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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创作谈:雷蒙德·卡佛专场(纳兰、红亚坪、木朵)
级别: 创办人
0楼  发表于: 2018-01-30  

创作谈:雷蒙德·卡佛专场(纳兰、红亚坪、木朵)




  木朵按:对诗的探讨,我不满足于闲言碎语的模式,这也是我对朋友圈始终有所警惕的缘由所在;我希望看到同时代作者能够坐而论道、以文会友,通过自成一体的作品来探讨诗和评议诗人,以诗论诗可取,通过诗学散文的方式参与进去也可取。我乐见同行之间对一些话题展开文本上的切磋,而不只是礼貌的点赞,或三言两语的断言方式。简言之,我希望当代诗人——尤其是三四十岁的诗人——养成写作散文的好习惯,在散文中澄清、声辩、挣扎、反思,比起斗嘴更见功夫与学养。散文也是创作,也能造就自我的风范。前几天,我向年轻诗人丁薇推荐了雷蒙德·卡佛作为进阶读物。后来又在朋友圈发帖,邀请一些诗人撰文参与探讨卡佛的诗。很快得到了响应。目前先发布第一批次,如果后续还有作者对“雷蒙德·卡佛专场”感兴趣,欢迎投稿(moodoor@163.com),文章不必太长,体例可参考下文。你可以到元知(miniyuan.com)去检索他的相关作品。当然,散文的交付并不意味着探讨的终结,我还奢望有对下列散文的评议文章出现,也即“评议的平方”之视角。



鸟的腾空即我需要行进的方向——读卡佛《这个早晨》
纳兰

雷蒙德·卡佛:这个早晨
舒丹丹 译

这个早晨不同寻常。一点小雪
盖在地上。太阳浮在清澈的
蓝天里。海是蓝的,一片蓝绿,
远到视线所及。
几乎不起一丝涟漪。静谧。我穿上衣出门
散步——在接纳大自然必然的
馈赠之前不打算回来。
我走过一些苍老的,躬着身子的树。
穿过散落着堆积小雪的石头的
田野。一直走,
直到悬崖。
在那里,我凝望着大海,天空,以及
在低远处白色沙滩上盘旋的
海鸥。一切都很可爱。一切都沐浴在纯净的
清冷的光里。但是,和往常一样,我的思想
开始漫游。我不得不集中
精神去看那些我看着的东西
而不是别的什么。我不得不告诉自己这就是
紧要的事,而不是别的。(我确实看着它,
一两分钟之久!)有一两分钟
它从往常的关于是是非非的沉思中
挣扎出来——责任,
温柔的回忆,关于死亡的想法,以及我该如何对待
我的前妻。我希望
所有的事情这个早晨都会离开。
我每天都要忍受的事物。为了
继续活下去我所糟践的东西。
但是有一两分钟我真的忘记了
我自己以及别的一切。我知道我做到了。
因为当我转身返回我不知道
我在哪里。直到鸟儿从扭曲的树上
腾空飞起。飞翔在
我需要行进的方向。



  这个早晨有何不同寻常之处?卡佛的诗的开头第一句,就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他必然会在接下来的诗中,对此“不同寻常”进行细节上的呈现。“一点小雪/盖在地上。太阳浮在清澈的/蓝天里。”这句诗里出现了小雪和太阳两个事物,小雪与浮在蓝天的太阳,这是一种既不是刺骨寒冷又不是艳阳高照的场景,这样的景正符合作者“静谧”的心境。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所用的“盖”和“浮”,这两个精准的动词。太阳浮在清澈的蓝天里。一改人们常规的“太阳挂在半山腰”“太阳升空”“太阳出来了”等描述,一个浮字,使人有了摆脱辎重和束缚的感受,仿佛自己是轻盈的,具备了从尘世之重中超脱的浮力。
  他写海的颜色,也是尽可能精确,他用了“一个蓝绿”。他随着“远到视线所及”,思绪也开始“心游万仞”。这句“几乎不起一丝涟漪”,不仅是水的宁静不动,也是心的宁静不动。
  诗中出现了“静谧”一词,这个词单独存在,并以句号完结。静谧是这首诗的核心词。似乎可以看作是一种小雪,太阳和海的事物对人的一种洗礼和净化。这些事物有洗去尘垢的功效,这些事物有阻挡喧嚣的功效,阻挡多少的喧嚣就加深了多少静谧。经过事物的洗礼,呼吸这些静谧的事物,似乎一个静谧的我开始献身

我穿上衣出门 
散步——在接纳大自然必然的 
馈赠之前不打算回来。 

  这三句诗,很像是不愿意对能净化人心的小雪和温暖人心的太阳等事物的浅尝辄止,所以他写下了这句“在接纳大自然必然的/馈赠之前不打算回来”。他把这些事物,当作是馈赠。让似乎进入到了自然的深处,进行一种看不见的修行。没有觉悟,就不觉醒
  作者把事物当作“馈赠”,也当作“老师”。“我走过一些苍老的,躬着身子的树。”躬着身子的树,我仿佛看到了作者在学习一种树之老者的智慧和谦恭。
  随着“我穿上衣出门”“ 我走过……”“穿过……”到“一直走”,身体上的移动必定伴随着思想上移动。树,堆积小雪的石头,田野,悬崖,大海,天空,海鸥……这富足的意象,即是作者富足的内心。这些事物,像是作者步行去一一拜访的高贵的知己。作者沉醉在事物的海洋里,事物让他释怀,愉悦,脱离了人群中的拥挤和谬误,喧嚣和争竞,脱离了罪。“我”像是从事物的洗礼和净化中获得了新生。
  “一切都很可爱。一切都沐浴在纯净的/清冷的光里。”在静谧之境中,“我”也变得了静谧,仿佛心眼被打开,灵性被复苏,感受力和爱心也被激发,眼中无处不美,无物不美,万物都在光的照耀下都被拯救。读到这句诗,似乎濒临一种高潮。事物的洗礼和净化也告一段落,“我”不得不从事物中返回“事务”。思想的漫无目的的漫游不得不转变为对“紧要的事儿”的聚焦和思索。
  紧要的事儿是什么呢?“责任,/温柔的回忆,关于死亡的想法,以及我该如何对待/我的前妻。”这些沉重的事务与“轻盈的事物”之间的落差、比对和失衡,构成了一种诗的内容的张力。沉重的生活琐事会将一个人压垮,轻盈如雪的事物会让一个人获得短暂的静谧和休憩。美好如小雪,海鸥的事物并不是桃花源,“我”不得背起责任的十字架和生活的重担。“我希望所有的事情这个早晨都会离开。”身在五行中,哪能片叶不沾身?所有的事情并不会在这个美好的静谧的早晨离去,所有的事情不会减少一丝一毫,这希望有一种悲凉和无奈。
 
但是有一两分钟我真的忘记了 
我自己以及别的一切。我知道我做到了。 
 
  “我”像一个得到了短暂救赎和顿悟之人。一两分钟的时间,似乎很短,但又似乎很长。在这一两分钟的时间里,我似乎游历了至美之境。“当我转身返回我不知道/我在哪里。”真的有一种沉醉不知归路的感觉。一两分钟的时间的时间里,忘我,忘忧,忘记身在何方。

直到鸟儿从扭曲的树上 
腾空飞起。飞翔在 
我需要行进的方向。 

  “我”是智者,既不忘记生活的责任,勇敢地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也不忘记自己的精神追求。事物和事务,都是一个人所不可少的历练。作者似乎找到了第三条道路“鸟的腾空即我需要行进的方向”。在这样一首意象富足的诗里,读者也经历了一波三折,打捞到了面对生活的智慧。诗的结尾,有一种内外明澈的通透,有一种看透“诸相非相”的圆融。任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的洒脱和坚韧。
  我想到了这是一个对宇宙人生,既能出也能入的诗人形象。
  一首诗里,仿佛经历了他的一生。


一首诗的外貌——读雷蒙德·卡佛的小诗《透过树枝》
红亚坪

雷蒙德·卡佛:透过树枝
舒丹丹 译
  
顺着窗子向下,在露台上,几只乱蓬蓬的
小鸟聚集在食槽边。相同的鸟儿,我想,
每天都来吃食,吵嚷。时间是,时间是,
它们叫着,相互挤撞。叫的几乎就是时间,是的。
天空整天阴暗,风从西边来,
不停地吹……把你的手伸给我一会儿。握在
我的手上。对了,就是这样。紧紧握住。时间就是我们
以为时间就在我们身边。时间是,时间是,
那些乱蓬蓬的鸟儿叫着。



  在我看来,一首优秀的短诗不但适合于阅读,而且更重要的是,它还适合于观察。当我们通过阅读一首诗建立起一种个人的全能的视角去观察一首诗的时候,这首诗就获得了全新的生命,它进而会参与到阅读者的人生当中去,而不仅仅是体验那么简单。确实,只有短诗才能具备这种卓越的禀赋,它不仅可以通过诗本身的魅力来打动一个读者,而且它会以自身的姿态、体型以及显而易见的外表去打动一个读者的视角。以貌取人往往会发令我们铸成大错,但“以貌取诗”却不会使我们陷入迷途,诗的外貌——这种外貌一旦得以建立,它就会给你正确的指引,为你重返诗歌获得一种无法描绘的力量——你会走进去,和它融为一体,而且有一种恰当的力让你和这首短诗得以相互融合,而不是欣赏它和理解它。无论地狱还是天堂,总之,它就是你的全部。一个句子的分行为何建立起诗的内在和结构?自有诗以来,这种分行的形式为什么就以其确凿的力量存在着?这个问题也牵涉到对诗的不断的质问,但是,诗从来不需要回答这个问题,为什么?依我个人愚见就在于一首短诗不但有灵魂,而且一首短诗还具有外貌,它不但能让读者沉迷于阅读,而且能让读者醉心于观察,其他的语言艺术体裁不可能具备这种天生的禀赋,包括长诗也不可能如此。也许,人对诗的观察的需要正是诗存在的本质条件。老实说,我对雷蒙德·卡佛并不十分熟悉,与其说他是一个啰里啰唆的外国人,不如说他是一个古代的中国人,这种错觉的建立来自于《透过树枝》这首极短的小诗,因为这首短诗有能力让我们返回到一个相对古老的、但我们却十分熟悉的时间体系里去,从而让我们能能再造出一个作者来,我们能再造出一个作者的语调、气息、眼光,甚至一只需要紧握另一只手的手来,这个再造的过程不需要借助别的外力来完成,神奇的是:诗本身就能生成它们。几只聚集的小鸟被偶然观察到只是生成这个作者的一个极其巧妙的媒介,但是它需要在这首诗歌中被观察到,依我看,这几只“每天都来吃食,吵嚷”的鸟儿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先验的存在,它在这首诗中存在的目的只不过是为了呈现时间展开的方式,而且它必须需要一个词组来汇拢这种感受。作者用“乱蓬蓬的”来实现这个转化的契机,这个词组在句首出现,又在句尾和我们重逢。我认为雷蒙德·卡佛并不是一个汉语语文教师,它一定不了解我们的应试教育,否则,他一定会力避这种讨巧的形式。但是他没有,因为在他看来,这是自然而然的,这里并非一种修辞关系,而是一种很得体的内心的需要:它需要建立起一首诗的外貌,这个外貌和时间有关系。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就看不见那些小鸟,它们不相互挤撞的话,那些鸟儿就不会叫着,鸟儿不叫着的话,就不会出现时间,因此,也许并不是小鸟是“乱蓬蓬的”,而是时间是“乱蓬蓬的”。这个关系需要无穷的转化才来最终完成。我认为,诗人需要细节来救赎自我,这是诗的救赎方式,而诗的分行恰恰能生成更多的细节,或者可以说,诗的分行产生的这些细节才是一个诗人真正所需要的细节,只有它们——才能完成对诗人的最终救赎。所以,我宁愿相信,对于雷蒙德·卡佛而言,这些分行产生的细节与《圣经》赋予他的一样多,这需要足够的虔诚和不断地潜移默化才能产生和完成,而并非我们按照诗所理解的那样是灵感所赐。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首短诗之所以要短,是因为它永远也没有完成,细节的生成总是无限地延期一首诗的结局。实际上是我们永远也没有真正的能力去完成它,如果我们忽略了这个,在一首短诗中试图表达出我们完整的观点,或者把细节全部发掘出来,这首诗一定不是诗了。那么在第一句“乱蓬蓬的”——这里被作者果断分行就显得不地道,因为如果把语言看作一门科学的话,诗的分行确实应该被取消,但是语言不是一门科学,它与情感关系太紧密,从最初的源头看,语言不是人类认识的工具,它是人类表达自我的工具,所以,这里需要分行,需要表达出更多的情感因素,它需要建立诗的外貌,诗的外貌就是为了呈现一些细节,同时要隐瞒一些细节,正如我们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类个体一样,他也羞于呈现出最本质的东西。从一个诗人的角度出发,他希望通过写诗去抵达这个世界最本质的东西,但是他同样是害羞的个体,他也需要合理的回避。正是这个害羞令一个诗人在一首诗里产生了分行的迫切需要,作者为什么要在一首极短的小诗里面精雕细镂地刻画几只小鸟的情状呢?难道它们不断叫唤的“时间是,时间是”就是时间么?所以我相信,所有诗人其实都不相信世界的本质这个词语,正是这个“不相信”产生了人类有史以来所有杰出的短诗(我在这里不打算谈论长诗)。诗的分行恰恰源于这种对“不相信”的深刻的自信。是的,一个诗人在现实社会中也许本质上就是一个溺水者,他并不擅长于在这个现实世界里自由泳或者蛙泳,所以诗中的停顿和分行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他需要停下来畅快的呼吸。一个诗人在一首诗中采用的停顿和分行的方式不可能是随性而为的,虽然诗人有改变它的法律上的权利,但是诗本身有力量生成它们的稳定性,对于生成它的作者而言,无非是塑造了一首诗的外貌,但这个外貌决定了一首诗生命的有无。诗的外貌才为一首诗赋予了存在的时间性。


散步凭什么造就奇遇
木朵

雷蒙德·卡佛:散步
舒丹丹 译

我在铁轨上散步。
跟随了它片刻,
然后在一个乡间墓地停下来,
在那里一个男人躺在
两个妻子中间。艾米莉·范德哲,
慈爱的妻子和母亲,
在约翰·范德哲的右边。
玛丽,第二位范德哲夫人,
也是仁爱的妻子,在他左边。
先是艾米莉去了,然后玛丽。
几年后,老伙计他自己。
十一个孩子来自这些婚姻。
而他们,现在也应该都去世了。
这是个安静的地方。像任何打断我散步的
好地方一样,坐下来,害怕
我自己的死,它也会来。
但我不明白,我不明白。
对这美好,劳碌的一生,我自己或别人的,
我所知道的全部
就是很快我将会起身
离开这个令人惊讶的地方,
这个给了去世的人们安身之所的地方。这片墓地。
走吧。先在一条铁轨上散步,
然后是另一条。
 
 

  “散步”作为诗的主题由来已久,这里隐含着一个关于奇遇的讲究,一项无目的的漫游、时间无需花得太久,却要落脚于诗行之中,这就要赋予这些凌乱无序的步伐以一些馥郁的气息,如此,散步才似是而非地迎来了散步的意趣,散步作为一个日常性的、循规蹈矩的消遣方式因从日复一日的重复中获得新的发现、新的路线、新的看点而变成了一个庄重的仪式,从这个仪式中诗的意识汩汩而至。很多诗人都会写“散步诗”(我最先想起的就是奥登和孙文波,他们二人的诗附在后面,供有缘人比照阅读),这样的诗其实在验证一个命题:诗是发现的产物/禅悟
  也许,每天晚饭后,你我都会出门去散步,陪着家人或与一位老朋友,沿着固定路线兜圈子,有的人踽踽独行去了月色下的荷塘,有的人去了阴森森的墓地,有的人拐入平时忽视的一条岔道……脚下的路不是不归路,而是一条必由之路,最终还得老老实实/踏踏实实地回到家(哪怕是另一个家),这是生活层面的必然回归,但在精神层面,散步者必将回归诗,并通过诗将散步所获取的时间礼物书面化为永恒的馈赠。散步之际得到过一个契机或发现了一个奇迹,有必要记录下来,使之成为人生旅途中的一个线索,一个关键的信号/记号,在诗这个层级凝固下来的另一个好处在于:取之于散步/奇遇,用之于未来的散步(者)——未来的散步者将领受“散步诗”中预留的礼物,礼物在传递,并从此增强一位未来诗人对散步必有所得的信念。比如,当你感到生活枯燥无味或闷热难耐时,不妨去“散步”,既是过来人的忠告也是自我解放的途径。
  卡佛在散步途中发现的“令人惊讶的地方”其实就是一个普适的“好地方”,这对于诗人/诗来说,都是一次机遇,是由此从浑浑噩噩的素常状态中摆脱出来向诗神管辖的至福之地有所觊觎的一个机会。散步造就了一个诗神来到身边,甚至附体的机会,它中断了散步者俗世的舒适感和日常面貌,突然塞给他一个复活的信号,就好像诗神的WiFi竟然在散步中途也能连上,他意识到了一首诗的萌生,并对路旁任何存在之物——哪怕是墓穴上的墓志铭——授予的意象赠品报以敬意,向它们默默鞠躬。
  应该说,太多次散步是打发时光而一无所得的,难以进入诗的层面,看起来我们一下子能读到好一些散步诗,但它们个个来之不易,散步与诗的关系是一个难以企及的深坑或神龛,没有神力相助,你我几乎得不到它,进不去也打不开,而且一位诗人也许长时间只能写出一首像样的散步诗,一方面是散步之中要获得馈赠非得要有虔诚之心不可,非得要从俗常状态中有力地挣脱出来不可,更何况两次非同一般的散步所得也何等相似,一首诗的存在已经限制了同一类型的其他诗的生发,另一方面,散步诗逐步构成了一个诗学传统,迟来的散步者再去荷塘与墓园已经难以有更大的发现,对发现的第一层面的感悟已经被卓越诗人率先开发,而关于发现的发现,也机会所剩不多。但至少有一点值得未来的散步者庆幸:散步有助于诗的发现这一真谛会构成长久的宽慰。 


奥登:散步
阿九 译
 
我选择一条路,到处走动,
当我有个谣言要去散布,
有几件工具要还,或者几本书要借给
有个另一条路上的人。
 
然后我折返回来,尽管
我撞见自己的足迹,
那条路却依然是新的。
我所想要做的,现在已经做好,
但我避开了它,当我
为了散步而像散步者一样行走的时候;
其中所包括的重复
惹出了一个无法自己解开的疑窦。
 
到底是哪一个天使或魔鬼令我
恰好在那一刻停下脚步?
假如我继续向前走一公里
又会发生什么?
不,当心中的一个躁动
或者积雨云约我出去散步,
我所选择的路线总是曲折迂回
并止于出发的起点。
 
它将我带回家,这弯曲的足迹
既不是我非返回不可,
也不是随我的便
来决定我散步的长短,
却通过将行为转化为契约
而满足了某种道德要求,
因为我的指南针已装入盒子,
当我重新踏入自家的前门。
 
这颗生怕离开自己蜗壳的心
也要求有一百码的距离
摆在我私人的居所
与随便一条公共道路之间,
从而在加上它之后,能使
直线变为丁字,使圆变成Q,
让我无论置身于雨中还是阳光之下,
都能说这两条路全然属于我。
 
一条无人会走的小巷,
那里,所有不合我的鞋底的脚印
都寻找过我,并且每每是
由我心爱的人留下。 
 

奢侈诗
孙文波
   
没有比蓄意让我更厌倦的。突兀,
也不惊奇。穿过墓园的十来分钟时间,
我阅读了好几座碑铭:陈氏伉俪,
乔姓考妣,还有一位张姓慈母。他们代表了
来世。对于我不过是过眼烟云。
我的目的是到海边栈道闲走,那里的曲折有意思。
人性的亭阁指向风景。是冬天
晒太阳的好去处。水面万金闪烁,有绝对性。
自然对应匠心。可以成为下午分析的本体。
的确如此。我或者凭栏远眺,
或者低头凝视。胸中有再造的蓝图。我知道这是
我的自以为是。小人物,也要以我为主。思想中心。
攀登栈道的顶部时,我已在世界上
划了一个圆,向四周弧射而去。
犹如史蒂文斯的瓮。当然并不指向未来。
在这里,我其实关心的是下午四点半钟。按照想象,
我应该到达奥特莱斯的星巴克,
咖啡的温润中放松身体。我把这看作晚年的奢侈。
它是一种理想。贫穷中谈论奢侈是奢侈的。
我容许自己奢侈。把这看作我生活的形而上学。
正是它使我远离人群也能独乐乐;
我一路研究了一块礁石。几只囚池的海豚。
也在太阳落下水面时,琢磨了它的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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