会的降临,人们纷纷从群体中独立出来,彼此视众多以至于无穷的其他个体为潜在的抛弃物,或多余物。但这得有一个前提:试图独立于群体者,必须寻找到理查德·利罕(Richard Lehan)所谓的“本质自我”(essential self),以替代他们先前对群体的依赖与信任,以免于“多余人和无名之辈”的不幸局面。依理查德·利罕之见,寻找本质自我的结果,乃是“个体变得越来越私人化,越来越专注自我”,在此基础之上,“现代主义试着发明另一种替代品——比如艺术,来取代丧失了的原始冲动,特别是宗教和共同的信仰。”⑼ 不用说,中国现代文学的诸种文体,无论高低贵贱,无论长相如何,都必须和单子式的个人彼此呼应;或者:自打中国现代文学诞生起,“越来越私人化”的个人就在型塑(to form)诸种现代文体,在决定或描画它们的气质、品性与腰身。各种文体的长相——无论其辨识度是否清晰——都得到了单子式个人的浸淫与熏陶。
  从来历上查看,个人和新诗同出一母;它们倾向于在现代性的阴影下,在相互对称、互相定义的双边关系中,试图统一起来。郭沫若在五四时期对个人寄予厚望,不惜以亢奋的语调呼唤独立的个体,中经几代人努力,终于使个人成为现代中国人的内在标记;单子式个人作为一种特殊的“人性”成分,被植根于几乎每一个中国人的自我内核,有如该隐(Cain)额头上的记号。个人与现代社会两相遭遇,产生了仅属于单子式个人的现代经验。和超稳定的农耕经验相比,现代经验不仅瞬息万变,并且复杂多样,令人惊恐,让人张皇失措。现代经验的实质是自恋和孤独。在孤独和自恋之间,拥有一种看上去互为因果的关系:因为自恋,所以孤独;因为孤独,所以自恋。但孤独似乎更有资格被视作二者关系的终端产物,更应该得到诸种现代文体的重点照看,因为没有孤独,就不会有自恋,更因为“孤独被隐藏起来的含义,就是个人与个人之间,或单子之人间,拥有一种互为多余物的关系;互为多余物不多不少,正好意味着个人间的相互抛弃……所谓孤独,就是在抛弃别人时,也被别人抛弃”⑽。用不着怀疑,孤独乃是无药可治的顽症,恰如赵汀阳所言:“现代人的孤独是无法解决的问题,孤独不是因为双方有着根本差异而无法理解,而是因为各自的自我都没有什么值得理解的,才形成了彻底的形而上的孤独。”⑾ 因此,和形式上纪律严明的古典汉诗征用农耕经验制造散文性内容大不一样,热衷于形式纵欲的现代汉诗的表达重心,必将落实到单子式个人的层面,尤其要落实到对孤独特性的关注上:孤独才是现代汉诗制造诗性内容取之不竭的宝库,才是为新诗形赋予诗性的关键。有现代性打底,唯有孤独,才算得上个人的根本处境;现代汉诗的基本任务,就是对孤独进行反复不断地慨叹,从中寻找诗意,为纵欲性的形式提供声援——纵欲性的形式无视声律、平仄、对仗、韵脚,因而必将是散文性的。依照现代汉诗和单子式个人之间获取的逻辑关系,依照它们从现代性那里迎娶的内在规定性,或内在力量(inner power),现代汉诗的情绪底色必将是孤独;每一首具体的新诗作品,无论其主题为何、主题如何,原则上都得到过孤独情绪的预先浸泡。哪怕看起来与孤独迥然不同甚或相反的主题,也不过是化了妆的孤独,或正处于微服私访状态的孤独,顶多是刚刚醒来的孤独,睡眼惺忪,打着呵欠。
  古典汉诗乐于关注的孤独与时间更为相关,但也与其形制、体貌、个性,甚至丧葬规制相匹配,尤其是受制于它的长相(古典诗形),因而显得简单,甚至彼此雷同。现代汉诗乐于书写的孤独也许更攸关于空间。时间更有机会让古人意识到:他们只能占据时间链条上的某个点,并被孤悬于某个点,恰如顺治皇帝所说:“未曾生我谁是我?/生我之时我是谁?/长大成人方是我?/合眼朦胧又是谁?”作为单子式个人的现代中国人,也许更容易经验到体制化的空间将他安置于不同的地方,彼此隔离,万难往来,宛若里尔克(Rainer Maria Rilke)所言:“谁此刻没有屋,就不必再建屋/谁此刻孤独,就将终身孤独。”(里尔克:《秋日》)或许,正是高楼、立交桥、钢筋与水泥让现代中国人对空间更关切,却转移或大大削弱了他们对太阳的注意力、对月亮的兴趣、对植物的感受才能、对季节的敏感,时间因此对现代中国人不再具有直接性。他们倾向于朝钟表要时间,但更主要是向钟表求证时间。海德格尔认为:“此在本身在本质上就具有空间性,与此相应,空间也参与组建着世界。”⑿ 也许就是在这个看似简单、平易近人的基础上,亦即身体是现代人天然的空间界限或边界,詹姆逊(Fredric Jameson)才敢放言:“后现代主义是关于空间的,现代主义是关于时间的。”⒀ 詹姆逊到底还是过于谨慎,因为无需后现代到来,时间就已经先在地被空间吞噬;或者,唯有从空间的角度去定义时间,时间才更合乎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的真实情境,这就是被大卫·哈维(David Harvey)反复称道的“时空压缩”(time-space compression)⒁——空间整合了时间,或时间得到了空间的修整。在此基础上,约翰斯顿(R.J.Johnston)算是道出了现代生活中的一个小常识:“现代人生存的最重要的事实是社会的空间差异,而不再是自然界的空间差异。”⒂ 是“社会的空间”(而不是时间)在定义现代人,因为时间总是“自然的”,即使在眼下,也未曾获取它的“社会”身份——钟表能抹去时间之于人的直接性,却没有能力破坏时间之于人的自然性。亨利·列斐伏尔似乎说得更为入木三分:社会的“空间不仅仅是被组织和建立起来的,它还是由群体,以及这个群体的要求、伦理和美学,也就是意识形态来塑造成型并加以调整的”⒃。个人从现代性这个娘胎处带来的孤独(即现代人性),必将感染这种性质的空间随身携带的所有症候;而在所有可能出现的症候中,空间给予人的陌生感(或异质感)显得尤为突出,它让孤独发酵为双倍或多倍的孤独。现代汉诗顺应自身的潜意识和本能,乃有如此慨叹:

静极——谁的叹嘘?

密西西比河此刻风雨,在那边攀缘而走。
地球这壁,一人无语独坐。

  (昌耀:《斯人》)

  哈伊津哈(Johan Huizinga)认为,随着中世纪的终结,“田园诗(the pastoral)也产生了变化,寓言与比喻被象征取代,在象征的各要素之间有了更神秘的联系。”⒄ 与此颇为相似的是,当古典汉诗被现代汉诗取代,在通常所谓的形式和内容之间的关系上,也发生了神秘的变化。作为受造物或步骤性的产物,漫无边际的形式纵欲是为了应对复杂难缠的个人经验;个人的现代经验围绕孤独而组建,或被孤独所定义,这种境况再度加重了个人经验的复杂性。和传达现代经验的新诗相比,古典汉诗恰如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所谓的“容易的诗”(easy poetry)⒅,一套(或几套)切实可行的格式化诗形足够应对,却不能指望有一套纪律性严格的诗形,能在孤独遍地的时代自动生成抒情性;生成抒情性的任务必须肩负在内容的头上,诗形只能成为附庸,在受控中成长,在放荡不羁中察言观色,以决定自己的行踪。


注释:
⑴ 参阅敬文东:《牲人盈天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9-14页。
⑵ 参阅卡西尔:《人论》,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第181-183页。
⑶ 汪曾祺认为,“语言是小说的本体”,“写小说就是写语言”(汪曾祺:《汪曾祺文集·文论卷》,江苏文艺出版社,1994,第1页)。但有足够的理由证明汪的观点太具有局限性(参阅旷新年:《穿制服的“作家”:解读阎连科》,《文艺争鸣》2016年第1期)。
⑷ 参阅废名、朱英诞:《新诗讲稿》,陈均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2-13页。
⑸ 转引自吴奔星等编:《胡适诗话》,四川文艺出版社,1991年,第108页。
⑹ 比如著名诗人昌耀就喜欢不拘形式地写诗,也不在乎是否分行,他说:“我所称之的随笔,是有着诗的余味、旨远而辞文自由成章的一种。无妨看作诗。”“在我极为有限的篇目里,分行文字的比重也是日渐缩小的趋势。”(昌耀:《昌耀近作》,《人民文学》1998年第6期)
⑺ 参阅周英雄:《结构主义与中国文学》,东大图书公司,1983年,第124页。
⑻ 参阅陈国球:《结构中国文学传统》,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61页。
⑼ 理查德·利罕:《文学中的城市》,吴子枫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页、第9页、第7页。
⑽ 敬文东:《论垃圾》,《西部》2015年第4期。
⑾ 赵汀阳:《第一哲学的支点》,三联书店,2013年,第133页。
⑿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等译,三联书店,1999年,第131页。
⒀ 詹姆逊:《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唐小兵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43页。
⒁ 参阅大卫·哈维:《后现代的状况》,阎嘉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300页。
⒂ 约翰·斯顿:《地理学与地理学家》,唐晓峰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27页。
⒃ 亨利·列斐伏尔:《空间与政治》,李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66页。
⒄ 转引自理查德·利罕:《文学中的城市》,前揭,第31页。
⒅ 参阅黄维梁:《中西新旧的交汇》,作家出版社,2013年,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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